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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天使 第二章

 
  麦哲宇站在讲台上,他很少答应公开演讲,尤其是面对一群睁大眼睛看着你的脸孔比看书本更有兴趣的女人。

  经过他为期数周,一周一次文学课的观察,他敢断定,这些女人当中,没有一个是真对文学有强烈爱好的;她们之所以来到此地,纯为附庸风雅。

  这次文学课他只答应讲到下周为止,麻烦也到此为止。今天他所预备的讲题是美国现代文学,谈到当代的美国小说主流,不能不提到一九七六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索尔贝娄,尤其是他最著名的那本《何索》。这也是麦哲宇自己最喜欢的几本书之一。

  可是他花了工夫的讲稿,对这些贵妇人却无异是对牛弹琴。他本可拂袖而去,但他并没这样做,他答应了金夫人,他就会守约。

  他仍旧平心静气的就索尔贝娄的几项重要著作开始评析,由《摆荡的人》谈到《受害者》、《抓住这一天》、《两天安德森》再到《何索》。

  当他以贝娄一直强调的“相信人存在便是爱,只有通过爱,疏离社会后的个人才能得到拯救”为全课的结束时,会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这是个精采讲演,麦哲宇自己知道,他不但尽职而且做得比预想中的还要好,只不过听众不精采!她们不晓得固然讲演者要准备,而听众也该有适当的准备。她们来听一代大师讲“现代文学”,这是多么难得的机遇,但她们却轻易错过,可能终其一生都不会再与之接触,甚至不知现代文学为何物!

  麦哲宇压抑心中的厌恶,仍保持着那俊逸的风度,向这些贵妇们微微一颔首,走出课堂。他没有留发问与讨论的时间,因为不必要。麦哲宇快步的走向停车坪,下意识的往马场那边看了一眼。

  没有任何人在那边,不知为何,他心中一阵怅然若失。他自己也不晓得他预备要看到什么,是什么在吸引着他。

  麦哲宇下山经过方才与白衣女骑士相遇的地方时,他突然想起来,他在停车场想看到的是什么。

  她是他所见过最特殊的女人。

  但他一点也不对自己那样惊吓了她有任何歉意。不管她是如何特殊,她也不该在公路上骑马。

  他擦过她,是有意给她一个教训。他对这些贵妇人实在欠缺好感,可是唯一令他抱歉,是他没料到她竟生得那么美。鲜衣怒马,本是古式的形容辞,但他一点也不想以名驹丽人来形容她。

  她是活生生,充满了生命力的女人,而不是呆板无趣、死气沉沉的闺中怨妇。麦哲宇咬了咬唇,胸中同时涌起两种渴望,一个是想立刻知道她的名字,一个是希望马上能忘掉她。

  ☆     ☆     ☆

  白莉莉站在三楼房间半圆形的阳台上,用望远镜看着麦哲宇上他的车,看他的车绝尘而去。

  她没有去上文学课,虽然她知道别人跟她一样的不懂,但她缺少她们装懂的本事,她更受不了呆呆在那儿枯坐冷板凳的滋味。她那双媚眼有一丝狡黠,一丝神秘,还有些其他的复杂东西。

  麦哲宇!她的朱唇轻轻启动着,像符咒一样地念着这个名字。然后唇边的笑意更深、更浓了。

  当车子整个消失在公路时,她放下了望远镜,之后,她又想起什么的匆匆忙忙跑到顶楼的阳台,那儿可以看得更高更远。但除了蓝天白云,野花绿草、海波细砂之外,她只看到一些平常的景象,并不怎么太特别,她继续调整镜头。

  “白小姐——”背后有人叫她,声音柔和,却充满了威严。

  “金夫人!”她回过头去,没有藏起手中的望远镜。

  “好精致的望远镜!”金夫人若无其事地走过来:“这儿风景不错吧!可以借我看看吗?”

