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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夜不 城市恋爱

  早晨。  

  九点半。  

  我睁开眼睛。  

  马上想到昨夜发生的事。  

  身边的女郎还在,正熟睡,桃子色的被单拥在胸前。她脸型是鹅蛋,睫毛很长,嘴唇略厚而柔软,身裁高挑,最漂亮的是她的胸脯。  

  初秋的早晨,冷气机微微呻吟,阳光淡淡,从米色窗帘照进来。我看腕表,九点半。  

  昨天她问:“你不把手表脱掉吗?”  

  我反问:“你呢?”  

  “噢不,”她说:“我永远不脱手表,我半夜也习惯看时间,。这是我的安全感。”  

  我看看她的左腕,一只十八K金的劳力士蚝式表。她的手指很细长,指甲健康,怎么看都是一个“好人家女儿”,换句话说,良家妇女。  

  我想起床,但又怕吵醒她。  

  我应该偷偷起床,穿上裤子,拉开门就跳下楼──香港好几百万人口,一辈子再也见不到她也是可能的,那我便可以脱身了。  

  但是我有灵感,她不会缠住我,我可以再睡一会儿,等她醒来,我们可以说几句话,我或者可以告诉她我有多寂寞。  

  她转一个身,脸埋在两只枕头之间,露出一边酥胸。这个女孩子。她有太美的胸脯,我所见过最美的。东方女郎的乳尖永远是棕色,西方女郎则是粉红色。她的颜色介乎两老之间……  

  我一定要走了,这种“一夜站”One  Night  Stand很少有可能发展成罗蜜欧与茱丽叶情史,我必须离开这里。无论她有多漂亮,走为上着。  

  呀!可是已经太迟了。  

  她睁开眼睛。  

  她也记起昨夜的事,只是笑一笑。  

  我清清喉咙,“早”。  

  “早。”她点点头。  

  我迟疑一刻。  

  她很干脆,“你现在走,还是用早餐?”  

  啊!把我当嫖客?我也不是女人送上门来就一定要的。我跟她来这里是因为我喜欢她。  

  我赌气地,“早餐。”  

  “OK。”她说。  

  她是这样处变不惊,抓起床头的白色大毛巾,往身上一裹,便起了床。  

  “你可以淋浴。”她说着开房门走出去。  

  这倒也好,证明香港社会的进步,已经直追欧美拍摄的电影境界。  

  我起床,看到她昨夜脱下来的衣服。金色凉鞋,青莲色麻布衣裙,浅紫色内衣裤,她有非常太阳棕的皮肤,比基尼泳衣遮住的部位却是又白又腻。肯把这么白的皮肤哂黑,女人真是不可思议。  

  我痛痛快快的淋浴。  

  她浴室放着滴露药皂,非常清香。  

  这是她的公寓?  

  管它呢!以后不会再来了吧?  

  在莲蓬头水声“哗哗”之下,我觉得惋惜。  

  初秋淡淡的太阳。雪白整洁的浴间,滴露肥皂。  

  这个女子是陌生的。  

  她在早上的眼睛闪亮如寒星,很年轻,很好看。  

  我擦干身子,照着镜子梳洗,然后穿上衬衫裤子。  

  十点正。  

  我闻到煎蛋的香味。  

  她敲敲房门,在外面说:“早点做好了。”  

  我打开房门,她已经换上短裤T恤,头发洗过,湿湿地束在脑后。  

  “请坐。”她自己坐下来。  

  早点有烤面包、果酱、牛油、煎蛋烟肉、橘子汁、咖啡。  

  我老实不客气吃起来。  

  她很沉默,神色自若。  

  食物的香味带来更重的内疚,我欠她良多。  

  客厅虽小,但布置得十分雅致,有一幅中国字,上面写着“如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  

  咖啡香得离谱。  

  哦,初秋的一个星期天早晨。我在一个陌生女子的家中醒来。  

  “谢谢你的早餐。”我说。  

  “不客气。”她淡淡的说。  

  “这是你的家?”我问。  

  “是。”她简单的答。  

  我用手背擦擦鼻子,“你不应该把陌生人带回家来,你看过LookingForMr.Goodbar这本书?”  

