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这一次,他「文明」许多,鼻尖并未直接贴抵在她脸肤上,还保持毫厘之距,徐缓嗅闻,辗转流连。
反观乐鸣秀,一颗心尽管抖若筛糠,外表模样仍勉强把持住,直到男性那一股热烫气息直接吹进她耳朵里,终于激得她浑身一颤。
男人慢悠悠道:「你把爪子搁在本大爷脑门上,用那种方法内观一个人的气与灵能,我靠近你、来来回回闻了个遍,亦可内观你这个人。」说着,他轻逸了声。「你好香……真香……」
果然出身猎狼族,果然是狗鼻子无误!乐鸣秀忍下想硬碰硬赏他一记「铁头功」的冲动,连忙道:「我没有香,真没有啊!我蓬头垢面满身尘土,金大爷你别一直蹭过来,弄得你也灰头土脸可就过意不去了。」
他的脸终于与她拉开一小段距离,正面相对,四目相接,他薄唇犹喰笑意。
「饱满的血气从体内而生,灵蕴丰美,灵能滂沛,明明无形无色无味,每颗肤孔却渗出那令人愉悦的气味,是甜美干净的,是温煦纯厚的,彷佛一张口就能尝到那抹甘美……」边说边露出两排白牙,似想就这么扑上,朝最最鲜美的地方咬下。
乐鸣秀也学他咧咧嘴,陪笑——
「金大爷的气血与灵能也是丰美干净,也是温煦纯厚,气与灵能相辅相成,催动起来驯顺得如臂使指,剽悍到无人可敌呢!瞧啊,今日追咱们出北陵王廷的禁军侍卫们,个个胯下坐骑突然拉着不走、打还倒退,那景象小女子亲眼所见,相信全是大爷你的手笔,以灵能控兽,还一次控住那么多头,金大爷天下第一,谁也比不了你。」
「我是第一?」他笑笑问。
「是。」媒首一点。
「谁也比不了我?」笑笑再问。
「没错。」语气诚挚。
「所以你确实喜欢我?」挑起一道眉。
「……呃。」怎么话题突然转向。「是、是……」糟糕,有被听出心虚吗?
「所以只想一辈子追随我?」再挑起另一道眉。
「是!」她重整旗鼓,润嫩下巴一抬。「誓死追随,绝不后悔。」毕竟已无退路。
金玄霄甚感欣慰般点点头,抬手抓了耳朵一下。「好。那你乖乖让本大爷吃掉,一言为定了。」
嗄!他现下……使哪招啊?
乐鸣秀此时的表情又变成两颊圆鼓鼓的小兔儿模样,她自个儿当然不知,但某位大爷瞧着颇欢快,面上却是不显。
「我决定要吃掉你。」他再次重申,语调像在说「今儿个天气挺好」那般闲散寻常。
「请问金大爷……你说的吃,是、是真吃?」难道他猎狼族还有生吃活人的事儿?乐鸣秀登时记起他与大黑狗子对付那群劫持她的恶人所使的法子,虽未全程目睹,但摆平一切后,他与大黑狗子半张脸被鲜血染红,那全是凶徒们的鲜血,明摆着是咬人了。
金玄霄毫无停顿地回答,「当然是真吃,拆吃入腹,连骨头都不剩。」
「你、你……我又不好吃!」仍抱着一线希望,赌他是在逗她,故意吓唬人。
「岂会不好吃?岂能不好吃?根本是香味弥漫,香到令人内颊生津、垂涎三尺。费了好大功夫终把你带来身边,我这是从萧阳旭嘴边夺食,你若跟他,绝对是糟蹋了,幸得你还算聪明,晓得要弃暗投明,明白追随本大爷才是王道中的王道,灵能者对灵能者,你的,我的,交流交融……你说,吃掉你后,一吃再吃,你与本大爷的结果将会如何?」麦色俊颜一副跃跃欲试的表情,五官隐隐泛亮,他又抬起一手揉弄大耳。
等等!等一下啊!
乐鸣秀发现思绪有些跟不上。
怔怔瞪着他发亮的脸,望进他发亮的黝瞳,感受他鼻息加促,他身上气息染得她两耳发烫、脸肤亦烫……
她左胸房渐渐促跳起来,脑门也跟着热烫,觉得自己所以为的「吃掉」,与他所想要的「吃掉」,是否一开始的立意就大大偏差?
