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莳花闺秀 第四章 来退亲反成盟友(1)

  待锦琛问完林来顺,回到家中已是傍晚,衣云深也由书院归家了。

  用完晚膳后,锦琛拿着那一小包毒粉,与衣云深关在书房里密谈了一个时辰,期间衣向华都进去续了两次茶水,添了一次点心,锦琛才终于从书房中出来,看起来倒没有疲累之色,反而神采飞扬,一副蓄势待发的样子。

  此时衣向华正在缝制棉衣,为即将来临的冬日做准备。

  锦琛来到她身边坐下,凝视着她姣好的侧颜,说道:「衣叔真是深藏不露,难怪我爹一直要我跟他多学点,跟他一席谈话让我茅塞顿开,明白了许多调查的技巧,也确定了要寻找的方向。」

  衣向华收了最后一针,慢慢抬起头,「你什么时候出发?」

  「明日便走。」他现在满腹雄心壮志,一定要将这件事办成!「林来顺说,那毒粉是夫子所赠,说可以提神醒脑,他好些同窗都有拿到,而他的夫子已在一个月前因心智出了问题送回老家了,林来顺没了毒粉来源才会越来越萎靡。足见时人对那毒粉并不提防,还以为是好东西,我还是越快调査清楚越好。」

  「那就来不及做药了呀……」衣向华咬了咬下唇,将手上的棉衣给他。「幸好棉衣先做好了,你试穿看看,南方虽不若北方天寒,但冷风刺骨,你那么怕冷,冬天穿得不够保暖也是够受的。」

  既是做给他的新衣服,锦琛喜孜孜地穿上了。他刚来衣家的时候还嫌弃这样的衣服寒酸又土气,但穿久了才发现这些所谓乡下人穿的衣服有多么舒适实用。

  他在京城里不乏全身绫罗绸缎,但那样的衣裳穿起来要好看得做得合身,轻轻一刮就坏了不说,动作也不能太大,否则关节或胯下处容易绷开,那可会将脸丢尽,哪像她做的衣裳结实耐穿、舒适透气,上山下田都还不容易破。

  穿上后,衣向华让他举手又转了一圈,有些惊讶道:「你居然又壮了?还长高了!我按夏天衣服的尺寸帮你做,袖子和下襦已经有些短了,我替你放长些,你手伸出来……」

  衣向华就着他的手长直接拆了线头,放长袖子又开始收边,锦琛坐在她身前,看着她替他缝衣,只觉温馨宁静,眼下的画面应该就是他们的未来,他会有一个贤慧的妻子,处处关心他,照顾他……

  而他也会保证,她嫁给他之后,一辈子都能如此和乐安稳。

  「好了!」衣向华动作俐落,三两下便做好,抬头看到他在发呆,不由噗嗤一笑。

  「你先将衣服换下,我拿个东西给你。」说完她便离开了厅里。

  直到她的身影看不到了,整个空间只剩他一人,他才觉得心中有些失落。原来不舍的感觉是这样的,心像被剜去了一部分,忽视它就不痛,但意会到它便令人难忍,可能要等到团聚的那一天,缺失的部分才能圆满。

  衣向华很快就回来了,她拿着一个篮子,锦琛接过一看,里头竟是三个盆栽。

  「这是丁香、茉莉与香樟,均有清神醒脑的功效,而我种的这三盆香气更足,花期更长。原本想替你晒干放在香囊随身携带,对你查案应该有些帮助。不过你明日便走,眼下是来不及了,只能你自己处理了。」

  锦琛幽幽地望着她。「我没有香囊。」

  「香囊我近日也没有多绣,不然你离开时顺路去镇上买一个……」

  不等她将话说完,锦琛突然伸出手,将她挂在腰间的香囊扯下。「这个我要了。」

  衣向华好气又好笑地望着他。「这香囊都旧了!而且它是我学女红时第一个绣的香囊,针脚不好,只是留着做个念想,茉莉花都让我绣成了满月,你戴着会让人笑的。」

  「是你做的第一个更好,我就喜欢它。」锦琛深深地望着她,急着做这些东西,还不是担心他,虽然她没说,他却感受到了满满的关怀,不由心头一暖。他突然举起香囊放在嘴边,轻轻吻了一下。「你相信我,无论此行如何,我一定会回来找你。」

  衣向华一怔,耳根都热了起来。瞧见他有些得意的坏笑,突然反应过来这是他回应她午时在林家前摸他脸的撩拨呢!

