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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苹果之恋 第一章

  陈小竹拿著照相机漫步在麦迪逊大道上。

  昨天她抵达纽约後,便直达饭店check  in,完成了这个动作,就拿著她的照相机跑到离她住处最近的地铁站,买了票直奔中央公园。

  为什么第一站就选择位於上曼哈顿的中央公园呢?其实道理再简单不过了,因为她曾经在小说裏提到这个她从未去过的著名公园。虽然从没来过,但是对於它的基本资料倒是知道的不少——之前,她的确下了点工夫查了不少资料。

  人嘛,到了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想要游历这城市的最好地点,当然是要从自己角,看著一群又一群西装革履、梳了至少用掉半瓶发油抹头的男人,以及穿著两寸高跟鞋、黑色套装的女人快速的从她面前走过……速度之快让她连按快门的时间都没有。

  九点过後,华尔街的金融交易时间开始,好像只剩下她这类纯粹是跑来参观的游客了。而真正在这条街上工作的人,全部都已经上紧发条在他们的工作岗位上严阵以待。

  看人一向是陈小竹那少得可怜、同时能称得上是「兴趣」的娱乐。现在人没了,乐趣也没了。因此,她到附近的面包店裏买了个可松和一瓶果汁,在街上边走边吃。定了几分钟,她终於看到那头据说可以带来财运的金牛了。

  於是她在吃完东西後,将手擦乾净,然後用力的在那已经被不知多少人给摸得发亮的牛鼻子上用力的摸了两把,希望前人的好运道能留点在她手上。做完了这个近乎傻气的动作後,她心满意足的带苦笑容离开,准备回到她昨天游历了一半的上城东区——有钱人最多的地方,继续她的游城计画。

  「地铁真是个方便的好东西。」当陈小竹又搭著地铁来到中央公园附近时,忍不住这么称赞了起来。她在台北时,曾经见识过捷运的便利性,不过再搭过地铁後,她发觉几近遍布整个曼哈顿的地铁的便利性又更高了。

  再度回到了上城区,决定今天该是她体验一下何谓有钱人生活的时机了,她遂有目的的来到麦迪逊大道上观察一番。

  麦迪逊大道在以前是广告界的代名词,但不知怎地近些年来,有一堆的有钱人纷纷搬到这附近来,反倒使它成了超级高「贵」名店街,而在这条街消费的非贵即富,一般的平民仅能做做「Window  shopping」,满足一下视觉享受。

  这裏的东西,她当然买不起,因为随随便便的一件衣服,都可能让她的信用卡有爆掉的疑虑,再加上她也不是那种非名牌不可的人,因此她很满足於走在人行道上欣赏各家超级名店的橱窗设计。既然买不起看看也好,再说,她写小说时难免也要提起这些超名贵的物件,吸收点新知也是好的。

  就在她走近香奈儿的专卖店时,她看到一对衣著光鲜的男女从香奈儿专卖店裏走了出来,身後还跟著一个提了不少购物袋,看起来像是佣人的男人跟在他们身後。吸引她的当然不是那成堆的购物袋,更不是穿著一身粉色香奈儿服饰的金发美女,而是穿著铁灰色西装的男人。

  「天啊!」陈小竹的眼光自从遇上那名男人的身影後,就再也无法栘开了。「他……他……太完美了!」

  那男人……她实在不知该如何形容初见他的感觉,可是当她看到他的第一眼後,身体便莫名的热了起来,就连心跳也不规律的猛烈跳动,连握著相机的手心也泌出微微的汗珠。

  「这该不会是一见钟情吧?」她察觉到自己的生理反应後,脑海中马上冒出「一见钟情」的字眼。「我太夸张了,连人家的正面都还没瞧见,反应就这么激烈!」

  的确是太夸张了些。她仅仅只是瞥见那男人的背影,身体就起了这么大的反应……那万一……万一他的长相就恰巧是带点忧郁气质、有棱有角的立体五宫和一双深邃带点严厉气质的鹰眼,那她岂不是要靠著墙壁才能稳住脚步?