  “看过。”声音还是很平静。  

  “那么,你还把我带回来?书中那个女郎就是这样被杀害的。”  

  “她自己不好,事后马上叫男伴滚蛋,我可没有叫你马上走,我让你睡到天亮,并且一起吃早餐。”她很镇静。  

  我有点啼笑皆非。  

  我强调说:“你这样做太危险了。”  

  “我知道。”  

  我迟疑片刻,又问:“你常常这样做?”  

  她抬起头,眼睛先狡黠的笑起来,脸上不动声色。  

  关我什么事?我吃完早餐就要走的。  

  我为自己辩护:“你要爱护自己,倒不是我多事。”  

  “谢谢你的关心。”她说。  

  语气里不是没有讽嘲的。  

  隔壁有人弹琴,柴可夫斯基钢琴协奏曲第五号C大调。连绵不尽地弹下去。  

  这个白色、小小的客厅。泰丝坐垫,莲花图案下一对鸳鸯,在AvantGarde买的,种种小事证明她不是那种女人。  

  我转过头来。“为什么把我带回家里?”  

  “我很寂寞。”她说。  

  “寂寞也不能这样做。”我说。  

  “我想我应该寻欢作乐。”她说:“我的头发还是黑的,皱纹尚未爬出来。生活太令我疲倦。”  

  “你还很年轻。”我指正她。  

  “我失去一份舒适的工作,我的男朋友娶了别的女人做老婆,我总也得娱乐一下吧?”  

  “你快乐吗?”  

  “至少这证明我还是一个可人的女子,有男人肯陪我睡觉。”  

  我沉默一会儿。  

  她的脸有点轫强的孩子气,可是对我仍然很客气礼貌,声音带种不在乎,像在诉说别人的故事。  

  她收拾桌上的碟子。  

  我说:“我帮你洗。”  

  “OK。”她说:“谢谢。”  

  “你一个人住?”  

  “是。”她答。  

  我洗一只她抹一只。  

  “你失业之前做什么工作?”  

  “图书馆管理员。”  

  “你是被开除的?”  

  “不,我辞职。”  

  “为什么?”我诧异。  

  “因为我男朋友在同一所大学做助教。”  

  “你很爱他?”我问。  

  “是的。”她笑一笑,忽然露出温柔的神色。  

  我有一丝妒忌,就没有女于为我倾倒,念我不忘。  

  “不要太容易被男人得到。”我说。  

  她看我一眼,“男人。妇解运动再成功也没用。女人做了港督,男人们也还是希望娶个处女做太太。”  

  我很尴尬。  

  “告诉我,如果男人乐意到处睡,又怎么可能有那么多处女留在世上呢?”她似乎是很认真的。  

  “我并不在乎妻子是否处女。”我洗完最后一只喋子,抹干手。  

  “你在乎什么?”她问。  

  “我如何与她心灵交通。”我说。  

  “你要读早报吗?”她问我。  

  “我认为你大胆透顶。当然,昨夜你是有点酒意了。”  

  “这是早报。”  

  “我不要早报。”我问:“你是九点钟到那个舞会的?”  

  “我不记得。”她说:“七八点钟。我本来不想去,后来因为电视上没有好节目,所以去了。”  

  “我在那里是因为主人与我是旧同学。”  

  她问:“你何以为生?”  

  “我是个牙医,在公立医院任职。”  

  “牙医也好算医生?”她问。  

  “你有牙痛时就会承认我是医生。”我眨眨眼。  

  “你可是大坏蛋?”她问。  

  “我是的,昨夜我不是证明了?”  

  我以为她会脸红,但是她没有。  

  “找一个男朋友,”我说:“恋爱,不要放弃。”  

  “很不容易。”  

  “找一份工作,从头开始。”我说。  

  “不容易。”  

  “那么振作一点。”  

  “当然我是很振作的,”她说:“你看不出来?”  

