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室喧哗中,黎静雯坐在一旁闷不吭声,她只适合当听众,不适合与众同欢。放眼望去,在众人之中萧逸廷仍是最显眼的,一眼就会看到他那头红发,或许这就是他染红发的目的?其实他整个人散发着光采,无论是什么发色,都很难不注意到他。
怪了,她怎么会这么想?八成是最近累坏了,脑袋也跟着不对劲。
正当她暗自纳闷时,那头红发的主人坐在她身旁。“黎主任,今天你还是不唱歌吗?”
“你们唱就好。”黎静雯直觉地往后退,这男人从没有逾矩的行为,却莫名地给她一种威胁感,仿佛再靠近一点就会出事。
萧逸廷大大叹口气,仿佛听到什么恶耗。“要到哪一天才能听到你的歌声?难道我们就这么没有耳福?”
“我真的不会唱歌。”她并非客套,他又何必强人所难?现场有许多女员工,他可以找的对象太多了,为什么偏偏不肯放过她?
他的表情千变万化,瞬间从悲苦转为笑容。“至少跟我干一杯吧,你以茶代酒,我以酒代茶,来!”
这个要求并不过分,她端起茶杯和他的酒杯相碰。“祝你健康。”
“祝你快乐!”
这是相当和平的一幕,两位主管互相祝福,公司的未来想必会更加美好,旁人却开始起哄:“干杯算什么?要喝交杯酒啦!”
“交杯酒?”黎静雯以为这是新郎和新娘的特权,怎么会用在这种时候?看来大家都有点醉了。
“喝、喝、喝!”群情忽然激动起来,在酒精的作用下,一丁点小事也可以闹大,虽然说是莫名其妙,不依他们却不行,否则说不定还会作乱要KISS呢。
“黎主任,我们就恭敬不如从命吧!”萧逸廷绕过手,顺便指点她的手势,两人几乎是脸贴脸地喝下杯中物,这下众人开心了,掌声不断。
“礼成,送入洞房!”业务员叶正杰鬼叫着,惹得大家哈哈大笑。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两人主任能结为连理,那不只是跌破众人眼镜的消息,也是公司六十年来最大的喜事。
黎静雯借口去洗手间,迅速离开现场。真受不了这群人,简直无理取闹,更严重的是,她心跳快得不象话,非得尽快冷静不可。这段时间以来,她发现一件诡异的事,每次萧逸廷靠近的时候,她的胸口就会悸动不已,效果比浓缩咖啡还厉害,绝对要保持安全距离。
洗过脸,走出洗手间,她继续当个沉默的听众,希望没有人注意到她的不安,等时针走到十二点的方向,她才开口打破沉默。
“已经很晚了,今天就到此结束吧,回家的路上请小心。”在她看来,再怎么狂欢也不该熬夜,为了员工们的健康着想,尽管今天是周六晚上,还是该早点回家休息。
“是~~”大家虽然不怎么甘愿,却也习惯了会计主任的规矩,她就像个小妈妈,时时关照大家的生活,孩子们才不会出差错。
萧逸廷立刻跳起来说:“今天我请客!多谢大家这么尽心尽力,这次的改革企业能成功,都是托各位的福,感温啦!”
黎静雯立刻予以否决。“不行,总经理说要用公费出,今天是庆功宴,又不是你的私人派对。”
“我就是要请客,谁也挡不了我!”萧逸廷已经有几分酒意,干脆扯开领带、挽起袖子,像个拚命三郎要跟她拚了。
“总经理已经交代过了,你不要让我难做事。”黎静雯的原则不容挑战,上司交代她的任务一定要完成。
“萧主任、黎主任,你们慢慢来,我们先走了,掰掰!”眼看历史再度重演,众人都没有兴致观战,不等两位当事人回答,大伙儿就拍拍屁股走人,反正有人付帐就好喽!
