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会场前,她对他耳提面命,郑重叮咛,这是很重要的场合,要他千万“说话仔细”,不要看到长相不坏的女人就调情,要知道里头的小秘书没几个,多数是名门闺秀,很可能会成为他未来的结婚对象,耍痞不是坏事,但前提是要会看场合。
她真真心心、全全然然把他当成废渣看待。
以前同学之间讨论,最喜欢的话题之一就是男人的长相、荷包与能力,何者最重要?
喜欢崇拜偶像的自然说长相,拜金的说荷包,而媺华是崇拜英雄主义的,因此她选择能力。
当然也有贪心却又聪明的同学说:有什么好选的,这是三合一啊!
漂亮的去当明星,赚得荷包满满谁敢说他没能力。有能力的进大公司,辛辛勤勤往上爬几年变成高阶管理人,就算他长得再丑也会有人说他魅力无穷。至于荷包深的,整型医生在旁随时待命,有钱就有底气、就有自信、就有能力。
所以长相、荷包和能力三者是紧密相扣、密不可分的环。
媺华并不完全同意这个论调,她认为有才有能的男人才是真男人,所以她选择杜立勋,他聪明又勤奋,虽然长得不够花美男,虽然穷得很心酸。
杜立勋比媺华大四岁,学业却只大两届,两人熟悉之后她问:“当中的两年,你跑去哪里?”
他回答,“当兵。”
她觉得很奇怪,哪个男生不是念完大学、研究所才当兵的。
他没等她提问,就主动说明,“先念完大学的好处是比别人早点毕业,但先当兵的好处可多了。”
她想半天想不出任何好处,满眼疑惑地望向他,看着她呆呆的表情,他哈哈大笑,他常说他就喜欢她这种傻傻憨憨的模样。
他说憨傻的她看起来有点天然呆、有点小公主。
她从来不是小公主类型的女生,但不管是不是,任何女人都希望自己在心爱男人眼里是个公主。
然后他解释,“当兵有薪水,等待当兵的期间还可以赚外快,如果运气好的话,当爽兵还能买卖期货股票。”
他的资金不多,但经过一年多的炒作,他银行里有一笔四年的学费在生利息,如果先念书,他背负的助学贷款也生利息,只不过是替银行生,不是替可怜的穷学生而生。
杜立勋没有说谎,他读书很厉害,不是因为有良好的求学精神,他是真的想要那笔奖学金,他打工、他用四年的学费炒股票,他帮别人写论文,他赚取所有能够赚到的每一分钱。
媺华和他不一样,她每个月要向老妈领一万块生活费,他却有本事每个月给老妈一万块生活费,每次和他在一起,媺华常觉得自己笨得厉害,而每次和教授、同学在一起就会听见别人夸奖他,教授不只一次预言过,杜立勋将来一定会是个成功人物。
他很抠门,花一分钱都算得小心翼翼,但从不对她小气。
他算什么都算得精,只有在她身上糊涂,所以他在圣诞节前夕给她买了红色的Nike鞋,然而平安夜的晚上,他只吃一个饭团果腹。
知道这件事,她的心又甜又酸,她的眼睛又哭又笑。她心疼他,却为他对自己的疼爱感动万分。
有了杜立勋在前面做比较,宋立杨在她眼里很难强大。
她没说出口,但,是的,她看轻宋立杨,一个只会依靠爸爸生存的男人,她无法慎重看待。
她不知道总裁今晚把儿子推出来,是不是真有扶他接班的意图,如果有的话……不是她刻薄恶毒,要经营出一个大规模企业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何苦把它毁掉?
车子开到媺华家前面的五百公尺处就进不去,老陈面有难色地转头看向宋立杨,她却挑挑眉毛,带起两分得意的表情。
她住在大学附近,大学生多小吃摊就多,小吃摊多就会塞车,所以摩托车还勉强可以过,轿车就困难了,更别说是加长型轿车。
“陈叔叔,不必麻烦,我在这里下车。”
说着,她推开车门,砰一声把门关上,当她双脚站定时却发现宋立杨也跟着下车,并且绕过车子站到她身他弯下腰对司机说:“陈叔叔,你先回去,我送蓝媺华回家后再自己搭计程车回去。”
“不必啦,我开车在这附近绕绕,少爷送蓝秘书后再打个电话给我,我马上过来。”
“好,等我电话。”
老陈挥挥手,看着少爷和蓝秘书的背影,咧开嘴笑出声,他拿出手机拨了总裁的电话说:“总裁,我是老陈……”
走不到十步路,媺华已经第三次被人撞上,宋立杨看不下去,一把将她拉到自己身后叮咛,“跟好我。”然后拉着她的手,护在她身前走。
很小的动作,却诱发出她的鼻酸,那个时候……立勋也是这样牵着她的手,在人潮当中护着她一步一步走着,他们靠得相当近,近到她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薄荷那是她给他买的体香剂,他觉得浪费,可是她说喜欢薄荷香味,于是每次他出现就会带来她喜欢的气息。
他牢牢地记住她说过的每一句话。
现在,她靠得他很近,他身上也有若有似无的香气,她下意识地深吸口气,然后提醒自己,他不是立勋,他身上的气味是Burberry。
她想挣脱他的手,想告诉他,她不是小孩子、不需要被保护,但他比她更快有了下一个反应,他指着一摊卤大肠问:“喂,那个好吃吗?”
