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酒气、烟味弥漫的小酒吧。
裴斯洛坐在吧台前的高脚椅上,叼着烟,扫视过一桌又一桌正在饮酒作乐的寻欢客。
半眯的眼睛,微乱不驯的头发,漫不经心的态度及不修边幅的外表,在在勾勒出他不凡的气质。
他知道自己是与众不同的,至少他就和眼前这堆只会喝酒、偷捏女侍屁股的酒客格格不入。
他无视于那几个衣着暴露,扭腰摆臀的女侍们频频抛来的媚眼,但他的大腿仍在神鬼不知的情形下被偷摸了好几回。
他并不在乎他的大腿被偷摸几把,他只是在等人,除了等人,他不想做其他的事。
他微褐淡漠的眼睛透着不耐。
“吱”的一声,酒吧陈旧的门被人打开了,随之走进一个满头卷发的墨西哥男子。
“裴斯洛,你真准时。”墨西哥男子直直走向裴斯洛,在他旁边的高脚椅上坐下。
“少说废话,事情办好了没?”裴斯洛仍是自顾自地饮着杯中酒。
“当然啦!我办事你放心。”墨西哥男子向酒保要了一杯啤酒。“我全都打点好了,只是你确定要再去一次那个危险、可怕的无名小岛吗?聚集在岛上的全是一些无恶不作的大恶人呢!”
“你认为他们可以在我身上讨到便宜吗?”裴斯洛慢条斯理地瞄他一眼,也表明了自己的确有这个能耐。
“是不可以。”墨西哥男子也很老实。
“那你就收下你的担心吧,这叠钞票也请你顺便收下。”裴斯洛从口袋内掏出一叠披索,放在吧台上。
“那我就不客气了,”收下披索,再饮下两口啤酒。“那么我先走了,你自己保重。”
和墨西哥男子道别后,裴斯洛又燃起烟,任由袅袅烟雾将他圈住。
他掏出怀里的那本黑色小书,放在手掌心上反复看了又看。
这本小书记载了一千年以前,英国人迦尔如何创造了三十三个长生不死的不死人。既然迦尔的计谋已被李杰化解了,这本黑色小书对李杰来说便形同废纸,于是他就转送给裴斯洛。至少裴斯洛是个长年累月在世界各地从事探险旅行的探险家,送给他这本书应该是最适合不过了。
事实上,他对迦尔能得此奇缘,感到十分羡慕,几年前,他兴起一解黑色小书的秘密,他明查暗访,就在最近,他从一位老者那里获知在加勒比海的一个蕞尔小岛上,有一处石洞的洞壁上刻了一幅长壁画,裴斯洛研判,那幅壁画的内容应该是迦尔向黑衣怪客打交道取得不死药密方的过程。
他满怀希望地跑了一趟,然而却落了一场空,小岛都快被他翻遍了,就是不见那幅壁画。但是那位老者拜瓦是他认识多年的老友,他信得过拜瓦,相信他不会欺骗他。
就凭着这股直觉,他决定再次启程前往那个无名小岛。
虽然那是个与文明隔绝的蛮荒小岛,虫蛇横生,野兽横行,又是世界各国罪犯逃匿之处,危险指数直飙的恐怖地方。但他一向是个哪里有鲜事,便往哪里闯的人,管他有多危险,只要他认为值得,就是龙潭虎穴,他也要闯一闯。
只是去闯此龙潭虎穴之前,他得先回台湾一趟。
台湾有李杰、查克、桑彤、瑾琛,还有……千雪。
裴斯洛将手中的黑色小书往上轻轻一抛,然后准准地接住。
☆ ☆ ☆
查克和瑾琛的新婚晚宴上。
千雪轻轻摇晃着手中的杯子,让杯内的鸡尾酒左右晃动,如一面被风撩起的湖水。
为避免招待不周,晚宴是采用欧式自助餐的方式,一切自己动手,方便得很。
晚宴办得极成功,只是千雪一直觉得缺少了那么一点气氛。
受邀而至,一同为这场婚礼做见证的迦尔族人,时而在她身边来回穿梭,闲话家常。
她不得不承认,迦尔族是一个神秘族群,同时也是一个俊男美女的族群,当中两大焦点,便是长发过肩,一袭黑色礼服,英挺有型的李杰;另一个就是身着白色西装,俊逸非凡的新郎倌查克。
