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我在这儿。”医院前庭的墙角转出一抹窈窕身影,个儿不高,也就一百六十公分,鹅蛋脸,小巧的鼻子,十七、八岁模样,本是青春年华,却让两颊的苍白破坏了大好朝气。
洪虹左手握着一条红绳,上头绑了颗米老鼠气球,右手高高地举起,对着妈妈笑。
“跑出来也不说一声。”洪母急急地跑到女儿身边,手上的大衣赶紧披上女儿肩膀。“外头风大,快穿上外套,小心再犯病。”
洪虹笑出了两点浅浅梨涡,一颗小虎牙,衬得那张娃娃脸更是天真无邪。
“那边的便利商店在做促销,发气球呢!全部不用钱,所以我来拿一颗。”她说着,给母亲顺顺背。
“妈,反正轮到我检查还要一段时间,你要不要也去家医科挂一下号?看你咳嗽快半个月了也没好。”
“唉呀,我这是老毛病了,回家煎个九层塔蛋吃了就没事啦!不用看医生。”洪母最不耐烦吃药,只信偏方。
“你陪我做检查是等,去看医生也是等,与其在候诊室前坐着发呆,不如找点事做,去啦!去挂号,你一天到晚跟我讲,有病就要看医生,千万不能拖,你自己却不做,人家要生气喽!”
又是撒娇,又是耍赖的,洪虹好辛苦地将母亲哄进了医院,拿健保卡挂号看病去。
洪母一走,洪虹一脸灿笑像春雪见阳,瞬间消融,无影无踪。
“累死了。”嘟着嘴,她看一眼手上的气球。“什么米老鼠嘛!有够白痴。”手一松,气球随风飘走。
“找点乐子轻松一下。”她转回墙角,走到一只绿色的大盆栽旁,蹲下身,朝着盆栽底部掏摸两下,拿出一包凉烟。
“幸亏没被人拿走。”
想来满医院也就她这个常客有如此雅兴,举凡树洞、盆栽、开饮机底部……尽皆藏满香烟、啤酒、蜜饯等对她的身体而言算是违禁品的东西。
洪虹打一出生就因为先天性心脏病而跟医院结下不解之缘,从小就不能跑、不能跳,连太刺激性的食物都不能吃。
为了她,全家人都成了生机饮食爱好者,严格遵守每天九蔬果的规定;并且不准腌的、炸的、烤的、加味精的,可能妨碍身体健康的食物出现在家里的餐桌上。
可是有什么用?长到十八岁,洪虹的身体还是一样破,平均两个月要住一次医院,一住大概就是一个月。
医生说得很明白,遗传性心脏病,药物只能控制不继续恶化,要彻底根治唯有一个方法——换心。
但说得简单,要做到,也不知要等多久。
当别的孩子都在外头玩耍的时候,她只能躺在床上养病;当同学拚尽全力去挤名校窄门,向着自己的梦想飞驰时,她只能在家里接受函授教育。
甭说医生估计她最多只能活二十年,就算她有命活到三十、四十,念完了学士、硕士、博士,然后呢?以她的破烂身体,她能做什么?世上没有一个老板能接受员工三不五时的因病怠工吧?
她注定成为别人终生的包袱,唯一能做的就是尽量在家人面前装乖一点,百依百顺,少给他们添麻烦,至于私底下嘛……一切随兴。
“人生得意须尽欢……”嘀咕着,她揭开烟盒,倒出一根烟。“既然满十八了,就要试试烟酒的味道,否则枉来人间走一回。”
这个世界她没有看过、听过、尝试过的东西太多了,既然她注定短命,何不放开手脚,大胆品味人生?就算闭眼,也没有遗憾。
她从牛仔裤口袋里摸出打火机,正要点火。
“小妹妹,这是你的气球吗?”一个低沉的声音突然在她背后响起。
洪虹回过头,看到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五官俊美细致,出色得就像临江揽照的水仙。
看着他像水晶又似夜空深邃的眼眸,她不禁呆了。
美……她知道形容男人不该用“美”这个字,但眼前的男人却让她想起电影“王的男人”里那个叫孔吉的戏子,除了美或媚之外,没有其他的字眼可以形容他。
可是眼前的男人又比孔吉多了一股灵秀的气质,似蓝天上的白云,注定要吸引众人的目光,引起人想要触摸的欲望。
只是这样的男人可能出现在真实世界中吗?为什么她有一种正透过萤光幕看东西的感觉?情不自禁她伸出手想要确认一下……
“乔绍均,你这个混蛋!”忽然,一名俏女郎满脸通红冲过来,扳过男子的脸,兜头就是一巴掌呼过去。
“有你这种男人吗?载女朋友上医院看病,不帮忙开车门、拎包包就算了,车子一停好,就自己往前走,连伸手扶一下感冒的女朋友都懒,我真是看错你了,我们分手!”