  “当然!”她递了过去。

  金夫人看了好一会儿才还给她,尽管她脸上的脂粉涂得比城墙还厚,但白莉莉已经看见她眼中那死灰般的颜色了。

  “有什么不对吗?”白莉莉极其狡猾的,但那双媚眼天真一如孩童,连一丝阴影都没有。

  “自从这栋房子建好后,我一直没上顶楼来过,从没想到这里视野这么好。”金夫人不动声色的涵养是一等一的,她才是这群贵妇中真正的贵妇。

  也是“薇尚”真正的主人。

  她有种发乎性灵的力量,能使人相信她在这块乐土上,有主宰一切的能力。

  这里的一草一木都属于她,这儿所有的人与心灵都要接受她的控制与摆布。

  “你想成为正式会员吗?”金夫人突然转过身非常亲切和蔼地。

  “如果有你的大力帮助,我相信事情一定会顺利得多,你说是吗?”她更狡猾了。

  “我会的!”金夫人泛起一个微笑,那残存着昔日风华的笑容,说明了她年轻时候是个多么美丽而迷人的女性,即使是在三十年后的今天,她仍有成熟妇人动人的风韵。

  “谢谢你!”白莉莉的眼中有着得逞后的窃笑,像玻璃一般的光亮。

  “走吧!该开中饭了。”金夫人挽住了她的手。

  “我在房里吃。下午得排戏,辞还没记熟,我用吃饭的时间来记。”白莉莉拒绝了,她没有那么笨,夹在一大堆讨厌她的贵妇中吃饭,她不得盲肠炎也要肚子痛的。

  “那我就不勉强了!”金夫人仍好风度的微笑,虽然强烈的太阳毫不容情的暴露出她脸上的缺点瑕疵,比如用脂粉不遗余力掩盖的细皱纹、眼袋、黑斑等等,但她的气质依然十分雍容华贵。

  看见金夫人在贵妇们的簇拥下进入那个法国式的餐厅时,白莉莉又溜回房间拿她的望远镜,矫捷如猿猴地登上顶楼。

  金夫人刚才的脸色有异,和对她入会的态度大变,却使她万分起疑。她不知道金夫人怕什么?难道是这具望远镜?真是可笑,看她那德性!她继续四处了望,看样子,方才她像发现什么秘密的表演,真的成功地诈过金夫人了。

  白莉莉像顽童一样甘冒酷热与刺眼的反光,孜孜不倦的寻找着。不管她会找到什么,她都喜欢这个游戏。她天生是要在这方面当赢家的。

  咦!奇怪?她终于在大海搜针中发现一丝端倪了。在薇尚的高坡下,有一角檐影,该不是看花了吧?她不放心的又集中精神,终于证明她没有看错,方才金夫人的视线就是在这里停留得最久。

  那是幢房子,原先遮住它的树巅很可能因为台风关系被刮倒折断了,所以才露出一角缺口。

  在她初来薇尚时,金夫人曾命经理亲自带她参观所有的设备,但她记得很清楚,那天的参观活动中,绝不包括这幢房子。

  难道那房子中真隐藏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秘密不成?她好奇心大起。但她不能在这里待太久,她匆匆收起望远镜,又溜回自己的房间,有机会她一定要好好的去查个虚实。走进套房的小浴室,她扭开龙头,开始放水,浑身被太阳晒得又粘又腻,她要好好的洗个澡。

  一边脱衣服,她一边去房间扭开音响,跟着嘈杂的热门音乐扭动起来。跳舞是她最喜欢的活动,她放肆的伸展着那蛇般的躯体,衣服一件件由她光洁的肌肤上滑落,掉在地板上,她就踏着那些衣服,重新跳着走进浴室。

  这是她新练的一支舞,下部片子中她扮演一名迷人的歌舞女郎,为了符合银幕上的身分,她非有点真本事才成,导演对她的曼妙舞姿大为欣赏,还不惜工本又替她改了剧本,加了很多戏。

  但导演要她穿着薄如蝉翼的舞衣起舞的要求,她还没敢跟陶达然讲。

  陶达然这个醋罐子,听到后不一跳三尺高才怪呢!他什么都好,虽然年纪大些,但也风趣体贴,就是要面子好吃醋的坏脾气真是要不得。

  想起了陶达然,她的唇角撇了撇,这个长相蠢如猪猡的笨男人,还真够罗曼蒂克,相信她心里只有一个他呢!真是臭美到极点。

  哼!她冷笑一声。算了!恶心归恶心,他倒还是真心待她,不像从前她跟过的那个专拍新潮电影的导演,一脸的骚胡子,满嘴的新名词,一天到晚无头苍蝇般到处飞,只要有什么活动一定想法子插一脚,出出锋头作作秀,只要名字能出现,哪怕只是电视镜头一闪或只在报屁股上,他都一样心满意足。

  但说那小子是文化人嘛,却一见女孩子就一脑袋的色欲,七哄八骗的也不知道给他糟蹋过多少个了,不清楚的人还真以为他的骚胡子、三寸丁身材和半秃的光头对女孩子有多大的魅力呢!

