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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白首(下) 第十八章 状元郎的身世(1)

  忙完了这一茬,夫妻俩闭门三天。

  这三天,苏雪霁泡在竹屋里,抚摸他久违了的书本,儿金金则是头也不回的上山去,肉肉已经有好几天没回家,她心里惦记。

  春天的山头美不胜收,洁白如云的杏花,连翘樱花桃花梨花芍药风信子野月季含笑……

  还有许多不知名的小花小草,春天就是彩色的。

  她收了十几盏的金丝燕窝,喂了圈在棚子的野羊、山鸡、兔窝,鱼塘刚投进去不少鱼苗,可以期待秋天的收获。

  接着她就看到了肥茸茸的肉肉,它身边跟着比它高上一大截的白熊,肉肉在它身边颇有小鸟依人的味道。

  在外野了几天,是交到男友了?

  白熊看见儿金金,桀傲不驯的低吼了几声,露着撩牙,显然十分不欢迎她这闯入者。

  肉肉看到儿金金正想撒欢跑过来,听见白熊的低吼,回过身去,冷不防就掴了它一掌。

  白熊没想到自己会吃瘪,龇着牙,目光不善的瞪着儿金金,哪里知道肉肉也不让,两头熊对着吼来吼去,就像小俩口在吵架。

  儿金金看得有趣,最后,白熊退了一步,转身走开,肉肉则是欢快的过来,它现在立起来的高度已经到金金的胸部,猛然的往儿金金身上扑,她还真有些禁受不住。

  两人玩了好一会儿,儿金金把背包里带来的嫩紫苜蓿、两只大肥烤鸭、两条鲑鱼,还有它最爱的野蜂蜜一一掏出来。

  只见肉肉叼了大烤鸭就往山坡上跑,儿金金一愣,这是给男友送吃的去了啊,有句俗话不是这么说的,床头吵,床尾和。

  送完了吃食,它又欢快的跑回来,一口气把所有的食物都吃光。

  临走,儿金金又看见那只大白熊出现在松树丛后面,它一直等到肉肉爬上山坡,又看了儿金金一眼,这才相偕走进花荫深处。

  从此,儿金金只要上山都会备上两只熊的粮食,白熊的警觉性很高,轻易不亲近人,儿金金也不勉强,总是把食物放在大石块上,然后走开,半年后的某一天,它居然给儿金金送了谢礼,一根小儿臂粗,儿金金遍寻不着的百年人蔘。

  这是接受她了的意思吧。

  这半年,苏家又种了第二期水稻,这回,儿金金只种了五十亩,不用灵泉灌溉育种,另外的五十亩拿来种小麦、玉米和红薯和别的作物。

  至于那借来试种水稻的十亩地,在几个老手的看顾下,四个月后有了金灿灿的收获,因为听了儿金金的话,地里湛足了肥,本来就是良田,地力够,收成也不差,一亩地有七百到八百斤的粮食。

  又因为稻田里也跟着养了鱼,渔获量也十分可观。

  官员把这成果层层往上报,皇帝是个明君,他知道气候、种植的密度、病虫害都能影响到粮食的收获,对于一亩地能出产八、九百斤的粮食,比起以前的四、五百斤,甚至更低,已经是喜出望外。

  对于没能像苏家那样多的产能,他并没放在心上,该赏赐的赏赐,该口头嘉奖的嘉奖,到后来又听说苏家的二期水稻产能低落了下来,他心里才彻底把这件事放下。

  苏雪霁自然也得到了该有的赏赐,因为他协助有功,不过东西不多,就十匹绫罗绸缎,一百两的白银。

  儿金金默默收进了箱底。

  这一年,有两件喜事,一桩是儿金金和秦勺合伙的铺子开了分号,这一开,开到了夏江城;第二桩,苏雪霁和丁朱华的货行不再像之前的小打小闹,而是在府城码头附近买了一块地和铺子,正式做起货运生意。

  第二年,馍馍铺又开了一间,这回,开在魅生城,照着一年开一家店铺的速度,或许十年后,他们家的馍馍饼能开遍整个梵朝。

  这一年的年底,肉肉带着白熊来海吃海喝一顿之后,儿金金发现它的肚子明显大了许多,动作也迟缓,这是发胖了吗?不过也胖得太离谱了。

  一个念头闪电般的飘进她脑里,莫非是它怀孕了?