  「老天爷,你可不能这么对我哪!」她可不想昏倒在异乡的街道上,要不然说有多丢脸就有多丢脸。「不要让他就长那个样子……」她在心裏暗自祈祷他长得像个细皮嫩肉的小白脸,要不然就是有张风乾橘皮般的老颜……总而言之,长什么样都成,就是别让他有张严肃、不可亲近的方型睑。

  陈小竹双手合十的祈求老天爷,千万别让站在她前方十公尺的男人有著她梦中情人的长相……如果袍愿意再对她仁慈点,就别让她看到他长相——虽然她衷心期望那男人别生得一副让她有休克危机的长相,但内心裏又暗自希望他就是那副让她魂萦梦系的模样……在这两种截然不同情绪互相冲撞的情形下,她向老天祈求,乾脆别让她瞧见他的长相,就让她抱著点希望、又带著点遗憾的目送他离开就成了。

  「咦?我在紧张什么?」她真的是非常、非常的紧张,甚至连没拿东西的那只手也冒了不少手汗。「就算他真的长成那副模样,搞不好我的感觉根本不会那么的强烈。」她试著说服自己,努力的想平抚过於激昂的情绪,但是一点帮助也没有——她手汗照流,身体照抖。

  老天对她似乎没那么仁慈,那男人不但转身过来,还正面对上靠在墙上的陈小竹;更惨的是——他的模样就是她在心中设定的最佳男主角,一个让她在往後日子裏都无法忘怀的长相。

  陈小竹清清楚楚的瞧见他的模样後,口中喃喃自语:

  「我就知道,太过匆忙出国是不对的,我应该先到镇上的妈祖庙上过香後,习出国的。」神明舍弃了她的祈祷、不理会她的请求,在她最需要它们帮忙的时候背弃了她……说完这句话,她顺著墙壁慢慢蹲在地上,为她的厄运哀悼。

  那感觉就像站在个一望无际的旷野中,原本是蔚蓝的晴空,居然在下一秒中风云变色,天空布散了墨黑的厚重云层,然後一道刺眼的闪电划破了这沉闷的一刻,直接命中她这个伫立在平原上的人;突然间她感到电能流窜全身、同时感受到热度扩散,同时也体验到一阵难耐的剠痛。

  「啊!」她放声尖叫,不敢相信眼前所见的,连连倒退了好几步,直到背部抵到墙面。

  当下她知道自己在往後的几天,肯定会追在任何一个有著相同背影的男人背後,偷偷地跟在後头,不为任何原因、理由,只为了想再见到他一面。

  「完了、完了!这下真的要带著美丽的遗憾与哀愁回国了。」

  ***************

  邓肯陪著琳达走出香奈儿的专卖店後,立即察觉身後有道目光,大剌剌的投射在他身上。他并不觉得这目光带著任何敌意,毕竟站在他身旁的女伴,可是被时人杂志点名为全美五十大美女之一的琳达·库克,身为如此知名的女子的男伴,自然会被人投以好奇的眼光。

  这就是身为公众人物的悲哀,不论你愿不愿意,总是有人会将焦点放在你身上。

  邓肯喜欢美女、欣赏上帝在她们脸上所创造的奇迹,也乐於给予能取悦她们的礼物。通常他会让她们自己去选购她们喜欢的东西,然後再把帐单寄给他,由他来付帐。不过如果要他特别挪出时间,为她们选购些小玩意儿,那是不可能的事。至於今天之所以会陪琳达出来购物,完全是一个巧合。他的一个客户公司临时出了点问题,必须要立刻飞回达拉斯处理,因此日程表上便多出了两个小时的空闲时间,不知是凑巧、抑或是刻意安排,她刚好在他有空档的时间出现,於是他破天荒第一次陪他的女伴上街购物。

  工作替他带来的乐趣,可比和那些美女们在床上厮磨还要大上许多。工作不仅带来成就感,还帮他赢得财富,甚至为他带来一定的社会地位……而这些成就是女人所没办法给予的;更甚者,他可以这么说,女人们之所以和他在一起的最大因素,就是因为他可观的财富。

  虽然,工作绝对比任何的女人都要重要,但有一天他也有可能会因为某个女人而荒废工作,甚至可能会因为那个女人而决定过一个较为平凡的人生;不过,截至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一个女人能让他作出这种决定。