  那时候她刚出道,没机会多选择,只有跟着骚胡子,他也真当她是块宝,使出吃奶的力气捧她,游说那些有钱的笨蛋掏钱,好容易拍子部《天使进城》,没想到这部剧情全无,只有她晃过来又晃过去的大胸脯与雪白大腿的X级大滥片,也居然以黑马的姿态爆出冷门,使骚胡子跻身为百万名导,让她成为脱派大红星。

  日后各风月片约接踵而至,骚胡子真是出足了风头,只可惜影评人一点不因大卖座而买帐,骚胡子看起来风光,可是轮至有电影学术的研究讨论会,他一样拿不到请帖,甚至不得其门而入。

  白莉莉跟他闹翻,他另起用了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丫头作女主角,结果拍出来不仅国外市场卖不出来,连本地片商都无人问津。陶达然就在他们闹翻时,经由一个有力人士介绍成功的,当天晚上就迫不及待的开了支票留在她的酒店里过夜,以后双宿双飞自不在话下。

  跟着他,当然比骚胡子强得多,锦衣玉食好吃好穿,伺候得白莉莉周周到到的,带着在许多场合出出进进,一点也不觉得她见不得人。这点白莉莉对他倒挺感激,但他的醋劲之大也真使人受不了。

  晶莹的水雾自白莲蓬头中冲了出来,均匀的洒在她的胴体上,那冰凉快慰的感觉,使她情不自禁闭上了眼睛,享受这份午间的清凉。

  水顺着她如玉般的脖颈流下,像一只只透明的小手抚着她的全身,一股一股的在每一吋肌肤上流动,使她温热的肌肤看起来更健康更有弹性。

  电话铃突然在这时候响了,打破所有的宁静。她跨出浴缸,伸手拿起那附在壁上的立型话筒。是陶达然的,她发出一些必要的笑声,这是他惯例的追踪,他们曾约法三章,不管她到哪里去,他都要知道电话.而且有打给她的权利。

  有钱人的面子丢不起!

  她在心中暗哼一声,表情荡然的看着大镜子,同时无意识的用手指涂掉镜上迷的水雾,雾被擦干净了,一点点的露出她完美的身躯。

  陶达然仍滔滔不绝的说着,她毫不在意欣赏着自己,终于他心满意足地挂上了电话,她耸耸肩,想起了另一个主意。

  她早就看中华丽泰珠宝公司的一个钻戒,反正他晚上要来,她非缠着他买不可,他—向出手大方,这个小小的要求,他一定不会拒绝的。

  想到那枚钻戒,她的心胸顿时开朗起来。

  ☆     ☆     ☆

  “麦先生——”一个年轻而窈窕的女子站在他面前,他微一皱眉打量了她一眼,她穿着一套露肩大荷叶领的丝质裙装,那微微裸露的象牙色的肩头有种挑战的讯息,她脸上的笑容也是;但马上的,他就确定,他们并不认识,至少在这以前,他没见过她。

  他同时迅速地环眼望向大厅,是华灯初上时分,每个人都显得很悠闲,但没有人注意到他们。

  他向她微一颔首,在公共场所被一名崇拜他的读者拦住,并不是什么稀罕事,他也没有必要给人难堪,对不对?

  “我是你的忠实读者——”

  果然不错,惯例的开场白,他心中叹气,表面仍保持着风度,迅速地说了句:“谢谢你喜欢我的书!”然后步向电梯。

  “我知道你要赶着去参加十楼的‘亚太作家会议’的晚餐会,但是请你等一等,替我签个名!”那名窈窕女子递过来一本新书,是他上个月刚出版的《天堂路迢》。这本书是谈一个天才科学家被卷入现代经济风暴的故事,内容不能说不精采,但还不至于到“人手一本,手不释卷”的地步,他怀疑地看着她。

  那女子露出“我知道你在想什么”的狡黠眼光,往大厅的左角边看了一眼。他顺着她的视线,看到一个满目琳琅的书店。

  年轻女郎跟着又递过来一支笔,他迅速地在上面签了自己的名字。

  “谢谢!”那名女子倒还没有多余的要求,让他“安全”地通过了。他喘了一口气,站在上升的电梯里,好整以暇地等待这个丰富的晚餐会。但当他从电梯中出来时,另一扇电梯的门也启开了,走出来的正是那名伶俐慧黠的女郎。

  她从容不迫地经过他面前走进前厅的接待处,在那由鲜花、浮雕布置成的前厅里,已经聚集了来自各国的作家们,正相互致意,以及在锦缎上签到,由接待人员引导进入会场。

  这个晚宴同时也是会议的揭幕式,有许多作家刚由机场赶来,庄重的气氛中感染到不少旅行的兴奋。

  由于席次有限,此次参加“亚太作家会议”的作家群,均是各国文坛上最具影响力的重要人物,也由于在本国的影响力,他们的作品很自然的被翻译成各国文字,二十世纪强大的资讯力量,无远弗届,使他们拥有更广大的读者群,也享有前辈作家不曾奢望过的国际声誉,而一年一度轮流在亚太各国举行的作家会议,更促成了“文学世界性”的趋势。

  这名迷人的女郎是用什么方法混进来的?他颇感好奇,更感兴趣的,是她来这里做什么?