李杰和查克身边又各自拥着灵秀的桑彤及甜美的瑾琛,他们很明显地告示着,此两人方圆一公尺内为禁区,闲杂人等请勿入内。
千雪继续评量着满屋宾客,忽然有两个令她眼睛为之一亮的客人抵达,女士是艳冠群方的超级名模莫娜,而那位面无表情的男士,则无人知道他是谁。
千雪从小就明白自己是个美人胚子,但是莫娜除了美之外,还有一种明艳的光彩,难怪她一出现,悬在天花板上的大吊灯,光芒立刻便黯淡了几分。
她叹口气,莫娜的出现让她这个伴娘顿时失色不少,但是无所谓啦!反正主角又不是自己。
千雪所喜欢的、尊敬的查克结婚了,虽然新娘不是她,但是她不会再难过了,因为查克真的很爱瑾琛,而瑾琛也深爱着查克,她对于这对终成眷属的有情人,寄予绵绵长长的祝福。
她叹气,她无聊,只因宴会的气氛实在是太静肃了一点,千雪心想,爱闹的裴斯洛如果在的话,气氛应该会更加欢乐吧!
呸!干么在此时想起那个自命不凡又臭屁的裴斯洛!
她决定去晃晃逛逛,反正李杰和桑彤的家这么大,总有些新鲜好玩的东西吧!
然而,她前脚一走,门口就立刻闯进了风尘仆仆的裴斯洛。
真诡异,说曹操,曹操就到。千雪当作没瞧见他,转身走至油画前赏画去了。
☆ ☆ ☆
千雪独自驻立在一幅巨大的油画前,画中主角是李杰和桑彤,李杰倨傲的脸孔衬上桑彤可人的笑容,初看时,有几分奇怪,多看几遍之后,反而会被这种奇怪的组合深深吸引住。
裴斯洛端着两杯鸡尾酒,状极悠闲地踱至千雪身后,出声道:“小姐,一个人吗?”
“裴斯洛!”千雪闻言,缓缓转身,当她看见裴斯洛还是那副吊儿郎当的模样,就忍不住出言讽刺一番。“很烂的搭讪方式,你知道吗?”他英挺如昔,只是肤色又更黝黑了点。
“我又不是不认识你,干么向你搭讪!──他递给她一杯酒。“见到朋友归来,你不问候一声吗?”该死的千雪,大半年不见,为什么又出落得更动人了,早知道,他就不该回来,徒让自己增添烦恼。
“你没被食人族吃掉,想必是阁下的肉太难吃了。”千雪皮笑肉不笑地“问候”他。
“美丽的脸蛋,却配上又尖又利的牙齿,实在是太可惜了。”他摇头晃脑地惋惜道。
“你不觉得这样很有个人风格吗?”千雪气在心里,哼!裴斯洛最坏了,每次称赞她的美丽时,总要加上一、两句挖苦她的话。
“是啊!是你贺大小姐的个人风格。”他啜饮一口。
“没错。”千雪笑靥如花。
“听说你是伴娘,本来查克是要我做伴郎的,可惜我没办法赶回来。”他的话似是而非,令人不易察觉他说的是否是真心话。
“也不可惜啊!不然神圣庄严的婚礼就会被你破坏了。”千雪乘机还他一记。
“你不止牙齿利,看来爪子也该修一修了。”裴斯洛将酒杯交给她代拿,然后在上衣口袋搜翻半天,才掏出一对耳环。“看来这对耳环很适合你。”
他取回酒杯,将耳环交给她。
千雪仔细端详着那对黑黑小小的耳环。“你送我一对骷髅头耳环?”她不解地盯着裴斯洛。
“你不觉得挺适合你的吗?”终于扳回一城,他笑得开心极了。
“怪胎!连送的东西都怪里怪气的。”虽然心里犯嘀咕,但她还是收下了。
“刚才莫娜一直注意你,直夸你瓜子脸,大眼睛,挺鼻子,红小嘴,身材匀称,是个小美女,现在亚洲模特儿正热门,她想引荐你入行。”美人相见,本该分外眼红,不过遇上莫娜这种有自信且不小心眼的人,这句话就不能成立了。
“你怎么回答?”千雪喜孜孜地问道。
“我当然笑她的眼光有问题啦,你怎么能跟人家一起站在伸展台上?别笑死人了。”
金黄色迷你裙,紧裹住莫娜窈窕健美的娇躯,连腰臀比例也是那么完美。千雪下意识摸摸自己娇小但浑圆的臀部。“就算这样,你也不能替我作决定啊!”
