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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怕 爱丽丝,第三章

  耶诞舞会对我是个不愉快的记忆,也对方大小姐产生了影响。

  三天后,我有个不速之客。

  当时我正在忙,方氏在国内的制造业营建类排名第二,集团企业年度营收净额一千八百甘亿元。

  身为方氏人,我们绝不可能闲着。

  秘书说,此人来头甚大,再忙也得见。

  我放下了手边工作,进来的是公司总裁夫人。

  “我想,你知道我是谁。”方夫人微笑着,她是早期的中国小姐,现在仍然有着雍容的风韵,方东美很像她。

  “请坐!”我说:“有什么指教。”我尽量坦然,方夫人不惜降尊纤贵,我太小家子器也不好。

  方夫人果然是大人物,很直接的就说了,“我是东美的母亲,可能你还不知道,明年三月,英彦的祖母过八十大寿时,东美和英彦就要结婚了。”

  结婚,他们结不结婚,我有知道的必要吗?不论他们是不是才子佳人、指腹为婚,还是方家的钱比祖家多些,都大可不必来告诉我吧!

  “你很美。”方夫人打量了我一眼,真心地说:“英彦眼光很好。”

  这么赤裸裸地,我被她打量得全身发麻。

  在她心目中,我只是个平凡的小职员,怎可与她家公主相提并论。

  方夫人深懂谈话的艺术,她技巧的询问着我家里的事。

  方夫人太高贵,否则她会大大方方教我滚。

  她走后,我打好辞职信,递了上去,总经理批了“不准”,还被叫上去训了一顿,我又要秘书打一份。

  到了下星期一,风向突然改了,他不但没有扬言加薪、升迁,还一百八十度的大改变,迅速批了辞呈。

  我领到批文,赶紧收拾,祖英彦这时"砰”地一声闯了进来,声势之大,把秘书吓了一大跳,我暗暗叫苦,要她先出去。

  又来了!我叹气。惹得方夫人亲自上门访问,我已经够闹笑话,他却还要追着来给我加上一笔,我无可奈何地抬起头,四年来头一回好好打量他。

  祖英彦在别人面前,是出了名的冷静、酷,他在美国的分公司传出来的口碑,回台湾后,公司大案子他全有参与,但今天,他竟在方氏的一个小主管面前还了原形,露了本来面目。  

  “你是故意的!故意的!”他气急败坏。

  原来是来找我吵架的,那就不奉陪了。

  我不再想理会他,把耳朵、眼睛全关起来。

  他还不死心,又说了一堆。

  我只好请他出去,还不够倒霉吗?未婚夫妻轮番上门来找我杀刀,我哪有那么多功夫。

  我拿起电话,到总管理处找方东美,还没接上去,祖英彦按住了电话,气愤地说:“好!算你狠。”

  他离开了。

  原来也不是天不怕、地不怕的。

  我静静对自己笑,跌坐在椅子上。

  秘书蹑手蹑脚的进来,看我坐在那儿非常惊讶!问:你独自笑什么?  

  我说:笑天下可笑之人,可笑之事。

  ※※※

  我没有回家,而是到郊外别墅过夜。

  夜里,祖英彦来敲我的门。

  他要晓得我的住处,并不是太难的事。

  他的“敲门法”实在令人难堪,“咚咚咚!咚咚咚!”完全是兴之所至。

  我皱眉,如果人家知道他姓谁名谁,祖、方两家的面子全都给他丢光了。

  “爱丽丝!爱丽丝!”他还大叫我的名字,这下可好,连我的人也一并丢了。

  祖英彦继续嚷些胡话,然后半天没动静,我悄悄地开窗,竟见到他醉倒在大门口。

  从前那个活泼、聪明、机智的大男孩呢?如今这么颓废。

  我心中止不住的凄楚,只好拖他进来,放在地毯上。  

  长毛地毯,冻不坏他的。

  他曾救过我,我也只得守着他。

  天色将明时,祖英彦才醒,皱眉头呻吟着,睁开眼睛,半天看清楚了是我,眼神由朦胧变得十分凄凉。

  “嗨!”他轻轻地。

  我得打电话给方东美,不论她有无误会,祖英彦都是方家未来的姑爷,也是方祖两府的希望!这么大的干系,我可担不起。

  “不要打。”他一眼就看穿我的意图,小声而困难地说:“我会走!不要打。”

  他没有赖在我的地毯上,无比艰辛地爬起来,问我借浴室。

  祖英彦梳洗过后,精神好多了,不再那么颓丧,如果有电胡刀就更好了,但他未剃胡髭的脸上,仍有着笑容,令人心碎的笑容,小水珠自他儒湿的郑卷发上落下,突然令人心动。  

  他走过我身边,突然吻了我的面颊,这些年来,除了修泽明,我没让第二个男人吻过我,但奇怪地,我竟然没有发怒。

  “你喝醉了。”

  他凄凉地一笑:“我清醒了。”

  祖英彦离开后,没有再来。

  我却得做搬家准备。就算男女之间有友情存在,我也交不起这个朋友。

  收拾时我不禁好笑,两次从这里搬出去,第一次是为了男人,第二次还是为了男人。

  却也没真正从男人身上得到什么好处。

  方夫人又来登门,离开公司后,我们的立场也同时有了重大的改变,她很直接地问:“听说祖英彦来过?”

  口气是不一样了,如果我还是方氏集团的员工,她多少要顾一点形象。  

  我这般步步退缩,也竟仍得不到她的同意。

  我忽然平心静气了,是的,我是受了冤枉,从头到尾,伟大的方家都在冤枉我。

  但,也直到昨天,祖英彦才当面证实他爱我。

  可悲的是,我枉担了他的虚名。

  然而,他的那份真心却使我不再生气。

  我虽然没做什么,也没人相信我,但既然让他用了心,方东美便因为我而损失了权益。

  “请进。”我心平气和地招呼方夫人:“喝茶还是咖啡。”

  方夫人见我态度和缓,不像惧怕她的样子,也就不再那么气焰高涨,随我进了客厅。

  我告诉她,洗手间在后头。

  她的脸色一下子变了。

  “还是去一趟的好。”我笑。

  堂堂的,不可一世的,在各种公共场合以光耀夺目姿态出现的方夫人当真去了。

  不论她的出身、来头有多大,她总是个护雏心切的母亲。

  我煮好咖啡,方夫人去过回来,没喝就又匆匆走了。

  可说是一无所获。

  我坐在沙发上,慢慢地把两杯咖啡喝掉,凉了的咖啡并不好喝。

  又有人来按门铃,我从窥视孔往外看,是祖英彦。

  这回他刮过胡子,衣服也换过,眉宇间十分阴郁。

  他摆明了非要害死我,不足以表达他的感情。

  “原谅我,我——情不自禁。”他恳求的。

  他昨天那样胡闹不够,还要怎样呢?如果方夫人去而复回,干脆一齐遭她乱棒打死算了。  

  我仁立窗前,外头正在下雨,像是眼泪,掉不完,爱与不爱之间的眼泪,也唯有爱与不爱之间,才会有这许许多多的疑惑。

  “你记不记得从前——在海滨小镇的时候?”他走到我身边。

  我是他的初恋。

  少女时代,我爱过一次,深深地、真正地爱过,即使那次的爱不能再回来,也不后悔,更无法前瞻。

  那便是所谓的“爱之喜,爱之悲”。

  “我知道你担心方家——”祖英彦一下子抓住我的手:“不要担心,我会应付的。”

