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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果之味 第六部分

  黏牙的麦芽糖

  早阵子在这里写过反砂芋头,我喜欢吃,但不知道怎样做,一般的潮州馆子也嫌步骤繁复而不做。收到Amy  的电邮,她提供了反砂芋头的做法:首先,要买一个比较黏糊的芋头,把芋头削皮之後,再切成一个个方形,或任何你自己喜欢的形状。在烧热了的锅里加大量的油,但不一定要是猪油。然後,用锅铲把芋头炒至金黄色,加入适量的砂糖和麦芽糖。麦芽糖的分量可以随你自己喜欢。最後,再把芋头和糖在锅中搅拌,直至乾身为止。

  Amy  说,这是她的潮州老爸教她的,很容易做。

  听起来的确很容易,做出来却往往是两回事。我们看到别人做的菜,觉得非常简单,轮到自己做,步骤和分量完全一样,味道却比不上人家做的。在外面吃到甚麽好菜,回家自己做,也做不出那个境界。原来,材料和方法都不是最重要的;最大的分别,是那一双手。

  你做的跟我的,完全不一样,凡是看似简单的东西,更需要手艺。蒸鱼看来容易,却要高手才蒸出一尾好吃的鱼。我的一双手,在烹饪方面非常笨拙,但我会试着做一次反砂芋头,因为我喜欢吃麦芽糖。小时用筷子卷起麦芽糖,夹着克力架饼乾来吃的快乐时光,今天回味,仍然很黏牙。



  怀里的毛毯

  《花生漫画》里的Linus  永远拖住一条毛毯,那是他的护身毛毯,是他的依赖和安全感,我也有一条这样的毛毯。

  每天写稿的时候,我怀里也有一条毛毯。这条灰色的毛毯是在Esprit买的,很暖。天气严寒的日子,我用毛毯把下半身牢牢的包裹着。天气没那麽冷的日子,我把它铺在膝盖上。夜里,当我赶稿而又昏昏欲睡的时候,我把毛毯披在头上,坐在那里打瞌睡。太累太累的话,我索性抱着毛毯去睡觉。当我甚麽也想不到,我只好搂着这条毛毯发呆。

  前几天连卡佛大减价,我又买了另一条毯子。这一条毯子是墨绿色的、棉造的,正好在夏天使用。昨天要写小说,整夜也想不到题材,不敢上床睡觉,只敢在沙发上找灵感。那个时候,身上披着的,就是墨绿色的毯子。半夜,觉得很冷,那条毯子不够暖,我只好把灰色的毛毯也拿来。

  人为甚麽需要依赖一条毛毯呢?毛毯又依赖甚麽?

  小时候,我爱抓住爸爸的衣角睡觉,我怕鬼。後来,我好像是抱着洋娃娃睡觉的。不玩洋娃娃之後,我爱搂着一个枕头睡觉。我曾经以为自己已经不再需要依赖任何东西了,可是,这一刻,我却看到自己紧紧抓住怀里的毛毯。



  爱情不是投资

  有时候,我们不愿意离开一个人,是因为我们在他身上投资了太多东西,包括感情、青春,甚至是金钱。

  跟他的关系愈来愈坏,彼此的话题愈来愈少,相处得愈来愈不开心,无数次想过要分手,却仍然留下来,因为,已经投资了那麽多,没理由现在放弃。

  中途离场,以前的损失怎麽办?

  已经下了注,不蠃一笔,太不甘心了。

  於是,每一次闹分手,也不肯真正的分开。

  好像还是爱他的,爱他甚麽呢?渐渐地,自己也不知道为甚麽爱这个人。

  也许,自己只是不肯承认爱情已经消逝了。

  我们可以投资在自己身上,却不可能投资一段爱情。

  无论你有没有遇上这个人,你也会一天比一天年老,为甚麽说他耽误了你的青春呢?是你耽误自己。当你付出感情去爱一个人,你也享受那个过程,这不是投资。至於金钱,何尝不是你甘心情愿的?

  最聪明的投资,是在知道大势已去的时候,立刻撤退,不要奢望拿回当初的本钱。趁自己还有本钱的时候,投资在别的事情上吧。



  旅途上的保鲜

  在旅途上,有甚麽方法可以把自己保鲜呢?