千雪瞪住他的笑脸。“你再这样说,我就打扁你的脸。”
“用你的小拳头吗?”笑容在他脸上逐渐扩大。
“我的拳头也可以打碎你的鼻子。”
这个时候,跑来一个不察两人之间的旺盛气流的人,拿着照相机要替“他们”拍照。
他顺势揽上她的腰,结果,她“啪”的一掌就击上他的脸。“我跟他不是一对!”
在大家惊讶的注视下,千雪气冲冲地跑掉了。
他慢条斯理地摸摸被她掌过的脸,喃喃自语:“我就说,她的爪子的确该修一修了。”
说也奇怪,和千雪斗斗嘴,吵吵架,竟可以让他原本阴郁的心情豁然开朗。
这一巴掌,他被打得心甘情愿。
☆ ☆ ☆
千雪与一票好友在夏日夜晚尽情狂欢,直到脚跳酸了,嗓子也唱哑了,才拖着疲累的身体回家。
一进入家门,她发现父亲大人贺世元过了平时就寝时间,还守在客厅等她。
她撇撇嘴,知道待会儿又将听贺世元的唠叼,真是烦死人了。
“爸,我累翻了,先回房睡了。”轻描淡写打个招呼,千雪转身就想溜回房。
“小雪,你过来。”望着和亡妻所生的漂亮女儿,贺世元实在不知道该用什么方式和她沟通,尤其一年前,他的续弦妻江丽华为他生下儿子千世后,他们父女俩更是无法好好谈上几句话。
“我说我累了,想睡了。”千雪的口气颇不耐烦。
“过来,爸爸有话和你说。”年近五十的贺世元,黑发杂着白发,身材依然挺拔,事业有成、成熟睿智,一向只有人预约同他说话,唯独对千雪,他还得恳求她拨点时间听他说话。
千雪不怎么情愿地挑个离父亲最遥远的位子,安置全身酸痛的身躯。
贺世元直视千雪那对酷似亡妻的眼睛,心里冒出一股歉意。他明白是自己没有照顾好千雪,父女俩才会演变到这种局面的。
“小雪,你毕业也有一个多月了,你准备何时去德州?你姑妈已经在等你过去了。”贺世元点燃烟,让弥漫的烟雾掩藏他的不安。
“是你和姑妈擅自替我作决定,我可从来没打算要出国念书。”他就这么急着将她送出国吗?
“你还年轻,多念点书总是没错。”
“我不想念那么多书。”她反驳。
“不念书,那你想做什么?毕业都一个多月了,还整日无所事事,像个游魂一样晃来晃去,也不怕别人看笑话。”贺世元语气一沉,直瞪着女儿看。
说得好,游魂,是的,在这个家里,她就像个游魂一样没有分量。“先让你养一阵子,家里不会养了一只米虫就垮了吧!”
“小雪!”贺世元无法置信,从小呵护着长大的女儿,竟然会说出这种话。“你怎么这么不懂事。难道是我惯坏了你?”