  我冷笑,怕?有用吗?用得着他一提再提,难道他不懂,我不愿意卷入他们的是非。

  “我知道——你现在气我,但我会做得让你接受我的。”他一反原先的颓丧,满怀自信地说。  

  我想,我不曾了解过他,在四年前的海滨,我沉浸于自己的哀伤,忽略他的情意,所以,他为我的一切牺牲,我都没有愧。

  现在,我也同样不想了解,更不想对他的处境有任何愧疚。

  我不爱他,不会爱上他。

  我大声地对自己说。

  而祖英彦刚才提到了海滨,倒是提醒了我,也勾起我千头万绪。

  离开台北后,我去了小镇。

  五个钟头后,我回到那幢小屋。

  我骇然地发现四周有了毁灭性的改变,不仅是我住过的小楼因为疏于管理已经坍塌,连祖英彦住过的也一样无法居住了,建筑基地内外长满了野草,残瓦破壁静静矗立,静得可以听见野花在绽放,云在飘过。  

  一只小小的豹纹蝶,正在花间翩翩飞舞,透过最远的一个窗框,有一角蔚蓝的反光,那是大海,原先被房子所遮蔽的海景,现在随着建筑的倒塌而整个显露,碧蓝色的海水幽幽地发着光。

  大海。

  我靠着冰冷的墙,好久好久才又回到现实,海洋似乎离我更远了,眼前仍是破瓦断墙,再也无法居住的房子。

  我叹息了一声,只不过短短数年,人事全非。

  成、住、坏、空。

  我早已证明感情的不可相信,而天地之间,我还有什么可以相信的呢?

  我慢慢走开,世界静得什么声音都没有了。

  慕地,后面传来一丝奇异的声响,我回过头,一个黑影迅速地掠过,不是蝴蝶,不是摇曳的草。  

  我的脊背一阵冰凉,往前走,后面传来脚步声,我停下,那声音也立刻停下,我回头,一个黑影闪入水泥柱后面。

  我拔脚就跑,后面的人追了上来,叫着:“爱丽丝!爱丽丝!”

  是祖英彦,竟然是祖英彦。

  “对不起,我吓着你了。”他歉然地,玉树临风一般的站在那儿。

  太好了!倘若方夫人或方家大小姐来此地撞见,我就是跳到黄河也洗不清。

  “何苦——跟着我?”我摆脱不了他了,是吗?我真不懂,从四年前相识,我就一直对他不好,对他不起,还不告而别,害得他被退学,成了逃兵,家人为了找他急得发疯,如果说是冤亲债主,倒有几分像,可是他非但不恨我,还在结婚前夕与我相逢,一前一后回到了昔日小镇。  

  他——一定是疯了。

  “不要这样说。”祖英彦痛苦的:“我能在这时候来找你,总有我自己的原因,我——跟东美——解除婚约了。不管你谅不谅解,不管你爱不爱我,我都要跟你在一起。”

  如果能化成一道轻烟,我愿意就这么消失。

  祖英彦快步跟了上来。

  心绪紊乱地走着,不知不觉竟走到了海滨,一只小花狗从草丛里窜了出来,边吠边退,小模样苦恼极了,也可爱极了。

  往日情怀再也无可抑制的漫如潮涌……

  摹然回首,十九岁的爱、十九岁的梦……酸甜苦辣袭上了心头。  

  我仁立着,在大海前一时不知魂之所在,祖英彦站在我面前,我想转身,但突然有奇异的感觉冲上心胸,我不知道那是什么,可是,有事情改变了,不一样了。

  祖英彦对我笑了一笑。多少的误解、不快、伤痛都在这默默的一笑里化作了飞烟。

  这一瞬间,我接受了他。

  我不由地在沙滩上奔跑着,我要跟着风,迎着浪,把所有的痛苦都付诸风里、云里、浪里,随之带去远方。

  祖英彦追了上来,好看的面孔漾起了笑容,他放弃了一切荣华富贵,追随着我到天涯海角。

  我们手牵着手、笑着,泪水成串落了下来。我以前不知道我们之间会有可能,但现在却觉得有说不完的话,可是我们什么也不说,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一句也不开口,我们只是一直跑、一直跑,跑到了力竭,摔倒在沙上。  

  往事如烟,逝者已不可追。

  “我不求你爱我,只盼望你能让我陪着你。”他躺在沙上,仰望着蓝天,从心里好好地,好好地舒了一口气。

  我闭上眼睛,也许,他说的——也没什么不好,原先,可能是我想得——太坏了。

  ※※※

  我们就在小镇上住了下来。

  第一个对我们表示友善的,是杂货店的阿婆,当她听说我们想在小楼原址建造房子时,很热心地替我们出马交涉,“逼迫”那个与她有亲戚关系的地主半价租给我们,地主唯一的条件是要我们雇工把基地周边清理干净。  

  整理基地,建筑房子,祖英彦是专家呢!

  “专什么家?”他笑,“连毕业都没有毕业呢?”

  那是我的错!我惭愧地低下头,他原先快乐无忧,我的出现使得他的生命有了转折点,连大学——都没有毕业。

  祖英彦倒比我看得开,他说,“要那张文凭其实也没有什么用!”

  不过,读了四年建筑系,倒真的教会他盖房子。

  从画图开始,连水电配线,祖英彦都包办了。

  “你这么能干,包工怎么办?”我大惊失色。

  他大笑,“我们要包工干嘛?”

  在盖房子的时候,他可没让我闲着,不是帮忙搅水泥,就是跟在后面送砖头,两个月工期下来,晒得皮脱肤裂。  

  “你看看,我变成乌贼了。”我抱怨。

  祖英彦大笑,他以前这样笑,是上流社会的美男子,现在却是标准的黑人牙膏,牙齿不白可以退钱。

  “站在黑地里,你会把人家吓晕过去。”我嘲笑。

  他亲了亲我的额头,命令我爬进帐篷,“快快睡觉!他说:“明天还有很多活要做呢!”