  我沉默一会儿。  

  她看着我。  

  “我要走了。”  

  “OK。”她说。她很喜欢说OK。  

  我看着她的面孔。我说:“谢谢一切。”  

  “你是受欢迎的。”她说:“我们两个都享受了。”  

  我吃惊于她的答案,并且感动。  

  “下午你打算做什么?”我问。  

  “我不知道。”她说。  

  “你有没有看过一部电影,叫做JohnandMary?”  

  “有,故事与你我两人之间的事差不多。”  

  “真没想到香港也有这种事。”我干笑一声。  

  她牵动一下嘴角,不响。  

  “我要走了。”  

  “OK。”她又说。  

  “这公寓很舒服。”我说:“布置得很好。”  

  “谢谢你。”  

  “其他的男人说些什么?他们是否起床就走?”我问。  

  她答:“不,他们起床后送我钻戒或玫瑰,并且向我求婚,婚后我们同住在白色堡垒中,从此快乐地生活下去。”她的圆眼睛很平静。  

  “对不起。”我终于站起来。  

  她替我打开门。  

  “再见。”我说。  

  “再见。”她说。  

  我想我真的要走了。  

  我眼睛接触到她尺码适中的胸脯,纤小的腰围,修长的腿。  

  她沉默着等我踏出大门。  

  “再见。”我说。  

  我终于踏出大门,她关上门。  

  我在门外站着,终于离去,我记熟了门牌。  

  初秋。  

  凉意。  

  一个星期天。  

  胃很舒服,一个陌生女子做的丰富早餐填饱着胃。  

  我连她的名字也忘了问。  

  她叫什么?  

  我不能就此踏出她的屋子,一辈子也不见她。  

  她的电话放在什么地方?我甚至没有记下她的电话号码。我溜答在街上,心中充满这个女人。  

  她柔软的手臂。昨夜我告诉她。“有一阵子我认得一个女郎,她的手臂上有玫瑰的纹身。”  

  “是外国女郎吗?”她问。  

  “噢是的。”我说:“金发,金色汗毛,手臂上一朵一寸大的玫瑰,细致得很。”  

  “她干什么的?”  

  “医科学生。”  

  “有大胸脯?”  

  “是。三十七寸半C。”  

  她笑,指指自己的胸,“当然你知道这只是三十二。”  

  她是这么富有幽默感。  

  在街上想起,不禁微笑起来。  

  有趣的女郎。从没认识比她更懂得说笑的女孩子。  

  回到家,钟点女工正在清理我的“住宅”。我靠在沙发中,点起一支香烟,慢慢的吸。  

  星期天的下午,用来思念一个女人。没有更好的用途了。  

  我们在一个派对里认识,她有几分酒意,很微笑地很温和地坐在沙发的一角,我们开始攀谈,提到张爱玲的小说。她说她更喜欢鲁迅的小说。她喜欢短篇小说。人生也短。  

  然后我们溜到外面去散步,去小公园中,我们在石凳上坐了很久,情侣们拥抱着,我们却坐得规规矩矩,一路看星空,然后散步。  

  她诧异地问:“看这些男男女女,何必在公众场所亲热?”  

  我说:“很多人家里太挤迫,你知道,不能做这样的事。”  

  她朝(目夹)(目夹)眼睛。“我一个人住。”她说。  

  像她这样的女子,在香港不多呢。即使在外国,也不容易找到。女人太小器、太多疑、太猜忌、太缺乏安全感、太紧张、太自私、太依赖、太脆弱、太结党。女人最大的错误是不肯把性视为单纯的享乐──她跟你睡是因为她爱你,因为男人永远欠女人一大笔债。  

  但是她说:“我们两个都很享受。”  

  我把搁着的脚换一个姿势。  

  妈妈会怎么想,尖叫起来吧,淌眼泪吧,呵,儿子竟留恋于人尽可夫的女人。然而与女人上床并不是做她的丈夫,上床只不过是双方愉快,做别人丈夫要付出感情与责任。中国人从来没有把这种关系搞清楚过。  

  我奇怪她是否有父母,他们又住在哪里,他们又想些什么?  