惯坏?她好久好久不曾被关爱了,自四年前她的小弟弟出生,或者更早,江丽华嫁给她父亲开始,她就不像是贺家的一份子了。
“还是说,你的一分一角钱,都没有我的份?”千雪语带嘲讽。
“小雪,你太过分了。”贺世元被千雪刺激得血压急速升高。
老天!她怎会说出这种话?他是她的父亲,她敬爱他啊!千雪心里无比忏悔,然而她还是倔强得不愿道歉。“或者,我去找个工作。”
“家里不需要你赚那点钱,你还是去德州,姑妈会照顾你的。”贺世元自认为他所做的一切全是为了千雪好。
千雪懒懒地靠在椅背上。“你就这么讨厌我?硬要送我去姑妈那里。”清亮的眼里,尽诉她的愤怒。
“我只是希望你再多念点书。”与千雪的口舌之战,让他疲倦不堪。
“多念点书,能教我如何面对一个大我没几岁的继母和一个四岁的幼弟吗?能吗?”千雪说完,便拖着疲累的身体及受伤的心灵奔回房里。
独坐客厅的贺世元,深感无奈。
☆ ☆ ☆
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
为什么她就一定要坐在裴斯洛旁边?千雪抬头扫视另外两对:李杰和桑彤、查克和瑾琛,人家是名正言顺的夫妻档,于情于理,她是一定得坐在同是落单的裴斯洛身边。
她将腹中牢骚化成行动,积极地将之发泄在眼前的美食佳肴上,她完全不顾形象,一口接一口地吞咽。
“你想噎死自己吗?”坐在她左手边的裴斯洛正好与她相反,他吃得极少,大部分的时间都在欣赏她的吃相。
“你管我!我高兴噎死自己。”千雪嘴里塞满食物,含糊不清地回他。
“照你这种吃法,包准明天就会变成小胖妹。”他故意摆出一副无法想像的样子。
千雪果然中了他的激将法,刀叉哐啷落至餐盘旁。
她用餐巾抹抹嘴。“我变成小胖妹,关你啥事?”
“我说过,我闲来没事,最爱找点事来管管。”裴斯洛丝毫不肯退。
“好,那我就让你知道好管闲事的后果。”转眼问,千雪手中已多了一把银得发亮的刀子。
其他四人对千雪和裴斯洛的拌嘴,皆抱着看戏的心态。这两人明明十分相衬,却是水火不容,一点也擦不出火花,简直闷坏了想将他们送作堆的四个人。
“一把小刀,伤不了我的,换把大的吧!”
裴斯洛的取笑,令千雪咬牙切齿,握着刀子的手也开始颤抖了。
拌嘴也要有个限度,再下去,场面大概就难看了。李杰适时出声劝止。“各位,今天的聚会,是为了我们六个人能再重聚一堂而举行的,别搞坏了气氛。”
李杰一出声,裴斯洛和千雪便不敢再继续拌嘴下去,只好将注意力转向食物。
桑彤这时跳出来打圆场。“喂,各位,裴斯洛回来了,我们六个人又能同聚,这实在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大家举杯干杯吧!”
霎时,六只盛满香槟的高脚杯,互相撞击的清脆声响遍空气中。
千雪原想灌完一整杯香槟,裴斯洛早料到了,他一把夺下她的酒杯,替她饮完。“女孩子不要喝太多酒。”
“你管我!”千雪霍地站起,大有一触即发之势。
裴斯洛仍是带着漠不在乎的微笑,文风不动地说:“我是为你好。”
桑彤见状,连忙拉走又想开骂的千雪。“千雪,帮我把水果端出来。”
结果千雪被桑彤硬拉进厨房,餐桌上才获得片刻的和平。
厨房里,桑彤将切好的西瓜交给千雪摆放。“千雪,你没必要这么讨厌裴斯洛吧!”
“我哪有很讨厌他,只有一点点不喜欢他而已。”千雪将西瓜摆上水果盘。
“一点点不喜欢啊!”桑彤好奇了,一点点不喜欢跟讨厌的差别在哪里?
