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中考之后,中文系有一项重要的活动。
在深秋的季节,当第一片枫红的叶片凋落时,诗魁选拔正式展开,这是C大远近驰名的一项传统。
每个中文人都为这项活动雀跃不已,纷纷摩拳擦掌准备争夺“诗魁”的宝座。当然,我也不能免俗。
系所为男女学生准备了中山服和凤仙装,与会者皆得换穿这些衣服,一派复古,足见校方对这个活动的重视。
活动从清晨八点开始,参赛的学生必须在四个小时内交出两首作品,绝句一首,律诗一首,皆需合律合韵,不得出格,否则便遭淘汰。诗题则以抽签决定。
最后,还要交出一首诗,不限韵,不限格律,字数,全凭诗人取材,这首诗是得奖的关键。
我素爱中国传统服饰,这是参加这次大会最令我雀跃之处。中国服饰有一种灵性内敛的美,不难领会何以近日服装市场吹起一阵复古的中国风。
昭君有一双巧手,今早她特地来帮我梳髻。我的头发被高高的绾起,她不知打哪儿弄来一根仿玉簪子,现在正插在我的发髻里。
一身淡绿色的绒衣,领口,袖口都滚上了镶金黑边,黑色的长裙及地,昭君还帮我化了一点淡妆。看到镜里的女人,我几乎不敢相信那是我自己。根本不像平日一副“困未醒”又邋遢的杜秋凉。
很意外的,我的绝句和律诗顺利过了第一关,原来我只打算来插插花而已。
我以往也会写些东西参加各类文艺比赛,然而却统统石沉大海。春暖笑我没天分却又爱凑热闹,我想我这辈子大概真与得奖无缘吧!
“秋凉,比赛快开始了,你好了没?”李明玉在外头唤我。她在第一关就被刷下来了,所以她说她把希望全寄托在我身上,我要是拿到奖项就得请她这个“大功臣”吃一顿好料。
我要她别做梦了,上届“诗魁”是中文系公认的才子——魏品轩,我看今年他仍是稳操胜券的。
中文系一向阴盛阳衰,能出得魏品轩这等人才,实属难得,难怪全中文系都当他是个宝。他比我高一届,人戏称他“魏青莲”。
我将手洗净,冲掉先前不慎沾上的墨汁——大会规定,诗作全用毛笔书写。
待大会结束后,便是“才子佳人节”序幕的开始,校园湖畔的“观柳亭”将会有一场通宵达旦的笙歌夜宴,酿酒临江,横笛赋诗。
“秋凉,快点,比赛要开始喽!”李明玉真是个大嗓门。
关紧水龙头,我赶紧离开化妆室。“来了,别叫了。”我阻止她意欲再叫的嗓门。
“动作真慢哪!”李明玉拖住我的手臂,拉着我就跑,也没想想两个人穿的都是曳地长裙,很容易绊倒的。
“慢点,有的是时间。”我拖住她的脚步,将裙摆撩至膝间。“好了,走吧!”这回轮到我拖着她跑了。
就在我回头看的当口,冷不防撞到身后迎来的人。
“小心。”那人扶住我的腰,稳住我的身势。
“对不起——”我意外的忘了抓紧手中的裙摆,裙摆顺应地心吸力滑下,在地板上打了一个漂亮的波浪。
“没关系。”那人笑意盈盈地说。
我呆愣的盯着那人看,不晓得理由何在?
“秋凉,快走啦!要来不及了。”李明玉着急的叫着。
奇怪,皇帝不急倒急死太监。
“沈?”
