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予漫浑然不觉自己已被盯上,和其它三位空姐同事,趁着待在法兰克福的最后一天,四人相偕一块来品尝法兰克福的名产苹果酒,由于今晚要在从法兰克福飞回台北的班机上值勤,所以也只是浅尝,不敢过量。
席予漫纤细的指,划着苹果酒杯上的水滴,若有所思似的叹了口气。
“予漫,怎么叹气呢?瞧你意兴阑珊的,有心事?”
她轻轻摇头。“没什么。”
“喔,我知道了,跟男朋友吵架了对不对?”
“我们没吵架,事实上……”她小声的向同事说出她目前遇到的难题,而她才不过刚说出口,便引得其它三个女人兴奋尖叫。
“天呀!”
“嘘,小声点啦!”
女人们忙压低声量,脸上仍是惊喜。
“他向你求婚了?”
她害羞的点点头。“他是洋派思想,从小在美国长大,所以那天把我带到餐厅,安排了求婚的计划。”
“恭喜呀!你应该高兴才对呀。”她们都晓得,予漫的男友条件很好,人又长得帅,哪个女人不希望嫁给这样的男人?不过予漫的反应,却不如大家的预期。
“这正是我烦恼的原因。”
“有什么好烦恼?能遇到条件这么好的男人,你还挑什么?”
她偏着头,一手撑腮,自己也不甚明白。
“是呀,他条件好,对我也好,但是……我总觉得缺少了什么。”
其中一位同事翻了翻白眼。“小姐,你这男友可是什么都不缺好不好,就缺一个老婆,你还不赶快把位子占下来。”
“我知道他条件很好,但……当面对婚姻的选择时,你们难道不会去思考,就是这个男人了吗?他是我心目中真正想要的伴侣吗?”
“他当然是你最好的伴侣啊。”其它三人一致给了肯定的答案,还奇怪的看着她,这有什么好犹豫的?
“我只是觉得……我希望找到一份笃定的感觉,希望对方了解我,我也了解他,当两人遇上时,不只是一种爱的火花,还有一种……相知相惜的默契,一见到对方,就有一个声音告诉自己,就是他了,这种感觉你们能明白吗?”她的表情认真,希望她们能听懂她想要表达的意思,显然现场观众,没有人明白她到底在说什么,还觉得她太不知足。
“你是人在福中不知福,知不知道我们都羡慕死你了,可恶,我也要想办法去钓个金龟婿。”
“去找相亲银行登记好了,听我姊说,有个叫洛小熏的恋爱秘书超能干的,她都能帮客户找到适合的相亲对象。”
“啊,真的吗?”
三个女人兴高采烈的讨论着,一旁的席予漫苦笑,她不知道该如何解释她内心的感觉。
她不是不爱现在的男友,只是总觉得两人对一些事情的看法并不一致,与男友相处时虽然快乐,但同时,她内心有一块角落是孤独的,因为某些时候,她觉得男友并不了解她真正想要的是什么,他爱上的,只是表面上的她,对于她的家庭背景,他一点都不了解。
若是他哪天来到她家,知道她有个麻烦的弟弟,以及爱钱的父母,不晓得他还会不会像以前一样爱她?
就是这份感觉让她踌躇不前,无法应允他的求婚。
是她要求太多了吗?哪个女人不希望嫁给一个可靠的丈夫,安稳的过一辈子,可她内心深处,总有些隐隐不安。
她的内心充满了疑惑和迷惘,她不太确定,志贤是不是她要一起过一辈子的伴侣?
听着三位同事们的叽叽喳喳,她则安静的待在一旁,目光遥望向远方,美眸转成了迷离,微风拂来,扬起她脸庞几许发丝,显得飘逸清灵。
“这女人很正点。”
坐在她们斜前方,隔着两张桌子的麦可,由衷的赞美,他一向很欣赏东方女人的神秘美。
雪莉推了推眼镜。“是这个席予漫吗?”
其它人也加入讨论。
“希望是,咱们在全世界找了无数个席予漫,这个再不是,我怕来不及了。”
“如果是她,那她会不会有男朋友了?”
“有男友又如何,只要是单身就行了。”
“万一人家名花有主了,如果去泡她,岂不是害了人家?”
“但是不泡她,老大就完蛋了。”
“而且她看起来像个良家妇女,不会搞一夜情。”
“霸王硬上弓呢?”
“嗄!咱们老大是这种人吗?”
“那不然怎么办?”
这些人分别坐在露天酒吧的四周,每人耳上都戴着最先进的迷你通讯器,表面上看似太平,但嘴巴不停的低声说话,光是吵这个议题就快吵翻天了。
他们是一群各怀本事的人,专门收集情报贩卖给美国或者各大跨国企业,他们接过的任务不少,破解计算机密码或是追查军火违法买卖,以及取得被盗走名画的下落,他们的丰功伟业不少,难度也很高,而这次的任务,便是找到席予漫这个女人。
这任务看似并不难,却是最难,因为找到这东方女人后,接下来才伤脑筋。
他们这些人吵翻天也没用,因为最后决定权在老大身上,众人的目光,偷偷移到老大身上,等着他进一步指示。
自从遇上那本怪笔记本,耿精良就陷入了危机。
笔记本要他在三十天之内,找到席予漫这个女人,并且跟她燕好,否则他将一辈子不举。
一开始他嗤之以鼻,完全不当一回事,可是隔天一觉起来,他就陷入了地狱。
这辈子,他从不知恐怖两个字怎么写,不管陷入多险恶的环境,他都不曾如此惊恐过,只因为自从笔记本发出指令后,男人早上必然有的“升旗”典礼,便不在他身上发生了。
不管是看A片、色情杂志,甚至花钱找女人,都无法让他再起雄风,他这才惊骇的意识到,自己被笔记本下了诅咒!
唯一的破解之术,便是跟席予漫上床。
他曾经问那该死的笔记本,席予漫这女人在哪里?笔记本只回答他,当他见到对方,会有征兆。
是呀,征兆显现了,打从他第一眼见到这女人,他的下半身就突然起死回生的“活”过来了,鼓胀的感觉仿佛在告诉他,就是这个女人。
原本,他打算找到目标,不管对方是美女或野兽,把事情解决就走。
他不是浪漫的人,也从不相信一见钟情,可是当瞧见席予漫的第一眼,他的目光便像黏上似的无法移开。
“该死……”
他忍不住低咒出声,没有人明白老大到底在骂什么,只有耿精良自己最清楚,他被她煞到了,而且是该死的疯狂哈她。
这女人跟他在笔记本上写的条件完全符合,甚至更好,也跟他心目中渴望的妻子形象一模一样。
他将近一个月呈现假死状态的下半身,不只“活”过来,仿佛有一股力量源源不绝的注入,胀痛感在折磨着他,一直在提醒他,这女人是他的良药,可以解除他身上的诅咒!
他想要她,却也同时该死的明白,他根本无法强迫这个女人。
时间只剩下七十二小时。
他该如何跟一个令他心动的女人解释,如果七十二小时内不跟她上床,他将会一辈子“不举”?
这话一出口,只怕会吓着她,还让她将他当成了色狼,而这是他最不愿发生的事。
他可以出生入死,可以在枪口上求生存,也不会叫一声苦,但是要在她非自愿的状况下强迫她上床,他宁可用枪毙了自己。
就因为太了解这一点,所以他才会咒声连连。
墨镜后头,那对灼烫的目光,紧盯住那张容颜。
他从不相信一见钟情这种荒诞的事情,更何况是发生在见多识广的他身上。
但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对这女人动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