  「邓肯,那个女孩在看你。」琳达带著点嘲笑意味的看向死盯著邓肯不放的陈小竹。「瞧,她那副模样,好像是对你一见钟情呢!」基於女人天生的直觉,她一步出店门,便注意到有个女孩站在他们身後不远处。

  「别开玩笑了。」邓肯可不觉得自己是那种能让小女孩为之疯狂型的男人。「也许她只是好奇站在你身边的男人是谁。」

  「真的,邓肯!」琳达坚持己见。「你只要回头看看她,就能明白我的意思了。」

  邓肯对於她的话不置可否,但基於好奇的心理,他遗是转过身子一探究竟。

  当邓肯回视那个一直将目光投注在他身上的女孩时,他立即听到一声凄厉的尖叫声,女孩的眼睛不自觉的瞪大,嘴裏同时发出几个类似吟唱般的诗节……从她看他的表情中不全然是崇拜或是痴迷,反而觉得她有点被他的长相给吓著了——

  的确,若说她不是被他的长相给吓著了,那么他的长相至少带给她某种程度的惊吓。他甚至想走上前询问,为什么她见到他时会是这般强烈的反应?

  不过这股冲动随即被他的理智给压制下来,他清清喉咙试图掩饰他的不自在。「琳达,你的想像力太丰富了。你看她这个样子像是对我一见钟情吗?」老天!他几乎可以看得到她额上冒出来的汗珠。

  「怎么不像?」琳达戴上她的太阳眼镜和遮阳帽。「你不了解女人。」刚才她可是看得一清二楚,或许这女孩看他的眼神不像先前那般的专注,但是她百分之百可以肯定,这女孩绝不仅是好奇而已。

  「或许吧,毕竟我不是女人。」了解女人与否在於他实在不是件什么了不得的大事。「再说,我并不需要去了解女人。」

  「是吗?」琳达听完他这么一说,立即贴在他的身上。「难道你连我也不想了解?」她知道邓肯有过不少女伴,但是她不以为他的历任女伴中有谁比得过她!她相信绝对会有办法让他臣服在她的魅力之下。

  「不,你不同。」在他以投资股票致富之後,周旋在一个又一个美女之间,他学到了一件事实——如果他想从女人身上得到他所想要的东西,那么他最好让她以为她是这世界上最独一无二的女人;他不必让她觉得她是世界上最美的女人,但是他的确必需让她以为,在这个世界上他唯一看得入眼的女人就是她。

  「噢!邓肯,你说话真甜。」琳达就是喜欢他这一点——当他和她在一起时,他谈的、看的女人只有她一个。「嗯……陪你吃顿午餐再去拍照,时间应该还来得及。」

  他成功的转移她的注意力,这会儿她正高兴的挽著他的手,带著一抹甜腻的笑容,兴奋谈论著等会儿要去用餐的地点,早将站在两人身後的陈小竹给忘了。

  不过她忘了,可不代表邓肯也将那个目不转晴盯著他不放的陈小竹给忘了。他趁著琳达高谈阔论的同时,不动声色的将两人站立的位置互调,如此一来他可以清楚的看到那女孩的一举一动,同时还可以利用琳达的身高——虽然他本身有六尺二寸公分,不过琳达的身高也达到六尺,再加上她的头发和二寸的高跟鞋,看起来他还矮了她一截——遮掩住他「窥视」的目光。

  或许该这么说,他不想打扰到这名东方女孩。如果这女孩真如琳达说的,对他一见钟情,那么她肯定是害羞且不擅於与人交涉。如果相同的情形发生在琳达身上,他猜想她所做的可不会只是站在角落,偷偷痴望著她心怡的对象,而是单刀直入的走上前示好。

  看来这东方女孩对自己的长相不是这么的有信心。邓肯一面心不在焉的附和著琳达的提议,一面揣测著那女孩的心态。

  「其实她的态度大可不必这么保守。」他不自觉的将心裏的想法说了出来。如果今天她愿意定向前和他打个呼招什么的,他相信自己应该会很乐意的和她交谈个几句……也许在琳达在场的情况下,他们两人的确只能寒喧个几句,说什么天气很好之类的话,不过比起四目相望——虽然他们两人的视线交会仅只於那么一秒钟——不能言语的情况要好得多了。