  自从房子有了屋顶,他就买了两顶帐篷,一顶自用,一顶是我的行宫,不是省旅馆钱,而是半夜里,他老人家有什么新发现,就要把我叫醒,挑灯夜战。

  “还有哪里比住在自己的家更方便?”他得意洋洋。

  可不是,有生以来,我都没这么方便过,不但亲自参与了一幢“伟大”建筑的诞生,还知道了水泥与砂的比例是三比一,糊厨房瓷砖时得用海菜粉,五分的钢筋与三分的不一样,砌墙时得用墨斗量,光靠眼睛是会歪的,清水砖砌法早已失传了,但如果好好砌,不用粉光也能见人。  

  盖出来的房子也的确是我想要的,架构简洁,经得起光线气候的考验,是讲究虚实、对称的台湾风格。平实的设计严谨中有着丰富的变化。

  我开始爱上这幢逐渐成型的房子。

  有自己的血、汗、泪在里面的房子,也才能被称作“家”。

  结构体完成后,剩下的内部装潢,祖英彦去工厂直接买来了整车柳安地板,竖在院子里,我还在等工人,他已经动手锯架子了,锯好本条就开始钉。这些天,我已见识到他的各种“绝技”,包括爬上屋顶装置太阳能,以倒挂金钩式漆屋顶难以够到的缝隙,没想到连地板工都能省。  

  他做的地板还不是普通地板,是复式的,两岸接壤处,明着是阶梯,其实内有干坤,设计有大型抽斗,可以置各种杂物。

  我算服了他。

  他自己做不算,还热心地教我。

  我也误以为自己是什么大天才,学着他拿钉子,稳稳地一锤敲下去,结果敲得正着的不是钉子,而是我的脚拇趾,痛得只差没有哭出来。

  “奇怪!”他纳闷,“就算要敲也是敲到手拇指,你敲脚趾头做什么?”  

  我也奇怪我把自己敲得一整个礼拜只能穿拖鞋走路是为什么?

  地板终于铺好了,配着新漆的墙,真是闪耀生辉。

  再下来就是该买适当的灯具和家具了。

  从前我完全不知道一盏水晶灯动辄数十万,还算不得高级品,而一盏勉强可以看的餐桌灯也要好几千,我翻着批发商印刷精美的目录十分吃惊。

  “可以打折。”祖英彦告诉我,内行人买灯,折扣价是二折,但如果批给水电行是五折。

  “我们自己去配灯。”我建议。

  他居然还有更省钱的办法,我们远征到基隆,找到船货,一天下来,不但客厅、卧室的各式灯具齐备,连厨房、院子、洗手间,都有了独特风味的灯。

  祖英彦不肯立刻装上去,费了好些天加工,那些原本只叫作“灯”的东西,都变成了艺术品。

  床铺和玄关的大镜子、鞋柜,连电风扇都是用煤油做动力的老古董,祖英彦在替它们改头换面时,要我缝窗帘。

  “我从来没有缝过。”我吓坏了。

  “学呀!”他还是那付自以为了不起的口吻。

  我花了三百块钱买了本“实用的小手艺”,先照上面的图说和纸型给自己缝了件有口袋的围裙,胆子大了,开始做窗帘,买了各式土花布配上白坯布效果出乎意料的好,剩下碎布刚好拿来缝了几个椅垫。

  还记得全都缝完的那个晚上,我两眼昏花放下针线,呻吟着,天呀!真的完成了。

  祖英彦的“拼凑家具大展”也完成了,一大堆旧木料,老霸王缝衣机、钢板、马塞克、玻璃珠……除了钉出一些自由自在的桌椅,还沿着窗台做出一排椅子,椅面是活动的,掀开板子,就是贮藏柜。

  整间屋子看起来充满后现代风味。

  自把老屋推平的那天开始,我们在这屋子里整整花了四个月,祖英彦把灯全打开,我们开心地拥抱在一起。

  现在,一切都完成了,有屋顶有地板,有水有电,有窗户有桌椅,有书柜有厨具。

  我突然推开他,走到院子里。

  原先杂草丛生的小园里,现在铺着石板小径,径旁开着各色漂亮的花,亚热带果树,仙人掌旁有着古煤油灯式的庭园灯,一切尽善尽美,我呆呆看着。  

  祖英彦跟了出来,坐在石阶上。

  我不懂自己的感情。

  原先,我是为了躲避祖英彦,来到了小镇,却又违背初衷,不但接受了他的存在,还和他一起编织梦想,盖起了我们都想要的房子。

  我们之间任何事情都没发生,祖英彦尊重我,不对我有任何亲密的接触。

  现在,房子盖好了,我们该怎么办?

  “你知道,我不会对你怎么样的。”祖英彦闷闷地说。

  在都市里,他是上流社会的天之骄子,盖房子时,他一夫当关,连工人都对他服气。

  现在房子盖好了,家家酒结束了。

  我们原先的梦想也不用再编织了。

  就这样?一切,就只是这样?  

  “如果你不愿意我住在这里,我可以离开。”

  祖英彦叹了口气。

  “出来。”我打开大门,和他一齐走到几十公尺外,月亮升起了,天虽暗,却仍是蓝的,不远处有海涛声,我们的小房子在绿树的掩映中,说不出的可爱温馨。

  我从没有过家。

  我流出了眼泪。

  有家的人很难了解的眼泪。

  可是祖英彦了解,他拥住我的肩头,没有男女的欲念,他让他的身体告诉我,我们是朋友,我们可以共同拥有一个家,也可以做好朋友。

  在这个家里,我继续想着修泽明,没有人会指责我不对。

  ※※※

  祖英彦如他所允诺的,给了我快乐的生活。

  每天清晨,我们比赛谁先跑到沙滩,然后跳进海浪中,痛快地游着,或是捡贝壳,散步,然后动手做早餐,再一起读书,冥想。  

  我们原先带来的几件衣服都逐渐穿坏了,我去买了布,裁剪做成纱龙。

  祖英彦看见我把沙龙往他腰上围,哇哇大叫,“哪有男人穿裙子的。”

  我假装生气,要他穿。

  他只好穿上了,但穿是穿上了,却连阳台都不敢走出去。

  “像什么话?”他抱怨。

  也许是不像话,但是舒服,轻飘飘的一块布,只要不掉下来,卷成什么样子都行,自由自在的,多好。

  “怪模怪样。”他还在抱怨,上楼梯时,还不准我站在下面。

  “你很可疑哦!”他嫌我站的角度不对,有曝光之嫌。

  我们是朋友,是家人。  

  这是我唯一能接受他的。

  我以前不知道他有多爱我,现在知道了,但也只是心疼他。

  我是修泽明一个人的,永远都是。

  我以前老想着死,真奇怪,死亡是什么,我并不知道,也许只是想趁着死亡的机会逃脱到另一个地方,可是“那地方”一定会比现在好吗?