那人身边不知何时多了一个女伴,她这一喊,勾起了我所有的回忆。
“真巧,又遇见你了。”我朝他点点头示意。
“快去吧,真来不及了。”他松开搁在我腰际的手,将我轻轻推向李明玉,与身边的女伴并肩而去。
不经意瞄到墙上的大钟,我的心陡突跳了一下。
“秋凉,你在蘑菇些什么?”李明玉的口气听来又喘又急。她拉住我的手,直奔试场。
临进门前,抛了记飞吻给我:“加油啊!全看你了,未来的诗魁。”
神经!我匆匆入座,不明白李明玉何以那样对我有信心。
趁试卷未发下来的当口,我趁机瞄了瞄周围的人。一眼放去,穿着与我相同衣服的居多,穿中山服的则少之又少——耶!魏才子就坐我隔壁!
“嗨,你好。”他向我打招呼。
这还是我头一回这么近看他,很漂亮的一个男孩。
我不答话,微微一笑算是答礼,刚巧试卷发下,我拿起毛笔,开始发呆。
一个小时后,我交出了试卷。
李明玉见我出来,朝我跑了过来,一脸紧张问:“秋凉,你怎么出来了?不是考三个小时?”
“对呀,可是我不小心打翻墨汁,整张试卷都糊掉了,一人又只能拿一张。”我突然有了恶作剧的念头,憋住笑意说道。
李明玉果然受骗。“什么?那我的大餐——”
我假意的拍拍她的肩膀安慰道:“很遗憾,我没有办法请你吃好料了。”
李明玉哭丧着脸。“秋凉,你真不够意思!”
“反正本来就不可能嘛。”我才一年级,再让我磨个两三年,希望还大些——现在,高兴就好。
我觉得有点累,看看时间还早,便到休息室坐了一会儿。晚上的诗宴不知是否如我想象般有趣?
* * *
“秋凉,你怎么在这儿睡,快起来,诗宴开始了。”
谁?打扰我的好梦。
“还睡!快起来,大家都到湖畔去了。”
“不要……我头好痛。”谁在摇我?不要摇,摇得我头好晕。
“唉,真拿你没办法,快点起来——”
“不要那么大声,我听得到——”果然是李明玉的大嗓门,我揉了揉眼睛。“几点了?”我坐了起来,才发现我在休息用的教室内。
“都七点了,快清醒过来,诗宴要开始了。你怎么这么迷糊,我到了湖畔才发现你不在,快起来,今年的诗魁要揭晓了。”
李明玉说了一大串话,我只听进去两句——头尾两句。
“拉我一吧,咱们走吧。”什么时候开始跟李明玉产生这种近似朋友的交情?我也不大清楚了。此刻,真的感谢她对我的关怀。
匆匆赶到湖畔观柳亭,几乎被她张灯结彩的丽景给震慑住。刚刚我才再作了这样一个梦,我梦见我是秦淮河畔的歌女,画舫上,夜夜宴饮,我弹奏着琵琶,身世堪怜,唱着新填的“无题”——
深深梧桐深深秋,点点芭蕉点点愁。
朝为青丝暮成雪,更叹昔时逍遥游。
天!休使圆蟾照客眠。
人何在?桂影自婵娟。
一晌凝情无语,手捻黄花何处?愁绝西窗。
新来梦,笛声三弄,酒意诗情谁与共?
回首天涯,阑珊灯火,都化作,清晨微雨飞过。
真到一个人来,带走了我,他说:“我终于寻到了你。这一生,我决不会再放你走了。”
可是,他是谁?暗夜月色朦胧,我扯住他的衣衫,想看清楚他的面貌——结果当他正要转过身来时,我就被吵醒了。
梦,就像肥皂泡泡一样,轻轻一碰就碎了。
“秋凉,你要请我大餐哦。”李明玉贼贼得对我笑着。
“啊,你说什么?”我不解的看着她。
“我说——诗魁到了!”李明玉捉着我的手腕,一路将我带到亭前,辉煌的灯光很是刺眼。我还是不明白李明玉在说些什么?只是觉得我所到之处掌声立时响起,简直太过于戏剧化。
这是在演哪一出?
