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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满列传 第一章

  幸福的家都是一样的,不幸的各自有不幸的原因。俄国的托尔斯泰这么说。  

  这句话,打我十六岁不巧地从书上瞄到以后,便参禅一般参了好些年始终参不透。但现在,根据我活了二十多年、在社会底层浮沉的经验,幸与不幸的原因其实都差不多,只有一个,只是同质异属,演绎的方向正好相反,而且互不相通。  

  这个道理,恐怕我那一辈子在尘堆里打滚讨生活、谙于生活现实的父母早已了然于胸,只是零教育体系程度与空乏的文本知识水准教他们不会说,无法像托尔斯泰那样,以优雅、充满文学性的语辞说出他们一生的乖舛。  

  不过,这也无所谓。  

  文学原就是给吃饱闲着乐、不愁柴米酒盐而有余裕风雅的人研究的。对于我那连阿拉伯数字都不会写的父母来说,托尔斯泰这句名言,充其量只是吃饱闲着。  

  亵渎了一点吧?  

  大概。  

  但反过来说,将一个大字不识一个、生活就只求一口温饱的人日日必须面对而且难捱的现实装化成抽像的艺术,不也是一种亵渎?  

  现实的人生就是这样充满亵读。我这辈子最早学会学乖的课题,或者说教训,也是这个亵渎。  

  从我存在以前,我们这个破落的家,和它赖以幸存的这个“聚落”,就是对整个进步富足的社会的亵渎,也许还加上一点讽刺。它原就是存在的。所以,不必把它看得太严重。  

  我们过的是一个亵渎的人生。我的、浪平的,我那大字不识一个的父母的;而且,还持续着。  

  如果说,这当中有什么不一样——还是有的——我们的层次低一点,形而下地讨生活。  

  形而上的诗词曲赋文学人生里歌咏喟叹的爱痴嗔怨,转化到我们聚落的现实人间是白米一包多少斤,猪肉一斤多少钱,南部刮台风淹水灾青菜又要涨价了。  

  这就是差别。我那连自己名字笔划都搞不清的父母和托尔斯泰之间的差别;浪平和我与这个世间之间最初的差别,还有,形上文学与形下生活之间的差别。  

  一开始,我还不太明白这个差别。  

  如果说人是可塑的,那么,一个人的性格养成与自我评价态度往往是后天背景环境一点一滴加料染成,所有的正负情绪也都是这样学习而来而不得不去感受。正的情绪如果是对自己的认同,那么现实——又是现实,自然会将那些多菌的人生里最负面的,一点一滴渗人人的骨子里头,依附在上头。  

  我们不是一落地就长这么大的;我们的哭,我们的笑,我们那掺杂着意识的自卑与退缩与妒慕憎怨,当然也不是一落地就懂得。所有的了然全都是“后来”。像小说和话本人生喜欢说的,后来如何如何。  