  我们如果演变成朋友……呵,多么大胆的设想。  

  我在沙发上睡着了,女工的吸尘机“胡胡”作晌,变成我梦中的配乐。  

  我一个人醒来,喝啤酒,看“神奇女侠新传”。我紧张,手心冒汗,每次看这种片集都是投入的,我有点傻,我喜欢神奇女侠,因为她美丽。  

  我喝了半打啤酒,明天早上一定有宿酒味。  

  大不了星期一到医院,整天用口罩,牙医总是要用口罩的。  

  我躺在床上,伸手出去,碰不到她柔软的手臂。这手臂不是任何一个女人的手臂。  

  我想念她。  

  我有过女人,很多女人,没有一个值得我思念又想念。  

  我知道一起床就该走。不该留在白色的小客厅里吃早餐。不该与她交谈。心灵上的交流稍迟定会成为烙痕,肉体的享乐则容易遗忘。  

  我到医院,一早补好七只牙齿,拔掉十只。  

  中午吃膳堂淡出鸟来的饭菜。午饭后我抽空跑到皇后花店。  

  “有玫瑰?”  

  “三块钱一朵。”  

  “两打。”  

  我把地址与钞票同时交出去。  

  “马上送去。”  

  下午拔掉六只牙,补三只,照四张X光片。  

  中国人不喜欢看牙医。六个月检查一次?开玩笑。洞烂得比牙齿大也不来,除非痛得滚在地上。  

  有一次我几乎爱上一个按时来看牙医的女孩子。但是她太年轻──虽然她的牙齿十全十美,她只有十二岁。  

  下班。  

  花该送到了吧。或者她不在家,花便搁在门口,等她回去已经枯谢,或者被邻居拣到,插在奇奇怪怪的花瓶里。  

  我从来不送花,事情总得有个第一次──她收到花没有?  

  一个冲动而没有经验的小子,她会想。或者每个周日她都与陌生男子早餐,在周一收一束花。  

  我为什么在想像如此多事情?为什么我不能让她的影子由时间磨灭,对于一个这样萍水相逢的女子,只需要两天,或是三天。  

  所以我在干什么?  

  在马路上闲荡,有人在我肩上用力一拍。  

  “嗨,医生,这么悠闲?”  

  我抬头,在中环一天之内你会碰到三十个熟人,这是我的一个中学同学,后来念了香港大学的文科。  

  “嗨,老友。”我说。  

  “无聊?在香港一个年轻的医师不应无聊。”他笑。  

  “牙医也能算医生?”我反问。  

  “申请入英籍还得需要你帮忙呢。”他说。  

  “要去喝一杯啤酒?”我问。  

  “好,哪里?”  

  “我知道一个地方!刘伶巴。”  

  “这又不是冷门地方。”他笑着搭着我的膊头。“走吧。”  

  【士隐便笑一声走吧(如闻如见),将道人肩上褡裢抢了过来。竟不回家,同了疯道人飘飘而去。】  

  我随着同学快步走到刘伶巴。可惜喝完了酒我们也还是要走的,并不能老呆下去。  

  同学问:“我去约两个女孩子出来好不好?”  

  “随便。”我耸耸肩。  

  “如果看得顺眼,可以接下去吃饭看电影。”  

  而我喜欢刘伶巴,因为大酒店里的巴多数叫“金莲花”、“金龙”,再雅不过是“摩罗街”,而此地叫“刘伶”。当然你知道谁是刘伶。  

  同学约的两个女孩了来到,中环的典型写字间女郎,化妆,尼龙纤维料子的衫裙,丝袜加露趾鞋,一只印有字母的皮包。当然我们约不到一流中环女郎,她们早已成为有钱有势公子哥儿的私人秘书。  

  我向她们点点头。  

  那几分含羞答答有很多俗气。  

  或者我应该向其他的中上级王老五看齐,跑到电视台去找个小明星约会。……  

  我觉得闷。  

  小白客厅不住的闪现。  

  我送的花,她收到没有?  