“你没吃过?”
“吃过?也许吧,在出国之前,但……我不记得了。”
他耸耸肩,无辜的表情让她突然感觉抱歉。是啊,他失忆了,因为一场车祸。她不知道他恢复几成,严格来说他还是半个病人,她对他的要求似乎有点过分。她抿唇,笑出两分坏,问:“要不要尝尝看?我请你。”
“你请我?”
“是啊,这里是我的地盘。”她指指自己经常光顾的几家小吃摊。
“那么我需要请你什么?”
“宋妈妈已经请我吃派了。”
“好。”他走进店里,原本在吃东西的顾客纷纷抬头看他,他很帅又穿得像明星,不看他看谁?但他态度自然,不理会周遭的眼光,大大方方走进卖卤味的小店。
媺华超慷慨,大肠剪一段、小肠买一份,然后,没有了!
“这么少?你怕我吃?”他抗议,有人请客这么小气的吗?
“先吃嘛,说不定不合你的胃口,如果喜欢再叫就有。”
她热情善意地夹起一块大肠放进他嘴里,用鼓励的眼神望向他,他有点勉强却还是忍耐地笑了笑,嚼两下,然后……再嚼两下,越嚼眉头越皱,她在心里猜想他快吐了、快吐了……
那年,杜立勋也是这样的,他说大肠很臭,她却说很香,硬要他吃一段,然后他越嚼眉头越皱,明明一脸的想吐却还是硬把大肠给吞进去,从那之后怎么拐,她都没办法拐动他。
他说天底下的男人都讨厌吃大肠。
她说哪有这回事?
他说下次你找别的男人试试看。
她说如果我真找别的男人试,你就要哭了。
现在,她真的找别的男人试尝大肠滋味,如果他知道,会不会哭?
应该不会吧,如果今天这一幕是最终结局,那么就算不是他一手策划出来,也是他推波助澜而来,他有什么资格哭?
宋立杨把大肠咽下去了,但那个表情好像他刚刚吞下的不是大肠而是蟑螂,他把筷子往桌面上一摆,将椅子往后挪几寸,远离卤大肠飘散出来的气味。
媺华觑他一眼,“不喜欢就吐出来,干么硬吞?”
“美女亲手喂的,我能吐?”他横她一眼。
她笑开怀,恶意问:“不好吃吗?”
“臭。”
“不觉得越嚼越香?”
“我只觉得越嚼越想吐。”
“难道天底下的男生,都真的不喜欢大肠?”
“对。”他回答得十分笃定,没有商量空间。
“好吧,下次碰到不喜欢的食物,不管喂你的女人多漂亮,都不要因为对方的美色而委屈自己。走吧!”她放下筷子,结完帐走出小吃店。
他还坐在原地,愣愣地看着她的背影。
她的动作很优雅、她的笑容很柔和,她的口气没有在车子上时挑衅,这明明是好现象,可不知道为什么,他在她身上看见哀愁。
他离开座位快步追上前,走到她旁边问:“你饿不饿,我请你吃麦当劳。”
“我不饿,而且宋妈妈的麦当劳肯定比外面的好吃健康。”她偏过头对他灿烂一笑,这是这个晚上第一个发自真心的笑容。
对上这样的笑靥,宋立杨的心情松快,他走在她身旁一面四处张望一面问:“你住在这里很久了?”
“嗯,六年。”
她低头数着自己的手指头,一二三四五六,六年,她可以从小一念到毕业,从儿童进入青春期,人生最多也不过十几个六年,她却花掉一整个六年来守候一段没有结局的初恋。
“从大学时就开始住?”他看着她的头顶,猜测她突如其来的忧郁。
“对,没搬离开过。”她深吸一口气,再抬头时脸上依然挂着笑。
但宋立杨看得出来她的笑容里已然失却真意,并且添入淡淡哀戚。“对这里这么有感情?”