“明玉,你不要和我开玩笑!”我有点生气,这太过分了。
“谁在跟你开玩笑,你还没睡醒啊?”李明玉拍了拍我的脸颊。“先前宣布了今届诗魁的得主,就是你啊,秋凉小姐。看看多乌龙,你居然不在现场,还要我大老远的回去找你。”李明玉很快的解释了一遍,我仍是不信。“好了好了,快点上去,别让他们等太久。”
“可是我——”李明玉把我推向亭内,我犹豫着。
“快上来呀。”一只手伸了过来,好似大海中的浮木,我赶紧捉住。
是魏才子。
“恭喜你,你的‘无题’写得真好,我甘拜下风。”魏才子握住我的手,真诚的说。
“可是——”
“别可是了,快,典礼要开始了。”
为什么今天每个人都在催我快一点?
我被他带至亭中央,原本鼓噪的气氛霎时都沉静了下来。
一盏灯光打在我身上,热热的,这静湖,这亭榭,仿佛全错署了时空。
观柳亭内空间颇广,除了我跟魏才子外,尚有十来位陌生脸孔的人,大概是评审来宾之类的吧,多半有点年纪。
“你是杜秋凉?”那些人当中,不知是谁打破了空气中的静谧。
“我是。”我顺着声音望去,搜索着问话的人。这声音,我似乎在哪里听过。
接下来,他问了一个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问题。
“能否请教,杜秋娘跟你有什么关系?”这是个玩笑话,我听得出话语中的调侃意味。
“沈教授,别欺负女孩子。”他身边一名中年男子说,嘴里似乎快忍不住笑意。
他们的对话很小声,大概只有亭子里的人听得到,所以也只有亭子里的人笑得很辛苦。
我觉得这种玩笑一点都不好玩。
“杜秋娘是我们家古早以前的一支旁系远亲。”我正经八百的说,口气中明显带有抗议的成分,我没诳人,我家族谱上是这么记载的。“还有,凉跟娘是不同的发音,请你咬字清晰一点。”
他大概没料到我会这么回答,反倒一时语塞。沈教授是吗?我没修过他的课,不算他的学生,没必要尊师重道。
亭内的气氛因为我的话而变得很凝重。
“是不是该办交接了?”魏才子有意圆融场面。他小声地对我说:“在场的都是系上重要的贵宾,几个系上的老师也在,你说话不要那么冲。”
我闻言再仔细瞧了那些人一眼——只怪灯光太强,我又没戴眼镜,亏魏才子提醒,我才没犯下大错。
我缄默了。诗魁的头衔对我而言或许不是很重要,但破坏了学校传统的事情,这罪,我担当不起。
魏才子将一个柳条编成的头环放在我头上,很像桂冠。他突然凑近的脸吓了我一跳。
“你做什么?”我惊骇的跳离开一大步。
他笑笑的说:“传统嘛。”说着就蜻蜓点水一般的轻吻了我的脸颊,而亭下的掌声居然如雷一般的响起。
什么鬼传统!我捂着脸怒瞪着他,他却一副无辜样的朝我咧开嘴,回了我一个笑容。
“仪式完成了。”他说。
天——什么跟什么!
我被拥上来的人群簇拥着下亭,被送上不知打哪儿弄来的一顶竹轿子。我慌张的回头看了凉亭一眼,有点无助的找寻魏才子的人影,不料却反对上另一双笑意盈盈的眼眸——那种笑,是半带调侃的;我起门,猛地回头,才发现几个作长袍打扮的男学生抬着竹轿上的我绕湖。
是梦吧!这一切,太不真实了,虚幻的象是梦境。
闭上了眼睛,不去听湖畔的喧闹声,我得细细思量。
湖里的水鸭鼓翅,笙歌夜宴,通宵达旦。
世事一场大梦,人生几度秋凉。
夜深了吗?