闪电一样地出场,然后旋风般地离去,酷啊!
洪虹呆滞地看着那个据说叫“乔绍均”的男子,白皙的俊颜上慢慢红肿、浮现一个巴掌印,真是……唉,这么漂亮的脸怎么打得下去?打坏了,不心疼吗?
乔绍均倒是没有太大的反应,只是一脸的茫然。
洪虹觉得他有点可怜,低头看了看手中的香烟、又看看他。“要不要来一根放松一下?”
乔绍均又愣了一会儿,才低沉地开口:“女孩子抽烟会生不出小孩喔!”
洪虹翻了个白眼,发现他会挨巴掌是正常的,这么不会说话的男人,她长到十八岁第一回看到。
“先生,我们才刚见面,你说话一定要这么直接吗?”
他低头想了一下。“但我说的是事实。”
“我知道是事实,但你可以婉转一点。我请你抽烟是好意,你没必要一盆冷水泼过来。”
“什么样的口吻才叫婉转?”
“比如说:小姐,抽烟对身体不好,为了你的健康着想,还是少抽一点比较好。”
“意思不是一样?”
她翻了个白眼,这个男人脑子里一定少了一根筋,才会木头木脑的,一副小瓜呆样。
“或许话的意思是一样的,但听进别人耳里,感觉却大不相同,就好像……嗯,你会载女朋友来看病,可见是关心她的,那为什么不替她开车门,扶她走过来?怎么会把人丢着,自己走自己的?”
说到女朋友,乔绍均不自觉摸一下被打痛的脸,又热又烫的,从来不晓得那女人手劲这么大,既然有如此强横的力气,难道还不会自己开车门、走路,需要他帮忙?
不解啊!他一肚子问号。
“不管怎么说抽烟的坏处,只要能让人听懂就好,有差别吗?至于刚才已经和我分手的女友,她自己能开车门、能走路,何必我去多事?”
洪虹眨眨眼看着这张美到不行的脸,再眨眨眼,真的很漂亮啊!但为什么如此美丽的人脑袋里装的尽是一堆稻草?
“乔先生,我真的很好奇,你个性这么不体贴,是怎么追到女朋友的?”
“女朋友要追吗?”
“难道还会自己送上门?”
“是啊!”他点头。“她们说喜欢我,要当我女朋友,我就有女朋友啦!”
“她们?”洪虹很讶异。“你到底有几个女朋友?”
乔绍均扳着手指数了半天还是数不清。“应该有十来个吧!”
“你劈腿”她唾弃这个用情不专的男人。
他沉默了片刻。“对不起,请问我有十来个女朋友跟劈腿有什么关系?再说我也不会劈腿,那个动作对我而言困难度太高。”
恐龙!侏罗纪生物!这时代还有不知道“劈腿”这个词的人吗?他真该被放进博物馆里展览了。
洪虹一阵啼笑皆非。
“所谓劈腿,不是真的去做劈腿的动作,而是指你用情不专,脚踏好几条船。”
他懂了,但问题是……“难道她们要求我做她们的男朋友,我还能拒绝?”
“你喜欢就接受,不喜欢就拒绝啊!”
“可是她们都说很喜欢我、很崇拜我,没有我就活不下去。我若拒绝,她们真的死了,我不是成了杀人凶手?”
“天啊,你们那种关系叫男女朋友?叫交往吗?根本就是偶像跟粉丝间的关系嘛!”
“但我不是偶像,我不会唱歌、也不会演戏;还有,粉丝是什么?冬粉的一种?”
让她死了吧!代沟、代沟啊!人家说三岁一代沟,她与他嘛……这中间的沟大概可以媲美马里亚纳海沟了。
“粉丝是指崇拜者,也就是说你那些女朋友是敬仰你,而非喜欢你。爱情跟崇拜是不同的。”说着,她摆摆手。“还有,跟你说话好累,让我坐一下先。”
她就近找一张长椅坐下喘口气。
乔绍均才觉得跟这位小妹妹说话很累呢!一堆莫名其妙的用语……现在的小孩子都这么说话吗? 他们的国语到底是怎么学的?
