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的拥有人谈予恩——“弥新集团”的总裁兼董事长,与他有过数面之缘。同样身为企业家的后代,肩负着集团的兴衰,谈予恩硬是比他潇洒、也任性了好几倍。据说整间医院都由他独自出资,这相当不简单。“圣和医院”强调个人服务,无论在设备或是医学器材方面,都是采用最顶级的,当然收费也是一流的。虽然才开业不到一年,却已经呈现一房难求的状态,是台北市内最新窜起的私人贵族医院。
只设单人病房的“圣和医院”,无论哪一个地方都流露出贵气,无论哪一个角落都安静。
小光的病房就位于走廊的尽头,病房里安静无声,直到樊嘉士的开门声打破寂静。
“小光。”樊嘉士之所以选择“圣和医院”,还有另一个理由,那就是没有限制探病时间,只要病人的身体状况允许,二十四小时都能会面。
“樊叔叔!”小光看见樊嘉士来访很高兴,苍白瘦弱的脸庞顿时有了笑容。
“你还没睡?”樊嘉士走到病床边的沙发坐下,顺手将水果放在沙发上,一脸关心地问小光。
“因为樊叔叔你说要来看我,我不敢睡。”小光果然就如同樊嘉士预料中那样,没等到他绝不入睡,从某方面来说,他们的个性非常相像,所以他才会如此疼爱小光。
“樊叔叔因为工作得太晚,买不到更漂亮的水果,只买到这包丑丑的水果,你就将就一点吃吧!”樊嘉士拿起红色透明塑胶袋在空中晃了一下,小光看着塑胶袋里的水果又笑了,笑得好灿烂。
“只要是樊叔叔买的水果,我都觉得特别好吃。”小光明显把樊嘉士当成父亲看待,樊嘉士的喉头因为小光的童言童语而抽紧,足足停顿了两秒钟,才摸小光的头赞美他乖。
得到他的赞美,小光好像得到全世界般开心。
老刘在一旁默默看着樊嘉士和小光之间的互动,心想樊嘉士真是一个难懂的男人,性格明明如此冷漠,面对小光时却完全不是这么回事,比大部分的父亲都更有耐心。
“已经很晚了,樊叔叔明天还要上班,得先回去休息,你也要赶快睡觉。”樊嘉士打量小光疲倦的脸色,发现小光不止面色苍白,连嘴唇都毫无血色,心情开始走下坡。
“好。”小光很乖地闭上眼睛,樊嘉士帮他盖好棉被,放轻脚步走出病房,跟在他后头的司机轻轻把门带上,病房于是又恢复原来的宁静。
“我要跟医生谈些事,你先到车上等我。”他们一走出病房,樊嘉士随即下指令,司机点点头,依照指示先回车上等,此时墙上时钟的指针指向午夜十二点半,新的一天已经开始,樊嘉士的前一天却还没过完。
樊嘉士找到值班医生,大约询问了一下小光的病情,得到的答案相当不乐观。
“到现在还没有找到可以和小光配对的骨髓,我们也一直在努力询问,但很遗憾至今还没有收到任何好消息。”值班医生抱歉地说道,樊嘉士的脸色铁青,几乎说不出话。
小光罹患的是血癌,也就是一般俗称的白血病,得病的原因不明,极可能是遗传。小光是孤儿,根本找不到亲属可以移植骨髓,只能等待陌生人的恩惠。而这可比大海捞针,就算是亲兄弟之间,配对成功的机率也只有百分之二十五,他怕小光等不到合适的骨髓,就已经撒手人寰。
“小光还能撑多久?”这是樊嘉士今天第二次握拳,两次都让他愤怒得想杀人。
“以小光目前的情况判断,可能随时会走,你最好做好心理准备。”医生据实以告,樊嘉士的拳头握得更紧,对自己的无能为力极端厌恶。
樊嘉士没答话,转身便离开医院。
司机看见樊嘉士高大的身影出现在医院门口,立刻把车开过去接他,樊嘉士坐进车子以后,第一件事就是拿起公文批阅,藉以平复情绪。
老刘不明就里,只觉得樊嘉士真是个工作狂,永远都在工作。
林肯加长型房车,就在樊嘉士不间断的工作中往阳明山上奔驰,等到轿车开进樊氏别墅的车库停妥,已经是凌晨两点。
老刘非常尽责的帮樊嘉士把车上的公文统统搬进书房,因为他知道樊嘉士没把这些公文批完之前,绝对不会上床睡觉。
“老刘,你辛苦了,明天可以不必来接我,我自己开车上班。”就如司机猜想,樊嘉士确实打算挑灯夜战把工作做完。
“是,总裁。”老刘掏出车钥匙默默放在桌上,就要离开。
“我明天开另一辆车去公司,你直接把车子开回家,别淋雨了。”樊嘉士拿起车钥匙,丢给司机。
老刘愣了一下,默默收下钥匙,跟樊嘉士敬礼,而后默默退出书房。
说实话,为樊嘉士工作三年,他始终搞不清楚他到底冷不冷酷?他在上一秒钟还吃人不吐骨头,下一秒钟就变成一个大善人,全视他的心情而定。比如现在外面下着滂沱大雨,他知道他骑机车上下班,干脆要他把车子开回去,省得还得在大雨中骑车危险,容易发生车祸。
老刘摇摇头,到车库把车开走,开始烦恼待会儿停车的问题,毕竟他可不像樊嘉士住在两千坪的大别墅,而是栖身在破旧的小小公寓,没有地方可停这么大的林肯轿车。
樊嘉士不晓得他的一时善心成了司机最大的负荷,对他来说,更大的负荷在书房等着他,那即便是永远处理不完的公事。
他习惯性地要脱掉外套,才发现早就没有外套可脱,他的皮衣已经送人,送给一个萍水相逢的女人,只因为她长得跟他的初恋情人很像。
……真的不是诗帆吗?
