自从我决定成为有气质的女生那天开始。
但是,今天不一样,我实在已经忍无可忍了──
我用力地脱下了左脚上的皮鞋,有跟的那种。也用力地朝那个家伙扔了过去!!
※ ※ ※
来到这个公司已经一个多月了。虽然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我无从比较出这个工作环境是好还是坏,不过,这里的人显然都非常地和蔼可亲。
除了一个家伙以外。
那个家伙呢,长得非常地丑。
戴副眼镜。
圆脸。
身材已经是发福状态了。
所有的五官就像是毕卡索的作品般,艺术得令俗气的我不敢再看一眼。
如果他肯正常地笑一下,或许不会显得这么毁灭。
问题是,他所谓的笑呢,是那种让人看了会打了个冷颤的那种。
(当他笑的时候,所有的人都会情愿他不要再露出类似的表情。)
先谈谈我好了。
因为大家总是用卷舌音在我的名字末字加个‘儿’,凡儿凡儿地叫,所以我的本名也逐渐被同事们所淡忘了。
先声明,凡儿我呢,长得一点都不可爱,绝对不是那种人见人爱的女孩子。而且个性又古怪。其实已经没有人把我当成女孩子看了吧,我猜。
我是公司创立以来,第一次冒的险。
因为,我没有任何工作经验,而且,我才刚满二十岁。
因为,我的英文只有国中程度,而且,我是个不折不扣的哈日族。
因为,我的专长不包括贸易方面,而且,我完全没预想过成为贸易专员后的日子。
有太多太多的变数了。甚至,我觉得,会被公司录取,真是一个奇迹。
凡儿我所从事的呢,是关于业务方面的工作。
简单来说,当我所负责的客户E-mail来时,我必须先将它翻译给其他部门,如果是关于开发新产品的指示,还得按照客户的指示,填写样品需求的表格给生产部门,请生产部门在完工日上押下日期,再回覆客户。
看起来是非常简单喔。但,实际上却是难上加难了。
第一,生产部门非常地忙碌,乱起来就像是龙卷风过境一样,没有一处完好的。
第二,生产部门的王经理是一座活火山。当他不爽时,连董事长都得摸摸鼻子离开他的视线,更何况是跟他一点交情都没有的我呢?
话又说回来了,其实,不只是我,部门里的小姐们,只要能够逃,谁都会尽量避免踏入生产部门大门的。
于是被推选为牺牲品的,就是年纪最小的我了。
第一次踏入生产部门,那真是个非常特别的经验。
王经理他老人家看在我脑袋空空、什么都不懂的份上,只是少少地叨念了几句,并没有太为难我。
倒是,每当我提出连我自己都恨的白痴问题时,背后总是会传来冷笑声。
‘哼……’打从鼻孔里发出来的那种,超级轻视的声音。
那已经不能被称为笑了,应该算是,鄙视。
到底是哪个家伙,不停地在发出该死的笑声呢?
我转动著头,搜寻著那个不怕死的人。
终于,目标锁定!!
那个家伙以一台萤幕十七吋的个人电脑作为掩护,在我每说完一句话,就发出刺耳的冷笑声。 手倒是正勤快地敲打著键盘。但,谁知道他到底在打些什么?
搞不好在打什么不堪入目的东西吧。我想。
‘经理,那26日可以完工吗?’我不理会那家伙的嘲笑,迳自询问王经理。
‘你们业务部的真是不知民间疾苦!难道你不知道我们生产部已经快忙疯了吗?这个产品的模具还在中国大陆的某处制造,怎么可能在26日可以完工?你也该用大脑想想了吧?’王经理双手拍了一下桌子,用力地对著我咆哮。
来了。该来的终于来了。
‘滚!你马上离开我的视线!!!’终于,王经理下了逐客令。
这时,冷笑声突然在我身后一公尺的地方响起……
‘哼,无知。’那声音说道。
我回头瞪了那家伙一眼。
只见他轻松写意地端著咖啡,洋洋得意。
我忘了事情是怎么发生的。
总之,当我回过神来时,我的鞋子已经离开了我的脚。
他的咖啡杯也离开了他的手。
他的衣服上有我的鞋印。
我的鞋上溅了咖啡。
没错,我拔下了鞋子,朝那个该死的家伙扔了过去的。
这次,龟毛的我可是连犹豫都没有呢。
哈哈。
※ ※ ※
那个气死人的家伙,其实我不想提到他的名字。不过,为了能让故事继续进行下去,我必须忍住满肚子的气。
他姓成,单名深。
一听,就知道这家伙和他的名字一样。城府很深。
我真想认识他的父母,他们真是太伟大了,替他取了个这么适合的名字。
关于我拔皮鞋扔成深的这件事。这件事使我在一天之内成为业务部的英雄。可见咱们业务部有多少人昔日败在成深的手下。
哈哈哈。
而惟一的目击证人王经理呢,根本什么都没看到。
(因为王经理当时正被小女子我气得半死,双手握拳,双脚蹲马步,俨然一付要发出龟派气功的架势,注意力早已被分散了。)
成深这家伙也不是简单的人物。
打从那天开始,整整三天的时间里。他身上一直套著那件有本小姐鞋印的衬衫,在公司各个角落游走。
逢人就问:‘看见了没?这是谁的脚印啊?’
当人家摇头说不知时,他可得意了。
‘就那个什么凡的,她像是没长眼睛似的,从我身上踩过去,她那双象腿喔…’
然后,一脸受害者的表情,所有的人几乎都相信了他所说的。
该死的成深!!
※ ※ ※
工作不顺。
心情不好。
这所有的痛苦,到底谁来承受呢?
答案是,凡儿伟大的男朋友,阿隽。
阿隽是个不折不扣的新好男人。
这话怎说呢?
嘿嘿。
简单解释,他懂得在正确的时间说正确的话作正确的事。
举例来说吧,在街上被小混混找麻烦时,阿隽比任何人都像个痞子。他可以痞到让小混混自叹不如,摇头叹气地转身离开。
又例如,他杀价的功夫喔,真是一等一的,精打细算的,上回和阿隽到日本玩了一遭,在商店街就见识到了他惊人的战斗力。很少有男人杀得过女人的。但我的阿隽是例外。
总之,他会视时间地点的不同,摆出最最适合的姿态。
我的阿隽。哈哈。
阿隽知道了我拔鞋子扔成深的事情之后,非常认真地问我:‘凡,那个同事长得帅不帅?’
‘丑得像河马一样!’我忿忿不平地回答。
阿隽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怎样?看你一付”手术完终于排气”的表情?!’我问。
‘我怕你会被他骗走呀!’阿隽用力地回答我。
呵……
‘阿隽唷……’我用手捏了捏他的脸颊:‘不会啦!凡儿最爱的就是你了!’
‘那就好,谁知道成深是不是故意要引起你的注意力才这么作的?!’阿隽眼睛射出了两道凶光。
阿隽。不会的。
那个该死的家伙,早就已经死会了。人家有未婚妻呢!
更何况,阿隽,我们好不容易才在一起的,怎么可能这么容易就被分开?
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