  女郎甲说:“……诗韵的衣服并不那么好看……”  

  女郎乙:“那只不过是因为你买不起──至少你那个时候买不起,所以你喜欢乔哀斯精品店,因为你现在可以到乔哀斯看看。当心你的工作,一丢掉恐怕你又会开始嫌乔哀斯不够型了。”  

  她们不是像互相追咬的母狗的。  

  我要回到那间小客厅去。那里有真正的宁静。  

  同学拍拍我的肩,“说话呀。”  

  我想了很久,我问:“为什么甲戌本的石头记中白字那么多?”  

  女郎甲乙齐齐向我瞪眼。  

  我站起来,“我去付账,”我对同学歉意地说:“我忽然地想起来,有病人在医院里等着我拔牙。”  

  我逃出刘玲巴。  

  在街上取了车子,飞驰向我要去的地方。  

  我一定要见她,与她说话。  

  在外面旁徨无依的世界里,我再也找不到第二个她。  

  我没有乘电梯,电梯太慢,乘客太多,我一口气奔上楼梯。我有大多的话要跟她说,太多的话。  

  楼梯是回旋的,我奔得快,也转呀转了。  

  是的,我知道我不该忽然认真起来。  

  她不是“纯洁”的好女孩子。  

  她距离白雪公主很远。  

  她是很随便的一个人,随便把男人带回家上床。  

  她的手臂柔软,昨夜我躺在她的身边,那张床只有三尺半,我们挤在一道,她整个人都柔软,而且她很沉默,不多说不必要的话。  

  我喜欢她,这是为什么?这是为什么要按铃?我喜欢那小小白色的客厅,喜她的早餐,喜欢。  

  如果她是随便带男人回家的女人,OK,我也好不了多少,我是随便跟女人回家的男人。  

  我举起了右手,长长的按门铃,喘着气。  

  我很庆幸自己没有放弃,她一定在里面。  

  她走来把门打开。  

  “是我。”我说。  

  她恬静的看着我,有点诧异,然后问:“你忘了钱包?”  

  “不。”  

  “你忘了什么?”  

  “你的名字。”  

  她笑。  

  “我可以再进来吗?”我问。  

  她仰仰头,长发震荡,一种篮黑的颜色。  

  “我没有事,我也很寂寞。如果你不介意,我们可以聊聊天。”  

  “你仔细考虑过?”她问:“很明显地我不是好女人。”  

  “你收到我的花?”  

  “收到。”  

  “那么闭嘴,请我进来。”  

  她又笑一笑。雪白牙齿。魅力女郎。像这样的女孩子,只要跑到外头兜个圈……而她是说她寂寞。  

  我又回到她的屋子里面,恍若隔世,有种失而复得的感觉。  

  无线电已经扭开,在播流行歌曲。  

  ──“毫无安全感,作为恋人,我们失败了  

  公主与白色武士  

  只在童话中生活  

  故事发生  

  打头开始我们就如此读到  

  但是现在在此是两颗破碎的心  

  别让我们如此分手……”  

  她什么也不说,窗口米色的窗帘微微拂动,我相信床铺已经整理好,作业已经过去。  

  “请坐。”她说。  

  白色沙发上有打开的武侠小说。“倚天屠龙记”。  

  “要喝什么吗?”她问。  

  她声音有点低沉沙哑,很富魅力,孩子气,自然。  

  “有矿泉水?”我问。  

  “有Perrier。”  

  “太好了。”我说。  

  “为什么回来?”她在矿泉水加冰。  

  “我想回来。”  

  她微笑,“为什么?”  

  “与你说话很高兴,你很坦白,很有思想。”  

  “我只认识你一天。”她坐下,伸出长长的腿。  

  “我喜欢你。”  

  她仰起头,“我的自信因你而恢复不少。你知道,在香港这种地方生活,简直像搏杀,艺术是不能做得太明显,最重要是自信。”她笑。  

  “你在什么地方念的大学?”我问。  

  “伦敦。伦敦大学。”她说。  

  “自你的英国口音中听得出来。”我说。  

  “你有女朋友?”  

  “现在没有。”  

  “呵。”  

  沉默。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你还没说。”  

  “你呢?”她问。  

  “家明。”  

  “我叫玫瑰。玫瑰花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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