樊嘉士疲倦地用手揉太阳穴,心里明白答案是否定的,诗帆已经失踪十年,就算她再出现,外表也不可能毫无改变,他和诗帆同岁,如果她还活着,也已经二十九岁,可今天那位叫梁萱若的女孩看起来只有二十岁上下,不可能是诗帆。
想到天底下竟然有如此相像的人,樊嘉士的嘴角扬起一个介于无奈和哀伤之间的苦笑,不相信自己竟然变得如此多愁善感。
他拉开书桌的法式皮椅,坐进皮椅,伸手拿起未批阅的公文继续工作,窗外的雨势依然猛烈,没有任何减缓的趋向。
镜头转到更早之前,梁萱若推着推车回到位于巷弄内的家,说是家,其实也是租来的,还是一栋违章建筑,屋龄已经超过四十年。
她将推车推到屋子后面的空地小心停好,边打哆嗦边搓手心。最近的气温偏低,天气相对不稳定,她每天回到家都将近十一、二点,累得跟什么一样。
但是即使再累,在面对未婚夫时,梁萱若仍然得挤出笑容。
她看着破旧的门板,深深吸了一口气,在心中喊——一二三!然后双手打开门,用愉快的语气说:“阿强,我回来了!”
梁萱若的笑容是如此温暖灿烂,即使内心再怎么疲惫,表面上也要装出一副乐观的样子,就是不想让久病不愈的未婚夫担心。
“你回来了,咳咳!”周益强消瘦的脸庞尽是病容,即使在床上躺了一整天,看起来都比在外忙碌一天的梁萱若憔悴。
“你还好吧?”梁萱若见未婚夫咳个不停,连忙跑过去帮他拍背顺气。
“还、还好,咳咳!”周益强点点头,依旧咳个不停,梁萱若看了很不忍心。
“对不起,这么晚才回来。”她觉得很内疚,阿强都已经重病了,她却忙到三更半夜才回来,应该早点收摊才是。
“别这么说。”周益强的眼神充满哀伤。“我身为男人却帮不上忙,还要你一个人负担家计。”他才是该说对不起的人,如果不是他拖累她,她也不会这么辛苦。
“你在说什么呢?”梁萱若摇头。“之前都是你在照顾我,比起你为我做的一切,现在我回报你的,根本还不到你给我的十分之一。”
他们在同一间孤儿院长大,周益强比梁萱若大两岁,从小就对她非常好。他们可说是青梅竹马,对梁萱若来说,周益强就像是她的亲哥哥,保护她、照顾她,让她不受到其他院童的欺负,是这个世界上她最亲的人。
孤儿院的生活异常辛苦,外人根本想像不到。周益强高中毕业以后,第一时间便带着梁萱若离开孤儿院,两人开始在外生活。当时梁萱若才高一,功课非常好,语言方面的表现尤其杰出,周益强为了供应她上学,什么活都干。他白天到工地当建筑工人,晚上还去挖下水道,只要能赚到钱,再远的地方他都去,因为他希望能供给梁萱若最好的,就算物质上做不到,起码不能耽误到她的学业。
梁萱若知道周益强会这么拼命,全是为了自己,她也尽可能以优异的成绩回报他的用心,她同时知道,周益强是因为喜欢她,才会无怨无悔为她付出一切。
老实说,她对周益强的感情连她自己都不清楚,与其说他是男朋友,不如说是哥哥还比较贴切。
她并不讨厌周益强,却也无法对他产生强烈的男女之情,周益强其实比谁都清楚梁萱若很迷惑,却故意忽视她的迷惑,甚至利用她的迷惑,他明知道她无法拒绝他对她好,就将自己对她的感情强加在梁萱若身上,要她接受他。
“咳咳!”周益强一直在咳嗽,曾经强壮的身体已经虚弱到不堪一击,因为他罹患了肺癌,而且是末期。