  这个晚上,我梦见了修泽明,数年间,无尽的相思,无尽的想念,却是头一次梦见他。

  他并不是像从前那样高兴地看到我,而是模糊的影象,当我奔向他时,他渐行渐远,渐渐消失。

  我全身发凉,大声唤他,可是我唤不回来。

  唤不回逝去的青春岁月。

  悲怆的呼唤声把我自己吵醒了,有双温暖的手直抱着我,睁开眼,是祖英彦,他知道我梦见了什么,他侧过身子,让我坐起来靠在大枕头上。  

  我这才看清他急急赶来,除了一条短裤,上身什么都没穿,赤裸的棕色皮肤泛着一层蜜般的光,健康的身体突然令我一阵心悸。

  我突然不敢看他的眼睛,那温柔的眼神足以把我心胸中最坚硬的东西给融化。

  我也不敢再张开眼睛。

  他俯下脸,轻轻地吻了我。

  起初,我有些不确定,不确定他为何这样做,然后,一阵模糊的渴望袭了上来。

  我是被需要的,我是需要的……

  刹那间,灵魂中一直被咒语般紧紧捆绑的东西松开了,还在讶异时,我发现自己犹如漂浮云端,他的吻细致、缠绵,带给我完全的颤栗。  

  很久,很久以前,曾有个男人吻过我,多少次,多少个夜晚我都不断回忆着,但,最后,终是遗忘了。

  此时此刻,我得到的,是新的,不曾有过的爱。

  我让祖英彦拥抱着我,不仅是允许他以有力的手臂环绕,而是把自己的身体就这么交付给他。

  他的胸膛把我贴得紧紧的,听得见他的心跳,也同时让他听见我的。

  生命中第一次的激情,清清楚楚。

  我害羞地张开眼睛,永远也忘不了他凝视我的样子,那么漂亮,那么温柔,又那么热情的脸,洋溢着青春,照映着我心中最光明的地方。

  祖英彦的动作大胆了起来,我知道他要做什么——做修泽明一直没有完成的事。  

  他年轻的身体充满了活力,每一寸的肌肤都有丰沛的生命力。

  我没有躲,没有避,这是我的第一次。

  第一次把身体允诺给一个爱我、懂得珍惜我的男人。

  也在这时,我明白了修泽明所说的,“不是我不爱你,不是不要你,总有一天,你会明白……”

  他留给我的,是人生中选择的机会。

  我承受着祖英彦,眼中充满了晶亮的泪水。

  他很温柔,很小心,也许,我们都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结果是如何?但我们已经开始了……

  祖英彦发现我在看他,赧然一笑。

  我们静静地拥抱着,停止一切动作。

  机会过去了,但是将来会再来。  

  祖英彦在静默中,身体又有了变化,我清清楚楚地听见他的呼吸重浊了起来,他——准备好了。

  这——是我们的第一次。

  他愈来愈急了,瞳仁也因兴奋而放大,发出喘息,我轻轻地应着他,虽然十分微弱,但我知道他成功地启动了我身体的某一部分。

  我闭上眼睛,不让眼泪滴下来。

  在遥远地方,有着雷声,啊!那奇异的、急急地,密密的雷声。

  是我俩生命中初次的讯息。

  中间,他曾停下来一会儿,爱惜地吻于我睫毛下的眼泪,然后从下巴、胸部,一路吻了下来。

  天呀!我真的不知道会是这样,这么好!这么好……

  当我发现异样时,他已经一鼓作气的完成了。  

  在那瞬间,我又想起修泽明,“你会了解的。”

  咒语一般的话应验了,也同时地失去了效用。

  祖英彦疲倦地和我并肩躺着,我们谁都没有动,我们都希望留住那惊心动魄的那一瞬。

  也许他以前不明白,但在那一瞬也会知道,我给他的,是至真至诚的爱,胜过一切的海誓山盟。今生今世,能付出又愿意付出的那一瞬又有多少呢?因为,我们只想拥有现在呀!

  我俩生命的激情撞击,是那么激动人心,令人一时难以承受的起。此刻,我俩只有默默相拥,默默体味。这种滋味是一时能品尝的吗?修泽明没有给过我这种感觉,也没有让我品尝到这种滋味,但此时此刻我又能对他说些什么呢?  

  修泽明的影像若有若无地浮现在眼前,转瞬即逝中又闪出祖英彦那温柔多情沉静的双眼,只有我才能读懂的眼。

  早上,刚起床就接到好友打来的电话,问我们今天去不去教堂。我顿了一下才想起今天是新亚的新婚日子。新亚是我的好同学,因身体不好而休学后退学,她曾来电告诉我,约我带着男朋友去参加她们的婚礼。不是好友提起,我倒忘了。英彦听我在与好友讲教堂婚礼之事,接过电话很爽快地答应去,在我还没来得及与其商量的时候。不过,新亚是英彦的远方表哥,又是好友。再说,整天呆在这屋里,也有些烦闷,也正好出去热闹热闹。

  我们收拾停当便上路了,教堂不远,十几分钟的车程便到了。坐落在镇边,离海不远的教堂,白色的尖塔顶直人湛蓝的天空,在绿海的映衬下,显得是那么宁静,神秘和肃穆,这是一块美丽的地方,我们曾经忽略的地方。  

  教堂,我们很少走进的,我们没有必要向神祈祷什么,我们问心无愧,爱是不需要祈祷的,爱,不管今生来世都应是坦然,至真至纯的。天国的光辉里,有我们这些平凡人的故事吗?天国又在哪里?其实,天国是没有的,它只是世人的向往而已,受苦受难的世人,孤孤单单的世人,无爱无恨的世人,心无承无力的世人,得不到幸福的世人,是多么渴望“神爱世人”!今生今世得不到,哪怕来生来世能拥有,也是莫大的安慰!  

  伟大而渺小的世人。人类是多么需要拯救,特别是得不到爱和幸福的人。我们有一天若失去了爱,谁来拯救我们呢?修泽明离我而去的时候,一定没有人来拯救。天国是没有的,神是不存在的。我对修泽明的爱的破灭是那么难以让人接受,可没有人来帮助我。我们这些地球的精灵,在天国里又该是怎么样的呢?能得到这刻骨铭心的爱吗?

  “你在想什么呢?”英彦推推我。

  我醒愣了一下,忙笑说:“我在想天国里有没有你的爱神。”

  “小傻瓜,那就是你!”

  新亚的婚礼在欢畅、庄重而明快的婚礼进行曲中开始,新娘是一位美丽而文雅的姑娘,在人们的祝福声中是那么幸福,祥和的微笑,双颊的红晕,给人留下极深的印象。爱是多么美好啊,有了爱,一切便都有了。  

  世界上,没有比爱更让人感动的了。

  这时,只见牧师向新亚问道:“请向主发誓,你愿意取碧纯为妻吗?”

  “我愿意!我愿意!我向主发誓愿娶碧纯为妻!”

  牧师转身对新娘说:“碧纯,请向主发誓,你愿意嫁给新亚为妻吗?”