  可他的回击可不只这样,他拦住她欲走的脚步,刻意带着些轻佻问道:「你可知女人送香囊给别人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衣向华不解。

  「示爱的意思。」他极为暧昧地望着她。

  衣向华有些羞恼了,这家伙怎么这样坏呢?明明是他自己抢走的,说得好像她巴着他不放似的。瞧着他沾沾自喜的模样,她一阵好气,索性拉开门,将院里乘凉吃点心的红杏与衣向淳全唤了过来。

  「什么事啊姊姊?」衣向淳边问着,手里还拿着块桂花糕。

  「可是姑娘又新做了什么甜点?」红杏笑得眼儿眯眯,吃得两腮鼓鼓。

  见到这两个吃货,衣向华简直没了脾气,她一屋子都养了些什么样的人,怎么个个都傻气?尤其是那个明明傻还以为自己很聪明的男人……

  衣向华极力平静有些失控的心跳,淡淡看着锦琛,口中问的却是衣向淳及红杏,「我问你们两个,你们收过我做的香囊吧?」

  「收过啊!」衣向淳笑嘻嘻地侧身,他现下就挂在腰上呢!

  「我也收过,端阳节的时候姑娘给的,还是虎形的呢!」红杏反而是挂在胸前,得意地拉出来献宝。

  锦琛笑不出来了。「为什么我没有?」

  「因为去年端阳节那时你锦小爷还在赌气啊……」衣向华有些好笑地觑着他。「然后今年端阳节,你顾着和他们抢粽子,弄得弟弟都哭了,我当然要安抚他,作为你的惩罚就是没有香囊!」

  锦琛想起来了,去年那时他才刚来衣家没几天,瞥扭得很,什么都要为反抗而反抗,

  为了赌气甚至连粽子都没吃,更别说香囊了,至于今年的端阳节,他压根也没想到什么香囊,只记得吃粽子。

  「示爱?嗯?」这会儿换衣向华扬唇一笑,收拾了绣篮便抬着头,像只骄傲的孔雀离开,留下锦琛原地跳脚。

  他突然转向了厅里的红杏与衣向淳,粗声道:「把你们的香囊给我!」

  「为什么?」大小两枚吃货自然是不愿意,尤其他作风像抢匪似的。

  锦琛挑了挑眉。「我明日便回京城,京城里有家老牌的糕饼店,做出来的松子糕、玫瑰酥、莲蓉糕、豌豆黄……连皇帝都说好吃!你们若把香囊给我,待我从京中回来,便带一大盒给你们。」

  「这个……」两枚吃货犹豫了。

  「你、你,一人一大盒。」他加强了诱因。

  「好!」吃货们相当干脆的交出了香囊,反正香囊每年端阳都能拿一个,要不缠着衣向华她也会做,但京城里的点心可不是常常有,傻子才不换。

  锦琛诡计得逞,便让他们两人离开,随后妥善收起了香囊。

  「明年我就娶了她,以后什么都是我的!」


  南方炎热,夏天彷佛很长,秋天又很短暂,蝉声凄厉地叫了好几个月,太阳的热度仍蒸腾着土地,一眨眼人们就开始穿起袄子,才刚看到叶片转红,随即掉落枯黄。

  今年冬日似乎特别冷,北风呼呼的吹,日光埋在厚厚的云层里,天空也阴暗了许多。

  衣向华早早便起,天还黑着,做好早膳后摆到了桌上,但看到自己多拿了一副碗筷,又是懊恼地将其收起,「锦琛走了也有三个月,现下到了何处呢?应该已经不在京城,转回赣省调查了吧?他这么怕冷,不知道穿得暖不暖和。」