  然而,一开始,我真的是不太明白。  

  十四岁的时候,我信心满满的,只差没有昭告全天下,凭海为证指天发誓,大言不惭地说有一天我要如何如何,比如说留学当个总统什么的。  

  十四岁的梦想还很单纯,没有意识形态的包袱,还不懂性别和政治议题的复杂,指天夸耀的其实只是每个青春期幼儿都会犯上一回的狂病,出疹似地对青春怀抱的莫名的一般轰烈。  

  只是一种仪式。  

  现在我够大了,或者说够老、够世故了,突然才发现,我的人生真的是一无所有。不仅没房子、没存款,就连工作也没着落,身上只剩下最后的二百二十七块。  

  曾经那般大言不惭的我,自以为是的我,别说太平洋,就连台湾海峡都不曾跨出过,尚且要烦恼着过了今晚后该如何。  

  一开始不明白,“后来”我明白了——文学的诗词歌赋,现实的柴米油盐;小说的风花雪月,写实的灵欲情色。  

  后来我明白了。但总迟了一步。我的人生简直一团糟。  

  “浪平!张浪平——”我握紧拳头,用力地捶了那生锈的铁门好几下,竭尽所有的力气嘶吼起来。  

  班杰明说我是名符其实的“3-less”——Homeless、Cashless、Jobless。  

  他用他那一贯平板没有起伏的声调带几分可怜地吐出这几个字。美国南方那种平平如念经的口音的英语,感情似乎都经过压缩,怎么听都带几分戏剧性的冷眼旁观。  

  他说我和浪平一样,都是虚无的人,我们身上有着同类的味道。那个美国佬,才不过和他同桌吃过几顿饭,就自以为是地分析起来。  

  “张——浪——平!”我又用力敲了铁门几下。都快十一点半了。浪平那家伙不知道又死在哪个女人的床上。  

  不过,班杰明说的起码有一半没错,我不仅是无业游民,而且无家可归兼带身无分文。我甚至怀疑“家”的定义。  

  为什么人可以把这样一个抽像的字眼形容得那么温暖缠绵?为什么人可以把这样一个抽像的空间概念描绘得那么甜蜜可恋?  

  为什么!?  

  所谓的家,不是就只是个文学名词、地理词汇吗?  

  “浪——平——”我用尽最后的力气吼叫了出来。  

  但在这五楼顶,铁皮屋加盖的违章建筑外,就算喊破了喉咙也没有人会听到。  

  铁皮屋独立得很存在,也存在得很独立,不跟任何人交参为邻。  

  这很符合浪平的脾性。  

  浪平不太喜欢人类,也不太喜欢跟人往来,尤其讨厌“邻居”这个黏人的名词。  

  “什么嘛!”我的吼叫变成了一种低喃,累得没有力气再呼喊,慢慢地沿着门缘颓坐在地上。  

  什么嘛!浪平这家伙!突然就那样……什么也不说明,更不解释——什么嘛!  

  看样子浪平是真的不在。  

  我早该知道的。  

  我不也常常像这样让他扑个空、倚着门等到深更半夜,难怪班杰明说我跟浪平有着同类的气息。我们呼吸着同样飘荡的尘埃。  

  不晓得浪平什么时候会回来,或者根本不会回来;不晓得我有没有力气继续等待。不晓得。我真的累了。  

  要等吗?我最擅长也最痛恨的一件事。  

  从以前我就明白,不管什么样的等待,都只是折磨人的情感,可是我却那么擅长。我这一生,一直在等待——等夏天、等毕业、等长大、等梦想的实现,等爱情的降临。等、等、等,我总是那样等又等,从不曾逃脱那样令人窒息、囚禁的命运。  

  我站起来,背着铁皮屋一步一步走下楼,走出了公寓。  

  外头在下雨,那种毛毛细细的雨,随着风歪斜地飘打在人身上。先前来的时候,就已经在下雨了,到现在还在下,似乎没有停的意思。  

  我最讨厌这种雨,一丝丝地下,下得慢吞吞的,下得那么黏人、那么藕断丝连——不止是讨厌这种雨,我从来就没有喜欢过雨。东北季风每年刮来的那寒冽刺骨的冬雨,至今还像记号般的烙刺在我骨髓里头;每年季风一吹,冬雨一下,那阴湿寒刺的水气就如刺般钻进我每个颤开的细胞,侵袭到我身体深处里头,时间哗哗地一下子就在颤抖中倒流。  

  我的记忆从来没有干燥过。阴暗潮湿发霉的灰黑色角落,染塑着我的第二性格。  

  巷子口有个公共电话亭,经过时,我停了一下,慢慢走了进去。隔去了外头的寒气,小小的空间里凝滞着一股温暖潮湿的气味。我靠着玻璃墙,陷溺在那带着霉味的温暖里。  

  我想,我需要一颗太阳。  

  这世间,每个人都需要怀有一个如梦的信仰,相信某种奇迹,存活在人世,才会觉得生命充满希望。比如观世音、妈祖、耶稣基督;比如耶诞老公公,比如人背后的守护天使,或者,财神。  

