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才问我,会不会太迟了?”一脸倦容的连柏豪,忍不住损起自己的经纪人。
“你回去只不过是睡觉,公寓是圆是扁恐怕你也没有留意。”霍布不以为然,但想著想著,突然睁大了眼,小声地问:“还是说你遇到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否则怎会说太迟?”
“你这张乌鸦嘴,想看见不干净的东西的人是你自己吧?搞不好还能遇到艳鬼呢!”他不怀好意地瞄了比他年长近十岁的霍布一眼。
“艳鬼?别开玩笑了,我很爱我老婆,才不希罕!”真亏连柏豪说得出来。“说真的,住那边真的没问题吗?”
“没有,我还找到你说的那间超市。”想起前晚在超市遇到的糗事,他真不知该生气还是该笑。
“怎么了?发生什么事?”看见连柏豪似笑非笑的表情,霍布好奇地问。
“霍布,我记得我曾经拍过墨镜广告对吧?”
“对呀,就在去年,是Gucci邀你拍的。怎么了?”
“那部广告推出后,Gucci的营业额有上升吗?”这直接反应了广告的成功与否。
“有啊!升了百分之四十。”这个增长幅度是Gucci墨镜系列广告效益的历年之冠,Gucci的高层相当满意,直说未来三年都要找他代言呢!
“既然这样,那应该不会被人误会才对啊!”连柏豪若有所思地想起那个超市女生。
“你究竟在说什么?”霍布被他弄得一头雾水。
“我戴了Gucci的墨镜,却被人误会是失明人士。”他凉凉地说,等著看霍布的反应。
对于这么一件小事,他应该不在意才是,但偏偏就是没办法忘记。尤其是那名对他来说,算得上是微胖的女生。
她没有让人一见倾心的容貌,却让他印象不错。尤其她那战战兢兢的神色,更令他有逐步逼进的欲望。
她可以算是他回来台湾后,遇见过最有趣的小东西了!
“什、什么?”霍布差点吐血,如果不是在狭窄的车厢内,他一定会跳起来。
接下来,连柏豪把那天在超市的事,据实“报告”了一遍,但他这个当事人,比聆听者从容许多。
“盲眼的应该是那个女人吧?”霍布实在不敢相信,竟然会有人把这么有型的连柏豪误认成失明人士!
“不单如此,她看见我的真面目后,也没有发现我是谁。霍布,看来你要把我渗透进每个媒体的大计,已经失败了。”
“她不认得你这个国际级名模也就算了,但怎么可以有眼无珠到这个地步?”不是每个戴墨镜的都是失明人士好吗?
顿时,连柏豪笑了出来。
“为什么你还笑得出来?”看见连柏豪的笑,霍布就更为抓狂。
“这也没什么不好,我又不是在工作上吃亏,只不过遇到一个土了一点的女生而已,对我没损失。”
他又不是靠那个女人吃饭,她要如何看待他,他也无所谓。再说,他挺享受那女人那种别无他意的“招待”,至少他不用担心会被她追著拍照、要签名,和时时刻刻受到过多的“关爱”注目。
说真的,如果下次再见到她,他一定好好把握她承诺过的“贴心服务”!
***
他又在深夜时分来到这家超市!
连柏豪发现这个时间对他来说最方便,无论是街上或超市都人烟稀少,他一点也不用担心自己的出现,会引来不必要的人潮。
今天他除了要买蔬果,还要买低脂牛奶,因为他常光顾的便利商店,最近都没卖他习惯喝的进口货,而他也不打算改喝其他国产低脂牛奶。
当他推著手推车,尝试去寻找目标时,却在其中一排货架前见到一个同样穿著超市围裙的身影。
会是那个有趣的女孩吗?太好了,如果是她,那他就不用四处寻找所需物品,直接请她代劳就行。
连柏豪直觉地朝那身影走了过去,喊了一声。“喂!”