“他不完全是个坏人,而且又帮过查克,所以是一点点不喜欢。”千雪倒是将个中道理分得很清楚。
“我倒觉得你们两个很登对呐!”一个明艳动人、闭月羞花;一个高大威猛、卓立潇洒,怎么看就是很相配的一对。
“拜托!谁跟那个粗鲁又无礼的蛮人登对啊!”千雪像是受了莫大的屈辱似的,一时之间,音量提高了十分贝,她真搞不懂,为什么桑彤、查克甚至李杰,都喜欢将她和裴斯洛凑在一起。
“千雪,你的反应好激烈喔!”桑彤偷瞄千雪,发现她娇美的容颜融进几许不悦。
“谁教那个蛮人老是和我过不去。”千雪拿起一片西瓜,狠狠地咬下一口。
桑彤心里明白,裴斯洛并不是千雪说的那样,不过此时此地,此话题似乎不宜多提。
然后,千雪和桑彤一同回到餐厅。
“裴斯洛,你这次打算在台湾停留多久?”身为主人的李杰问道。
“不一定,什么时候找到助手,就什么时候离开。”裴斯洛的眼角飘向刚坐定位的千雪。
“你去那个岛上,真的只想找那幅壁画?”李杰很耽心,万一裴斯洛想找的不只是壁画,而是不死人的秘密,那么事情就麻烦了。
明白李杰的担忧,裴斯洛保证道:“你放心,我已对永无止尽的生命失去兴趣了。”
李杰释怀地点点头。
“你才刚回来,又要离开台湾,你真像是一处飘动的浮云。”查克想起以前自己也是跟着李杰四处旅行,现在两人都结婚了,心中有所牵挂,所以不可能像裴斯洛一样爱去哪就去哪。
“谁教我是探险家,哪里有神奇难解的神秘事物,我就去哪。”裴斯洛素来就以能玩遍世界各地为傲。
此时,千雪一反先前的不安静,竖着耳朵,将三人的对话全数听进去。
助手?离开台湾?组合起来,不就是一个可以离开台湾的助手工作,若她得到这份工作,那不就可以离开那个乌烟瘴气的家,又不必去德州投靠姑妈了!
真是天赐良机啊!
于是,千雪迫不及待地开口:“我要做你的助手。”
裴斯洛一脸惊讶,想不透为何刚才她还想拿刀杀他灭口,没隔几分钟,她的心意又改了。
“喂!你听到没有?”千雪自认已经对他够客气了,他若再不答话,就太不够意思了。
“我的助手要能吃苦耐劳,身强体健,而且还要能配合我。”眼见李杰等人都摆出不干我事的态度,置身事外看他面对贺小美女的欺迫,他只好独自面对千雪。
“还要不要骨骼强壮,耳聪目明,动作敏捷?我看你干脆养一条大狼狗算了。”千雪忍不住语出讥诮。
“我的助手一定要男的。”他告诉自己,绝对要坚守立场。
“你侮辱我们女性同胞,你看不起我们女性的工作能力!”她恶狠狠地瞪他一眼。
“当我的助手,要在国外工作三个月,也有可能要待上半年,所以男的助手比较保险。”裴斯洛一边解释,一边向查克和瑾琛使眼色,谁教千雪最听查克的话,而瑾琛的话,查克又是奉之为圣旨。
瑾琛摇摇查克的手,要他出声解救。
太座令,不敢不从,查克只好加入裴斯洛的阵营。“千雪,做他的助手,要扛行李,要长途跋涉,而且还要曝晒在大太阳下,你想让你的肌肤晒得跟他一样黑吗?”
和裴斯洛黝黑的手臂比起来,千雪的肌肤真可以用雪嫩来形容。听查克一言,她的心意开始动摇了。“你们都这么认为吗?”
大伙在裴斯洛的无声求助下,只好同声附和。
“那就算了,不过你要记住,不是你不用我,而是我不想要这个工作。”虽然工作没了,总还要扳回一点尊严。
“记住了。”裴斯洛松口气。若让千雪当他的助手,这一趟探险之旅,只怕会危机重重。
除了裴斯洛和千雪,其他四个人都有种戏太早落幕的感慨。
戏,真落幕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