  他注视着女郎进入前厅时,引起了一阵小小的骚动,不少人暂时停止交谈,像他一样的注视她,也许他们跟麦哲宇一样不晓得她是谁,可是守候在那儿的记者似乎知道,很有默契地举起镁光灯。

  出乎他预料的,大会的主人——陈恳纳博士也热烈地迎上来同她握手,然后为她介绍着旁边的作家们,很快地,她就加入了他们,落落大方的态度像一粒水珠融入汪洋那样自然的成为他们之间的一份子。

  也许,她天生就是这种人,能与陌生人“一见如故”,还是她对自己的美有完全的自信?

  麦哲宇不是个轻易动声色的男人,但这个神秘女郎却给他太多的惊异、疑问。

  她是谁?他心里不断问着。

  如果她是存心要惹他注意她,那么她已经达到目的了!他想。一开始,她就采取了攻势,使他产生先入为主的错误成见,然后用她个人的方式愚弄了他,他有些不高兴,可是这方式确实有效。

  这时,一位白发斑驳而且十分矮小的老人自后头轻轻握住他的胳膊,他回过头,不禁叫出了声:“大宫先生!”

  “没料到我会来?”这个清癯瘦削的老人,脸上有着他所熟悉的表情,那温和有礼的微笑,几乎是大宫贤二的注册商标。

  他真是意外极了,由于健康的原因,大宫已经连续两年没有来参加这个聚会。麦哲宇春天时路过日本,特地到京都去看大宫,但大宫的家人在电话里告诉他,大宫去琉球的小岛上养病,让他怅然而返,没想到大宫会赶来参加会议。

  “我们边走边谈?”大宫又微微一笑。他的少年时代是在中国大陆度过的,所以成为日本有名的汉学专家,又由于青年时期游学欧洲,治学精神与一般日本学者不同,能够以客观的态度分析、归纳,而不带民族性狭隘的色彩,使他特别受到学术界文坛的敬重。

  “知道我为什么来参加吗?”大宫和悦的神态,像一名可亲的长者。

  他摇摇头。

  “近年来我的身体很不好,可以说是愈来愈坏,谢绝一切活动,但我看了你的《天堂路迢》时,我知道我非来一趟不叮……”大宫说着不禁咳嗽起来。

  他的健康情形真的很坏,麦哲宇听着不免十分感动。

  这时又一阵掌声使麦哲宇抬起了头,他看见那名神秘女郎面露微笑的站在台上,当陈恳纳博士报出她的名字——鲍丹妮时,掌声更热烈了,她接过麦克风,恰如其份的说了几句活。

  原来是她,麦哲宇这才大吃一惊,鲍丹妮是少数以英文写作,同时打进英语系国家的杰出华侨作家,她的第一本书《秋月》,曾经像旋风似的横扫美国文坛,同时雄霸全美畅销书排行榜达十二周之久。

  她传奇性的成功是个奇迹,被惊奇的书评家称之为“黄色闪电”。

  简单而隆重的仪式过后,便是道地的中国晚宴。鲍丹妮在作家群中,更显出她熠熠的光辉,她的名气与美丽是那样的突出,她是今晚的皇后。

  而这个皇后在一个钟头之前,还彻底愚弄了他,麦哲宇有种奇怪的挫折感,如果他能够,他的大男人主义将会拒绝再见到她。

  他不喜欢见到一个女子如此锋芒毕露,即使她有相当的才华、智慧与勇气,他更不苟同她这种喜欢愚弄男人的心态……

  但又过了一会儿,他开始知道为什么他会轻易上当,那是由于这些天来,他都心思不宁,他还在想那个骑在黑神驹上的不知名贵妇,那名女子优雅的女性气质与马上英姿已深深攫获了他。

  他饮尽杯中残酒,正预备站起来时,陈恳纳已带着鲍丹妮走过来了,她眼中满是那别人无法明白的淘气笑意。

  “哲宇,我为你们介绍——”陈恳纳博士热心地。

  “我们见过了,就在刚才楼下的大厅,是不是?麦先生?”