  这样问,因为每次在旅途上,不论是工作还是游玩,我的新鲜程度总是直线下降,一天比一天凋零。

  我的眼袋会一天比一天大,到了第五天,这两个不受欢迎的东西比我的眼睛更大。我的皮肤和我整个人,也好像缺了水似的,一天比一天乾燥。

  像我这种人,永远不适合游走天涯,只能留在家里当一条懒虫。然而,自己又喜欢去玩,工作需要,又常常要到外地去,那麽,惟有想想方法。

  保鲜的方法之一,是到了酒店之後,立刻把房间里的浴室布置成自己家里的浴室那样。首先,把自己的护肤品、洗头水、化妆品、救急面膜、面巾、梳子等等拿出来铺在洗脸盘的两旁,然後,无论是甚麽时间到达酒店,也要先洗一个澡才办其他事。在浴室里留下自己的气味,这个浴室会马上让你有家的感觉。

  做广告的朋友说,每次公干,她的行李箱里必然有一袭华丽的衣服。那是因为她们组里的导演有一个习惯:当工作完成,最後一天,每一个工作人员都要穿得漂漂亮亮叁加一个派对,吃喝玩乐。这样的一种欢宴,是最美丽的保鲜法吧?



  我是不值得的

  你曾经遭人白眼吗?

  也许,每个人生命中都会有这些时刻。那些还算不上是白眼,只是令你受了一点点的委屈。受委屈的时候,你多麽希望,自己以後能够争气一点。

  那一年,我还在半工半读,我的身边,有一个身分地位跟我悬殊的男人。一天,他的朋友跟他说:「这个女孩子并不适合你呀!」我听了,很觉得委屈。我没有喜欢他,是他一直苦苦痴缠。他的朋友,大概看不过眼他那样沉溺,所以跟他说,这个女孩子不值得。

  这关我甚麽事?是他要来喜欢我。值不值得,是他自己的事,我才不在乎。

  他在电话里滔滔不绝的倾诉,问我为甚麽不爱他,我掷下电话筒去听我的音乐。我不是没有尝试过去喜欢这个人,但是,我真的无能为力,就像他对我一样,他也许想不喜欢我,但他无能为力。

  这些年来,我在街上碰过他两次。那两次,我都避开了。跟一个单恋过自己的人重逢,应该是他觉得尴尬才对,但是,不知道为甚麽,我觉得尴尬。也许,知道自己曾经被人苦苦地爱过,那是很难堪的。难堪,因为你没有爱过对方,没有回报过他的痴心。是的,我得承认,在这个层面上,我是不值得的。



  啊!不要长大

  有没有想过,我们长大之後,要克服多少事情?「格林出版社」出版的《啊!烦恼》是英国女作家莎拉米达亲自绘图的作品。这一本漂亮的童话书,写的是成长的甜酸苦辣。

  作者说,长大以後,我们要克服的事情包括:

  退缩、脸红、害羞、青春痘。

  打嗝、被忽视、婴儿肥、乱七八糟不整齐。

  吃吃傻笑、害怕异性、绷着脸生气、咬指甲。

  盯着东西一直看、挖鼻孔、讨厌牙刷和梳子。

  自私、吐舌头、吸大拇指。

  乱发脾气、长雀斑。

  而在寻找自我的过程里,我们才知道,长大之後,要面对死亡、要负责任、需要被爱、必须不断对别人解释自己的意思,要在冲动和理性之间作决定。

  你呢?你又吃过了多少甜酸苦辣,克服了多少难题?

  我们好不容易才克服了婴儿肥,却又明白,每个人终须一死。我们克服了退缩,却被迫面对一些自己不愿意面对的事情,然後,我们又学习去克服。长大,是一个妥协的过程。



  幸福的理由

  白袜配高跟鞋,是多麽坏的品味?可是,有些女人却穿出了味道。假如她那一双白袜是恋爱时买的,这种打扮忽然会变得柔情无限。

  四个骨牛仔裤配幼跟高跟鞋,多麽的难看?然而,要是她这身打扮是赶着去见自己心爱的人,她的牛仔裤和高跟鞋马上也变得性感。

  读到一篇时装评论,说Prada  一直以来也是努力经营坏品味。噢!她的坏品味多麽昂贵!假若不是放在当代,你会嗤之以鼻,鲜粉红的男装、深粉蓝配咖啡色,我们为甚麽竟能接受?