  我想我那落地时选错了时辰的父亲,就是少了这点如梦的信仰,才会做了一辈子的工,却始终搞不出什么名堂。他不拜神、不礼佛,也从来不跟什么进香团,惟一起劲的是每晚看完歌仔戏后,点根烟穿着汗衫布袋短裤和本履,蹲在门口外和三两个和他同样姿态打扮的邻伴国事天下事地清谈。但一群大字都不识一个的人聚在一起又能谈些什么?他们懂什么环保、什么核战,这个理论、那个学说吗?我只是怀疑,并没有对他们有否论议的资格产生评价。事实上,我倒不排斥那种时而慷慨激昂甚至带点火爆的气氛,我对这世界最初的认识,我脑袋储存的最早的知识,就是从他们那无数争得面红耳赤而着实毫无意义的清谈而来的。  

  就连流言阐语也是,或者说,文学性一点,街谈巷议、辈短流长。这似乎是女人的擅长,属于小道消息流,茶余饭后嗑牙的资料。它们教我对人性的认识。  

  从我认识人开始,两性之间最初就存在这样的差异,也养成我对人先入为主的偏见。我从不将别人的客套话当真,我也知道那些表面的称赞背后会是怎样的闲言阐语。小道消息是刺激的。但如果不巧是被谈论的对象,闲言闲语就不那么有趣。  

  我们这个家,在机率上往往就有那么多的不巧。  

  “嗳,看到没?下面那个阿旺今天下午带了个女人回来。”连续剧才刚演完,门口外就传来隔壁大肥枝那永远不疾不徐,显得很从容的声音。大肥枝十四岁就结婚生了小孩,四十岁不到就长得一副白胖膨胀的面包样,讲话时嘴角会习惯性的往上撇,形成一抹嘲讽,或者说优越。他们是住在上坡的人里惟一在外头买了房子的,而且没有贷款,一次付清。  

  我皱下眉头,捂住耳朵,出声背诵狄克生短语,夹带默记崔颢的黄鹤楼。明天早自习要考默写,然后第一堂英语课要考短语。AtFirst……起先。a、t、f、i、r、s、t,起先。好难背。还有黄鹤楼了——日墓乡关何处是,烟被江上使人愁……“听说是隔壁渔村的。”浩荡的长江江面上的烟波尚未使我起忧愁,妈粗嘎的声波先就闯进我耳朵。“先生落海淹死了。真可怜,才三十多。”  

  “台风天还出海,不淹死才怪。”爬起了另一个粗嘎的嗓音。是住在前头第一家的黑美贵。黑美贵和大肥枝一样的尺寸,不过一个白皮一个黑皮。两个人有亲戚关系,黑美贵的丈夫是大肥枝的妈妈的弟弟。  

  我都是这样算的。永远也搞不清民法亲属篇里人与人之间被一级一级编列好的亲疏与远近成分关系。那些个称谓是应付考试才背的。而且,不光只是这个,礼义廉耻四维八德洒扫应对进退等那些个听起来很堂皇的名词,也是考试时才搞得清笔划顺序,才撩得起一点印象。不是我记性不好,实在生活经验以外的东西,从不曾落实在日常生活里的,要它成为一种性格、一种态度,着实强人所难。那些个名词其实就跟村头电线杆上绑的那块木牌上“在这里倒垃圾是狗”的标语差不多,天天看天天听,但从来不曾贴住心头。  

  “总归是运气不好啦!”妈粗嘎的声音又响起。她对风言阐语是有兴致的,这原就是生活里理所当然的刺激与乐趣,但她不擅长在别人的不顺遂里得到一种置身事外的消遣,强要附会,寻求认同,总显得猥琐。  

  “这下阿旺赚到了。要不然都快五十了,又瘦又于,看他去哪里找个女人愿意跟他住。”黑美贵边说边发出“吱啧”的清口腔的噪音,大概嘴里还留着晚餐时鸡尾巴的肉屑。黑美贵喜欢啃鸡尾巴,大肥枝的嗜好高级一点,她喜欢买猪肉勇载来的鸡胸和猪肝,吃了补胸又补肝。  

  大肥枝打鼻子哼一声,声音由鼻腔冲出来,说:“当然是赚到了。捡一个,连带三个免费奉送,连生都不必生,全部是现成的,还没赚到!”说到最后,浓厚的鼻音变了调。我从屋里看出去,看她习惯性地撇起嘴角,变成讪笑,有意无意的将目光转向妈。  