  “是的!”他勉强点头,在这一瞬,他已经可以完全断定,她虽然天生有应付各种大场面的魅力,她的才气可以得到敬重,她的智慧足以保护自己,她的故作神秘更增光辉,但本质上,她是个轻浮的人,这点,他已看穿了她,从现在开始,她再怎么伪装都没用。

  而且——他深深吸了口气,他喜欢的女人,也不会是这种型。

  “丹妮非常喜欢你的作品。”出乎意料的,陈恳纳居然把她单独留下跟他谈。

  “请坐!”他微笑欠身,维持了好风度。

  “谢谢你肯给我签名!”她眼中促狭的笑意似乎消失了,变得很认真。

  “我们可以停止游戏了吗?”尽管她是个光芒万丈的美女,但他已经开始不耐烦。

  “我并没和你玩游戏!”她的眼中换上种受伤的表情,“我是认真的,因为你是我所知道的最好的几位作家之一,即使你的名字、作品还不为亚太以外国家的读者熟知,但我必须承认你是我所尊敬的少数作家之一。”

  又来了!他想,这个曾以一本书征服美国文坛十二周的女郎,以为她可以像巫婆骑着她的扫帚般横扫全球,无往不胜,那她真是弄错了。

  “谢谢!”他冷漠而机械的。

  “你的《天堂路迢》真的写得很好!”她眼中受伤的表情更深了,急切的,她似乎想像平常般掌握一切,记忆中她从未失败过,但她马上敏锐地发现她这次不能够,她触礁了,只因为她碰到的是麦哲宇——一个典型的中国现代男人。他骄傲、智慧,兼融最古老与现代的文化!

  “谢谢!”他连最后一点表情都吝啬的收了回去,烦死了,他心里说,又谈《天堂路迢》,这个不是他的最后一部作晶,为什么每个人都不肯放过他?

  “你如果不愿跟我谈,可以告诉我!”她果然愤怒的站了起来,这个皇后,她碰了个很大的钉子,但这全是她咎由自取,她是个作家,却偏不晓得作家是个什么德性。

  “对不起!我只是对这题目太疲倦。”他低头了,只因为他是个男人,她发怒的时候真美!他想,像一头小狮子,彻底挣脱了所有虚矫,完全暴露出她的本性,而她的本性确实有耐人寻味的地方,他突然开始有一点点喜欢她了。只因为她又虚伪,又真实,扑朔迷离,这一点,是作家们最喜欢追寻探究的特质。

  “不要说对不起,你自认为是纯文学大师,根本看不起畅销书的作者!”她怒气冲冲地预备走了。

  “等一等!”他阻止了她:“我没有轻视畅销书,索尔贝娄的书也畅销,你对自己缺乏信心。”

  吃惊与忿怒在她眼中交织成一片,然后她一声不响地走开去。

  会场很热闹,没有人注意到这一幕,这个因为描写亚洲大陆而一举成功的女人,当她终于到亚洲后,她已经开始发现她心中的亚洲只是一梦幻。麦哲宇有责任让她明白,什么才是真实,而有更坚强的信心重整自己。

  总有一天,她会在这些自我发现中,勇敢地挣脱那些不必要的羁绊,和她自己做个朋友……

  宴会散后,许多作家们仍意犹未尽,但他婉谢了一切邀约,这个晚宴令他不适,他只想早些回家。

  车厢里有些闷,但他没有打开冷气,反而拉下车窗,让自然的凉风吹进来,那使得他的酒意消散许多,方才的不适也渐渐消褪……

  一辆黄色的宝时捷在红灯时靠着他的旁边停了下来,他不经意的望了车里驾驶一眼,夜色中,那名穿着砖红油脂装的少女有一头丝缎般的长发,有双美丽的,分得开开的大眼睛,老天!他一口冷气憋在喉咙里,如果不是他亲眼看到蕾蕾在阳明山公墓下葬,小小的棺椁被埋进黄土里,他简直要以为是她还魂回来了。

  当那名陌生少女把车开走时,他意识到自己还在喘气。

  蕾蕾……他有多少年没有亲口叫出这个名字?

  亲爱的蕾蕾!那是个谁也不知道的故事。一个伤心的往事。麦哲宇强迫自己不去想,可是蕾蕾的幻影又悄悄浮了上来,在公路上在车窗上,在他眼睛里在他心中……

  无辜的蕾蕾,可怜的蕾蕾……

  那全是他的错,他至少应该设法阻止她的……

  ☆     ☆     ☆

  那年他才二十八岁,在业余的尝试里写了生平的第一本书;销售方面差强人意,反应毁誉参半,但书评家一致公认他是个最富潜力的年轻作家。

  这对于年轻人,尤其是个有野心的作家来说,是种鼓励,也是项挑战,他经过慎重考虑后,终于辞去了在广告公司年薪百万炙手可热的职位,全心全力投身入创作的行列。

  他由业余的身分成为专业作家时,才体会到要做一名真正的作家得付出巨大的代价。

  那时的他意气风发,步步逼近成功,虽然一开始写作的路程是艰苦的,他也能忍别人所不能忍,也许是上天特别厚待他,使他有过人的才气,他的第二本书问世后,他在文坛的地位由被怀疑而至被期待、被肯定。