* * *
我病了,是重感冒。
我已经两天没去上课了。
病情持续加重当中,一直不见起色,我想多半是我自己的不合作所致——下意识里,我祈祷病不要好,这样一来,我便有足够的理由不去上课。
是的,我在逃避。
放了自己一个礼拜的假,我搬离学校的宿舍。团体的生活不见得不好,租金也便宜,但,我还是习惯拥有一点隐私和自己的空间。
我的东西不多,一个上午就搬完了,新住处是公寓式的顶楼,租金不算太贵,踉老爸老妈报备过后,他们并无反对。
房子是早就找好的了,趁着这个机会,我搬了出来。当了太久的安分学生,一病后,我突然想换点口味试试。
跷课的滋味——马马虎虎啦。
布置完自己的小蜗居,已经下午一点多了,我洗净了手,决定出门采购一些干粮回来储存。
新居离学校很近,搭十一路公车,十五分钟即可到达。可是我还是去买了一辆二手脚踏车。
我是个大学生了,得学习经济自立。我决定晚上去兼家教。
对象是一个国中男孩,主要是一些课业辅导的教学,我全科包办。虽说我英、数奇烂无比,但应付一个国中生仍绰绰有余,至于其它科目,不是我在盖的,那些东西根本难不倒我。
一个礼拜两天,一次三小时,那家主人待人很客气,我去应征时,便对他们夫妻颇有好感。
上超市买了些泡面、水果,我不急着回我的小蜗居,便在街上闲逛起来,边啃着刚买的苹果。
我很喜欢城市里那分淡淡疏离的感觉。
在书店里站了一会儿,读了两本书。“速读”的功夫是高中时代培养出来的,那青涩的年代,周末午后的时光,我从街道的第一家书店逛到最末一家,找个人稀的空间,挑一本爱看的书,就此消磨一个下午。
当别人忙着上补习班时,我却窝在灯光美好的书店中,忘记时间的流逝,然后再大玩与公车赛跑的游戏。
不过,像我这种客人,一般书店多不怎欢迎。可是,我就是爱嘛!
到如今,我依旧习惯不改。
离开书店时,已经下午六点了。中午没吃饭,胃有点不舒服,几滴雨点洒在我身上,我呆愣的望向乌云密布的天空,觉得好像忘了什么重要的事——
啊!我没带伞!
才刚领悟,老天爷便不作美的降下倾盆大雨来,雨滴由涓滴一般到如花生米般大小,接着整盆水都倾倒了下来。我忙跑向离我最近的骑楼避雨,刚安全抵达。便瞧见街上的行人如鼠一般的到处逃窜——这场雨,真是老天爷的一场恶作剧。
正逢下班时间,人潮车流汹涌,我身边剩余得空间逐渐被躲雨的人群给占据。
表面的秩序因为一场疾雨的缘故,全都脱序了。
我位处的骑楼刚巧加装了一具公用电话——投币式的。脏污的话筒,看得出平时被使用的频率少得可怜,但因这一场雨而变得炙手可热了起来。
这个骑楼,前无可依,后无可恃,与其他店家有数尺之隔,雨幕将它彻底的与外界隔绝,那一具青蓝色的方形机器成为与外界沟通的桥梁;雨丝一行行,像铁幕的栏杆。
“喂,是我,我现在在天桥路……我不管,你快来接我。”
是情人吧!那语气听来撒娇黏腻——不能怪我偷听,实在是讲电话的那女孩嗓门大了些,不知怎的,她的话里有那么一丝炫耀的意味。
我的直觉向来是很敏锐的。
五分钟后,我总算明白。
一辆拉风的莲花跑车停在骑楼前,驾驶座的车窗摇了下来,里头的男人带了墨镜。女孩雀跃地奔入雨中,坐进前座,不一会儿,莲花跑车子弹也似的驶向远方。
话筒一再的被拿起,又被放下。
直至沉寂许久——
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块钱铜板,犹豫了一下,投进电话里,伸出手指要按号键,手悬在半空中好一会儿,又无声无息的放下。