“你为什么要说‘坐一下先’,你的形容词和动词都用错了。”
这下子洪虹的脑袋真的打结了,半晌,嘀咕道:“你要嘛是古董、要嘛就是白痴,连周星星的招牌话都不知道。”
“不是周星星,是周星驰,我看过他的电影,也很喜欢少林足球。”他很认真地说。“随便改别人的名字是很不礼貌的。”
她简直快吐血了。“绰号,你懂不懂?只是一个称呼,你有必要这么计较吗?”
“熟悉的亲朋好友之间才会互相取绰号,你认识周星驰吗?”
“粉丝或媒体都会给偶像取绰号,周杰伦又叫周董,同理可证,称周星驰为周星星又有什么不对?”
“古怪的理论。”
“你的脑袋才古怪好不好?”洪虹歪着头打量他良久。“你明明不老啊!看起来不过三十岁,怎么比我那个快七十的奶奶还古板?你到底是哪里冒出来的?”
“我今年三十六,而且我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地方怪。”他被她看得有点不自在,小妹妹年纪轻轻,古灵精怪,让他应对起来无比吃力。
“还有,我就住在医院对面那栋大楼里,是从家里搭电梯到地下室停车场,然后开车过来的,不是‘冒’出来的。”跟她说十分钟的话,他的寿命会短十年,受不了,他要走了。“小妹妹,这个气球是你的吧?请抓好,别再让它飞走了。”
“我不是小妹妹,我十八岁,成年了,我叫洪虹,你可以叫我洪小姐或小虹,就是不准叫小妹妹。”小女孩最忌讳被人叫小了。
看不出来,他以为她不过十四、五岁,原来满十八了。但就算她十八岁,他都三十六了,叫一声小妹妹也不为过吧?
小女孩的想法真的很难懂,他也觉得他们之间有代沟了。
洪虹把他递过来的气球又拨回去。“这气球我不要了,送给你。”
呃,他一个大男人要颗米老鼠气球做什么?“你不要也不能随便乱扔啊!乱丢垃圾是不对的。”
“我又没乱扔,我是把气球送给你,还有,你要不要去跟你前女友,那位小姐道歉?”她眼角瞄到一抹有些熟悉的身影正从远处迅速地飙过来。
“道什么歉?我们已经分手了,她说……”他还没说完。
“乔绍均,你这个死猪头,我在停车场等那么久你也不追过来道歉,我恨死你了,再也不理你了!”啪地,俏女郎又是一巴掌呼上乔绍均另一边完整无瑕的脸颊,然后转身走人。
洪虹趴在长椅上笑到肚子好痛,活了十八年,头一次见到这样精采的戏,不枉人生走一回啊!
倒是乔绍均一脸无辜。“刚刚不是说过分手了,为什么又要我去追?”
救命,洪虹快笑死了,这个男人真是天兵,快来个人救救她吧!天啊,她肚子快笑破了。
乔绍均呢……他左脸先挨了一巴掌,肿起来,右脸又挨一巴掌,正慢慢红肿中,这整张脸发福,还真有几分像他“前女友”说的,死猪头一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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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绍均坐在客厅里,手上拿着一个琴头——他是一个小提琴制作家,十八岁那年移居芝加哥,后来拜了世界知名的小提琴制作家MATSUDA为师,一直到六年前父亲过世,他才为了处理丧事回到台湾。
MATSUDA制作的小提琴可谓当世最佳,米多莉、姜康、塞缪尔·麦歌德……和许多世界知名的交响乐团成员都使用他的作品。
乔绍均身为他的得意弟子,作品自然价值不菲。
但乔绍均的作品并不多,他可以花一个日夜挖出曲线优雅的F孔;花两个星期雕刻琴头美丽的螺旋形装饰线;花一个月,每天上一层漆,使小提琴表面的反光能沿着琴身的形状连成一圈;但他可能得花三、五年,甚至是十年,去寻找一块上好的木材,并且等待它适应气候,再开始切割琴身。
每一把上好的小提琴面世对他而言都是一个契机,所以他的每一个作品都是天价。而在时机不对的时候,他就以修琴为生。
他制琴的条件很多,但修琴就没有任何规矩了,不管是价值多少的琴,他都用同样谨慎并且追求完美的态度去维护它们。
这让他很快在小提琴界建立起良好的名声,一些好事者还送了他一个响亮的绰号——小提琴王子。
从此他麻烦不断。
铃!电话声响,麻烦来了。
乔绍均皱着眉头瞪着电话,就是不出手接,电话很快转到答录机,然后传出一个娇嗔的声音:“均均,人家好想你喔!找了你一个星期了,你什么时候有空给人家回个电嘛!爱你的小灵。”
乔绍均无奈地叹了好长一口气,陈灵上星期不是才甩了他两巴掌,跟他分手了吗?那干么还照三餐加宵夜地打电话找他?
