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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蛙王子的初吻 第三章 许愿星星

  第二天起,胜玉很清楚的发觉到,家齐变了。

  不管她怎样冷嘲热讽,他总是以微笑面对,仿佛她说的每句话都是仙乐飘飘,让他这凡夫俗子听得感动不已。

  而且,他动不动就拉她的手、亲她的发,表现得有如热恋中的男人。

  吃过午餐,家齐收拾好一切,看她又埋首书中,对他不理不睬。

  尽管如此,她依然强烈地感受他的视线,忍不住说:“你别老盯着我行不行?”

  “没办法,我的眼睛都不听话。”他目不转睛的凝视她,直到她干脆转过头去,他才跳起来说:“对了,你要看书,那我泡咖啡给你喝!”

  “用不着!”她的拒绝只是多余,他的热情不容人浇熄。

  她命令自己专注在又长又难的英文中,却还是听到他手忙脚乱的声音,当她偷偷一瞧,发现他竟泡了一整桌的咖啡,大概有十来杯那么多!

  “你疯了?我哪喝得完?”就算可以,也只怕要咖啡因中毒了。

  他只是一个劲儿的笑,    “我不知道你要不要加糖、加奶糖,也不知道你要喝多甜、多浓的口味,所以就尽量多泡几种,等你一一品尝就好啦!’,

  笨蛋!笨蛋,大笨蛋!他怎么可以如此打动她的心?

  “请试喝吧!”他像个大厨师,摆出邀请的动作。

  不行!不行!她告诉自己绝对不行!然而,双脚仿佛有自己的意志,不由自主的往前走去,端起第一杯咖啡轻轻喝了一小口。

  家齐仔细观察她脸上的表情,等她喝到了第六杯,他就做出结论说:    “你喜欢加两匙奶精但不加糖的咖啡,对吧?”

  她不说话,端走那杯咖啡走向书桌,继续研读她高深的学问。然而在心中,她已经有点想哭,从来没有人为她做出这么又要命又温柔的事呀!

  他坐在一旁,静静看她念书,仿佛全世界最美好的情节都在她身上,是个让他百看不厌的故事、细细品味的记忆。

  “你累不累?我帮你按摩。”一个小时后,他也没问她可不可以,就直接在她肩膀上按揉起来。

  胜玉先是全身一僵,“我不要!”

  “别客气嘛!”他非常有耐心、有毅力的坚持着,直到他的一滴汗水落到她颈上,他低头就以舌尖舔去,顿时让她从放松变成紧张。

  “大白天的,我没兴趣!”她扭动着身子,不想理会他的求欢。

  他听了只觉得好笑,心想,昨天两人的第一次,不也是在阳光灿烂的时刻?更何况,他身负重任,当然应该多努力几次,否则怎能保证任务成功?

  “你应该不痛了吧?让我再试试看好吗?”他不想跟她辩论,反正他下定了决心,就是要好好的对她。

  “你这混蛋,我都说我不要了,你只是我买来的东西!”她猛捶在他肩上,却弄得自己手疼。

  他对此无动于衷,他不知道是不是每个女人都这么可口,希望他不会第一次就碰到“真命天女”,否则以后可都要“索然无味”、“难以为继”了。

  胜玉不喜欢这样,那种失去控制的感觉又要重现了,她不要这过程如此缠绵,她不要真正的“做爱”,她只要性。

  无奈,家齐却打定了主意,即使他会动了真情,即使他会就此曾经沧海难为水,他也要认真的、投入的、诚心的拥抱她。

  “你就像天使,我一定是在天堂……”他相信,自己不会再有更美妙的体验了。

  “你这么做只是为了那五百万……”她这话与其是在侮辱他,更像是在说服自己,她不能信任被钱收买的男人。

  他无言摇头,以浓烈的吻来证明,他确实为她兴奋难耐。

  “你!你走开!”她一掌打在他脸上,留下清楚的指印。

  他并未动怒,左手握住她的双手,右手捧住她的脸蛋,更仔细、更深入的亲吻她,仿佛他们可以就此吻到天荒地老。

  她明白自己输了!输得彻底,无力还击!