  妈一下子抿紧嘴唇,沉默下来。我只觉脑袋一阵热,抓住课本冲了出去。  

  “要死了!?”这个突然吓了她们一跳。妈抬起头,白了我一眼。  

  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我的忿怒,该怎么让那团热冷却下来,只能恨恨地瞪了大肥枝一眼,转身背着对她们大步往山脚边走去。  

  “看到没?”大肥枝冲着我的背,夹着远处的狗吠声,提高声调说,“你们这个阿满,这么小就没大没小,将来我看是不得了!”她故意加重“不得了”三个字。  

  聚落里那些嗑药的,不回家在外头和男生斯混的,在酒吧舞厅里赚的,从她嘴巴里吐出来都是“不得了”。  

  “就是啊!”妈大概觉得她应该说些什么,表示她是有在“教”的,当众骂我作示范,骂得很起劲。“她在家里也是这么没大没小,讲一句回一句。也不是没打没骂,但打骂她也不听。人家我们阿雄和宝婷小时候才不会这样,他们姓于的啊,就是种不好!”  

  又来了!姓于的孬种,姓李的才有出息,那你干嘛嫁我爸爸生我们一堆没出息的东西。  

  我在心里嘀咕着,愈走愈快。这些话我早听习惯了,隔空袭来,纯粹只是耳边风。妈大概以为,这样骂我骂给别人听,才表示我们是有管教的,但她从来看不到别人眼里那些讪笑。  

  一直走到山脚边我才停下来。上坡公用的厕所就捱着山坡张着洞黑的大口,发散着陈年酿酵的薰臭。我拐个弯,拐上山坡。从那里可以看到海,太平洋潋滟的水波全可收人眼目中。这时间已经有渔火,一点一点地,散布在黝暗的海面。  

  我随便找个地方坐下来,随手捡起一旁的碎石头往下丢。这个风景是我惟一的安慰,也是惟一能让我张扬、趾高气昂的对象。  

  “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AtFirst。起先——”我大声、几乎是用吼的叫出来,胸中那股气顺势发泄出来。  

  我总以为我长得够大了,然而每每这种时候,我却发现自己是那么无能为力。  

  每一天,我总以为今天的我比昨天的我更能把握自己了,但每一次,我却只能像这样坐在山坡,全然地束手无策。  

  山坡迎着海,背对聚落,乱石杂草挡去了任何好奇的窥探,加上公用厕所的屏障,是惟一可以远离集体监视,透一口气的地方。在这个聚落里,就连在自家的卧房里也是没有隐私可藏,全都赤裸裸的摊开被检视,被当作洗米捡菜时调剂的材料。  

  因为它存在的这么自然,从我出生它就存在了,我是这么长大的,所以我总以为每个人的生活方式就是这样,住的模式、工作型态、邻里的互动。我以为世界上每个人都跟我们一样,不是捕鱼的就是做工的,屋子大门一定得洞开被每个人检视,闲言阐语也都是理所当然。它就这么融进我的生命、我的生活,好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怀疑过。  

  我们住的这个地方会是临海耸俯的一座小山陵,究竟是怎么变成这种怪模样已不可考,只知道当初搬迁来的大都只是临时凑和,并没有落地生根的打算。因为是临时凑和,一切从简,所有的房子全都用砖头叠成一块,里上水泥,再盖上瓦片就算大功告成,连地基都省了。因为只是暂时落脚,将整座山铲平太过大费周章,而且也没有那个经济能力,所以一列一列的房子,便梯田也似的,一坡一坡、一阶一阶地拾级排叠者。仓库似的、毫无建筑美学概念的棺材形长条屋各分割出不同等数的棺位,但全部连体婴似的,一户挨着一户。一幢棺材屋可以住好几家。由于隔墙极薄,不必等夜深人静,每户人家的动静、喜笑怒骂便全都如同连续剧般,上演给全村子的人观赏。常常从这头就可以听到那头的夫妻在吵架,另外一头的在骂小孩,中间的在看歌仔戏哭调。整个村除了东向侧面海的缺口,公路从一旁穿过,四围是山,突兀地被包里在山里头,自成一个聚落。东面那个缺口,每年冬天东北季风一吹,水气挟强风一波一波灌进来,直比刮台风,但那是进出村子惟一的出人口,好几次我都险险被风刮走。  