挂回话筒,将硬币握在手中,突然胃部一阵痉,我皱紧了眉,蹲下身子。
这雨不下一个晚上是停不了的了。
我抱着肚子,将脸埋进臂弯里,感觉身旁的人杂杂沓沓。
“小姐,能不能借个硬币?”一个男音在我耳畔响起。
要打电话的吧!我伸出手,硬币在掌中,感觉另一只手轻轻拾起那个铜板,指尖的余温残存在我掌心。
“谢谢。”
“不客气。”我有气无力的说。
那人的位置离我很近,我听得见他拿起话筒的声音。
“喂,请找杜秋凉小姐……不在是吗?是这样的,我想亲自来向她道歉……”
同名同姓吧!真巧,世上有人和我叫一样的名字。可是——这个人的声音我好像在哪里听过。
好奇心的驱使,我抬起头,想看看那男人的模样。
“杜小姐,你的电话。”他将话筒递到我的眼前。
我一时惊讶得不知该说什么好。
“是你?”他那双笑意盈盈的眼睛是我一辈子的恶梦。
“是我。”他将话筒挂好,把硬币塞回我的手中,连带着将我拉起来。
“真巧。”除了这句话,我不晓得我还能说什么。但未免也太巧了一点吧!就跟这场疾雨一样,淋得人措手不及,全是老天爷的恶作剧。
“是啊,真的好巧。”
我别过脸,不再搭理他,期盼这场雨快停。
“你一个礼拜没去上课了?”他突然说。
我猛地回头,心里纳闷得紧,他怎么知道?
像是窥透了我的疑问,他做了解释:“你同学说的。”
可能是因为在身份上,他是个教授,而我是学生的关系,我有一种做贼心虚的困窘,使得我急切辩驳道:“那是因为我感冒了。”
“现在好些了吗?”没想到他居然这样的问。
废话!没好点儿,我会出来闲逛。我在心底偷偷骂他问了一个笨问题。
“快七点了,请你吃个饭好吗?”
“你要请我吃饭?为什么?”
“向你道歉啊!愿意接受这个邀请吗?”
我睁大眼盯着他瞧,一阵不识时务的咕哝声自我空空如也的胃里响起,像一记闷雷,与滂沱大雨中隆隆的雷鸣声相呼应。
他轻笑出声,我则面红耳赤的想找个地洞躲起来。
“走吧,别虐待自己的胃了。”他不由分说的捉起我的手。
我们快速的冲过直泻而下的雨帘。
也许孔老夫子说的没错,“食色性也。”人果然隶属于油盐声色之中,是情与欲杂揉而成的生物。
你,我,都不例外。
* * *
我一定很容易被收买。
不过一顿饭,便让我对他尽释前嫌。
他老马识途一般,带我到一家餐厅用饭。这家餐厅以海鲜大餐闻名,不巧的是,杜小姐秋凉我专对海产类食物过敏。
看到侍者递来的菜单,我都傻眼了。
“A餐,谢谢。”他对服务生说。望向我,笑道:“想吃什么尽量点,没关系。”
我抬头看了他一眼,接到他鼓励式的笑容,再望回手中的菜单,不禁在心底偷偷的苦笑。怎么半字不离“海”“鲜”呀!
怕那服务生等久了,频频赏我卫生眼。我只好随意点了份虾仁炒饭。
“怎么只点炒饭,说好了这顿我请客的。”他接过菜单,一一介绍每样食物的特色,优缺点。“别跟我客气,这家餐厅的海鲜套餐可是很有名的。”
瞧他说的那样起劲,我实在不忍泼他冷水。这雨天,天气怪冷的。“先生,你瞧我是那种会跟你客气的人吗?”我半打趣的打断他滔滔不绝的口才。
他闻言霎时住了口,一脸茫然可见。
“我对海鲜类食物过敏。”唉!只好坦诚喽。我没遗漏地捕捉住他脸上一闪而逝的歉疚。
“对不起,我不晓得。”他赧然一笑。都三十好几的男人了,笑起来像个孩子一样。“我们换别家……”
他起身欲走,我按住他搁在桌上的手背。
“不,不用了,总不好叫来一桌子的食物却没人吃吧?”