  是的,他以柔情打败了她、征服了她,让她展开自己迎向他的热切,当两人互相占有的时候,那完整的感觉超越了一切。

  “我说了你一定不相信,但我觉得你好可爱。

  “……”

  “我才不相信……”可爱两字当然与她无关!

  她抗议的神情又倔强又脆弱,正是她最可爱的地方,但他想不出该如何形容,只能将她的美丽尽收眼底。

  “抱着我好吗?”来到最后的高潮,他将她的双手放到他颈后。

  她抬起朦胧眼神,泪光乍现,幽幽的照做了。

  他立即吻去她的泪滴,真诚道:    “希望你的眼泪都是因为快乐,不是悲伤。”

  这是快乐,还是悲伤?她却分不清楚。

  欲望的洪流中,他们纠缠着彼此、依附着彼此,同时攀上也同时陷落,最后手牵着手安睡在梦的摇篮里。

  闭上双眼之前,她模模糊糊的感到有种爱情发生了,她却只提醒自己别忘了恨……

  时光一分一秒的过去,温室里的两人仿佛遗忘了世界,也仿佛被世界遗忘了。

  除了有人会送来餐点饮料,他们完全不受外界打扰,只活在彼此的眼光里,就像伊甸园中的亚当和夏娃,却没有蛇或上帝的存在。

  家齐从未恋爱过,甚至也不太了解女人,但凭着天生的敏锐和细心,他就是能找出最适当的方式,连他都想不到自己颇有天分。

  更何况,胜玉是个如此奇妙的女人,他不费吹灰之力就爱上了她。

  “你会不会记得我?”激情过后,他总会问一些傻问题。

  胜玉理都不理他,转过身假装入睡。

  他的指尖沿着她的雪背滑过,自言自语道:“我想我会记得你,深深的记得你……”

  是的!他初次的爱恋,就奉献给了这个买下他的女人。这未免有点愚蠢、荒谬又好笑,可它就是莫名其妙的发生了。

  感觉到他的碰触,她颇不自在的扭动身体,却已懒得多做挣扎,她太清楚自己无力抵抗,他会用优势的体力和惊人的耐心来对付她。

  “你知道吗?我曾幻想过,我将会爱上怎样的人。如果有人间我,以前的我可能会回答说,我喜欢开朗乐观的女孩,最好还有阳光般的笑容。”

  她突然动也不动,她知道自己一点都不是这类型的。

  “现在我却发现,人生有太多惊奇,连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居然会……爱上一个聪明又有气质的女人,外表看起来很冷静,内心却很脆弱,让人忍不住想要守护她。”

  她无法再忍耐了,转过头命令:“闭嘴!”

  但他只是对她傻笑,    “你不喜欢听到我这么说吗?”

  “你令我恶心!”说什么爱不爱的,这不过是场买卖!

  他却像要捉弄她似的,故意大声嚷嚷,    “我爱你、我爱你!我毕家齐爱你白胜玉,我永远永远爱你!

  她即使拿双手捂住耳朵,仍会听到他那发自肺腑的声音,她真是怕了他,这被买来的男人根本是个疯子。

  坦白说,他对她并不粗鲁,也不蛮横,他只有一套“死缠烂打”、“死皮赖脸”和“死心塌地”,就能强迫她听他的情话绵绵、接受他的亲密怜爱。

  “哈哈……”他乐得大笑,抱住她转呀转的。

  “我头晕,你快停下来!”这比坐云霄飞车还恐怖,她怕自己的心就要管不住了。

  他终于将她放下,让她坐在百花之中,伸手抚弄她的长发,柔声说:    “我好高兴,我爱上了一个人,虽然这一点都不聪明,可是我好高兴喔!”