  景气好景气差,好像对我们都没有什么影响。搬移的、迁人的,几十户人家叫叫骂骂、打打杀杀的仍然过得很热闹。这一带原多是渔村,有的人改行去打渔,做工的还是做工。每天傍晚,渔市场隔壁那家面包店的面包车还是会将卖不掉的面包载来,打五折兼买二送一的出清存货;每隔三天,猪肉勇的“机车肉摊”也还是定时出现在聚落的广场;客运车仍然一小时才有一班;至于广场旁边海仔的老婆的妈妈开的杂货店,也照常在卖过了期的泡面和稞仔条。  

  一切似乎都不曾也不会改变,都像杂货店卖的泡面经过防腐,仿佛可以这么天长地久下去。  

  我想,突变了的是我。  

  “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啊——他×的!猪!狗屎!”我吸了一口气,大声又叫出来,叫到一半管不住吐了一句脏话,顺手再丢了一颗石子。  

  下方草丛悉窣的,像是被我的碎石子惊动,黑暗中似乎有什么埋伏。我下意识的缩起伸长的双脚,探长了身子察看究竟。  

  冷不防一张黑漆漆像是人的脸逼向了我。我吓一跳,往后栽个四脚朝天。  

  “你干嘛?躲在这里吓人!”我一屁股爬起来,眉头新结成一团,在往后栽倒的那刹那,我的脑袋已经清醒又准确无比的判断出那是一张人的脸,而且依照那轮廓、模糊的身形,应该跟我差不多年纪。这种清醒和准确完全是身体直觉的感应,很原始,一种动物性的本能。  

  那人瞪了我一眼。很生分的脸。他不理人,逐出口摸出一根香烟点着,狠狠吸了一口,却被烟呛得咳了好几声。他的动作很不熟练,点火的时候也不晓得用手围这一下,微弱的火簇被风吹得东倒西歪,好几次烧向他的拇指。  

  “喂,要抽烟到别的地方去!”我生气的叫起来,声音高而尖,尖刻到破裂的感觉,我自己都觉得很刺耳。  

  他还是不理我,自顾抽他的烟。  

  “喂!”我更生气了,推了他肩头一下。我不认识这个人。聚落里的生态是很原始的,集体式的生活形态对人的一言一行充满制约,也使得每个人对村子里每户人家、大大小小的事情几乎都有着强迫性的熟悉。我不认识这个人,表示这个人原是不属于这个生态的。一个外来的人,一下子就闯进我的地盘,他的擅自无疑是种冒犯。  

  我说过,聚落的生态是很原始的,不仅如动物般划分有各自的势力范围,而且径渭分明。住在上坡的小孩不会轻易到下坡的地盘,相对的,下坡的孩子也不会等闲出现在我们的视野内,彼此之间甚少交集。这当然有构成它历史成因的现实因素。  

  不知是巧合还是“物以类聚”,虽然同样都是做工,但往在下坡的,有不少是工头、木匠或做水电或修车等有谋生本事和技术的,大都有固定的收入;而上坡的多半是杂工,工作一天吃一天,三天打渔两天晒网。差别是这般的微妙,像水一般地渗透,不知不觉我们也都沾了一身潮湿。  

  “你干什么!”他很不客气的挥开我的手,十分不耐烦。好像被打扰了的人是他,我才是那个侵犯者。  

  “我说你要抽烟到别的地方去!”我没有被他的不耐吓到。四维八德须知守则什么的,原就不是我们生活的方式,这种粗野的互动,我是熟悉的。  

  他扫了我一眼,又一副爱理不理的模样。“我要在哪里抽烟是我的自由,你管不着。”口气很冲,像他抽烟的那个姿态,完全是种发泄,那种无能为力的发泄。  

  “我怎么管不着,这里是我的地方。”我抬高下巴,斜视着他。“哼!你们这种胆小鬼就只敢偷偷摸摸的躲在山上抽烟,还装得一副神气的样子。”抽烟喝酒几乎是聚落里每个男孩必经的成年礼,没有人会大惊小怪。但在村子里,很多事是只能做不能说,也不能太触目,只能偷偷摸摸。十几岁的小孩就学大人抽烟什么话!有些形式还是需要维持。  