恰巧一名服务生送来了我们的餐点,我收回手,望着满桌食物,不禁失笑。
我瞪着盘内鲜美多汁的虾仁。“我想,吃个炒饭应该没什么问题才是。”拿起汤匙,舀了一口饭送进嘴里。
他看了我的模样,怜爱的摸了摸我的头,说:“没人要你逞强。”
怜爱?为什么我会有这种感觉?
我的发梢还残留着他指尖的余热,那抚触隐隐约约透露了一丝丝若有似无的心情。
“给你好不好?”我瞪着盘中的虾仁道:“我的虾子给你好不好?”
以前在家里的时候,老爸是我的救星,每当饭桌上出现令我厌恶的食物,而老妈又在一旁监视时,老爸都会趁老妈不注意时,偷偷的把我碗中的青椒,萝卜吃掉,养成我今日挑嘴的恶习。
他横来一只手臂,手中的叉子利落的叉走我盘内的虾仁。
我不禁感激的看着他。“谢啦!以后我吃蚵仔面线或蚵仔煎一定不会忘记找你去。”我笑得很甜,我知道。可以感觉到我的唇线咧了好大一条缝。
其实,我不爱吃海鲜类食物不光是为了怕过敏,更是因为我就是讨厌那些软体类的生物。
他突然愣在那边。
“你们真得很像。”他喃喃着,语调低沉。
“什么?”我不明所以。
他看我的眼神失了焦距,仿佛隔着我在追忆些什么。
“你们真的很像,连挑嘴的习惯都一样。”他似乎透过我,重叠着另一人的影像。
“谁?”我不禁有点好奇,小心翼翼的问。
“我的未婚妻。”他说。我看向他的手指,没有意外的看见那枚戒指,闪着熠熠金光,在餐厅昏黄的灯光中,更是辉煌。
铿然一声,打破了交流在彼此之间的诡秘气氛。我微震了一下,赶紧弯下腰拾起我掉落的汤匙,叉子。“对不起。”我有点慌。
招来侍者更换了我的餐具,我们便不再交谈,低头各自解决自己的食物。不知怎的,原本饥肠辘辘的我面对盘中的食物竟然提不起胃口。
翻弄着金黄色的米饭,胃肠突然痛绞了起来,我咬着牙,泪水却扑簌簌的掉了下来。
“你怎么了?”他来到我身边,担心的问着。
我摇头不说话,感觉胃好痛好痛,似要撕裂了我。
“怎么了?”他搂住我,紧张的一再询问。
我想跟他说,这是老毛病,不用担心,死不了的,可我就是开不了口。我好恨,为什么每次遇到他都是我最狼狈的时候,为什么我就不能一次健健全全,坚强无事的站在他面前,我并不是那么脆弱的人啊!
我听见他叫来了服务生买单,接着我被腾空抱起,他似乎要送我去医院。我喊住他。“不要——我不要去医院,只是胃痛,一点小毛病。”
他将脱下来的西装外套盖住我。“不行,痛的脸色也发白了,还说是小毛病!我的车就停在附近——”
“不要!”我扯住他的衬衫。“拜托,我讨厌医院。”
“不行。”他一口就回绝。“我也讨厌。”
想也是,那种迎生送死的地方,谁会喜欢去!
这不公平,连他也讨厌的地方,为何还要带我去?