  “傻瓜。”望着他澄澈的双眸,她的胸口有点痛楚。

  他拉她躺在草坪上,握着她的手说:    “我从懂事以来就一直在工作,我不是讨厌工作,但我从来没有像这样放假过,什么烦恼都不用管。当然,你也可以说我这还是‘工作’,因为我会得到一笔最高的报酬。”

  “废话。”她叹口气,任那晨光洒在自己身上。说真的,她也好久好久没这么惬意过,仿佛温室以外的世界都不存在了。

  她该念的书、她该学的事、她该还给毕老爷的恩情……全都随着阳光蒸发了。

  剩下的,只有眼前这傻气到极点的大男孩。

  “就算这是工作好了,我还是觉得我在放假,我想唱歌耶!”说着,他竟然毫不害羞的唱起来,“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

  胜玉完全被他吓着了,这家伙五音不全、荒腔走板,怎么会有勇气唱歌?

  “你唱得难听死了!”她忍不住要抗议。

  “哈哈厂他抓抓后脑,笑了笑说:“不只是你,大家都这么说,每次我要唱歌,他们就会逃走,真是糟糕!”

  “那你就别唱了。”学过声乐和钢琴的她,难以容忍如此走样的演出。

  “那你唱给我听好不好?”他立刻要求。

  “不要!”她闭上眼,懒得管他。

  “你不唱的话,我就要唱罗!”他扯开破锣嗓子,放声高歌,“芬芳美丽满枝桠,又香又白人人爱……”

  “闭嘴!闭嘴!”她跳起来,双手直接堵住他的唇。

  他握住她的手亲吻,晶亮的眼里写着喜悦和期待。

  算他狠!她深吸口气,幽幽然的唱起,“让我来,把你摘下,送给别人家,茉莉花呀茉莉花……”

  他惊为天人,又鼓掌又喝彩,“好听!安可!再来一首!”

  “免谈。”她才不跟他闹,又不是小孩子了,还在玩唱歌游戏。

  他歪着头,也不勉强,只是又唱了起来,“雪霁天晴朗,腊梅处处香,骑驴灞桥过,铃儿响叮当!”

  “够了!”这杀千刀的,他想把她逼疯吗?

  他冲着她直笑,那企图明显到不需言语。

  天啊——她到底是招谁意谁了?无奈的,她只好又开启“金口”唱道:    “响叮当,响叮当,响叮当,响叮当……好花采得瓶供养,伴我书声琴韵,共度好时光……”

  就这样,温室里满是歌声、笑声和叫好声,这场音乐会只属于两人,只属于青春年少,只属于爱恋和记忆。

  *        *        *

  上帝用七天创造了世界,接着,人类开始了生命的故事,其中自然也包括分离。

  在第七个深夜里,满天星光格外耀眼,家齐搂着胜玉,细细体会时光的流逝,    “我可以有个请求吗?”

  她没摇头也没点头,只是静静看着他。

  “如果……有一天我们再见面的话,希望你会认得我。”

  “不会有那一天的。”即使有那个可能性,她也要否决掉。

  “谁说的?世界这么大,人生这么长,我们也许会在路上碰到,也许会在机场相逢,你怎么知道命运会如何安排?”这几天来,他已经成了“宿命论”    的忠实拥戴者,若非奇妙的命中注定,他又怎会爱上一个买下他的女人?

  “就算那样,我也不会跟你有所瓜葛,你要记住,你得放弃有关孩子的任何权利,也不准泄漏有这笔交易的存在。”她再次重申,非常严肃也非常严厉。

  “我知道,我都知道!”他还是不肯放弃,游说道:“我只是希望你别忘了我,别把我当陌生人看待,就这样都不行吗?”

  “我无法承诺你什么。”

  她的冷漠让他好挫折、好受伤,“难道你对我一点感觉都没有?”

  “感觉是最不可靠的东西,等你长大了就会明白。”想想,她也真奇怪,跟他说这些什么?该不会是传染了他的傻气吧?

  “我早就长大了!”家齐仍然坚持己见,“我会让你记得我的,我一定会!”

  “你别又发疯了好不好?”他突然将她压住,害它连呼吸都不太顺畅。

  在这最后的夜晚,他以身为男人全部的能力,让她体会到身为女人全部的快乐,但这并非为了“繁衍”或“职责”,而是他对爱情淋漓尽致的表现。

  胜玉不能抗拒也不能伪装,她确实迷失在他柔情的网中,那太甜蜜也太黏腻,她没有足够的冰冷来抗拒。

  “其实,你是有一点点喜欢我的吧?”