刚才的热闹仿佛只是幻觉,宽敞的包厢内只剩下他们俩,桌上则是一堆见底的杯盘,霎时间让人不禁唏嘘,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任谁都是孤独的来、孤独的去。
萧逸廷早有预感会是这种局面,耸耸肩说:“老规矩,今天唱歌由你买单,下周一大家的午餐让我请客,你说怎么样?”
“随便你。”如果这家伙钱多无处花,她也不会挡着他,现在她只想离他越远越好。
原本以为协议已经达成,当她要按下服务铃,他却故意用身体挡住,不让她得逞。“你要回家了吗?陪我一下好不好?”
“陪你?”她有没有听错?他以为她是酒店小姐还是传播妹?居然叫她陪他?
“我不想就这样回家,干脆我们来合唱一首吧!”也说不上是什么原因,或许是成功之后涌上的空虚,或许是三十岁单身男子的寂寞,他忽然很想找个人陪,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只有她。
他进公司将近三个月,对他示好的女同事不少,但他始终不为所动,唯有这位古板的会计主任,让他特别注意、也特别在意,到底他要怎么做,她才能给他一个温柔的笑?
“我不会唱歌。”黎静雯再次拒绝,他可以找的人很多,她绝对是最不适合的那个。
“现在又没有别人在,紧张什么?”包厢里有六支麦克风,他们要怎么唱都没问题,他抱起全部的麦克风说:“来,你挑一支中意的,跟着我唱就对了!”
这男人是怎么了?兴致这么高昂,比平常还疯狂!咖啡和酒都是她不敢碰的东西,而他就像是咖啡和酒的综合体,太刺激也太危险,她如果聪明的话就不该冒险,但诡异的是,她居然无法迈开脚步离去,无法抗拒那样灿烂的笑容。
犹豫了片刻,她拿起一支麦克风,告诉自己说,反正其它同事都走了,就算她五音不全也不会被笑,而在这位‘歌王’面前,她唱得是好是坏都没差,毕竟有谁能比他厉害?
“耶~~我终于有机会跟黎主任合唱喽!”萧逸廷开心地跳起舞来,活力有劲就像个青少年。
天啊,这男人能歌又善舞,她根本是在欣赏综艺秀,差点想掏出小费赏给他。当他跳完一段落,她握起麦克风,不太确定地说:“可是……我只会唱老歌。”
“没问题!”他打开歌本,依然兴致勃勃。“今宵多珍重?何日君再来?旧情也绵绵?中山北路走七遍?这些歌我都很熟喔!”
音乐不分语言和时空,只要能感动人就是好作品,他常陪长辈们唱歌,自然也是老歌达人。
“嗯……我想想。”她又考虑了好一会儿。“先唱‘最后一夜’好了。”
这是电影‘金大班的最后一夜’的主题曲,她第一次听就爱上了,词典都是上上选,还有一种历尽沧桑的感慨,让人回味无穷。
“好歌!”他立刻按下点播钮,音乐很快便响起了,两个人的KTV就这么高歌起来。“踩不完恼人舞步,唱不尽醉人醇酒,良夜有谁为我唱,耳边语轻柔……”
她发现他所言不假,每首老歌他都琅琅上口,由他带领着主旋律,她不会走音也不会抢拍,唱得越来越轻松自在。原本她只敢在自己的住处哼唱,很难想象有这么一天,她会跟一个看不顺眼的男人,共享音乐的点滴美好,平常她十一点就上床睡觉,现在凌晨一点了仍毫无睡意,到底是怎样的一种魔力?
唱着唱着,他们又叫了啤酒和小菜,累了就任由音乐带播放,当成看MV也好,心情一样很愉快。
除了老歌,她还跟着‘歌王’学了几首新歌,尤其当他唱起那首《对爱渴望》,她简直是入迷了。
“无尽无尽的夜晚,不打烊的小酒馆,没有人急着回家……”歌曲转到间奏的时候,他提醒她说:“唱这首歌一定要想象自己坐在小酒馆,期待直爱降临,不想独自回家。”
“嗯。”她拿起桌上的饮料就喝,忘了自己根本不能碰酒,在这奇迹似的夜晚,什么规矩都可以打破。
“间奏完了,来,一起唱!”