  看着总是少一人的餐桌,衣向华不由觉得气闷,索性走到外头替植物除霜。冬日早晨冰冻寒冷,植物表面会结上一层霜,若任之不管,叶片可是会腐烂凋零的,要在太阳出来之前替植物花叶淋上井水,因为井水冬暖夏凉,可降低寒害。

  她到井边打了一桶水,辛辛苦苦提回了前院,又更想念锦琛那个免费的劳力了。虽然他脾气坏得很,常常一边挑水一边碎念,不过他的确日日都替她做好了所有粗重的工作。

  才与他相处一年多,她几乎都不习惯挑水这项工作了。

  如今正是山茶花盛开之时,她拿起水瓢,舀出井水小心翼翼的淋在院子里的山茶叶上,间或抚摸一下娇艳的茶花,忍不住喃喃问道:「我怎么就这么想他呢?」

  这时候日光由云层中破晓而出,朝阳照着叶片花朵上的水珠,闪闪发光,彷佛山茶树也正在回应着衣向华的问题似的。只见她猛地停下淋水的动作,却是愕然地瞪着山茶树,

  最后把水瓢一扔,双手捧着发烫的脸。

  「原来……这就是男女之情吗……我对他……」

  好像一时之间还无法接受这个结果,衣向华在院子里呆站了好一会儿,太阳都爬得老高了,直到大门被敲得震天价响她才惊醒,却出人意表地眨了眨灵透的眼眸,笑若朝阳。

  「我们是未婚夫妻,这不是理所当然?我不羞的!」她伸出手指点了点开得最盛的那朵粉山茶花,趾高气昂地皱了皱鼻头。

  花朵儿恍惚之间似乎颤了颤,衣向华轻笑一声,才离开前去开门。

  大冬天的这么早有客上门倒是稀奇,衣向华将院门拉开一看,门外是一个老者,年约五、六十,身上穿着一袭薄袄子,看上去料子不错,但脸却被冻得青紫。

  「唉呀!老伯你快进来!」衣向华还不知对方的身分,但见他冷得直发抖,便欠身示意他快些进门。

  那老者迟疑了一下,还是受不住冻举步进了衣家院子。

  衣向华直接将他领到正厅,厅里众人正在用早膳,见到这个浑身都快结霜的人,全吓了一跳。

  衣向华飞快倒了一杯热茶塞到老人手上,然后引着他到靠近炭炉的地方坐下。「老伯你先喝口茶,坐会儿暖暖身子。」然后她飞快地转向衣云深。「爹,能借一件你的厚袄子给这位老伯穿吗?」

  衣云深点了点头。「快些,让淳儿去我房里取。」

  衣向淳闻言跳下了凳子,迈开小短腿跑得飞快,不一会儿便取来一件厚棉袄,直接交给了那老者。

  「老伯伯请穿。」衣向淳眨着大眼,圆嘟嘟的脸看上去十分可爱。

  老者也不推辞,他当真冷得不行了,连话都说不出来,用尽力气朝衣向淳点了个头致谢,便从善如流的将棉袄穿上。但这样还不够,那种冷像是由身体里往外窜,一下子恢复不过来,他的手抖得杯子都拿不稳。

  衣云深见状眉头都锁紧了,「这样不成。红杏,你去将早上烧的热水抬到浴间,在澡桶里兑好,让这位老伯先泡一下。」

  红杏知道时间紧迫,急急忙忙地去了,衣云深则是亲自领着老者到澡间泡热水,衣向淳也跟在后面帮忙,至于衣向华则是转头又钻入了灶间。

  约莫过了两刻钟,那老者穿着厚棉袄,红光满面地出了浴间。泡完澡的他浑身舒坦,觉得自己彷佛逃过一劫,方才有一瞬间他当真觉得自己会被冻死。衣家人如此热忱待他,

  想尽办法替他驱寒,说是救命之恩也不为过。

  他鞠躬作揖好好地谢了一番衣云深,衣云深自是客套一番,遂领着他回到正厅。这段路会经过院子,方才进门时冷得脑袋空白,老者这才有心思打量衣家的环境。在浴间时他已惊讶这屋子的干净整齐及便利,现在再看院子,如此寒冷的天气竟也花开处处。