这也是梁萱若一直觉得对不起周益强的地方,他是因为要供她念书,才没日没夜的工作,好不容易挨到她大学毕业,可以开始帮忙赚钱,他却因为过度操劳倒下。
至今,她仍然不敢让他知道,他已经是肺癌末期患者,一直骗他是重感冒,因为台北的天气太潮湿,才一直好不了。
梁萱若用粗糙的手猛揉周益强的背,希望这么做能让他觉得舒服一点,周益强边咳边摇头,要她停手,不要瞎忙了。
她果真停下手,担心的望着周益强。因为他的病来得太突然,几乎是在她刚拿到毕业证书的那个星期便倒下,她根本没有办法找其他工作,因为她得照顾周益强,朝九晚五的工作并不适合照顾病人,只得想别的办法。
所幸她高中时期曾经在一家水果公司打工,对于怎么挑水果、削水果都很拿手,而且水果公司的老板相当欣赏她,愿意先批一些水果让她卖,她和周益强才不至于断炊。
周益强望着梁萱若古典精致、有如画中人物的脸庞,心想她就算是面露疲态,依然美得惊人,他何德何能能够拥有她?周益强告诉自己,一定要快点好起来,才能带给她幸福……
“小若,你什么时候有这件皮衣?”周益强注意到梁萱若身上的黑色皮衣,既宽且大,明明就是男用外套。
梁萱若反射性地低头看自己身上的皮衣,脑海中浮现出樊嘉士那张刚毅的脸,有些失神。
她第一次看见像他那么阳刚的男人,浑身上下皆散发出一股浓浓的男人味,直到此刻,她仿佛都还能感觉得到他专注的眼神……
“小若?”怎么在发呆?
“我在路上捡到的。”梁萱若很快回神扯谎,怕周益强胡思乱想。“不晓得哪个人把这件皮衣丢在路边,我觉得可惜就捡起来穿了。”
她说这些话的时候,口气尽量轻松自然,但周益强没那么好骗,因为她身上的皮衣看起来就价值不菲,一件起码要好几万块。
周益强免不了怀疑梁萱若是不是勾搭上其他男人,但他随后想到她已经这么辛苦,自己还怀疑她未免太过分,却又无法真正放心。
“大概是哪个醉鬼不小心弄掉的,你真是幸运,竟然能捡到这么好的皮衣。”周益强勉强自己附和她的话,内心却充满怀疑。
梁萱若微微一笑,内心相当不安,因为她对周益强说谎了,她几乎不会隐瞒他任何事,但这件事非隐瞒他不可,她不想他疑神疑鬼,加重病情。
“你肚子饿不饿?我去煮面给你吃。”周益强怕梁萱若顾着做生意没吃饭,翻开棉被就要下床帮她张罗吃的。
“我自己来就行了,你好好休息。”她摇摇头,按住周益强的手不让他下床,周益强沮丧之余,不免责怪自己。
“我真没用,咳咳!”这该死的身体。“连帮你煮碗面都没办法——咳咳!”
周益强咳个不停,梁萱若好怕他会咳出血来,到时她不晓得该怎么跟他解释。
她拼命帮他按摩背部,倒温开水给他喝,安慰周益强要他放松心情。最后周益强还是靠吞了一颗安眠药,才有办法入眠,梁萱若确定他已经睡着,才敢离开他身边,到后头的厨房去。
她一到厨房,立刻吐了一口长长的气,感觉肩膀沉重,整只手臂酸痛到几乎举不起来。
梁萱若不止手臂酸痛,连手掌都发红,可见外头有多冻,又湿又冷。
穿着,这能防水。
樊嘉士坚决冷漠的语气,窜入她的耳朵,他有如国王不可一世的表情,也在她的脑海随之晃动,在在扰乱她的思绪。
她从口袋中拿出樊嘉士硬塞给她的两千块,好像连他拿过的钞票都充满力量。
拿着!
