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车,她又抢先上了前座,吃饭的时候,她更是从头到尾都黏在陈志明的身边,只差没扑进他的怀里,像猫咪一样摩擦撒娇。
“警长,你还没结婚吗?”
“那,你有没有女朋友?”
“上次那件绑架案,真是好惊险哪,你受的伤好了吗?”
“有没有留下疤?还会不会痛?”
“我妈跟我,都好崇拜你喔!”
崇拜?
一个会在女人面前半点礼仪也不顾,大刺刺的说要去“撇条”的男人,有什么好崇拜的?
从上车到吃饭,春娇在两人的谈笑声中,竭力忍了又忍,努力维持着脸上的笑容。
有那么几秒,她真想戳破他表面英勇、实际上无礼粗鲁的假象,但是一想到宋敏妮即将带来的商机,她只能用力咬住舌头,硬是把那些话吞回肚子里。
哼哼,两个小时之前,这家伙还死不肯来呢!
没想到,才短短两个小时过去,他倒是态度丕变,还愿意延长“服务”时间,陪宋敏妮到餐厅吃饭。
瞧着眼前的陈志明,满脸笑意,体贴的微微低头,一一回答宋敏妮的问题,春娇的眼角就忍不住隐隐抽动。
这不要脸的色胚!
出发之前,他还抗议她的“使用”方法有误,怀疑自己被当成舞男。结果呢,宋敏妮才吹捧他几句,他就爽得任人勾手摸腿,不但没显示出半点不悦,还满脸是笑,仿佛享受极了。
不过,话说回来,这家伙的外表的确不差。
他高大健壮,肤色黝黑,方正的下巴与深刻的五宫,浑身上下都充满着让女人手脚发软的男子气概。他的手臂肌肉鼓起,结实而有力,手掌宽厚,骨节分明,说话的时候,喉结上下起伏着——
事实上,他性感得要命,雄性费洛蒙多到像是要溢出来。
也难怪宋敏妮会对陈志明这么的迷恋。这不就是她坚持要他“作陪”的原因吗?
但。为什么当计划成功,她亲眼目睹贵客被他哄得心花怒放时,她心里竟然会有一滴滴的不舒服呢?
好不容易,等到用餐完毕,一行人离开了餐厅。宋敏妮在下车之前,才再度把视线调回春娇脸上。
“镇长,我对你们的有机保养品印象非常深刻,希望有机会我们能够合作。”
“谢谢。”春娇压住满心的喜悦,一路送她走到寄住的亲戚豪宅前,然后递上一本整理好的文件夹。“这些是镇上所有有机产品的目录,里面有我的名片,宋小姐要是对其他的东西还有兴趣,随时都可以联络我。”
“好。”宋敏妮笑了笑,看着陈志明时,表情又转为娇羞。“那么,陈警长,你要是有空来洛杉矶,记得要Call我喔!”
“一定。”他笑着,露出洁白的牙。
宋敏妮红着脸,对他倾尽魅力的一笑,然后才转身进门。
直到大门关上后,春娇才松了一口气。
她快步走回车上,躲避午间毒辣的阳光。而陈志明则是不改慵懒,步履徐缓,悠闲得像是在散步似的,在她就定位快三分钟后,才坐上驾驶座。
他的慢条斯理,被她严重怀疑为依依不舍,忍不住开口,酸了他一句。
“怎么?舍不得啊?”
陈志明瞥她一眼,嘴角微扬。
“怎么?你嫉妒啊?”
她倒抽口气,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说谁嫉妒?”
“你啊。”他笑意盎然的调侃,朝她凑近几寸。“如果不是嫉妒,怎么听起来酸溜溜的?”
“嫉妒?那得要先喜欢,才会有嫉妒。”她扣上安全带,靠在椅背上冷笑,故意上下打量他。“很抱歉,你去骗骗年轻妹妹还可以,可惜不合我的胃口。”
他耸耸肩,一点儿也不介意她的话,只是噙着深深的笑意,一边发动车子。然后,开口问出,打从他第一天见到她,就重复在问的问题。
“下班后,和我吃顿饭吧?”