  屋角那树腊梅已点满黄色小花,几棵茶花红粉相间也正艳美,还有池塘边的水仙花,沿着篱笆脚一整排的富贵菊……他敢说这一路行来,衣家的院子绝对是他看到最生气盎然的地方。

  衣云深见他看得入迷,不由笑道:「这些花花草草是小女的兴趣,我见她种得好,便由着她折腾了。」

  「衣先生忒谦了。能在冬日将花卉种得如此茂盛,令媛可不简单。」老者不由赞叹着。

  听别人赞美自己女儿,衣云深自是高兴的,他与老者边走边聊,很快地便回到了正厅。

  此时厅中已多添了一座炭盆,屋子里暖烘烘的,衣向华带着衣向淳及红杏围着桌子坐着,桌面上的早膳也早收拾干净,只是多出一锅香气袭人的热汤,蒸气腾腾冒着,不消说,天寒地冻喝这个一定过瘾!

  衣向华见衣云深与老者回了,笑着起身招呼道:「老伯来一起喝碗羊肉汤吧!大冬天的喝这个最好了。」

  衣向淳与红杏同时看向了衣云深与老者,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像是在埋怨怎么去了那么久,害得他们苦等,香喷喷的羊肉汤在眼前竟不能喝。

  老者见状险些没笑出来,接过衣向华递来的汤碗,谢了一声后坐下。而他这一落坐,所有人面前都多出一碗汤,等衣云深开动后,众人也不客气,纷纷吃将起来。

  老者捧起汤碗喝了一大口,他也真是饿得慌了,兼之又想保暖,看着这热腾腾的汤就欣喜。原本对味道没什么期待,想不到这汤入口浓郁鲜香,羊肉则是嫩而不柴,比外面能买到的都好喝许多。

  这一喝便停不下来,直到碗底朝天他才放回桌上,意犹未尽地赞了一声。「姑娘好手艺!」

  衣向华自是连道不敢,衣云深这才浅笑道:「老伯远从京城而来,应是安陆侯府的人?」

  那老者讶异地回道:「衣先生如何知道我从京城而来?又如何知道我是安陆侯府的的人?」

  衣云深淡然解释,「老伯衣着不凡,那薄袄可是京城最新款式,别的地方都还未普及的。而会特地远从京城来寻我的人并不多,安陆侯是其中之一。侯爷是徽省人,老伯说话带有徽省地方的口音,我便大胆猜测老伯是安陆侯府来的。」

  突然衣向淳嗜嗜笑了起来。「老伯伯刚好与锦伯伯一样呢!锦伯伯是春天来的,却穿着厚衣,进门差点没热昏;而老伯伯是冬天来,却穿着薄袄,差点没冻昏。」

  衣向华轻轻捏了下他肉乎乎的脸蛋。「就你话多!从京里来到我们镇上,怎么也要一个月,当时老伯或许听人说南方并不冷,所以才会只带了薄的衣服。不常来南方的北方人,错估形势也是正常。」

  的确如此啊!老者内心深以为然,他就是听了回京的锦琛说南方十分炎热,秋天连一丝凉意也无,所以他便大胆猜测冬天必然不冷,想不到猜错了。入了赣省后,这一路行船而来,江面上的冷风差点没把他冻死。

  老者这才不好思地道:「一入门便累得诸位忙碌,真是难为情,多谢衣先生、衣姑娘、衣公子与红杏姑娘。老夫是安陆侯府的总管,敝姓冯,你们称呼我老冯便好。」

  「久仰了,冯总管,不知冯总管此次前来所为何事?」衣云深有礼地问。

  说到来意,冯总管突然面露尴尬。因为他其实是奉安陆侯夫人——也就是锦琛母亲胡氏的命令,来通知衣家解除婚约的。

  世子回到京中后,除了与侯爷借了大批暗卫与亲兵外,还央了侯爷明年至衣家下聘,他想娶衣家姑娘过门。

  想不到侯爷夫人一听到这话整个人就炸了,侯爷当初只说让儿子出京避祸,远离流言是非,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儿子有个未婚妻,还是个乡下泥腿子!