  冬天就要到来,在儿金金的认知里,肉肉还未成年,但是大白熊跟着它,跟了足足两年,两头熊之间没点什么,好像也不切实际。

  为了这个不确定,儿金金又打了两头野猪让肉肉带走,她知道接下来它们就要冬眠了,她会有一整个冬季都见不到肉肉。

  如果肉肉真的怀了崽子……她看向自己依然平坦的小腹,那么,她什么时候也能怀上一个孩子?

  第三年,因为苏家的收入可观,如果不算上她这些年不遗余力的挖金矿,光矿坑的出产,她已经可以算是六安县的首富了。

  第三年儿金金又买了三个山头,各自请了管理山头的人,这时候,她已经把整个白头山下的田地都买了下来,甚至那三个山头下面的水田、旱田也买了不少。

  另外,这一年,儿银银要出嫁了,她说了户清贵耕读人家,姓文,家中人口简单,她说的是三儿子,上头就两个兄弟,都已娶妻,再无其他,唯一让梅氏放心不下的就是儿银银这一嫁嫁到了永渠州,离娘家有些远,梅氏愁得头发又白了许多。

  儿金金听说文家老大、老二娶的都是颇有家底的人家,怕她一去会被她妯娌给比下来,可儿银银挑挑拣拣,都已经是十八岁的大龄女,何况她与文三私下见过面,看对了眼,要是放弃这样的好人家,从头找起,那可能一辈子都得留在家里当老姑娘了。

  到了添妆这天,儿金金来了,她给儿银银这堂姊的东西在她眼里不算多,但是够实用,馍馍铺子的一成分红,永渠州一间二进的宅子,二十亩地,压箱底钱三百两银子,另外,红木箱子里装的是六匹的宁绸杭缎和一整套前朝的旧瓷器,还有她用灵泉加持过的稻种。

  别看一成的红利不多,儿金金如今有三家铺子,客如云来,一个月至少有百两的净利,所以这一成的红利该有多惊人?

  原本,儿金金是打算把一成红利给伯娘的,但是母女俩,给谁不都一样,何况伯父就只有她堂姊这么个独生女儿,女儿过好了,她相信伯父和伯娘也才能放心。

  至于她育出来的稻种,已经成为周边几个县城的抢手货,轻易不卖的,她想银银要是把这稻种带到文家,起码在文家两老的心中地位会高出其他妯娌许多。

  见到这么多的东西,儿银银觉得受之有愧。

  「金金……」

  「你过得好了,伯娘和伯父才能过得好,不会心心念念娘家不给力,没能给你底气,给你这么些添妆,是因为我们姊妹一场,我也希望你在夫家能抬头挺胸,不叫人看轻分毫了去。」儿金金把她的想法说的一清二楚。

  儿银银含泪带笑。

  金桂送香季节,儿银银让八抬大轿迎去了文家,成为文家妇。

  *

  过了年,春闱逼在眼前,苏雪霁要整装上京了。

  这回上京的路程比不得上回去府城的两天路程,起码得走上半个月的陆路,安顿下来,还要能静下心来温书,提前一个月出门,时间算仓促的了。

  所以,过了初五,苏雪霁便要出门。

  大雪天出门赶路,倍增辛苦。

  对于苏雪霁要上京去考试,儿金金的心态一直很好,她没有那种非要他考功名回来不可的想法,对于做学问这块,她也从来没说过半句话,只因为苏雪霁想要去做这件事,她支持,就这么简单。

  只是习惯了两个人的日子又要变成一个人,她还真希望苏雪霁考完会试之后,再也不要出远门了。

  既然苏雪霁要出远门,对于打包已经驾轻就熟的金金,这次准备的又更加齐全,苏雪霁劝她京里头什么没有呢,何况,他们现在的经济状况也大不同于往日,要她不要太操劳了。

  儿金金话照听,东西照样收拾。

  苏雪霁只能随她去。

  长时间的分别,对年轻夫妻是种折磨,他们成亲三年,苏雪霁对儿金金的渴望一如从前的每一天,临别那一夜,他把儿金金折腾的差点下不了床送他出门。

  而几乎已经在府城落户生家的丁朱华,他算准了苏雪霁要去京城的日子,竟也来到苏家。

  「你上回中举,是因为有我这福星照拂,这回你要上京考一个状元回来,怎能缺了我这保镖兼书僮?」三年过去,他越发的成熟稳健,只是对于亲事尽管丁大娘急得跳脚,仍旧无动于衷。

  「你如今是货行的大掌柜,手底下还有一条船,我哪使唤得动你?」苏雪霁笑道。

  「我丁朱华能有今天的光景是兄弟你给我的,就冲着我这片诚心,给去不给去?」刚买船的初始,他也跟着船去过几回京城,不敢自诩识途老马,但是贡院的地点他还真的知道。

  他觉得苏雪霁于他有恩,这趟路他是非跟不可!