“对爱渴望,那么向往,那么困难……”是啊,爱情多少难求,两情相悦多少难得,而孤独却始终如影随形,真爱何时才会降临在面前?自古以来,人们总是为情所困,因此才有那么多浪漫情歌吧。
也许是酒意的酝酿发酵,也许是在这时空中只有他们俩,她忍不住问了个私人问题。“为什么你要把头发染成红色?”
“因为我喜欢红发安妮啊!”他想都不想就回答。
“真的?”她只听说有女人喜欢《清秀佳人》这部作品,而把自己取名为安妮,原来也有男人会因此把自己染成红发?
他噗哧一笑。“你真好骗,其实是《汤姆历险记》啦!汤姆也是红发,我喜欢他的活力和勇敢,我小时候很调皮,一天到晚跟朋友趴趴走,还幻想我会打倒坏人、发现宝藏。”
她点点头,可以想象他儿时的模样,想必很让人头痛,却也让人疼爱。
他放下麦克风,转向她问:“你呢?你有喜欢的小说是卡通人物吗?”
“我……好像没有。”她父母的个性都比较严肃,她从小就很少看电视或漫画,也被教育要成为认真的人,不可以做无聊的崇拜行为。在家里,她唯一的弟弟是个异类,从小就爱唱歌和搞笑,长大以后还跑去电视台上班,说起来跟眼前这个男人有点像,或许正因如此,她才觉得有股亲切感吧。
“没关系,你可以从现在开始喜欢汤姆,我的英文名字就叫汤姆!”他拍拍自己的胸膛,一副豪情万丈、就算要爱死他也没关系的样子。
他说得一本正经,她却忍不住笑出来,哪有人把自己当成卡通人物的?过去是她防御心太重,原来搞怪的他和古板的她也能做好朋友,就在转念之间,逐一发现对方的优点。
她终于笑了,他静静欣赏这一幕,不想破坏这美好的感觉,如果可能,他要深藏在记忆中,不要忘记这一刻的感动。
怪了,他怎么一直盯着她看?眼神还亮晶晶的,像是在欣赏什么艺术品,他是不是产生某种幻觉了?为了掩饰不安,她提起别的话题。“你为什么要戴耳环?穿耳洞不会痛吗?”
他歪头傻笑,模样像个小孩子。“我听我外婆说,这辈子穿了耳洞,下辈子就会做女人,我想多尝试不一样的生活,所以就给它穿下去啦!”
“真的?”她从来没听过,居然还有这种传说?
“哈哈!你还是这么好骗,我十三岁的时候就组团玩摇滚乐,当然要搞怪一下才够酷。”他差点没笑岔了气,外表古板的她实在太天真了,居然会相信他说的鬼话。
“原来如此,你没当歌星真可惜。”她不怪他再次“诈骗”,像他这般能言善道的男人,想要骗谁都是易如反掌。
“好说、好说。”要是当了歌星,他可能连鼻环、舌环、肚脐环都上身,到时任他爸妈再怎么开明也会抓狂的。
“你的领带都是卡通图案,这又是为什么?”前天是龙猫,昨天是米老鼠,今天是皮卡丘……等等,她怎么记得这么清楚?莫非她每天都在注意这个男人?
“因为我家电视的遥控器坏了,一直锁定卡通频道,我也懒得转台,你有没有听过视觉记忆?我每次到百货公司挑领带,其它颜色花样都看不到,就只能看到卡通图案。”
“你不是说真的吧?”这理由听起来很怪,却又有点道理,害她不知该如何判断。
“你说呢?”她知道自己有多可爱吗?再这样下去,号称千杯不醉的他也要醉了。
在啤酒和音乐的陪伴下,平常最不搭轧的两人越聊越起劲,没有人想回家了,无尽无尽的夜晚,爱在舌尖上打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