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俏伙计 第6章(2)

  “古初岁那边我是毫无头绪,不过留在铺里左后方弯廊上的几具黑衣尸水,我倒是找到一些端倪。”既然无法从古初岁方向下手,就逐步逐步来抽丝剥茧。

  几具黑衣尸水是死于剧毒,不会有人闲闲跑到当铺里来饮药自杀,那么便是想在当铺里干些坏勾当,反倒在弯廊上惨遭歼灭,当时铺里醒著的人,只有古初岁,想必与他脱不了干系。

  “尸水摊里没被融尽的衣裳暗袋藏有铜牌,他们是太傅府里的人,不过我们与高老太傅向来友好,没道理他会派入夜闯当铺。为财?老太傅的家财更胜当铺千万倍,这可能性微乎其微。既非为财,以迷魂香撂倒众人,又无伤及他人性命的打算,足见不是来寻仇,如此大费周章,便是为人了。”公孙谦慢慢分析。

  提及“人”,便直觉猜到太傅府里那位性好渔色的金孙公子哥,他强掳民女的传言时有耳闻,早就不是新鲜事了。

  “畜生!”听明白公孙谦分析的尉迟义啐声,行动派的他,带著一身杀气往太傅府去,摆明忘了他是要去找古初岁还是要去打金孙公子哥。

  “太傅府找不到与古初岁有关的蛛丝马迹,就麻烦了……他这个世上仅存的药人及蛊族遗孤,无家可归、无亲可依,他若离开,天涯海角能往哪里再找一个古初岁给妅意?”

  古初岁,你千万别就这样人间蒸发呐。

  *

  房里,只有一盏油灯,豆大烛火,吃力对抗满屋阒暗。

  壁上投射一道孤影,随著唯一一处小暗窗偶尔透入的风,影子摇曳,仿佛影子主人正缩肩低低啜泣。

  实际上不然,影子的主人只是静静落坐,目光浅远,人虽在原地,思绪落在千里之外——身躯能囚禁起来,心却不行。

  他浸淫在美梦一般的那几天。

  在那场梦里,他遇见一个美好的女孩,她给了他欢愉的回忆,惹他笑、逗他开心,她陪他做了许多许多向来只能孤单去做的事,或许那对她而言不过是举手之劳的小事,对他却是以为这辈子都无法尝到的滋味。

  在那场梦里,他被宠著,被怜著,第一次,有人为他大声哭泣,哭得那般纯粹、那般声嘶力竭、那般毫不保留。

  即便最后,他不得不从美梦中醒来,亦无损梦里余韵残存的喜乐。

  古初岁忆著那些,脸庞有笑,温温柔柔的,被囚于暗室的恐惧,完全不存在于眉宇之间。

  “没想到,你竟然逃得掉。”闩上钢锁的牢舍铁门沉沉被推开,金袍男人缓缓步入,宛如正吟念优美诗词般的嗓,阴柔且充满讽笑,却也没能让古初岁的视线由烛火上收回。他来到古初岁身旁,落坐,双腿交叠,不在意古初岁对他的视若无睹,续道:“逃到外头溜达几日,乐不思蜀,真以为自己能过起寻常人的生活?嗯?”唇边冷笑始终没卸下。

  古初岁静默,长睫微敛,双眸细细眯起,他的反应,让金袍男人笑出声,似乎以古初岁的不悦为乐。

  “要不是我去找我表哥喝酒,也不会那么凑巧听见他派往当铺抢女人的护卫惊慌逃回来,凌乱陈述在当铺中看见的可怕景象。若非他尿急,恐怕他也会丧命……我派人四处去找你,一直没能如愿,正烦著这几年来的努力将化为乌有,没料到竟还能寻回际,看来,连老天都认为我想做的事,是正确无比。L

  无巧不成书,才恼怒古初岁下落不明,处罚完一干子看守古初岁的下人,并派出人马追捕古初岁,十几日来没消没息,他心情恶劣,于是找上表哥一块儿饮酒浇愁,却在表哥府邸喝酒时遇上落荒逃回的护卫,听其提及当铺里,有个嗓音破碎的纤瘦男人,被削断臂膀,还能诡异地凭空接回,而从他伤处溅开的血雾,带著灰色氤氲,把自己的同伴们包围起来,下一瞬,同伴接连倒地打滚,最骇人的是,他们开始融化,从脚趾处逐步往上——

  金袍男人,赫连瑶华,听罢护卫的血腥描述,不惊反笑。

  找到了。逃掉的禁脔,原来是藏到了严家当铺,日前严家当铺里传出的“神人之血”,就是他。

  这消息,赫连瑶华自然没有漏闻,没能立即将神人之血与古初岁加以联想,是他主观认定古初岁的血无法救人——那仅有资格称为毒血,又何来神人之说?