  因为丁朱华的死皮赖脸,这一趟上京的路除了雇车夫、郑家老四这个小厮,又多了个「老书僮」丁大掌柜的。

  苏雪霁一样是在天要亮不亮的黄夜离开的,第二天,儿金金就买了包糖,去抱了一条花白相间的狗崽回来,不料半途却在巷子里看见一条脏兮兮奄奄一息,却乳房涨大的纯黑大母狗 …的四肢都被人打断,睁着一双充满痛苦的双眼,不少路人经过,就是没有人看它一眼。

  儿金金不知道它在那里躺了多久,它把挎篮里的狗崽放进胸口,找了块破布,盖住大狗的眼睛,轻声安抚,将它抱回家去了。

  儿金金找来大夫替大狗做完治疗,四肢都系上夹板,发现它虽然身受重伤,乳房却仍分泌着乳汁,她索性把刚开眼的小狗放到大狗的身上,说也奇怪,黑狗对狗崽的接近并不排斥,等狗崽找到乳头开始吸吮乳汁的时候,儿金金看见带着警戒的大狗温柔的躺了下来,躺在她替它准备的柔软狗窝里,神情就像个娘亲。

  几日后,因为悉心照顾,恢复力极快的大黑已经可以活动前肢,不过走动还不算利索,这都要归功儿金金每日总会喂它小半碗的灵泉,又过了几日,大黑有了名字叫赏墨,至于以捣蛋为乐,简直吹气球般大的小狗崽也有了大名……就叫花白。

  两只狗替儿金金生活增加不少乐趣。

  到了春意气息渐浓时,儿金金第一次上山,在燕屋附近看见其乐融融的肉肉一家四口,她没赶着上前,只远远的蹲下来看它们一家又玩又啃的打闹,放下准备的粮食就走开了。

  生命啊,生生不息。

  *

  殿试多在会试放榜后十天举行,中了贡士即考殿试,皇帝亲策于保和殿,取中后,统称为进士,公布在金榜上。

  苏雪霁通过会试和殿试,取中一甲第一名的消息很快像长了翅膀似的飞进了六安县。

  状元郎啊,六安县几百年头一遭出现状元及第的状元郎,这消息彻底震惊了整个县城和大大小小的村镇。

  苏家再度门庭若市,儿金金这回赏钱发得更多,足足发出去一百两。

  她也知道这回苏雪霁不可能像上回考乡试时,准时返家,他既然夺了魁,一时半刻恐怕是回不来的,所以等热闹过去,她仍关起门来过日子,除了平常走动的人家,连出去应酬都不曾。

  苏雪霁直到两个半月后才归家,黄夜出门,黄夜归来,惊动了已经负起看家责任的赏墨,它咬住了苏雪霁的裤管没放,花白也在一旁狂吠,给了他一个很难忘的见面礼。

  「哼哼,你最好想好了迟归的理由,不然大人您只能在外头打地铺了。」一副母夜叉似的儿金金叉着腰,手里拿着烧火棍。

  郑庆和郑庆家的摸摸鼻子,乖觉的把咬下苏雪霁一块裤管的赏墨带了下去。

  苏雪霁身后露出三个面生的男女,两个男的看似是侍卫,一名女的有了些年纪,挽着干净俐落的小髻,服装平整干净,不到四十的年纪。她脸上带着微微的错愕,她没想到一进小主子的家门就看见这一出,到底小主子在家过的是什么日子啊?

  也难怪她心里嘀咕,儿金金又是一张后母脸,又是烧火棍,谁能不误会?

  见到陌生人,儿金金飞快的把烧火棍扔了,擦擦手。「这几位是?」

  「这几位是盛国公府的人,毛嬷嬷是我生母身边侍候的人,至于这两位,是盛英大人派来护送我的侍卫大哥。」苏雪霁简单扼要的介绍。

  盛国公府?生母?盛英大人?挺多的陌生名词,儿金金挑眉,没作声。

  京里人看人眼色是本能,毛嬷嬷一见小主子对儿金金的态度,知道这位应该就是夫人,态度恭敬,丝毫没敢马虎,「奴婢毛燕见过夫人。」

  两个侍卫也抱拳为礼。

  儿金金点点头。

  「夜深了,先让郑庆家的收拾出两间房,让他们安顿吧,有什么话明日再说。」苏雪霁道。

  郑庆家的也没走远,尽责的领着毛嬷嬷等人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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