  “我愿意!我愿意!我向主发誓愿意嫁给新亚为妻!”

  一对新人在人们的欢呼声中相吻而誓,我和英彦站在人群中,望着这幸福的一对,禁不住情溢胸间,泪眼朦陇。这时英彦顽皮起来,硬是按着我的头连点了好几下,嘴里还直叨念:“我愿意!我愿意!”

  婚礼完成,我赶紧逃出教堂,免得被新人亲友当成疯子,祖英彦笑着追上了我。

  蓝天下,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此生此世,再也不会有任何灾难,从此得到了幸福。

  后面响起了鞭炮声,新人自教堂来了,有人向他们抛掷彩纸、碎米。

  祖英彦疯起来还真疯,想去接新人的花束,被我拉住了。

  “不准我抢,总准我买花给你吧!”他兴致勃勃地拉着我去花店。

  店主是个慈祥的老太太,出来招呼。

  “我们结婚了。”祖英彦一边把各色花朵往我手上塞,一边宣告。

  我笑着捶他。

  老太太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

  按照常理,定情日应该买红玫瑰,他却买了鸡冠花、圆仔花、剑兰、菊花。

  “你预备去拜兔儿爷吗?”我望着手中那束奇怪的组合,不禁啼笑皆非。

  “拜兔儿爷不如拜嫦娥。”他在我颊边飞快地吻了一下,老太太忙别过脸去,不好意思看。

  我们走到蛋糕店时,祖英彦买了一个蛋糕,同时指示老板:“我们结婚了,麻烦你在上面写——爱丽丝、英彦新婚志喜。”

  那个很和气的中年老板真的用红色的奶油写“新婚志喜”四个字,上里士气的,但真是喜气洋洋。

  “我们结婚了。”回到家,他就在房子前向我郑重宣布,然后在我还来不及做任何准备时,拦腰将我抱起,一直冲上楼梯。

  这天晚上,我们没有开灯,倒是点了许许多多的蜡烛,所有房间都点着,牵着手在房间内穿梭,一人一件纱龙,里面什么也不穿。

  我们做自己的主人,这座小小房子便是我们的国土。

  我由初时的拘谨,渐渐地自然自在。

  多年前,我们在这小镇的古屋里相遇,经过了漫长的分离,我们终于在一起,回首前尘,总有无穷回味。

  “以后呢?”我抬起头问祖英彦,我们以后——也会这样幸福吗?

  他用双手蒙住我的眼睛:“不许再想。”

  我们——只有现在。

  烛光映入了他的眼中,当我拨开他的手指时,看见的,便是他的柔情。

  祖英彦抱住我,我们慢慢往后仰,我小声惊叫着,直到我们安安稳稳地倒在大床上,他吻着我,吻到我的面孔发烫,身体也热了起来。

  他轻轻地,轻轻地揭开我的纱龙。

  我用手挡住他,却挡不住他的热情,纱龙还是给他揭开了。

  他深深地吻着我的胸口,我一阵晕眩,他的动作粗鲁了起来……喜欢他柔软的嘴唇吸吮着我,更喜欢他的手指在我身体上滑动,搓揉……禁不住的深呼吸,移动着……

  我以为我永远也不可能这样。

  但我不可能永远不做一个女人。

  只是时间早晚而已。

  修泽明当年以他对人生的睿智,看清了这一点。

  我们紧紧拥在一起,我也清清楚楚地知道他是祖英彦,不是另外一个人。

  另外一个人,已经走了,而且渐行渐远,连做梦也不复见。

  ※※※

  我看到祖英彦的存折时,不禁有些吃惊,原本七位数字一路往下滑,租地、整地、建屋、打家具……每一项我们都尽可能的搏节,但是在完全没有收入的情况下,存折上只剩下五位数。

  五位数,我们今后就只能靠这笔钱,继续过着神仙生活?

  我有积蓄,但祖英彦会答应吗?依照我对他的了解,他不会的。

  神仙生活就因我看到了这本存折提前结束。

  我开始做出去找工作的准备,在这小镇上,没有人要请经理人,也没有人要找外贸人才,不过去当个店员什么的,还有去处,运气好一点,说不定可以到幼稚园去教小朋友。

  小镇上的生活消费反正不高,我们也没什么物质欲望,只要有一份固定收入,应该没有问题。

  打定主意,我心安下来,只等个机会跟祖英彦说。

  他还不知道我的打算,每天仍然神态自若,有说有笑,一点也不急。

  我们也一样的去游泳,拣贝壳,在院子里拔草,剪下开得最盛的玫瑰插瓶。

  或是坐在露台的秋千上。

  一边荡秋干,一边让他吻着我。“别动,”他抱紧我。

  不是我动,是秋千,我用脚偷偷划动着,他发现了,我们吃吃笑着。他索性咬住我的唇,不准我离开须臾。

  “你会吃掉我。”我抗拒。

  “我会!”他认真的,威胁地:“我爱你!我要吃掉你。”

  “不要!”我溜下秋千。

  “不要我爱你,还是不要我吃掉你!”他捉住了我。

  “都不要!我被他呵得发痒。

  “都要!”他捂住我的嘴。

  “都不要!”我咬他的指头。

  他回答我的,是霸道的,粗鲁的吻,直到征服我为止。

  当我全身瘫软,再也使不出力气来反抗他时,他对着我,一个字一个字的说:“我爱你,我不要吃掉你。”

  我笑了。

  然后他用力地压住我,进入时,我还听见他在说:“我爱你!”

  他爱我,我知道,会永远爱吗?每个人都会问所爱的人这个问题,但也同样的,不会有人晓得答案。

  晚上,有月亮,很好的月色,我们在月光下筑沙堡,潮水来了,把沙堡打得七零八落,退潮后,一切都无影无踪,像逝去的岁月——生命中除了沙子与海水载走的记忆,并没有剩下什么。

  但我们还要去筑沙堡,每建一座就给取名字,再看着潮水带走它,并不祈求任何东西留下。

  我们向大海呼唤,唤彼此的名字,唤那谜一样的月光,唤自己内心最深处的悸动。

  如果没有钱的烦恼,小镇生活干实的部分也一样有意思,就像我们种的丝瓜,小小的一株幼苗,成长起来却颇为惊人,不用多久,架子上就全是它硕大的绿叶,然后是大朵的黄色花朵。

  “这是雄花。”祖英彦告诉我,雌花的后面会拖着一条小瓜。

  小小的丝瓜不久长大了,瓜架上挂着一条又一条的丝瓜,翠绿、硕大。

  “如果我们可以靠丝瓜生活就好了。”坐在瓜架下乘凉时,我对祖英彦说,他的存折只剩下四位数了,台北的瓜价好,我们应该跟果菜市场好好联络。

  “别担心,我已经找到工作了。”他轻抚着我的头发,很得意的说。

  他告诉我,今天上街理发时他刚好看见第一信用合作社的征人启事,理完发就去应征,参加笔试后,合作社总经理亲自面试,对他非常满意,大概这两天就可以收到录取通知。

  祖英彦说:“合作社录用职员还得要有铺保和人头保。”

  “找谁呢?”他苦笑,我们躲在这个小镇,过着只羡鸳鸯不羡仙的生活,唯恐祖家或方家有人来……可是,我叹了口气,祖家、方家总有一天会找着我们,也许——我脊背突然一阵寒,也许我们早就曝光了,他们没有动作是因为不到时候。

  收到录取通知的第二天,我去找镇上杂货店的李家阿婆,她当初介绍我们租这块地,不但费尽心思,还强迫她那个晚辈亲戚,少收租金。

  阿婆看到我非常高兴,再一听说祖英彦要去一信工作,更是笑得阖不拢嘴。

  “我会叫我后生好好照顾他。”她说。

  后生?