  「邓肯,你在说什么?」琳达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冒出和先前谈话毫不相干的对话。

  「喔,没什么。」邓肯这会儿也察觉到自己的失常,不慌不忙的带过它。「你不是想吃义大利菜吗?我知道有个地方的菜味道十分的道地,我想你应该会喜欢的。」

  罢了,他和那女孩只是在某个时间恰巧过上,她要真上前和他攀谈,也不可能有任何的结果。老天,这是他吗?他居然在想著和一个陌生女孩之间可能会有的「结果」!也许她根本是个外国人,到纽约来只想看看爱丽丝岛上的自由女神像、第五大道上的名店……也许她明天就不在美国了也说不一定。

  他从不将时间花在具有不确定性的人、事、物上,就算他今天被她给吸引也不能改变他的原则——但是,她圆亮的双眼、小巧红艳的双唇及黑缎般的发丝,的确吸引人。

  「真的吗?那我一定要去试试。」邓肯带著琳达离开了这家专卖店门口,朝距离他们十公尺左右的宾士车前进。「对了,邓肯。」

  「什么事?」虽然他是往前走,但是他的心裏一直有股冲动想向後瞧,因为他总有个感觉,那女孩似乎就尾随在他们的身後。

  「昨天我有个朋友送了我两张尼克对马刺的球票,想不想一起去看?」

  这两张球票是她特地要经纪人透过关系弄来的,虽然她说的漫不经心,但是她著实很想让邓肯和她一起去看球赛。事实上,她对球赛并没什么兴趣,但她知道届时会有许多名人相偕出现,如果她想不著痕迹的向大众透露两人的关系,这将会是个太好机会。

  「今天晚上?」他是知道NBA的总冠军赛已经移师回麦迪逊花园广场开打,不过他对这类的球类运动向来是热情不足。不过,看著高头大马的球员在球场上快速的移动、争球……的确有助於他将心思从那女孩身上拉开;再说,今晚他原本就没有排行程……对,或许这是遗忘一个他根本不该记住的女孩的方法。「没问题,打电话通知我,我会去接你。」

  「相信我,你一定不会失望的,这肯定会是一场精采的比赛。」

  「嗯。」他不是非常感兴趣的点头,因为球赛精不精采根本不是他关心的重点,能让他成功的转移注意力才是他要的。

  这时,帮著琳达拿东西的侍从突然停下脚步。

  「怎么了?」琳达不解的问。

  「库克小姐,刚才那个一直跟在我们身後的女孩,拍了你和霍华先生的照片」侍从认为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过他猜想当事人可能会相当在意。

  「什么?!」琳达对於这件事的反应有些激烈,因为她下意识的知道,那女孩拍的搞不好根本不是她。於是乎,她转身往後走,气冲冲的想走上前找那女孩理论。

  「琳达!」邓肯立即跟上,拉住了她。「她想拍就让她拍。」他猜得果然没错,那女孩真的就跟在他的身後。那个东方女孩现在正拿著照相机,一步步的往後退。这回应该是被琳达面部扭曲的肌肉吓著了吧!他打趣的想。

  另一方面,一直跟在两人身後的陈小竹,却在看到琳达一脸想将她给宰了的表情之後,不由自主的向退後。她不认为自己做了什么错事,不就是拍张照而已嘛,她不明白眼前这个金发美女为什么暴跳如雷?不明白归不明白,不过她可不笨,当一个人脸上有这种风雨欲来山满楼的表情时,不论原因为何,最好还是先闪人再说。

  她的梦中情人虽然拉住了那个金发女,但难保他不会放开手,让那个金发女像只被放出笼的疯狗般的咬人。

  父母亲虽然没给她生了个像爱因靳坦般的聪明脑袋,不过她的智力可还算在平均值上。当人察觉到危险时,第一反应就是跑——跑得愈快愈好,而她的本能反应当然也是拔足狂奔,离开这个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地方:可是她的脚却不知怎地,一点都不愿听从本能招唤,硬是慢慢的、一步步的向後移动。