  这样的不喜,胡氏自然不会在锦琛面前表现出来,但锦琛离京后,她却与锦晟大吵一架,不顾父子俩的意愿,一意孤行地直接派冯总管至南方向衣家退亲,拿回庚帖与信物。

  原本想着来衣家耀武扬威、文攻武吓一番,要退亲应该很容易。想不到他这一路遭了罪,差点没冻死在半路,一来到衣家就受到热情招待,简直可以说是救了他这条老命。

  这衣家主人衣云深,器宇轩昂、不卑不亢;女儿衣向华清丽脱俗,气质不凡,比起京中贵女都毫不逊色;就连看起来才五、六岁的儿子衣向淳都是聪明伶俐,乖巧听话。

  面对着这么一家子人,退亲的话他根本说不出口,甚至他还隐隐觉得,侯爷夫人认为乡下村姑配不上她儿子,但他觉得明明是世子纨裤骄纵、一事无成,配不上衣姑娘才对呢!

  于是他清了清喉咙,笑得有些尴尬,「世子此行是要办正事,我是……奉侯爷的命,来等世子的!」

  冯总管因此在衣家住了下来,渐渐地,他被衣家小院的温馨气息感染,也不再那么拘谨了,甚至还会和衣向淳一起玩儿,或是教红杏一些服侍人的道理与窍门。

  当然,更多的时间,他会偷偷观察衣向华,看她是否真有世子说得那么好。

  小姑娘的生活很简单,天未亮就起,挑水烧水煮早膳,而后到院子里侍弄花草,教弟弟读书;午间她会亲自送做好的午膳去书院给衣云深,下午做些家事或女红,捣鼓些腌菜果酱什么的,待到晚膳做好等衣云深回家,众人一同用膳,然后早早便灭灯睡了。

  就是这么朴实无华的生活,偏偏让她活出了兴味。她侍弄的那些花草长得着实精神,他在京里都没见过冬日能如此盛开的花朵,连松柏等不怕冷的树,换了别的地方在冬日多少也萧条,但在她手中就是青翠挺拔、枝繁叶茂。

  四周邻居不乏有为这些植物盆栽来找她的,她总是不吝惜地教导对方。附近的孩童们也喜欢与她亲近,因为她每每做什么好吃的,那些孩童也都有一份。

  但她可不是一味宠溺,她会教孩子们如何劳作,如何友爱,如何孝顺,所以那些孩童的父母也很放心让小孩到衣家来,可以说她与生俱来就有种亲和力,这也是冯总管第一次在一个十来岁的女孩儿身上看到的过人特质。

  因为衣云深的关系,有时衣家会有身分不俗的访客,衣向华总是能应对得很好,谈吐不俗,落落大方。就冯总管看来,她完全具有一个当家主母的本事,就连侯爷夫人胡氏,

  她称得上在贵妇圈很吃得开了,都缺乏了一份衣向华拥有的游刃有余。

  更不用说她照顾父亲弟弟,甚至是红杏这个丫鬟或自己这个客人,都是面面俱到——

  衣裤鞋袜绝对保暖舒适,屋子院子总能打理得温馨宜人,做出来的各种吃食没有不美味的,父弟爱她敬她,丫鬟忠心耿耿,客人宾至如归。

  总之,衣向华就是一个无处不好的丫头,如果一定要挑,那就是出身寒微了些,这倒不是她的毛病了。

  所以侯爷夫人交代的事,话每每到了嘴边都被冯总管吞了回去,他真的觉得若世子错过这份姻缘,会后悔的绝对是侯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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