  于是,赫连瑶华当下拜辞风流表哥,前往严家当铺,果真在当铺里看见古初岁。

  突然,赫连瑶华一把揪扯古初岁的墨色长发,使劲地逼他疼痛仰首。

  “你不知道你对我有多重要吗?竟然妄想要逃!你以为我非你不可,不敢伤你,于是开始肆无忌惮?”赫连瑶华嗓轻,手劲却重:“看来,你仍是没有学乖。我确实不能伤你,但不弄死你的方式有成千上万种,你想每一种都试试?”

  “说穿了,你要的,不就是养在我身体里的金丝蛊罢了。”古初岁凛眸回视他。

  赫连瑶华低声笑:“既然你知道,就不该企图带著它逃跑。”

  “没有用,金丝蛊只要一离开我的身体,它便会死亡,你无法拿走它。”

  金丝蛊是他们族内灵蛊,传言是位仙人所赐予他们的神物,蛊族人在孩子出世后一个月,会以蛊卵喂食,让蛊卵在孩子体内孵化,金丝蛊是种温和的蛊虫,它们并不会对宿主健康造成伤害,虽然啜饮宿主之血为生,取用的量却仅仅只有人体所能承受的一小部分,宿主甚至不会察觉到任何不适。

  它潜藏在宿主的心脏,平时几乎都在沉睡,然而一察觉到宿主身体遭受伤害,它们便会醒来,沿著血脉窜往伤处,吐出特殊丝线,将宿主身体所有损伤治好。它是一种稀罕珍贵的药蛊,一离人体便会枯萎死去。

  古初岁之所以能成为药人,饮毒无数,却没有像一般培育的药人腐蚀身亡,泰半原因正是体内护主的金丝蛊,它为他把破蚀的内脏肠胃修补完整,为他延续生命。

  金丝蛊是蛊族人的圣物,它给予他们不易受伤死亡的身体,他们最终却也是为它而尽数惨遭灭族。

  越是珍稀之物,越是容易遭人觊觎,金丝蛊的事被传出族外、被渲染、被夸大、被加油添醋。

  外族人以为蛊族人拥有金刚不死之身,实际上,蛊族人只是血肉之躯,他们以务农为生,隐居于山野间,不争权、不夺利,乐天知命,深信金丝蛊是上天赏赐的宝物,他们抱持著崇敬之心在接受它,将它置于孩子体内,祈求圣物保佑孩子好养好带好好长大,他们不求其他,不贪婪,不用金丝蛊为恶,世世代代守著家园,过著平静无争的人生。

  金丝蛊的传言,引来深具野心之人。

  那日踏破族寨大门的,据说是名皇家将领,他带领一批兵马,闯进族里,不分男女老幼,见人便捉,手无寸铁的蛊族人,哪是带刀士兵对手?短短半个时辰,全族近乎全数被逮,囚进地牢。

  他们并未犯罪,也是善良老百姓,却因不实谣言,使他们成为将领口中可以培训出来的“恶鬼军队”——一队砍不死、杀不绝的奇兵。

  无论蛊族人如何想导正这天大错误的观念,慌张解释,将领全不采信,他只相信自己双眼看见的事实,刀锋落下所划开的伤口,诡异的丝线,眨眼之间的缝合,消失无踪的刀疤……

  蛊族的青壮年,被送上战场,然而,他们全是庄稼汉,不懂武,没耍过刀枪,在战场上,笨拙无比,金丝蛊虽能治伤,却不能让他们真正不死,当伤势过重,或是太密集地逼迫金丝蛊吐丝,金丝蛊亦会因过劳而死去,金丝蛊一死,战场上的蛊族人,比一只蚂蚁更赢弱,那场战役,蛊族死伤近半数,将领冷呿,看清了派这群乌合之众是败笔的现实,他开始采取第二条计策——

  他找来数十名身强体壮的武学高手,准备把蛊族体内的金丝蛊移植至高手身上,如此一来,最强的士兵,配上能自我治疗的特殊能力,还怕不能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吗?