铃!电话又响了,老调再弹一次:“绍均,是我,你最爱的小媚啦!今天是人家的生日,朋友给我开了个舞会,你一定要来喔!”
乔绍均用力摇头,他不喜欢参加舞会,他讨厌热闹,甚至讨厌与人交际,幸好他的工作也不需要他去做那些事;所以他是绝对不会去参加舞会的。
铃!电话第三次响起。
“小均,我啦!阿铃,我感冒了,好难受,你有没有空来接我去看医生?”
乔绍均没空,他好不容易等待一块上好的鱼鳞云杉到最佳情况,正可以做块一流面板,打算吃完午饭开始动工,怎么有空去接阿铃上医院看病?
当作不知道、当作不知道……他考虑要不要把电话线拔了,好吵,一个早上最少响了十通电话,这让他怎么静心工作?
都是那个“小提琴王子”的绰号害的,让他被一堆女人当成什么稀有动物团团围住,害他脱不了身。
记得洪虹曾问他怎么有这么多个女朋友,她以为他想啊?他不知道多希望孤家寡人一个,没烦没恼。
可惜每次他一开口拒绝女人的求爱,她们就寻死觅活的,迫不得已,他只好全盘接受了。
他晓得脚踏N条船是不好的行为,但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他压根儿不懂得与人交际,甚至可以说是有一点自闭,根本应付不来这么一大票女朋友。
他梦想单身、渴望单身,最好是可以一个人躲进地洞里,任何人都不见……眼角偏偏瞥到那颗绑在沙发把手上软趴趴的米老鼠气球。
那是洪虹硬送给他的,不知道她为什么要送一个大男人米老鼠气球?他更不明白自己为何要将气球带回家?他又不是三岁小孩,还玩那玩意儿。
“女人,你的名字叫怪物。”他对着米老鼠气球说,实在对女人很没辙。
当然,怪物中的怪物,她的名字叫洪虹。
她跟他说一些什么粉丝、劈腿、周星星之类的话,十有八九他都不懂,他真的这么落伍吗?还是她太前卫了?
但照她后来自己说的,她已经算正常了,还叫他上MSN看看别人的对话,那些火星文才算前卫。
不过他没那么无聊,她的话已经够让他脑袋打结,他没兴趣再把自己搞得更糊涂。
铃!
这是今天第几通电话了?反正也算不清啦!
电话答录机里传来一个有气无力的声音:“小均,我是阿铃,我的体温又升高了,现在都三十九度半了,你快来救命啊!”
乔绍均手中的琴头差点掉下去,重病缠身为什么要找他?应该打电话去叫救护车才对啊!可恶。
但他还是愤愤地放下了手边的工作,拿起车钥匙准备载人看医生去。
不过……
他是接到了阿铃,但有一点他很好奇,阿铃在电话中说自己病得很严重,怎么……他侧眼瞄着她描绘精致的脸庞,一个重感冒快死的女人在去看医生前还要精心打扮,穿着又露胸又露腿的,这会不会让病情加重?
附带说明一件事,自上星期被洪虹提点过后,今天他可是帮阿铃提了包包,陪阿铃从停车场走进医院,还帮忙挂了号,才让阿铃自己去候诊室等看病。
“阿铃,你在这里等,我还有事,先回去了。”
阿铃很明显愣了一下。“你不陪我?”
“那要等好久耶!”他指着看诊灯说。“我还有工作,没时间耗在这里。”
阿铃的脸瞬间变得通红。“是我重要还是工作重要?”
这还用问吗?乔绍均用很理所当然的口吻说:“当然是工作。”
啪!阿铃赏了他一巴掌。
“混蛋,乔绍均,你这个薄情人,我算是看清你了,我们分手。”话落,哭着跑走。
乔绍均呆呆地摸着他可怜的、最近灾难不断的脸;这年头难道连说实话也有罪?
“哈哈哈……”一个抑制不住的笑声在乔绍均背后响起。
很耳熟,乔绍均诧异地回头。“洪虹——”怪物之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