「集能者对灵能者……我的,你的,交、交流交融……」她细语喃喃,努力理出一条明道。「肉躯相亲,灵能相会,取他之长,补己之短,交融深进,命在玉宫,精华相濡,得一仙身。」她喃出的这一段话,是从木灵族历代长老所记载的「部灵史」中读到的,在史载中只占着短短两页不到,轻描淡写记载灵能者与灵能者之间的结契。
结契,成双,两具各怀异能的身躯结合为一,结果——
得一仙身。
应该不是真的羽化成仙,说白话,就是身为人的这一具肉体能够因灵能的交融变得更强大、更具异能。
乐鸣秀最终大胆问出,「金大爷原来想要的是我的身子?」
所谓「吃掉她」,在他脑中演绎出来的意思,是要侵占她的灵与肉,还要她乖乖配合,与她原先以为的撕吞入腹、血肉模糊实是大不相同,但……某种意喻上又是如此雷同。
面前男子挺起胸膛站得直挺挺,眼神飘了飘,但很快就锁回她脸上,一直揉着大耳的手微微一顿,撤下,改成两手负在身后。
「本大爷要的当然是你的身子,灵肉相交,滋味必然销魂。」
他把话坦白到这分上,乐鸣秀一时间竟没什么特别害羞的感觉,是很怔愣没错,但愣过好一会儿后,思绪总会自寻出路。
确实该就事论事。
既决定追随他、依附他,迟早要被他讨要好处。
他要她,她好像找不到立场拒绝,毕竟前头已对他说了那么多情啊爱的谎话,说得那般天花乱坠,她若不愿意了,根本是自打嘴巴。
「怎不应声?不肯吗?」金玄霄语气淡淡,略偏着头望着她,嘴角那一抹嘲弄再现。
「悔青肠子了?」
「没有悔的,也不是不肯。」她咬咬唇,勇敢直视他的眼睛,道:「金大爷要「吃掉』我,要跟我那个……交流交融,都是可以的,我既然喜欢你、心悦你,当然愿随你共赴云雨、囊肉合一,只是……」
「只是什么?」
她深吸一口气,徐声吐言。「那要男女正式拜堂成亲后,确实有了夫妻之名,才能做那样交流交融的事,不可以随随便便。」
闻言,他双眉微挑,语气更淡——
「想博一个夫妻之名还不简单,本大爷又没说不与你拜堂成亲。」
乐鸣秀一脸错愕,都不知呆了多久才找到声音,讷讷问:「金大爷这是在跟小女子求亲吗?」
「别颠倒是非,是你在跟本大爷求亲。」郑重订正。
「呃……是、是我吗?」她一指指着自个儿的小鼻头,神情又呆又软又萌。金玄霄再次举臂揉耳,似意识到此举过于频繁,他忽地朝她一挥手,清清喉咙道:「俗话说,女追男隔层纱,你都这般心仪我,表现得如此志在必得,既开口求亲,本大爷也不会令你难堪,应了你所求便是。」
乐鸣秀当真被这个男人的话术绕昏头。
都不知两人究竟如何对话,怎么说到最后,变成她来求亲,而他亦答应了?
「我、那个……」她想聪敏地说些什么,但舌根发僵。
这一边,金玄霄突然转身去取他刚用过的那只大木碗,往碗里再次倒进酥茶直至七、八分满。
「喝了它。」他将大碗递到乐鸣秀面前,语气不容质疑。
乐鸣秀下意识抬手去接,大木碗被她捧在掌心里,酥茶温热,隔着大木碗透出的热度并不烫手,她确实有些渴了,喉头发燥,没想太多捧着就饮。
「再喝。」见她喝了几口停下,金玄霄半命令般又道。
乐鸣秀顺顺气,听他的话再次捧碗喝起,只是他用的宽口大碗实在好大,七、八分满的酥茶对她来说实在太多,喝下约莫一半便饱了。
再一次停下来,她微喘着气,抿着沾染甜香的唇瓣对他摇摇头,表示真真喝不完,手中的大木碗才被男人接收回去。
金玄霄将碗一转,转到她以碗就口的那个地方,对准她喝过之处,张口直接将余下的酥茶喝得干干净净。
乐鸣秀还来不及有何感觉,就见他将空空见底的大木碗朝地上一掷。
砰!啪啦!
不觉得他如何使劲儿,但厚实的大木碗应声碎作好几块。
……何意?
她如坠五里迷雾,模糊之间心头生出一种感觉……这一大碗酥茶喝起来,为何有种在喝合卺酒的感觉?
随即就听到男人道——
「共饮一碗茶,你我定结契,亲事就此定下,悔者便如此碗。」
为了她木灵族的灵疗能力,为了她身上得天独厚的好处,他竟也肯娶她为妻,还应得这般神速痛快。
她不知道他会不会是第二个萧阳旭,重生到这一世,她逃出前一世的牢笼,前途却依然充满未知,只能一条道摸黑走到底了。
至少,他这里有一头绝世罕见、可爱剽悍的大黑狗子,还有那个她尚不知姓名、生得是无端俊俏粉嫩的小男孩,光凭这两点就能把金碧辉煌的北陵后宫甩到几丈外远。
再者,若还要再较出其中优劣,就是他金大爷与她同为灵能者的身分。
灵能者对灵能者,她的,他的,当两个这样的人交流交融,「得一仙身」是指单方面改变?抑或双方的灵能和肉身皆会产生变化?
她其实是很好奇的。
毕竟木灵族的「部囊史」中未曾详细记载,应是历代长老们从未见识到这样的例子,也就无从知晓。
所以她乐鸣秀与他金大爷好在一块儿,最后将得到何种结果,她能在「部灵史」中好好记载下来,届时也就不枉她作出这般决定。
羽睫掀了掀,她眸光从满地的木碗碎片移向他,宁定牵唇——
「结契既定,定然不悔。」
金玄霄似被她此际的神情和语气取悦了,薄唇一咧,笑得甚是自得。
可能因为心里痛快,他大爷突然「大发慈悲」问:「当真就这么听话?你就没什么事想弄个水落石出、想问一问本大爷的吗?」
有。她有啊!
乐鸣秀深深吐纳,低声道:「确实有一事欲知……」
「好,你问。」男人头一点,好生大度。
「我想问,金大爷今儿个明明不在北陵王廷,嗯……至少我说那些话、做那些事时,呃……就是小女子在王廷宴席上当众表明心系于你,且对你倾心不已、欲去你身边的那些话,你、你明明不在宴席上,是之后好一会儿才闯进来的,可金大爷又为何把话全听了去,知道得那样清楚?」
没料到她会在此时提出这样的疑问,金玄霄浓眉又挑,嘴角亦扬,神情彷佛又带嘲弄,却也揉进某种描绘不出的软意。
「想知道?」他反问。
「嗯。」她很认真地点头,圆而清亮的眼睛亦是一派认真,眨都不眨。
男人忽地咧嘴笑开,充满可恶气味地叹了口气——
「欸,不好告诉你啊,因为你听了会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