* * *
送我到医院后,他帮我挂了急诊。
我这辈子还没这么丢脸过。
他抱着我急急忙忙的冲进医院里,挂号的护士看了还以为我要看妇产科,搞了半天才发现我哪里是个即将临盆的孕妇,只是胃溃疡而已。
这等乌龙事没一会儿便传遍了整间医院,成为大夫与病患间闲聊的最新八卦新闻。
害我差点没从胃溃疡便成胃出血。
在病床上躺了两个小时,吊了一袋点滴,我睡醒后,没见到他人影,倒是和隔壁的陈太太聊了起来。我们谈到她家的小狗小莉最近生了四只小狗,她说要送一只让我养,我还没决定要不要接受。
因为我怕麻烦,而且以前也没有饲养猫狗的经验,虽说现在一个人住,有只狗做伴可能比较比较不会寂寞,但是,养狗很麻烦吧,何况我连自己都照顾不好了。
“杜小姐,那位是你老公吗?”
“哪个啊?”我疑惑的看了陈太太一眼。
“就是送你来的那个啊。”
女人常常是秘密的泄露者。我注意到陈太太缝也缝不拢的嘴。
是我太老气溜秋还是他驻颜有术。怎么我们年龄差那么多,还会有人认为我们是夫妻?我连忙否认。“当然不是。”
“那是男朋友喽?”陈太太又问。
我又摇遥头否认。
“那他到底是谁呀?”陈太太光火了。
奇怪!干她底事?
“伊是阮爸啦!”我不耐烦地说。这问题,我也想知道啊。
“黑白讲,哪有人年纪轻轻,女儿就那么大的。”陈太太显然十分不满我敷衍的措辞。
这女人还真不好打发。
我正困顿着不知该如何是好,恰巧他走了进来,我如获救星似的劈头就问他:“喂,你今年多大年纪。”我没有压低音量就是故意要让陈太太听个清楚。一个人能混到教授地位的,没有四十也三十好几了吧。这么大岁数的男人有个像我这么大的女儿也不是全然不可能。反正我就硬要拗下去。
“三十岁。什么事?”他疑惑的愣了会儿才说。
这个回答在我意料之外。骗人,一定是骗人的。
“真的假的?你不是教授吗?”这回我则尽量压低音量,就是陈太太竖起耳朵也听不清楚。
他在病床边的椅子坐下。“这很重要吗?”见我点点头,才娓娓道出:“因为我的学位是在国外拿的呀,怎么了,突然问起这个?”
“没什么,隔壁病床的陈太太说要把女儿嫁给你。”原来是喝样墨水的,难怪。“可是你别高兴的太早,我已经跟她说你有未婚妻了。”
我没料到我这个玩笑非但一点都不好笑,而且堪称无聊。
“她死了。”他像在陈述一件往事一般,语调平淡,原本挂在嘴边的笑意却在不知丢到哪边去了。
我垂下眼帘,为我的失言道歉:“对不起,我不知……”
“没关系。”他打断我的话后,从一个袋子里拿出一碗东西。“这本来就不干你的事。”
是一碗粥。
“医生说你肠胃不好,三餐一定要定时定量,晚餐我看你没吃进什么,吃点粥吧,以后不许再吃那些泡面了。”
我接过那碗还冒着热气的粥,嘴巴不受控制的问:“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他摸了摸我的头,笑说:“吃吧,别想太多。”
* * *
只是一点小病,我坚持不住院,他拿我没辙,只好送我回家。
一路上,我都把视线摆在车窗外,看着五彩闪烁的霓虹灯。
他不知何时扭开了收音机,女歌手暗哑的嗓音如泣如诉的流泻着。
空气陷入了胶着。
我在转弯处适时的指引方向,车子平顺的行驶在柏油路面。
“就在那儿停车。”我指着前方不远处的巷口。
“你没住校?”他问。
我摇了摇头。
他在我示意的地方停下车。“你住这里?”他纠紧的剑眉显露了他的疑惑。
我望着车窗外依然不停的雨。“谢谢你,送到这里就好了。”我迅速打开了车门,奔入雨帘当中,耳朵已不闻他任何呼喊。
冷夜的雨打湿了我的脸庞,我奔跑着回我的蜗居,换下一身湿衣裳,随意冲了个热水澡后,躲进棉被里。不管窗外的雨势猖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