  她看到她的梦中情人拉住了金发女,然後不知跟她说了什么之後,居然让原本像颗在锅裏哔波跳的金发女停止了所有的动作,她还十分优雅的站在原地,摆出一副昂扬得意的表情——陈小竹虽然看不到金发女戴著太阳眼镜的眼睛,不过她相信此时这金发女一定是用眼白在看她。

  她的梦中情人安抚了金发女後,便一步步的朝她接近。两人的距离原就不远,等到她意识到他已经站在她面前时,已经太迟了。

  「小姐,未经我们的同意拍照,是件侵犯我们隐私权的行为。」邓肯与她的距离仅有一臂之遥,也就是说,如果他要的话,只要一伸手便能碰触到她如瓷器般光滑的皮肤。

  「什么?!」陈小竹的英文颇差,而她之所以敢一个人单枪匹马到纽约,纯粹是因为她认定自己除了和店家问价钱、或向路人问路之外,根本不会有额外多余的对话。因此,当她将一些简单的日常生活对话给搞清楚之後,便放心大胆的上了飞机,而现在的情况,绝对是出乎她的意料之外的。

  陈小竹的反应再度印证了他的假设,她真的是个外国人——一个言语不通的外国人。邓肯决定用比较简单的方式让她了解他话中的意思。

  「你不能拍我们的照片。」够简单了,如果她再听不懂,那么他只好用画的了——但前提是,她能看得懂他的画。

  陈小竹当然知道他们不愿意让她拍啊,要不然她怎么会选择跟在他们背後偷拍;不过,现在既然已经被人给抓包,而她要用英文否认也著实有些困难——今天要是他们懂中文,她大可以说她跟本不是在拍他们,而是在拍街景,只是不巧他们刚巧也在镜头裏。

  现在,她只好装得十分无辜的模样,眼眶带了点湿气,然後对著他猛摇头——这摇头是什么意思她自己也不清楚,不过她认为这可能会起点作用,至於效果为何……她也不知道。管他的呢!只要她能看起来很无辜、很可怜就好,就算要她现在昏倒也无所谓。

  如果她人还在台湾,她是绝对不会这么做的。因为台湾地小人稠,天晓得万一她真在台湾的某地这么做,难保不会被熟人给遇上……要真如此,她可要三个月不敢出门见人了;而现在不在台湾,就算做出什么丢脸事,也没人认识她,所以——无妨。

  「你不懂我的意思?」看她一副泫然欲泣的模样,邓肯有种自己正在欺负她的愧疚感。「你先别紧张,我没有责备你的意思,我只是——」是啊,他是没责备她的意思,不过她显然以为他是要对她兴师问罪。「我只是要告诉你,这样的行为是不可以的,很容易招来麻烦。」如果今天她拍的只是普通人,那么也许那人还会对准她的镜头,摆出最美的姿态,不过麻烦的就是琳达和他都算得上是有点名声的人。

  由於他已经放慢讲话的速度,再加上他的字汇浅显易懂,这下陈小竹完全明白他在说什么了。不过现下她的哀情攻势已然见效,而他也不打算骂她,她遂想,现在如果她要求自己和他合照一张,搞不好他会答应也说不一定——偷拍不可以,那她光明正大的拍总行了吧!

  反正她和她的梦中情人注定今生无缘,那么留张合照以兹纪念,应该不算过分才是。

  「我可不可以和你拍张照?」由於太过紧张,陈小竹的声音教人听起来既细且小,还有点怯生生的娇羞错觉。「只要一张就好。」

  「什么?」邓肯听到这突然其来的要求,一时之间也不知该说些什么。原本,他是要她将照相机裏的底片卖给他,好平息琳达异常高涨的怒火,怎么也没想到现在她居然提出两人合影的要求!

  「不可以吗?」她还以为他会答应,害她兴奋的心脏都要从胸口裏蹦出来;没想到,他却是一脸不敢置信的看著她。「那我了解了,不好意思打扰你。」英文的客套话她学得不少,因此用起来格外的得心应手。「祝你有美好的一天,再见。」

  说完这话,她赶紧往反方向离开,因为她注意到四周已经有人在围观了。

  邓肯在她跑开之後,才回过神来。正当他想追上前去,把话说清楚时,却发现琳达紧紧地抓住他的右手,让他想追也追不得。

  「邓肯,别理她了,我们走吧!」琳达使了个眼神,要他注意形象。由於他们两人都是公众人物,因此一言一行都必须格外小心。她知道刚才她若没有拉住他,他肯定会抛下她,去追那个不知名的东方女孩。而这件事要是被人给知道了,那她的脸要往哪摆?