  蕾蕾是与他签约出版商的独生女,也是他的忠实读者,他们认识的那个晚上,就像今夜,沉闷、炙热、满天星斗。

  他本来不准备参加那个为他新书出版而举行的酒会,这种事总令他觉得很窘迫,当他写完一本书,他认为已做完了每一件事,不该再拿些枝枝节节来烦他,可是出版商黄文晋不这么想,黄文晋觉得他如果不肯出席,自然是不对自己的事负责。

  争执无济于事,限于合约,他还是答应了黄文晋并不算太过分的要求。黄文晋不是个唯利是图的商人,在他眼中,文化事业固然也需金钱才能维持,但它崇高的一面不容任何侮辱,是个颇受同业敬重的出版家。

  他的相貌并不英俊,最显著的是他那河马般的大头,但当他在酒会上把独生女蕾蕾介绍给麦哲宇时,麦哲宇似乎以为他在开玩笑。

  蕾蕾跟父亲不仅没有丝毫相像之处,简直有天渊之别。她轻盈窈窕,颇有灵气,而且十分羞怯,麦哲宇友善的跟她说第一句话时,她直羞得两颊飞红,像受惊的小鹿,一双水盈盈的大眼睛,似乎随时浮着幽怨的泪光,需要靠人保护。

  麦哲宇立刻喜欢了她,她是那种谁都想把她当小妹妹呵护的少女,可是她会错了意,直到很久之后麦哲宇才知道自己犯了个什么样的大错。

  他的不当心,他的每一个体贴小动作,都重重的伤害了这个少女。

  他带蕾蕾去郊游,去跳舞,去钓鱼,去享受她这年纪该有的青春之乐,只因为他觉得黄文晋一直把柔弱的蕾蕾关在家里不与外界接触,是保护过甚的作法,但他却忽略了他每次带蕾蕾出去时,黄文晋那欲言又止的态度,和蕾蕾异常的活泼。

  他像童子军般日行一善,还以为自己很对……

  没有人告诉他,更没有人忍心剥夺蕾蕾唯一的快乐,就是瞎子也看得出来,崇拜他到了极点的蕾蕾把一颗心整个的系在他身上。

  他知道的时候,已经太晚了。当他发觉蕾蕾心月中并不是把他当兄长时,他受了无比的震惊,他不敢再宠她,甚至试着疏远她……

  但他这样做却使得可怜的蕾蕾整个崩溃。当她去世后,她的父亲含着眼泪把她的日记拿给他看时,他痛苦得说不出话来。

  他像当初没有人告诉他一样,也没人为这事指责过他,可是他的心死了,当蕾蕾的棺木下土时,他的某些部分也一齐被埋葬。

  她曾是个多么美丽、羞怯又柔弱的小女孩,天真的用全心全意地去相信他,他却如同刽子手般亲手杀了她。……

  在她的日记本中,涂满的是少女的梦幻,纯洁的遐想,但实际人生却充满艰难险恶,他是成人,他有责任提醒她,教导她。可是他没有,他用“兄弟之爱”来欺骗了她,用廉价的同情愚弄了自己。

  蕾蕾!麦哲宇从灵魂深处叫出了这个名字,他们相遇的时间是个多么大的错误!如果是再早几年或再晚几年,都不会发生这种事。

  蕾蕾去世后,他对自己痛恨到极点,他英俊、突出的相貌,一直是众人注目的焦点,追逐于他身后的名媛淑女不计其数,但她们只能使他厌烦,唯独蕾蕾不同,她是那般纯洁,纯洁得不像人间所该有的……他不配得到她的爱!

  那段时间,他过得很糟糕,几乎只有“堕落”两个字足堪形容,他活着已经没什么意义,他甚至以为他看开了人生,就在他最绝望的时候,他遇见了金夫人。

  金夫人在他眼中是个世故、精明而且势利的女人,尽管她的手段不可取,可是她对生命有绝对不同的诠释,她也是他所认识的最够资格活下去的女人。

  他的第三本书——《故梦》写得糟透了,那满纸荒唐是成天酗酒的结果,怪不得别人;由于蕾蕾的关系,他已和那伤心的父亲取消了合约,替他出这本书的出版商为了《故梦》大作广告也无济于事。

  在一次大争执后,他驾车离去,盛怒下竟撞坏了金夫人停在路边的车子,金夫人闻讯赶来时,他的头撞在驾驶盘上,前额裂了好大一个口子,金夫人没有忙着责备他,她有种历练过无数大小事件的直觉,她晓得这个相貌不凡的年轻人一定有相当的来历,他不得不在她的坚持下,由她的私人医生替他缝伤口。