  他一直逼问,她一直逃避,    “我讨厌你……我讨厌你……”

  “你骗我!”坚持己见地说:“你是怕我爱上你,忘不了你?已经来不及了,你不想看到的事全都发生了……”

  “我才不管你!”她的指尖抓在他臂上,就为了他那时快时慢的折磨。

  她的倔强、她的冷漠,让好脾气的他都有点生气了,“你本来就不用管我,反正我要爱你是我自己的事,我要一辈子记得你也是我高兴!”

  汗水、高温、喘息、低吟,尽管这春意充满温室,两人仍像敌人似的对抗着。

  感觉到她的退缩,家齐却更拥紧了她,不让她逃开他的存在,在这最后一夜,他是铁了心肠要完全占有她。

  “怎么了?你受不了?”他吻在她的眉心问。

  “我没必要忍受!”这该死的快感、这致命的疯狂!

  “我要把自己给你,你不能不要!”只有在这欢爱的时刻,他难得的霸道才会涌现,而且是一发不可收拾的固执。

  虽然只有七天的相处,胜玉已摸清他的性子,根本就像个小孩似的,平常又乖又听话,一旦爆发起来,却无法五天。

  “你说,我有没有给你带来一点点快乐?”

  噢——老天!她咬着唇忍住想说的话,如果只有一点点快乐的话,她又何必苦苦搜寻那所剩不多的理智?

  他以拇指探入她的口中,不让她压抑自己,“你唱歌很好听,叫起来更好听。”

  他这话教她双颊生红,恼怒地咬住他的拇指,却让他更为兴奋,    “你爱咬就咬,我想留下你的痕迹,以后我就要记得你曾这么咬过我。”

  她真是没力气也没法子了,对这个傻气到极点的大男孩,除了任他发狂抱着、爱着、要着,她还有什么更好的应对之道?

  只愿,时光能治好他这傻气又固执的毛病……

  隔天一早,家齐迷糊醒来,发现床上只有自己,枕边人已经离去。

  书桌上有张浅蓝色的纸条,轻轻写着几句徐志摩的诗:

  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芒。

  若真能忘,又何必多做叮咛?他傻,难道她就绝对聪明吗?

  他小心收起纸条,放进自己的背包里,最后巡视一次这小天堂,告诉自己该是离开的时候了。

  在那漫长的未来,不知他是否还有机会踏进此处?或许是没有可能了,但他相信午夜梦回时,他将回到这宁静的园地,回到他初次爱上的女人身边。

  *        *        *

  十年光阴,似水流去,足以让男孩成长为男人。

  家齐半工半读完成了大学学业,进入军队服役一年半,退伍后,进入“全亚集团”,成为最基层的职员,又考上商学院硕土班,一边工作,一边念完研究所。

  这四年多来,他从职员升为组长,继而升为课长,可说是同期员工中最优秀的一名,而他千方百计想进入“董事长秘书室”,历经许多波折终于如愿以偿。

  要知道,前面三位“元老级”秘书都是由经理升任,破例让他这小小课长空降,可是稍稍有损她们的“高贵血统”。

  上班第一天,家齐提早了一个小时到达,立刻泡好三位前辈的饮料,恭恭敬敬的放在她们桌上,接着又擦窗户又扫地板,忙得不亦乐乎。

  “淡淡的三月天,杜鹃花开在山坡上,杜鹃花开在小溪畔,多美丽啊……”此刻只有他一人,他尽可以高歌欢唱,抒发满腔热情。

  在这有点该死又不会太该死的世界上,没有人知道他心中藏着一个爱情的秘密。

  九点整,卓依琳、赖虹桦和周秀枫陆续走进办公室,发现菜鸟已经先来报到了。

  一看见前辈们,家齐立刻站直腰杆,朗声招呼道:“小琳姐早!小桦姐早!小枫姐早!”

  呵呵!不愧是二十八岁的年轻男人,一大早就这么有精神,让她们三个女人在感动之余,决定以加倍的训练来回报他。

  “这五年来的经营报告就交给你建档吧!”