  “理事会主席,是我后生啦。”

  这下太好了,理事会主席规定要铺保,现在我可找到他的家长来保了。

  我得意洋洋地把保证书拿回家,祖英彦看了很感慨,其实不只阿婆对我们好,自从来到这小镇,许多人帮了我们的忙,整地、建屋……一直到日常生活琐琐碎碎,小镇人包容着我们。

  我们和谐地,与小镇人和睦相处,好似根生土长的一样。

  祖英彦有了铺保、人头保,高高兴兴去上班了,第一次拿薪水回来时,没到家就在外面大声叫我。

  只有区区的一万八千元,是初级人员的起薪,但我们比中大奖还高兴。

  除了生活费,我们还有一点钱可以用。

  “你该买双鞋子了。”他指着我的运动鞋,连穿了半年,再耐穿的名牌也灰头土脸的。

  鞋子终归是鞋子,旧一点,难看一点也就算了,倒是祖英彦在合作社上班,也该注重仪表,所以我主张存起来,好买西装用。

  “现在是大夏天的,谁穿西装?”他觉得好笑。

  再过两个月,天气冷了,再也不是一件衬衫能应付得了。

  “以后的事等以后再说。”祖英彦一心想给我买高跟鞋,最好再买件迷你裙,他喜欢我穿得很性感,“不过只限于在家里哦!”他声明,漂亮衣服给悦己者欣赏就可以了。

  那岂不暴珍天物,我恐吓他,穿高跟鞋、迷你裙可以,但是一定要穿出去秀一秀。

  “那就不必了。”祖英彦瞪大眼睛。

  我们省下五千元,存在邮局里,作为新西装的第一笔基金,还有些钱,足以上馆子饱餐一顿。

  祖英彦又有意见了。

  “太贵了,不如在市场买材料回家自己做。”他说。

  咦!这会是鼎鼎大名的永昌集团继承人说的话吗?我简直不敢相信哩!

  “我是一家之主,说的话就是圣旨,你敢不相信?”祖英彦威吓地用食指刮刮我的鼻子。

  天呀!不到半年前,他老人家出入有专人驾驶的凯迪拉克,上下班乘专用的豪华电梯,做主的是九位数。

  现在竟然会嫌乡下家庭式小饭馆的菜太贵了。

  哈哈哈!真是此一时也,彼一时也,我笑他,笑得阖不拢嘴,然后仔仔细细地端详他,跟在台北时比起来,他多么地不同。那时候的他,高尚、尊贵,有些儿骄傲,有些儿阴沉,等闲的人被他看一眼都会消受不起。

  而现在——

  “现在怎么样?”祖英彦追问。

  “好像星星王子走到垃圾堆来了。”我老实说。

  吃完饭,祖英彦去煮咖啡,我们在阳台上喝,晚风徐涂,落日渐下,远处近处只见漫天霞光。

  能拥有这样的生活,我还能要求什么?

  这就是人间的幸福吧!我想起了修泽明,唯一不明白的是,为什么那许多年前,他就有足够的智慧知道,他并不适合我。

  天黑时,我们才回到厨房,祖英彦洗碗,我做茄誊,这是红楼梦的经典名菜,与我们现在的俭朴生活不符合;但是生活也有出乎人意料的时候,小镇传统市场每天都会有些便宜大惊喜,昨天的主角是茄子,又肥又大,紫宝石般的茄子一根一块钱,买十送一,我们买了许多,先腌过晒过再和笋子、香菇、草菇、豆干……切成小丁,依次用油爆了,加上高汤、糟汁,爆干了,装入小玻璃罐里,好好收着,真是无上美味。

  “你真能干。”他吐舌头。

  他还不知道我的伟大计划呢?再过一段时间,等天气冷了,萝卜大白菜会特别便宜,那就是我大显身手的时候了。

  “真的吗?真的可以卖钱吗?”他非常有兴趣,“你要在哪里出售呢?”

  那当然是要先成立公司,组织销售网,做电视广告,雇工读生到处发DM。

  “你确定只是卖酱菜?”他问。

  我瞪他一眼,心里窃笑,倘若试验成功,唯一的销售管道当然只有到菜场附近摆地摊,到时候他可得跟我蹲在一起,大声叫卖哩!

  “酱菜!酱菜!好吃的酱菜——”我编着广告词,要他喊叫一番,他还十分认真的演练,把我笑得东倒西歪。

  “你好好在家坐着。”祖英彦被我笑得生气了,“不准出去抛头露脸的,一家子有一个人上班赚钱就够了。”

  他去上班也没什么不对,但就是,就是——

  “就是什么?”他逗我。

  就是太——招蜂引蝶了,这不是说笑话,祖英彦跟一般男人不同,他——长得太好了,一八九公分的高个子,本来就是鹤立鸡群,一张俊秀斯文的面孔,很难不教少女动心。

  他在合作社是试用期间,得在各柜台间实习,从存款、定存……授信,得—一做遍,据阿婆说,他一站柜,就总有女孩子来盯着他不放。

  不过这麻烦对信合社来说,是愈多愈好,不论是谁,进得信合社门来,总要存提款,或办其他手续,增加信合社为镇民服务的机会。

  祖英彦苦笑。

  人总是没有十全十美的,他的最大缺点就是长得太好,大招摇了,他真的不需要长得那么好,让别的女人起心动念,真是造业。

  “你不也是女人吗?”他不服气。

  我没有回答,只静静玩弄着他衬衣上的钮扣,他对我的爱比他耀眼的外表,来得更存深度,也更有意义。

  “回答我呀!他催促着。

  我靠在他胸膛上,倾听他的心跳、他的呼吸,这便是人间的幸福,我得到了他,他也得到了我。

  这时候的我,只沉浸在幸福中,完全不知道幸福跟世间其他的东西完全一样,有着成、住、坏、空的道理。

  我们的幸福太过、太满了,而我原是不配拥有这样幸福的。

  ※※※

  祖英彦在信合社上班的第三个月,有天不到中午就回来了。

  “今天怎么这么早?”我惊奇地,信合社中午时间最忙,所以祖英彦也在社里搭伙食。

  他坐下来,勉强地一笑:“我辞职了。”

