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答案是——有时候会。
当你脑海里想着一个故事的时候,你会感觉到故事的主角在召唤你。(惊!灵异事件?)
非也非也,这是我所谓的灵感。对我来说,稿子最难的在于开头和连贯。
开头,往往是一片空白。你脑子里的故事成形了,但你就是想不到第一个字该写什么。这个时候,就是最痛苦的时候,也就是我会大呼“救命啊”、“我快闷死啦”的时候。
但是,写了两三行的字,杂乱的思绪开始自我整理。然后我就会幻想着故事中的种种可能,这个时候灵感是最强烈的,敲键盘的速度会很快,也是我感到最乐趣无穷的时候。再接下来,你就有可能为连贯性这个问题而烦恼。
我常常会对着电脑发呆。当脑海里浮现两个重要场景,偏偏又找不到适合的“桥”来搭起这两段场景,我就会变得很懊恼。
念音乐系的室友美眉对我说,一首歌的bridge最重要,因为bridge是连贯着两段思想。
我想一个故事的好坏,应该同样取决于故事中的bridge吧?
结果为了搭起自己的“桥”,就会耗在电脑面前,听歌刺激自己的思维,通常都会弄个半天才挤出两行字。
这样的工作,也许真的有些闷。但对我来说,成功搭起自己的“桥”、建起自己的故事城堡,是一件很有趣的事。
我有一个中文系的友人,她对写言情小说的作者持有些许贬意的看法。
照她的说法是,言情小说是通俗作品,没有文学气质。但这不是我的看法。
小说小说,我一直认为一个写小说的人,不一定是一个文采绝佳的人。
文学气质?真抱歉,关于气质这个问题,各人持有不同的观点。
没有华丽的字眼、没有让人惊艳的词句,但小说的每一字、每一句都是叙述着平凡的美丽,或是一种慰籍。
是让大家在平凡中无法得到,却能在小说中感受且领略到的悸动和喜悦。这是小说的力量。
我相信,小说的存在形式是说一个故事,重点是说故事。
对我来说,爆炸性的词语、争论性的文字,或许没有那么重要,最重要的是把自己想说的故事传达出来,这就行了。
所以,我常对朋友说,我的文笔不太好,但是我擅长说故事,我也喜欢说故事。
成为作者,是一份可以满足自己的工作。
以上是小小作者的小小感想。写得有些严肃,但没办法,这是我的感想嘛。
塞西国的故事就到此告一段落。如果有机会的话,我可能让慕容家三个小鬼当一当主角过瘾,但这还得看一看说书人的心情,嘻嘻。
感谢大家的支持,也感谢所有给予我鼓励和指点的人,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