  尽管心裏对於他的行为十分的不满,但基於在公开场所必须维持形象的理由,她仍然保持笑容,和他亲密的走在一起。

  邓肯看著陈小竹像逃命似的消失在道路的尽头,心里就算有不舍,也无法挽回什么。他只有收起眺望远方的眼神,平稳且不带一丝感情的说:

  「走吧,我们去吃午餐。」

  ***************

  陈小竹离开麦迪逊大道後,连忙买票坐上地铁,然後在她觉得安全之後下车。出了地铁站,她才发现自己置身在一个满是商店的街道上。

  「也许这裏是专卖名牌的地方。」麦迪逊大道上净是世界性的超级名牌店的聚集区,而这裏的商品看起来比较平民化一点。多数的客人并不一定都穿著昂贵的衣服,像她一样穿著牛仔裤、T恤逛街的也大有人在。

  商品价格的区间何在,她不清楚,但比起麦迪逊大道,这儿确实是亲切多了。

  既然都已经来了,不如收拾起刚才近似逃难的心情,悠闲的逛逛街,买上一、两件衣服也好。在她的观念裏,逛街就是要轻松,要不然一、两个小时过後可有得瞧了。

  走进一家离她最近的店裏,陈小竹开始她的逛街活动。没有疯狂大血拼,她只买了顶看起来挺特别的帽子。也许是其它的事占据了她的心思,所以大部分时间只是走马看花,随意看看而已。

  「唉,我那时候干嘛跑呢?」陈小竹走进一家颇具规模的百货公司裏,心里仍想著之前发生的事情。「如果我不跑的话,也许我就能多和他讲上几句话,搞不好连名字也知道了……当然啦,还有那弥足珍贵的合照。」真是教人沮丧啊,如果她不是那么的紧张、如果旁边没有那么多人围观的话……「其实他也没说不要啊,是我自己妄下断语的。」

  她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有那般奇怪的反应出现,换作是平常的她,遇到梦中情人,肯定会死巴著他,至少拍个五、六张照片以上;可是,为什么当她真的遇上一个在外型上,百分之百符合她的梦中情人时,她却退缩了?

  「真的弄不懂自己!」陈小竹觉得自己真是没用。「我把一半的胆子留在台湾,没带过来不成?」她边走边试图找出问题的所在,可惜这样的自我反省并没有得到任何建设性的答案。

  她期许自己能抛开深植於心的道德拘束,让自身的情感凌驾一切,在机会来临时,放胆的去追求她心目中的最佳男主角。就算他拒绝她,好歹她尝试过了,也没什么可遗憾……唉,可惜她这人就是太优柔寡断,她应该在见到他的第一时间裏,马上展开强烈的攻势,让他注意到她的存在,而不是躲在墙角偷窥他的胆小鬼。

  「与其全部没有,倒不如曾经拥有。」她不奢望「天长地久」,因为能遇上「他」,对她来说已经是很幸运了。如果她能和他有更进一步的认识,那简直是老天给她最大的恩典,就算只是短得不能再短的一夜情,她也会为此而感谢老天给了她这段奇遇。

  乍见他的那一刻,她认为老天开了她最大的一个玩笑,可是再仔细想想,这又何尝不是老天给她最好的礼物呢?

  「如果,再让我遇见他,我一定要——」一定要如何?搞不好她再也遇不上他了。「我一定要极尽所能的追求他。」「追求」本身其实也是一种享受——追求一个自己心恰的对象,同时期望对方能因为她的行动,而接纳她……嗯,这应该是种不错的感觉。  

  她逛到食品部门,挑了一盒看起来挺不错的巧克力,准备走到柜台付钱。谁知一看到柜台前的人潮,她吓得差点傻了眼。

  「这是怎么一回事?」之前在挑东西时,明明没看到这么多人,可是结帐时却冒出了这么多人。「这些人是打哪来的?」

  她真的不懂,今天不是假日,也没什么庆祝活动或节日需要大肆采购……她稍微数了会儿,排在她前头至少有三十个人左右,看来有得等了;不过,既然东西都挑好了,人也都站在这儿了,不如就多点耐心跟著排队吧!