谁知转过头来的,是他不认识的陌生女人。
他有些失望道:“对不起,我认错人了。”
“怎么啦?先生,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同是超市员工的欧巴桑,看到出现了难得一见的超级美男子,双眼不禁发光,热心地上前“关心”问道。
身经百战的连柏豪很快就清楚这种目光的意思,他低垂著头,心里感到无奈却又装作没事,微笑地直摇头。
“没事,认错人而已。”
他干嘛自找麻烦呀?如果不是一时心血来潮,想上前跟那个女生串门子,现在就不会因眼前这个女人而感到厌烦了。
“还好吗?先生。”欧巴桑又展露出亲切可人的笑容,希望这个戴墨镜的帅哥可以正视她一眼。
“谢谢你,没事。”连柏豪正想退开的时候,却看见某个身影经过,立即摘下墨镜,目光紧紧地追著她。
是那个“罪魁祸首”!
欧巴桑见到帅哥的真面目,更是被电得头晕眼花。天啊,她是不是见到神似金城武的老外了?
连柏豪以为于翠翠会看到自己,但显然没有。她就在他眼前大摇大摆地经过,却对他视而不见。
为什么她能够一而再、再而三地漠视他?在她面前,他所有男性的自信几乎丧失殆尽。
“我可以请问小姐一件事吗?”他迅速回过头,对欧巴桑温柔地问。
“可以,先生请说!”别说问一件事,就算要她“以身相许”,她也愿意。
“那个女的……”他直指向于翠翠的背影。“叫什么名字?”
虽然每个员工都会戴上名牌,可是他上次并没有特别去留意,就算留意了,也不一定看得懂。
“她叫于翠翠,而我叫莎莉!”欧巴桑不忘一并报上自己的姓名,希望他能记住。
这位帅哥为什么只问翠翠的名字?莫非他对翠翠有兴趣?不会的,翠翠既不标致,又没身材,怎会吸引到帅哥?
她叫于翠翠啊?连柏豪了然地笑了笑,很快就打发掉那个欧巴桑,直往她消失的方向而去。
于翠翠神情落寞地走出厕所,准备回到工作岗位上。
唉,外婆在老家跌倒了,需要一笔医疗费,她把钱寄回家后,这个月的生活费就更加拮据了,看来她必须更缩衣节食才行。
家境不好,父母双亡,她年纪轻轻就必须为了自己的生活奔波。一个女生在台北念书,打工赚钱养活自己和老家的外婆,虽然不容易,但她不也这样撑过来了吗?
现在她已经大三了,再一年就毕业,接下来就是找一份安定又不错的工作,好好地过新生活。
如果不是靠著这股信念支撑,她大概也放弃自己了。
她从来没有交过男朋友,或许是没时间和心情去结识,又或者根本没有男生会看上她这种平凡又不起眼的女孩,总之那都不是她在意的,她也不会稀罕。
她要的爱情和婚姻是长久的,对方必须要有照顾妻小的责任心和担当。但试问现在的男人,有多少人有这个心?她听过太多不幸的例子,男人别让女人反过来养他们,就该偷笑了。
“于翠翠!”
沉思中的于翠翠,听见有人连名带姓地叫她,立即回过神,转身看个究竟。
“你还记得我吗?”连柏豪压低声音问著,手里扬著墨镜。“那个晚上戴著墨镜的失明人士。”
于翠翠的记性向来不差,现在经他提醒,立刻就想起来了。
咦,他、他不就是上次那个奇怪的男人吗?真是冤家路窄!这个超市足足有两层楼大,怎么她却走来走去都碰到他?
“记得,请问有什么需要我帮忙吗?”再次露出面对客人时制式的微笑,其实她早就对这名能轻易吸引别人目光的男人留下深刻印象。
“我来买东西。”
“这样子啊!”废话,谁来超市不是买东西的?“如果是想买蔬果的话,你应该还记得在哪里吧?那我先失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