“六年,又不是六个月,感情是一定有的。”
“可是这里离MATCHLESS有点远,为什么不搬?”每天把大量时间耗在交通上,不划算。
“离开的话,我会担心。”
“担心什么?”
“担心一个老朋友找不到我。”
她以为他要回答,“你白痴哦,有电话、E-mall、Line,现在又不是中古世纪,脸书都可以把多年失联的朋友给联系起来,怕什么?”
所以她又补上两句,“我怕他和你一样,忘记过去、忘记我……”
他垂下眉头,说得既现实却也真实——
“如果他已经记不得你,怎么还会记得这个地方,恐怕他不是遗忘而是放手。”
在二世祖的陪伴下,媺华回到租屋处,关上门旋身,在灯火乍亮那刻,她有片刻怔忡。
为什么不搬家?她用立杨的话自问。
她已经离开学生时期遥远,他再不会突然出现,不会两手支着后脑杓躺在她的床上冲着她微笑,更不会坐在她身边一笔一笔替她画考试重点,不会轻轻把她拥在怀里说:“别担心,什么事都交给我,你只要当个无忧无虎的小公主就行。”
这大概是她始终无法放手过去的原因,在她的记忆里只要有他的影子在,她便有受宠的甜蜜感。
只要是女人就会想要当小公主,就会想窝在男人怀里,任外头天大的风雨也打不到自己,但不是每个女人都有足够的幸运,有个愿意为她承担责任的好男人。
曾经,她有一个,但后来一不小心遗失了。
她拚命找不断找,那段日子只要有无名男尸出现,她就会怀疑是不是她的男人,她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不知道为什么他的信誓旦旦会消失不见,她假设、猜想、怀疑,她甚至替他编造借口,可是已经四年了……她还能够等多久?
最近,这样的等待让她倍感心力交瘁,她害怕等不到尽头,害怕等来一个悲剧,她鼓舞自己坚持的女人会迈向成功路径,但是她也明白在爱情里面这并非正确定律。
媺华揉揉发酸的肩膀,放下包包垂头丧气地走进浴室。
水流哗啦哗啦,她闭上眼睛,感受水柱打在肌肤上的微刺,眼泪不知不觉滑下,今天晚上,她特别想念他……
洗过澡,她坐到桌子前面打开电脑,打开雅虎信箱点入最熟悉的那个帐号,她盯住电脑萤幕下方的数字等待,等待十二点过后,日期更新,她在上头打下一串字。
立勋,生日快乐。
四年了,我没放弃过等待,我必须相信你会回来,否则生命就会变得灰白空洞……
她经常给杜立勋写信,写心情、写工作、写烦恼也写快乐。
自从他离开之后,电话不通、手机不通,只有E-mall能够传递,但它真的把她的心情传过去了吗?
不知道,因为她不曾接到任何的回覆。
而她也从一天一封信,变成一星期或者更久才写一封,字数也从动辄两三千字变成寥寥数语。
因为得不到回应,让她觉得自己是在对空气喃喃自语。
好几次,她恼怒地对自己破口大骂——不要写了,你以为自己是网路作家啊?
然而更多的时候,她写完信,默默潸然泪下。
她问过自己千百遍,为什么他要这样对待她?他可以不喜欢她,他有权利对她提议分手,但他不可以莫名其妙消失啊,害得她时时问自己,到底她是哪里做错?
突地,一个赌气,她把上面三行字删除,然后飞快敲打键盘。
她告诉杜立勋自己今天做了什么,她钜细靡遗地形容了二世祖,她甚至夸大他的俊美、他的温柔和体贴,她打字打得飞快,有许多感觉根本来不及体会便已经化成字体出现在电脑萤幕上。
接着她没再多看一遍,咬牙,把信寄出去、关机!
然,在萤幕出现一片漆黑后,她盯住反射出自己五官的黑暗萤幕,咚!豆大泪水落在键盘上。
她咬牙,暗骂自己一声白痴!
对,就是白痴,否则她怎么会以为用一个陌生男人就能激得了立勋出现,怎么会以为四年不见面的男人,还会为她心生嫉妒?
她是白痴,真真切切、童叟无欺的白痴。
推开椅子,媺华躺到床上,沐浴乳淡淡的香气传进鼻间,疲惫地闭上眼睛,她告诉自己——会的,等她写信的间隔从一星期变成一个月、半年、一年……她的心再不会受他控制,她将要见异思迁,到时,她的爱情也会跟着时过境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