  他们的友谊就从那次开始。那时候金夫人还相当美,至少细心的保养使人看不出来她已经四十多了,她像慈母般照顾他,女性的体贴、细心,在他病中的心情起了很大的激荡,滋生了微妙的感情。

  她每天到病房来看他、照料他,成了他早晨一睁开眼就开始等待的事,她也让他尝到女性特有的温柔……

  但金夫人没有答应他的要求,她只说:我对你而言是太老了。当他出院返家后,她介绍了个贵妇给他,那名贵妇暂时抚平了他的伤痕,他们共同度过了一段极其美好的时光,直到她不得不跟她的丈夫在一个月后回到维也纳。

  他重新振奋后,第四本书又再度得到读者的信任。

  从那回开始,他就只跟比他年纪大的女性来往。她们不像一般年轻女孩,时光磨平了少女的活泼急躁,丰富的人生阅历与对享受生命的渴求,使她们成为男人的好伴侣。

  ——而且永远没有麻烦。

  但是蕾蕾的阴影一直缠绕着他,他永远也忘不了这个曾改变他整个人生的女孩。

  麦哲宇叹了口气,这真是糟极了的一天,他得快些回家,读点书听音乐,或是干脆晚上不睡觉……

  正当他在卧室的地毯上静坐时,电话响了,他没有搭理,但它实在响得够久,够刺耳,他在预备拔掉插头前改变了主意。

  “谢天谢地你在家!”陈恳纳焦急的口气一开头就这么说。

  “大宫先生出事了!”陈恳纳喘了一口气:“我们刚才在饭店的咖啡座讨论你的书,他突然倒了下去,可能是突发性心脏病,你能不能来医院一趟?”

  “我马上到!”他抓起了上衣,连电梯都来不及等,就冲下十一楼到地下室拿车。

  一路上,他在祈祷,希望大宫平安无恙,但当他赶到医院,看见急诊室外等候的陈恳纳时,他知道任何的祈祷可能都太晚了。

  “他已经进入弥留状态,刚醒过来一次,医生说是回光返照,他自己可能也知道了,所以坚持要见你一面。”陈恳纳的声音有些颤抖。

  急诊室的灯亮了,他在护士的引导下走了进去。

  一切都是那么的安静,静得像死了般的沉寂。他想回过头冲出去,他不愿接受这个事实,但是他不能够。

  他站在病床前时,只觉得泪水溢满了眼眶。

  大宫躺在那儿,表情很宁和,除了氧气面罩和插在手腕上的针管,一点也不像个病人,倒像是婴儿,正在沉睡中的婴儿。

  “他一会儿可能还会再醒来。”护士说。

  他谢过了护士,那份哀痛之情,令他不能移动分毫。

  大宫本来不会客死异地的,但为了他,千里迢迢的赶来,只是跟他说一句:“我看过你的新作,你写的真好……”他不是没注意到大宫的健康状况,但他没有招呼他……他好内疚。

  大宫张开了眼睛,朦胧地看着他,也许那双垂死的眼睛什么都没看见,但麦哲宇敢肯定,当他唤他时,他的脸上浮起一丝微笑,那么轻,那么淡,但那确实是一朵微笑。那是他的注册商标。

  “大宫先生!”他全身悚动,大声喊了出来。

  但大宫再也听不见了,当医生由那边赶过来时,他已经去世了。没有留下任何一句遗言。

  一双柔软的手掌轻轻拍了拍他。

  “是你?”他看了一眼又把脸埋回手心,这个时刻,他不在乎任何人看到他的哀恸。对一生知遇的追悼,使他无暇他顾。

  “我一直都在这儿!”鲍丹妮的声音又轻又柔,飘进他耳中,“我们三个人刚才在咖啡座谈论你的作品。”

  他不想搭理她,事实上她在这里是多余的。

  陈恳纳回来时,他已经自巨大的震惊中稍稍恢复了,背脊挺得好直,苍白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

  “我要留在这儿等我的秘书,还有很多事情得处理,哲宇,替我送丹妮回酒店好吗?”陈恳纳有些抱歉的。

  “我可以自己搭计程车。”鲍丹妮很识相,她就是再笨也看得出来麦哲宇那避之唯恐不及的态度。

  “我送你!”麦哲宇已经站了起来,在这种情况,他维持着一种男性的骄傲,他绝不会让一个单身的女子在午夜独自回去,两个人走出医院,外面夜凉如水,星斗满天,麦哲宇情不自禁叹了口气。

  “这里有计程车,你也累了,我自己回去!”鲍丹妮说着就自顾自的走下石阶。

  “我说过我送你!”麦哲宇拉住她的手臂。

  “我相信我有能力自己回去!”鲍丹妮也冷下了脸孔。

  他没再多说一句话,只是用手挽住她,去到停车坪,替她打开车门,然后发动了车子。“你的酒店?”