  原来,品味再坏,背後有哲学,就变成一种品味了。

  背後没有哲学也没关系,只要有爱,便有品味。

  有个男人的衣服永远有狗的图案,连牛仔裤和袜子也有狗。一个大男人穿成这样,难免常常都给朋友取笑。然而,这些衣服都是他太太替他买的。她爱狗,也爱他。为了爱,她给甚麽,他也穿甚麽。他说:

  「我不穿的话,她会不开心的。」

  渐渐地,他也开始爱上太太替他买的衣服了。他不是被迫接受,他是融化了,认同了她的品味。

  看到他,我忽然理解,坏的品味,也许有幸福的理由。



  他不需要穿得好

  关於作家的衣着,电影《广岛之恋》的编剧、法国着名女作家Marguerite  Duras说:「我不需要穿得好,因为我是作家。」

  这一句话,充满幽默感,又带着几分自傲。

  是的,你甚麽时候听人称赞过爱因斯坦的品味?他不需要穿得好,因为他是最伟大的科学家。崔琦穿得多麽平凡?何大一也是老老实实的。

  克林顿的西装糟透了,他那一条西裤,好像永远都是吊脚的,但他不需要穿得好。他是美国总统,是世界上最有权力的人。

  戴安娜必须穿得好,因为她是王妃;王妃是一种身分,不是个人的成就。

  中国领导人花在买西装的钱,一定比不上本地那群雅爱打扮的中产阶级。可是,领导人穿得好不好,也还是领导人。

  我认识的名作家,他们身边的人穿得比他们还要讲究。博览群书,才高八斗的作家,竟然不懂配衬衣服,人没作品那麽有品味。那又怎样呢?一个人的成就,便是他的气质。作家是穿甚麽也像作家。没有一个名牌会让人穿了变成作家、总统或科学家。

  一个人的智慧,可以驾驭他身上的衣服。甚麽时候,我们也不需要穿得好?



  「飞针」的传说

  你有听过一个传说吗?传说有一种针,叫「飞针」,是不痛的。原理大概就像飞镖。有些医生会打「飞针」,我小时是相信这个传说的。後来才知道,根本没有「飞针」这回事,都是父母用来骗小孩子的。谁会拿自己的屁股给医生掷飞镖?所谓「飞针」,也许是「飞快的针」,打得快一点,便没那麽痛。

  我是宁愿吃很难吃的药水也不愿意打针的。每次打针的时候,说好了不怕、不怕。然而,看到医生拿起一支针准备刺在我的皮肤上时,我仍然会全身发麻。

  因为生病而要打针,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一次,看病之後,医生说:

  「你坐在一边等候打针吧。」

  等待的时候,我不停的为自己做「思想工作」,我告诉自己:「我不怕打针!我不怕!」这个方法果然有效。我不再害怕了,而且还希望快点轮到我。当护士终於叫我的名字,我站起来,勇敢地走进医生的手术室;就在这个时候,前面那位刚刚打完针的老婆婆从房里一拐一拐的走出来,她走了两步便坐下来,摸着屁股不停叫痛。原本满怀信心的我一下子好像泄了气的皮球。看到医生拿起那支注满药水的针时,我很没用的问他:

  「医生,可不可以不打针?」

  「太迟了!」他说。



  我没有思念你

  曾经有一个人问我:「你有没有思念我?」

  我赌气的说:「没有!没有!没有!」

  他问:「你真的一点也不思念我?」

  我说:「思念你又怎样?我思念你,你也不会回来。」

  他说:「你这个人真残暴。」

  不是吗?当那人不在你身边,你眼看不见,手摸不到,多麽思念他又怎样?他并不会马上回来你身边。

  你愈是思念他,愈会恨他,恨他离开那麽远,那麽久。假如不用思念他,你将会多麽轻松和快乐?

  好吧,那就叫自己别再思念他。

  思念是一个负担。

  每天早上醒来,我告诉自己,我不会思念那个人。我用工作来麻醉自己。我找朋友来填满寂寞的时间,不让自己可以静下来思念着他。我很想挂一个电话给他,用不着听到他的回音,只要他听到我的留言。然而,我控制着自己不去挂那个电话。

  我差一点儿便成功了。可是,当他回来,我才知道我在过去的日子多麽思念他。

  谁不愿意自己能够残暴一点?享受被人思念,却不会痛苦地长久思念着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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