  如意算盘打得很响,却做不到。

  当他把蛊族人开肠劫肚后,挖出心脏,取走金丝蛊,罕见的怪虫轻蠕挣扎几下,便不再动了,虫身上的金黄色泽迅速褪去,变成槁木般的暗褐,死亡。将领不信邪,又捉了几位蛊族人来试,结果都一样。

  金丝蛊,根本不是他以为的无敌!

  残存下来的蛊族人,几乎只剩下毫无用途的老人小孩,将领本打算杀光他们,以泄心头怨气,军医反倒央求将领让他深研金丝蛊这种神奇之物,将领相当干脆地允诺,反正无用之人,随便军医想对他们做什么都无妨。军医向来最喜爱将战俘切切割割再缝缝补补,或是拿战俘来试药,战俘很轻易就会被军医弄死,但蛊族人不同,他们生命力强,划开大伤还能喘气,无须替他们上药,也不用给他们太长的恢复期,那些小事,护主的金丝蛊全会去做。

  金丝蛊的本能,延长了蛊族人的折磨。

  当年仍是孩子的古初岁,便是在那时,被强灌下大量的毒或药,成为军医试验的药人之一。

  亲眼目睹周遭的族人一个接一个倒下,他们体内的金丝蛊在漫长且无止尽的试毒中,支撑不下去,他知道,族人的凄惨死状,也将会是他的,总有一天……

  他却独活了下来。

  为什么?

  他明明没有特别想求生。

  为什么?

  他无法死去。

  为什么?

  那些剧毒已经让他的嗓灼伤得无法复原,让他腑脏受药毒侵害而受损,让他的身体残破败坏,他以为,那代表著他体内的金丝蛊也濒临死亡,他在等待,闭上双眼,等待著死。

  之前,一直无法理解,活下来有何意义?

  他甚至痛恨著藏在自己心脏间的金丝蛊,恨它为何不给他一个痛快,为何要凌迟他——

  现在,他似乎有些明白。

  活下来,是为了遇见她。

  妅意。

  若当年就那样死去了,他就无法与她相遇,无法得到美好回忆,他的生命便只剩下孤独的残缺和灭族的痛苦。

  他不由得以掌心贴往胸口,默默感谢起属于他的金丝蛊。

  能活下来,真的,太好了……

  他在严家当铺时,时常这么想,按著心窝处,由衷感激。

  “我当然清楚金丝蛊一离开你的身体就会死亡,我会花下大笔黄金从军医手中买下你,自然从他口中听见关于金丝蛊之事。你放心,我不会蠢到犯下这种大错,毕竟,全天底下唯一仅存的一只金丝蛊在你体内,我比你更舍不得它死。”赫连瑶华松开手,放过古初岁的长发,方才还拉扯著发的五指,挪到古初岁胸口,慢慢收紧那一方寸的衣料,他冲著古初岁一笑:“我准备连同你的心,一块儿挖出来。虽然我不愿意让你这个低贱男人的心在她体内跳动,不过,为了金丝蛊、为了她能活著,我可以勉强容忍。”

  古初岁淡觑著赫连瑶华狞笑中,带有的希冀及喜悦,那是近乎发狂的眼神。

  “你的存在,就只是为了这个,不是吗?”赫连瑶华笑问他。

  不是。

  他不是为了让另一个人活著而存在,不是!

  “难道,天底下还会有谁像我一样,认为有你在,真好?”赫连瑶华语带嘲讽。

  好在有你。

  有,有人。

  赫连瑶华希望他活著,是为了要取他体内的金丝蛊去救另一个人,所以他说“好在有你”,意指著好在蛊族人里,残留下你,真是件好事,如此一来,她便有救,她能靠著金丝蛊延续生命。

  赫连瑶华并不稀罕他古初岁是活是死,他让他活著,不过是在等待时机,一旦适合的日子到来,他也会毫不迟疑挖走他的心……

  但妅意不同。

  她不奢望从他身体里拿走什么,对她而言,他古初岁代表的并不是一件商品,不是一个毫无痛觉的东西,不是一个杀掉也无妨的代替品。

  古初岁想起她,不掩饰自己喜悦轻笑,难听的嗓,刺耳得让赫连瑶华皱眉,更刺眼的是古初岁流露真情的脸庞,赫连瑶华嫌恶那样的表情,他已经记不起来有多久未曾从镜中看见曾经如此深情的自己,自她倒下之日起,他就不曾再发自内心的笑。

  带了恶意,他故意要破坏古初岁的喜悦,道出彼此都心知肚明的现实:“即便有,也不具任何意义,因为很快的,古初岁就会从世上消失,只留下你的心,以及藏在心里的那条金丝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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