  “香格里拉!”她没好气地。她恨他的霸道,一边也恨自己为什么一落到他手里就这么乖乖地听话。

  医院离香格里拉不远,麦哲宇在灯火辉煌的喷泉前停了车。“对不起,我不送你进去了!”

  “谢谢!”她头也不回的拎起小手提包。大宫的去世在她心中也掀起了波涛,早先刚才他们还谈得那么愉快,他的骤逝,她怎能不震惊?但麦哲宇那不近人情的态度,简直不容许她表达哀悼,使得她很恼火。

  “等一等!”他忽然从车中追了出来,那是她遗落在座位上的书——有他亲笔签名的《天堂路迢》。

  她接了过来,灯火下,他的脸色坏极了,一股冲动,她就说出了口:“麦哲宇,陪我在大厅坐坐好吗?”

  麦哲宇吃了一惊,这个女人刚才还骄傲的拒绝于他的护送,现在竟然提出这种要求。

  “如果你不方便没有关系!”她知道自己的要求过分,后悔之余态度反而大方了起来。

  她是个奇怪的、东方与西方的混合体,其实她若是以美国女子的坦率态度,他反而好办些……但现在他如果拒绝也未免太没风度了,他非常不愿意让她认为他是个粗鲁的男人。

  一种微妙的情绪使他点了头。他们在布置成露天花园式的大厅中庭坐下。“很抱歉我要你留下来,”她终于试着以一种最诚恳的态度开口了:“这是我第一次——接触死亡。”

  “?”他微微抬起头,这个中庭花园布置得很幽静,但他无情无绪。对于的丹妮这个极其出众的美女,也毫不关心。

  她喋喋不休地说了很多,像要用说话掩饰什么似的,可是当她不断地提大宫的名字时,他一直处于茫然的心一阵阵止不住的刺痛。

  他唯一的知音刚在医院中去世,她却这样随便地讨论着他,还带着她轻浮虚夸的态度。大宫的死,对她的意义可能只是一个可供谈话资料的话题。他对她产生了从未有过的憎恶。他站起身来。

  “请你不要走!”她仿佛在刹那间崩溃,再也无法伪装了,突然伸出臂膀握住了他,丝毫没注意到他的白眼相向,更出乎他意料之外的是她的眼中溢出了泪水,她也不去擦试它,只是任它们流出眼睛,一滴滴沿着颊,滴到桌面上。

  别人看见一个泪流满面的女人,以恳求的态度握住一个男人的手,还不知道会有什么反应?他讥嘲地想,但更多的,是对她极度情绪化的反应。他初见她的想法没错,她又虚伪又真实,那扑朔迷离的个性,虽然轻浮,却自有迷人之处。

  “请你不要走!”她再说了一遍:“他就在我的面前这样死去,太可怕了……”她惶然的眼睛中有种令男人会为之排山倒海的感情,“你可以留下来陪我吗?”

  “我不能!”他生硬而机械地离开桌边。她选错了对象,他不是她想像中的那种男人。她有她的寂寞、恐惧,他也有他自己的,但他绝对不会哀求别人来拯救他。

  走到门口,他回过头,她仍呆呆地坐在那儿,泪流满面,无依无助,丝毫不担心自己在大庭广众出丑。

  老天!他叹了口气,她一向都是这样任性吗?既不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更不替别人设想,但如果他就这么一走了之,他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

  他强迫自己改变心意重新走了回去,当他再度走到她身边时,她抬起眼睛看他,那双赤裸裸的眼睛令他可以直视她的心灵深处。他一阵震悸,突然明白她为什么哭!死亡——不仅使她震惊,使她明白生命的脆弱、无常,更使她觉得全是她的错。

  就像他认为蕾蕾的死是他的错,即使并不那么严重。但这的确是个打击。

  这个新大陆的第三代移民,畅销小说的女作家,她一天到晚在描述别人的爱与恨、生与死,却在此时顿悟到总有一天死亡也会降临在她身上,她的确太年轻了。那种哀悯使他动容,使他消除了所有的成见。

  “我也需要你!”他俯下身,轻轻在她耳边说着,然后把她扶起来,无比温柔的轻语着:“这个晚上让我们共度。”

  她身上温馨的香气和肌肤的柔软,令他一阵温暖,一阵激动。她说的没错,他的确不应该一个人回家。无论如何,在这样糟糕的夜晚,有一个伴侣总比一个人过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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