  “上网收集所有建筑股的资讯,下班前交出来。”

  “身为董事长秘书,没有所谓的休息时间,要填饱肚子请自己找空档,没做完的工作可以带回家做,只要在期限内交出,随你用什么方法。”

  “是!”家齐全部答应下来,他早料到这工作不是好混的,在他心中只有一个疑问:“请问,我……我可以帮董事长泡咖啡吗?”

  周秀枫抬了抬鼻梁上的眼镜,总觉得这小伙子眼中有些奇妙的光彩,她真不懂,光是泡个咖啡就能让他乐成这样吗?

  “泡两杯来,我先喝过再说。”

  “是!”他飞也似的冲向茶水间,大大喘几口气,镇定下来准备。

  “小玉儿喜欢蓝山咖啡,加两匙奶精不加糖,然后慢慢搅拌……”他一边自言自语,一边细心调配,直到大功告成。

  当他将咖啡端到桌上,周秀枫先闻了一闻,喝了两口,停了三秒,拍桌道:“行!”

  “谢谢小枫姐!”他一颗忐忑的心这才能放下。

  “那你送进去给董事长吧!”周秀枫乐得轻松,以后这差事就交给他了。

  “我?”家齐不敢置信的指着自己,“真的是我吗?”

  周秀枫理所当然的点了点头,“反正丑媳妇迟早要见公婆,你也该向董事长报到一下,否则,她到现在还不知道有你这号人物。”

  “可是……可是……”他还没做好心理准备,他怕自己会打翻咖啡,弄得一团糟!

  卓依琳在一旁见状,打趣地说:“可是什么?你该不会是怕了吧?我们董事长很有威严的,有人看到她还会吓得发抖呢!”

  “我不怕她。”他怕的是自己情不自禁。

  “那不就得了?快去吧!”卓依琳在他肩上一拍,转身忙自己的事了。

  已经没有后退的余地了,家齐告诉自己,十年来,他等待的不正是这一刻吗?

  于是,他走出秘书室,来到董事长办公室前,身手敲过门,听到“请进”两字他才推门而入,端着咖啡的手开始颤抖。

  身穿黑色套装的胜玉就坐在桌旁,乌黑长发利落的绑在背后,脸上的神情专注而冷淡,默默地透着一股“闲人勿近”的气息。

  此时,她正低头振笔疾书,看都没看他一眼。

  尽管如此,只是跟她同处一室,对家齐已构成绝大震撼。

  他曾在公司聚会中见过她,但她总站在台上发育,距离他好远好远,而今她就在眼前,教他如何能不激动?

  仿佛过了一个世纪,他终于将咖啡安然的放到桌上,“董事长,这是您的咖啡。”

  “嗯!”她还是没抬头,继续沉思着。

  “我是新来的助理秘书,我叫毕家齐,诸多多指教。”

  “嗯!”她端起咖啡喝了一口,没多说什么。

  “请问……咖啡还合您的口味吗?”

  “嗯,”她的视线投向他,平静如常,“还有事?”

  “没、没有……”他轻轻摇头,慌忙道:“我先出去了……”

  就像只丧家犬般,他走出办公室,直接奔进茶水间,让自己单独啃噬这痛楚。

  事实清清楚楚的摆在眼前,小玉儿根本不认得他,那七个让他魂牵梦萦的日夜,对她却不构成任何意义。

  傻瓜,难道他还在期待什么?难道他真以为自己能让她印象深刻?

  也许过了十年,也许只是十分钟,赖虹桦走进茶水间,满脸狐疑的看着他说:“发什么呆?董事长喝完咖啡了,洗干净。”

  “哦……”家齐呆呆的点头。

  赖虹桦看出他的失神,虽不明白原因,却颇为体谅,“等会儿过来帮我,别摸鱼太久。”

  “是!”他勉强打起精神,等赖虹桦走了才回过头,低低自语,“这就是小玉儿喝过的杯子……”

  他痴痴地望着杯缘出神,终于吻上那粉色唇印。

  天可怜见,他竟爱上了一个无心的女人,只求能奉献出自己的心,让她恢复心跳,让她有爱的感觉。

  从今而后,他这颗心就只为她而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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