  他的动作忽然停了一下,挟着烟的手僵硬的拐动,像发条突然失灵。他狠狠瞪我一眼,抛开香烟,转身走下去。那一个瞪眼,对我是没妨碍的,老是背不起来的狄克生短语才重要。我对这种拼音文字没感情,始终读不进心髓,就好像我对数字元素符号从不曾产生过爱恋,所以始终地,对所谓的因式定理全然没概念。但我的记性好,质量等于重量除于体积;圆周率是三点一四一五九二小数点一直未完;西欧三小国是卢比荷;杨贵妃原是唐明皇的爱妃武惠妃生的儿子寿王瑁的王妃,哈雷彗星的轨道周期大约是七十六年接近地球一次……我可以把那些错综复杂、盘根错节的有的没有的弄得很清楚,所以挫折之余我还是相当有信心,挖这墙总可补那墙吧。  

  “Atfirst——起先。”我又大声背诵一次。海面上渔火愈来愈多,这边一点,那边一点,近处远处全是朱澄的火点,星辰般的缭乱。这船的缭乱,常常会教人看出神。我还没有幼稚或无知到会喃喃自语问自己海的尽头是哪里。我知道海的尽头是那里,就在我发呆坐着的这里。地球不是圆的吗,当然也不是那么圆,但绕了一圈还是会回到原点,所谓的尽头是写诗用的,增添一点梦幻和美感。  

  我这种缺乏想象力的清醒实在是对青春的辜负。不是说“人不轻狂枉少年”吗?  

  有时我觉得我好像在不自觉中放弃了什么,不过那是什么,模模糊糊的。还好,我是有志向的,我的人生有设想有座标。教师律师会计师,我想应该不错,名称响亮收人又好;不过,“居里夫人第二”也不错,那种终其一生,全心全意为理想努力是我向往的,但想想,我连元素周期表都搞不清楚……还好无妨,我向往的是那种精神。生物学家、植物学家或者动物学家什么的,都好,这世界这么大,存在着各种的可能。  

  是的,这世界这么大。当然在这山坡上,看着海上那渔火点点,我就会这么想。  

  我等不及要离开这里,看看那广阔的世界;我恨不得立刻摆脱这种考试背书的日子,拥有自己的天空。成长的程序是这样的缓慢,我简直等不及。等秋天过了,还有冬天、春天,然后夏天才会来;等这个考试熬过,还有下个考试在等待;等头发长了又短、短了又长,镜子中的我还是显得笼统一样。日子是这样的琐碎反覆,实在教人按捺不住。  

  “算了!发个誓吧。”我丢下狄克生短语,跳了起来。  

  “我,于满安,”我举起手,面对着海,说,“对天对地对太平洋发誓,我要努力用功,当个律师会计师或读个哈佛耶鲁什么的;我一定要离开这里。看看这广大的世界!”  

  我觉得全身都在发热,心脏砰砰地跳,有股莫名的激动教我坐立都不是,不知如何将自己安放。  

  “Atfirse——a、t、f、i、t、s、t——”我又开始背狄克生短语,背得很大声。海风迎面灌来,灌进我张合的嘴巴里,直窜进我胸腔,冷不防侵袭得我胸口一阵凉。但我觉得胸口涨满了什么,张开双臂仰高起头,激动得想大叫。  

  但我终究什么也没喊出来,那是一种放肆,而我还只学会张扬。我想我还是含蓄的,绑手绑脚的小家子气。我希望自己能更明目张胆。  

  风又灌来,我张开着双臂,将头仰得更高。有一刻,我几乎要狂叫出来,但一直到最后,我什么也没做,只任由全身那漫窜的热,在身体各处发烫,仿佛燃烧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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