她的回答, 一如往昔。
“我没空。”
*
她真的不知道,这个男人的脸皮到底有多厚。
这三个月来,陈志明每天都问同样的问题,有时候一天还会问上三、四次。事实上,他几乎只要遇见她,就会开口约她。
这个无赖,似乎完全听不懂她的拒绝。
他只是一而再、再而三,锲而不舍的开口询问,每次她拒绝,他也没有进一步的说服或是强逼,只是会在下一次遇到她时,重复他的邀请。
他每天都问,而她每天给的答案也都相同。
她总是毫不客气的拒绝,而他也总是满不在乎的耸肩一笑。
有时候,春娇会觉得,这个男人根本也不是想追求她,而是把这种邀请,当成一种类似早安你好的问候语。
但是,如果不是想追求她,他又何必在她加班时,都为她送上热腾腾的宵夜?
起先,她把他送来的食物都交给双胞胎解决。但是,时间一久,她又开始觉得,自己何必跟食物过不去?既然拒绝不了他的好意,那么她也只好恭敬不如从命。
然后,在她即将下班时,他又会突然出现。
为了繁杂的镇务,以及即将到来的花卉博览会,她每天都加班到很晚,工作到十二点已经是家常便饭。
不知道从何时开始,陈志明会在她下班时,出现在镇公所,敲着她办公室的门,重复另一段相同的对话。
“很晚了,我送你回去。”
看着那懒洋洋的倚在门上的男人,春娇将桌上的文件放进包包里,再抓起车钥匙,起身回答相同的答案。
“我自己有车。”
他扬了扬嘴角,没多说什么,却也没让开。
这个男人几乎占据了整扇门。
他的笑容里,有着期待。
春娇眯了眯眼,也露出微笑,然后踩着三吋高的高跟鞋,喀啦喀啦的朝着他笔直走过去。
她在心底盘算的高跟鞋攻击,被他野性的本能察觉。就在两人接近,她即将一脚踩上他的旧布鞋时,高大的身影一闪,成功的避开攻击,也让出了去路。
哼,算他识相!
春娇仰起下巴,挤过他的身边,克制着不要去感觉他的胸膛有多么结实、温度有多么暖烫。她维持完美的镇定,走出镇公所,一路来到停车场。
一路上,她虽然没有回头,却仍可以听见他稳健的脚步声,亦步亦趋的跟随而来。
春娇坐进心爱的跑车,在浓浓的夜色中,穿越入夜的小镇。黑夜中的镇上,车寂人杳。
镇外的菊花田里,无数的灯火照亮夜空。而陈志明的黑色悍马,始终保持稳定的速度跟距离跟在她的后头,直到她的车子驶入自家庭院。
虽然不愿意承认,但自从他每天晚上都开车护送她回家后,在内心深处,她的确安心不少。
这个小镇虽然不像城市那么繁华,但坏人可不是只在城市里出没的。
让一个破案无数、骁勇过人的警长来做她的夜间保镖,似乎是有些大材小用。其实,在她心里,始终都知道,她使唤陈志明的次数跟方式,都是让他屈就了。
这些日子以来,他并非闲闲无事。
短短三个月内,他调派邻近几个分局的人手,共同破获了一个走私案,查获的海洛因砖价值超过两千万。不只如此,他还加强了邻近几个镇的警力互助网,降低了犯罪率,镇上的治安,因为他的到任变得更安定。他甚至跟那些逞凶斗勇的年轻人轻易打成一片,遇到有事发生的时候,还会请他去调解,血气方刚的械斗次数,因此大为降低。
所有人都喜欢他。
不知从何时开始,大家都称他为“警长”。
他陪着老人家下棋,逗老人家开心,帮助受伤的孕妇,还逮着肇事逃逸的无良驾驶。他找回每一个失踪的小孩跟小孩的球、狗,还有鞋子。有一次她亲眼看见,他领着一群国小学生到分局里做教学参观,幽默的言词,逗得学生们笑声不停,争着举手发问。
这样一个男人,正倾尽全力在追求她——
夜色更浓,春娇把车停好,下了车。
而陈志明照样把车停在车道上,也跟着下了车,就像过去三个月来的每个晚上,他几个大步就走到她身后,陪着她穿越自家前方、母亲悉心照料的小花园。
街灯下,花园里的花迎着夜风摇曳着。
“赏个晚安吻吧!”
当她将钥匙插入锁孔,预备开门时,他玩笑似的说道。
春娇打开门,回头看着陈志明。他是那么高大,她即使穿着高跟鞋,却还是矮他一大截,只能仰头望着他。
“你不知道什么叫放弃吗?”
他竟然抬起头,看着满天繁星,很认真的想了一下,然后才低下头,笑着问她。
“赏个吻有这么难吗?”
春娇没有回答。
她当着他的面,毫不留情的,把门重重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