  他不肯多做解释,我也没有再问,不管他做了什么,我都该支持他。

  我倒了杯水给他,他一口气喝干了,在长榻上躺下,仿佛倦极,闭上眼睛。

  我不敢吵他,用心做了午饭,去喊他吃饭时,他已经睡着了。

  祖英彦很捧场,不但恢复了食欲,还有说有笑,只是对辞职绝口不提。饭后,我们去散步,走到了沙滩,他若有所思地瞪着浪潮,这么美的风景也不能使他真正快乐起来。

  “我就知道……”他哺哺自语。

  “知道什么……”我莫名其妙地问。

  “没什么。”他收拾起阴沉的脸色,恢复了笑脸,努力地笑着。

  有生以来第一次,我觉得他表现得如此虚伪,他——在担心什么呢?

  他笑得太努力了。

  之后的一个礼拜,祖英彦都待在家里,我提醒他该去应征新工作,他只是敷衍着,并不行动。

  也许,他并不喜欢在信合社工作,太“抛头露睑”了,我留意着其他工作机会,有天报上登了个启事,我高兴地拿去给祖英彦看。

  东河是有名的大企业,离小镇五公里处有一个厂,需要一名经理,大专程度,有相关工作经验,还有什么比这个更适合祖英彦?

  他看了,并未如我期望的兴奋,但还是打起精神,穿上我待地熨好的白衬衫,打了领带去应征。

  很快地,通知书来了,祖英彦曾说,笔试当天一切都很顺利,他的条件也是应征者当中最好的。

  然而,打开了通知书,祖英彦并未得到那个工作机会。

  我不敢告诉祖英彦,但他还是知道了,一副无所谓的,早就知道了的表情。

  看到那表情,我也无法再隐瞒自己,其实早在他去应征任何工作前,就没有了资格。

  信合社的工作也就是这么丢掉的。

  祖家和方家的势力超过我所能想象。

  傻瓜!我拍了他一下,这有什么好难过的,祖家、方家再厉害,终究不是皇帝。

  就算是皇帝,我们也有变通的办法,甚至我们可以自己开个小店,这附近就是海滩,有得是小生意可以做。

  所谓的小生意,也不见得是卖茶叶蛋、枝仔冰,还记得我们上回做了许多纱龙穿,结果有外地人来看见,追着我们要买。

  我鼓励祖英彦,只要我们还有一双手,就是吃用不完的宝贝。

  祖英彦被我连比带作,生动的演说内容逗笑了,抱住我,轻轻地摇着:“你说得对,我们都是成年人,饿不死的。”

  一个那么高尚的人,说出“饿死不饿死”的泄气话,我心里难过,也不敢表露出来。

  他的头轻轻顶着我的胸口,我敞开领口,主动地诱惑他,他吃惊极了,我低下头,像小鸟般,啄啄他的颊,啄啄他的唇,又啄啄他的鼻子、耳朵,他被啄得发痒,索性狠狠地压下我,死命的吻着。

  我们一下子就放开来,拼命地去要求对方,承受着对方。

  我紧紧地,紧紧地抱住他,向上苍祈求着,千万让他留在我身边,让我们在一起……我心中不断胡乱地喊着。

  他似乎听见了我的喊叫,俯下脸来吻我,我们密密地结合在一起,恍若在天堂里。

  ※※※

  一早,祖英彦骑着脚踏车出去了,今天我们分工合作,他负责采买,我大扫除,正忙得不可开交,一位不速之客光临了。

  竟是方夫人。

  方夫人一身优雅的镶滚边旗袍,珍珠项链,薄施脂粉,宽大的太阳眼镜遮住了那双已略显憔悴的眼睛,在这小镇上,她的华贵雍容更使人惊艳。

  “不请我进来?”她微笑。

  乍一见她,我一阵头皮发麻。

  她大大方方地进了屋子,浏览着四周,“这房子——很漂亮,英彦设计的?”

  我脱掉打扫用的口罩、帽子,虽然祖英彦说过,他已与方东美解除了婚约,但终究方家也不见得甘心,我必须谨慎些。

  “其实知道你们过得好,我也安心。”方夫人的表情更和蔼了,但愈和气,愈让人觉得她深不可测。

  我问:“喝点什么?”

  她要了咖啡。

  我点了酒精灯煮咖啡,香气慢慢飘散。

  不论她费尽心机说些什么,我都小心应付,因为我不相信她。光是这次她在信合社使出的手段,就一定还会千方百计阻挠我们。

  “我想,你一定对我有误会!”方夫人直视着我,“那不是我的意思,是祖家老夫人的意思。”

  “我不懂您指的是什么。”

  “李小姐这么聪明的人,会不明白?”方夫人精明的笑,“英彦去信合社上班,祖老夫人——不大赞成。”

  有钱有势有身分的人家,不管手段怎么样,讲出话来倒一定是特别的含蓄。

  这句“不大赞成”,学问非常之大听得人心里再不愿意,也只有甘拜下风,幸好只是不大赞成,倘若是“很不赞成”,我们恐怕命都没有了。

  “祖家老太太说——”方夫人一点也没有冷场,这是她第三次提到了祖家的大家长,我在报上看过老夫人——祖张雯英女士,她和祖老先生都是早期的留学生,在上海一齐创办事业,到台湾后,祖老先生不幸去世,祖英彦的父亲当时只有十多岁,老夫人一个人撑到独子念完硕士,但还没享两年清福,爱子与媳妇在车祸中双双丧生,留下祖英彦,老夫人重出江湖,之后的二十年,全是她老人家独力支撑,是当今企业的女强人,更是一页传奇。

  如果我是她老人家,将心比心,也绝不会对祖家唯一的继承人在乡下信合社上班感到满意。

  “我说过,老太太的年纪大了,力不从心了,可是英彦一天不回去,她就一天不能退休,关于这一点,我相信英彦一定同你说过。”方夫人那双曾经美丽过,但现在只残存着疲态的眼睛锐利地看着我。

  不!祖英彦从未跟我提过他跟家里还有联系,我看着方夫人,莫非——她是在挑拨?

  “没有吗?”她笑了笑:“我想,也许英彦怕你担心,这孩子——最大的缺点就是心好,太过善良。”

  是吗?

  “年轻人,见识总是差一点,看法——也看不了太远。”方夫人又打量了一眼房子。

  她是在骂我眼光短浅哩!