  约莫十五分钟过後,终於轮到她了。陈小竹将巧克力放在收银台上,同时掏出足数的钱递给收银台的小姐,然後看著小姐拿起扫瞄器扫过巧克力盒上的条码,收了钱打出收据……突然,头上的一个彩球爆开,掉出许多晶晶亮亮的小纸片,现场瞬时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事件,陈小竹著实吓了好一大眺。她惊恐的看著四周,站在她身後的人热情的握住她的手,口中不断向她道贺。

  「发生了什么事?」对於目前的状况,她真得是丈二金钢摸不著头脑,完全不懂这些美国人在搞什么鬼。

  「小姐,恭喜你中奖了!」收银小姐露出一口大白牙,满脸笑容的对她说:「你是我们百货公司裏第五千位结帐的客户。」

  「第五千个?」啥!她是第五千个!真吓人,那这家百货公司裏一天会有多少人光临啊?现在不过是刚过中午而已,就已经有五千个人结过帐,这真是个刺激强力消费的可怕地方。「你们是不是在办赠奖活动?」这个大白牙小姐说她中奖了,难不成这家百货公司正好在办什么年终大赠奖活动,然後碰巧给她遇上了?

  「是的,小姐。」大白牙小姐亲切的说:「刚才电脑已经确认了你是第五千位结帐的客人,等一会儿我们的总经理会过来颁奖给你,请你稍待一下。」

  哦?有奖品!她今天是交了什么狗屎运,先是遇上她的梦中情人,然後这会儿到百货公司买了盒巧克,居然就中奖了?这等的好事,是她在台湾从没遇见过的——嗯,或许她的好运道都不在台湾,是在国外呢!

  五分钟过後,一个穿著黑西装、打著蓝黄斜纹领带,有点地中海秃头倾向,还顶著个啤酒肚的中年男人,堆著满脸的笑容出现在她面前。他一开口便是感谢她对该百货公司的支持,同时恭喜她成为今天的大奖得主。而她的奖品则是今晚位於麦迪逊花园广场,尼克队对马剠队比赛特等区的门票一张,以及该百货公司价值一百美元的礼券十张。

  天啊!这可不是NBA总冠军赛的门票吗?老天,还是特等区耶!也就是说,她有可能就坐在球员的身边,或者是他们的背後——她希望不要是背後,要不然以他们那种接近两百公分的身高,她可能什么都看不到,只看到在她身前左跳右晃的高大身躯——搞不好还能要到他们的签名也说不一定咧!

  当然,一千美元的礼券很棒,但是这张门票所带来的满足感更棒。想想,在台湾有几个人有这个机会,能亲身在美国现场目睹NBA总冠军赛的实况?这种东西有时候有钱都还不一定买得到呢!

  她这辈子连一张两百块的统一发票都没中过,没想到第一次中奖就得到了这么棒的奖品!

  拿到奖品的当儿,她想都没想便抱著颁奖给她的总经理,然後送给他一个又响又大的吻。她高举奖品,像个小孩似的兴奋的在原地跳上跳下。

  「小姐,今晚可别忘了替我们纽约市的尼克队加油喔!」看著仍处於极度兴奋状态的陈小竹,总经理提醒她别忘了替地王队加油。

  「当然,等会儿我就去买一件印有I  still  believe的T恤穿在身上。」她在地铁看到有人穿著上头写著「我仍然相信」的橘红色T恤,本来还不明白为什么,直到她看到报纸的运动版後,才稍解了了原由——所谓的I  still  believe,整句的意思就是我仍然相信纽约尼克队能拿到NBA的总冠军!而穿著这T恤的人,自然而然就是支持尼克对的球迷。

  照她目前的如此强劲的运势,也许再次见到她的梦中情人并不是件可望不可及的事了。

  嗯,她也要套用那一句话——I  still  belie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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