他不容她拒绝,她也没办法拒绝,因为她需要每一块钱。
明天就要缴房租,还差两千块,本来以为又得去跟邻居调钱周转,没想到他竟自动送上门,帮了她一个大忙。
想到总算不必再去跟人鞠躬弯腰,梁萱若就不由得感谢樊嘉士适时伸出援手,免去跟邻居借钱的尴尬。
只是,当她一想到他给她的两千块,明天就要离她而去,换到房东的手里,心里竟涌上一股不舍,仿佛失落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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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樊嘉士一早便到公司,比他早到半个钟头的男秘书陆超群,跟他一样是个工作狂,永远比公司的任何一位员工早到。
坦白说,跟樊嘉士一起工作不容易,因为他非但热衷于工作,对部属严厉,又常超时加班。虽然在金钱方面做了相当程度的补偿,但若没有很好的精神和充足的体力,很难在他的手下做事。所幸陆超群两者兼备,也极有耐心,担任樊嘉士的秘书以来,凡事处理妥当,从未出错,颇得樊嘉士的信任。
“总裁,律师刚刚派人把遗嘱送过来,我已经将它放在您的桌上。”陆超群在樊嘉士踏进顶楼办公室之前,便已经守在门口等候,足见他尽责的程度。
“我知道了。”樊嘉士冷漠地点了一下头,随即走进总裁办公室。
由四面玻璃帷幕墙环绕而成的总裁办公室,采光良好,所有设备皆为高科技产物。由电脑控制的百叶窗,会自动侦测紫外线的强度,在必要的时候自行调整升降。独立的空调也和整栋大楼的空调系统隔开,自成一格,甚至还有独立的供电系统。
整体而言,樊嘉士的办公室就像是科幻电影中的控制中心,随处可见的樊氏集团LOGO,在在标示着他称霸商场的决心及野心。商场老一辈的生意人,都在他背后戏称樊嘉士是狼,商业嗅觉甚至比鬣狗还要敏锐。
樊嘉士的目光落在桌上的黄色公文袋上,他走到办公桌前拿起公文袋,从中抽出遗嘱,冷笑了一声,又把遗嘱放进公文袋里丢回桌上,接着走到落地窗边,俯看脚下的台北市。
他打量高低参差不齐的屋顶,有太多不起眼的广告看板,上头有着各种不同公司的LOGO,他发誓总有一天会让它们都换成樊氏集团的标志。
他的野心是如此之大,不止要跨足全亚洲,还要迈向全世界。眼看着他的野心已经完成一半,父亲竟然以结婚要胁他,简直是不可原谅!
只要一想到他父亲,樊嘉士就无法避免地握紧拳头。他并不想受到樊清凯的控制,但他好像阴魂不散,即使已经过世,依然逼得他喘不过气……
“不好了,总裁!”
就在他刚要抑制自己情绪的时候,陆超群突然未经允许冒然闯入他的办公室,惹得他很不高兴。
“什么事?”他转身,冰冷的语气充分显示他的不悦。
“对不起,总裁,没有事先获得许可就进来。”陆超群赶紧道歉。“但是医院突然打电话过来,说小光的情形不太对劲,您要不要去一趟医院?”
“我马上过去。”该死,怎么会这么突然?
“我马上让老刘备车……”
“不必了!”樊嘉士阻止秘书拨电话。“昨晚我让老刘把车开回家,他现在应该还没来上班,我自己开车去医院就行了。”
话毕,樊嘉士随即拿起车钥匙夺门而出。陆超群看着他匆忙的背影,又想起他体贴司机的举动,觉得总裁有时候真的很难懂,看似冷酷,某方面又相当细腻,个性就和他的外表一样,矛盾而纠结。
樊嘉士以最快的速度赶去医院,原本以为会看见小光躺在病床上接受紧急抢救的画面,没想到只是小光在闹脾气,因为他想见樊嘉士,假装不舒服,逼医护人员打电话给他。
“小光,你不可以这个样子,你应该知道樊叔叔很忙,无法时常来看你。”樊嘉士得知小光并没有立即的生命危险松了一口气,一方面也不忍苛责小光,因为他知道被遗忘是何种滋味,他曾深深体会。
“对不起。”小光羞愧道歉。“但是我真的很害怕,才会希望樊叔叔赶快来看我。”
“你怕什么?”樊嘉士伸手摸小光的头,安抚他的情绪。
小光用哀伤的眼神看着樊嘉士,小嘴吐出令人心酸的问句。“樊叔叔,我会死吗?”
“你不会死。”樊嘉士的脸颊因为小光的话而抽搐,拒绝接受这个可能性。“我不会让你死的,小光,樊叔叔会想办法救你。”
小光闻言笑了,消瘦苍白的脸庞发出有如彩虹一样眩目的光芒,因为他知道樊嘉士说到做到。樊嘉士是小光的偶像,他好崇拜樊嘉士,希望自己长大以后也能成为和他一样了不起的男子汉。
面对小光天真信赖的小脸,樊嘉士的心为之抽紧,恨透自己的无能为力。他可以买下一家公司,甚至买下整间医院,却买不到小光宝贵的生命,小光的生命,正随着时间一点一滴流逝,他却只能干着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