  “更何况若不是跟我们站在同一水平上的,更难了解我们的处境。”她叹了口气。

  我不是上等人,更不是方东美,当然不了解豪门贵族的处境,难道祖英彦也不懂吗?不!据方夫人的意思,是我带坏了他,而直到现在,我还不识好歹。

  “不论为了什么,光是尽孝道,英彦也该回去了,在外头玩得再久,也得收收心,你说是吗?”方夫人说到这里,优雅地站起来,“我话就说到这里,相信你会明白。”

  我看着她,这是个不速之客,但我是主人,应该有送客的礼貌,我正要站起来,忽然,一阵晕眩,我胃里好一阵翻,不由干呕了一声,一定是昨天吃坏了。

  方夫人收起了笑,对我的无礼非常不高兴,死死地瞪了我半晌,倒抽口冷气,这才袅袅婷婷地走出去。

  我继续坐在那里,等晕眩过去,然后我继续打扫,把所有地板都拖了,桌椅也都抹干净,祖英彦还不回来,我索性连窗子都擦了,还是不见他的人影。

  这个大少爷,只不过是去买点菜,看看他买到哪里天都黑了……咦!会不会出了什么事。

  我心里更加不安,莫非,真的出事了,我再也骗不了自己。换好衣服,背起皮包就走,一口气跑到了派出所,几乎连气都喘不过来了。

  警员看见我,立刻说:“你来得正好,黄昏时有个外地人把这部脚踏车送来,指明要交给你。”

  脚踏车,我回头一看,正是祖英彦早上骑出去的,车子好好的,没有任何损坏,但,祖英彦呢?

  正在惊疑不定,岗哨上的电话响了,警员去接听,只见他又急得拨给消防队,当他说出发生火灾的地址时,我大吃一惊。

  “海景路,海景巷——路。”不正是——

  一路上我心急如焚,不愿意相信那是真的,但当远远看见海景路在黑暗中冒上了漫天火光,我的心整个凉了,天!

  我们赶到时,消防车已经来了,粗大的水柱喷向漫天大火,不到十分钟,就把一场火彻底浇熄,剩下呛鼻的烟气,和烧得乌黑焦烂的残骇。

  那些长条形的地板,漂亮的木头窗户,印染了家徽图案的帘子,祖英彦亲手做的家具……全都在火灾中化成了灰烬。

  我呆呆站在那里,完全失尽了力气。

  就在失去祖英彦的这一天,我也失去了他为我建筑的房子。

  我没有哭,没有再进那个什么也不剩下的火场,只是全身发抖。

  ※※※

  警员把我安置在镇上唯一的旅舍,现在,一切都跟以前一样了,初来这小镇时,我们也是一无所有,住在这旅舍里。

  可是,我心里仍然抱着希望,就算是祖英彦被绑架回去,那也非出于自愿,他绝不会背叛自己的感情。

  不论如何,我应该等他回来。

  失去房子,并不算什么,只要祖英彦能顺利回来,我们可以再申请执照,再盖一栋,就算是为了躲避祖家不能再盖了,我们还可以到更远更荒僻的地方去,只要我们能在一起,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打起精神坐起来,擦掉眼泪,把皮包整个倒出来,里面有我的存折,定存单,银行保险箱钥匙,还有所有的证件。

  这些东西如果重新申请,可得忙好一阵子,我收拾好,天一亮,就到废墟去,只要他一回家,第一个看到的就是我。

  火场的情况可说是惨不忍睹,黑夜里被焚烧过的一切都现出了本来面目。

  墙壁烧得漆黑,屋顶烧得剩下大梁,红色的文化瓦落得到处都是,举目所见没有一件完好的东西.

  我站在门边,半年前,我回到小镇,也是用这种眼光望着这里,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还有足够勇气来重建。

  我的心中掠过了苦涩和伤感,泪水又盈满了眼睛,祖英彦,你在哪里,你在做什么?你遇到了什么?

  花园里的植物几乎都被熏死了,我清出一小块空地,坐在上面,从黎明等到中午,又从中午等到了天黑,祖英彦没有回来,我一直待到月亮都出来了才离去。

  我的生命跟火劫后的建筑一样,充满了无奈与孤寂。

  第三天,我一早又去了,警察正好带人来鉴定火场,起火的地点是储物间,鉴识人员找到了曾盛装过汽油的空瓶、闹钟、电线及其他可疑物。  

  “窗子有破坏的痕迹。”警察告诉我,这场火灾,并不是电线走火,很可能是人为。

  我心里一阵惊然,放火是警告?还是存心置我于死地。

  我的肠胃——一定是发生问题了。又是一阵的绞呕,但我忍着。

  一毛二问:“你的脸色很不好,是不是病了?”

  我勉强地笑一笑。

  “有空的话,去黄内科看一看。”警员发动车子,低下头,欲言又止了一会儿,才说:“其实,其实你——可以——不必等下去了。”

  “为什么?”我听出他话中有活,难道他晓得一些我所不知道的事?

  “我没有什么别的意思。”警员满头大汗的走了,留下我满腹疑团。

  我又在废墟里待了一阵子,身体的不舒服就像疑团般愈胀愈大,只好骑上脚踏车,到警员所推荐的黄内科挂号。  

  黄内科的老医生是警员的表叔,仔细地问了许多问题后,开了药给我,同时嘱咐,如果两天后没有好转,最好去看看妇科。

  这又跟妇科有什么关系?

  回废墟前,我去7—11买了报纸和面包,把车停在院子里,在白板上留了话。来到我们常去的沙滩上,也许,坐在这里我的心情会好一点,打开报纸,一帧大照片吸引了我的注意。

  是祖英彦。

  失踪了三天,我一直以为还会回来的祖英彦。

  他不会回来了。

  照片上,他跟方东美在一起,他没有笑容,更显得方东美艳丽如花。

  之子于归,宜室宜家。

  报上对美丽的新娘推崇备至,她是茱丽亚的毕业生,德、容、红兼备。

  这一对壁人联袂出席方氏与永昌的合作计划记者会,受到了相当的注目。准新娘也透露出婚讯就在下个月,她以娇羞的口吻道:“……他很好,一直照顾着我,我以后也会跟着他好好孝敬祖母……”

  也许是为了平衡报导,记者以暗示的口吻,轻描淡写地说,十大企业之一的永昌会选择与方氏合作,甚至联姻,有其根本上的原因,记者还暗示,永昌之所以会出问题,跟祖家内部人谋不臧有关联,从今以后,祖英彦将致力于整顿工作,意思就是说——有人要倒媚了。

  一阵强风吹来,把报纸吹走了。

  我没有去拾,只是呆呆地看见报纸随着风在沙滩上狂飞,最后飞到了海水里,载浮载沉,一个大浪打来,回到了沙滩,却又在退潮卷进了海水里。

  我一动也不动,只是呆呆地看着。

  好半天,我才用力地把我所能捡拾到的,包括石头、贝壳。酒瓶盖、枯树枝……任何东西,全都用力地往海里扔。

  大声诅咒着,祖英彦,你这个混蛋,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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