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会这样?客人借书还书的时候,她都会分开放,以免弄混,今晚客人确实多了,一堆要还,一堆等著要借。
还书的客人可以稍微慢一点,通常熟客都会把书放在固定的位置,然後继续找新书;借书的客人,她会尽速处理,不过也不至於到手忙脚乱的地步。
那……她怎么会少了一本书?熟客开心拿著书到柜台,条码一刷,她说还欠一本书,熟客说全都还了,可是从袋子里拿出来的书明明就少一本,她也不知如何解释。
最後熟客还特地回家一趟,然後致电过来说确定已经还完了,问莫立美是不是不小心还没刷条码就摆进书柜。有时候是会发生这种情况的,所以这就是为什么晚上十一点半,她还待在租书店的原因。
熟客确定有拿书来还,电脑没有纪录,她只好努力寻书,只是她从小说的第一柜来到最後一柜,依然没有找到那本书。她愈找愈疲倦,最後起身坐在沙发上,望著书柜发呆,直到有人敲了玻璃门。她抬头看,发现是丈夫,她有些意外。
“之礼,你怎么过来了?”
“我都下班了,你竟然还没到家,问之雅,她说你还在店里。怎么了?”他没有明白表示担心,莫立美却明白他在关心自己,内心备感甜蜜。“有一本书好像不见了,我正在找。”
“一本书不是很多钱,明天再找不就好了?”
“不行啊,客人很担心,每隔十分钟就打电话过来问有没有找到,尽快找到的话,她才能安心睡觉吧。”她也觉得一本书没有多少钱,不过重要的是信誉问题,彼此都不想被误会。
“哪间出版社?书名是什么?”
“玫瑰出版社,欢爱系列……”徐之礼很快便来到占了两个书柜,几乎变成专区的“玫瑰出版社”书籍前,等著莫立美说书名好让他找。
“书名呢?”等了一会儿没下文,他主动问。莫立美眨眨眼。脸上露出有些不好意思的表情。“书号2659,书名是……“老爷,不要!””两人已经是夫妻了,她还是很害羞。
徐之礼面无表情,若无其事地开始找书。
立美是依照出版社、系列以及书号分门别类,所以客人很容易找书,而且她的客人也不会乱放,基本上不会有找不到的书.2657“少爷,我要!”、2570“大爷,就要!”,同一层书柜就是没有2659。
“你确定客人有还?”这个书系是红色书背,非常抢眼,没有色盲的人第一眼应该都会先注意到。
“她是我店里的第一个客人,我跟她很熟,她不会骗我,说有还就是有还……我觉得应该是我这边出错的机率比较高,只是我都有分开放,实在不晓得会放到哪去。”莫立美蹲在书柜前,怎么也想不起那本书的下落。
客人还书的时候,她也会稍微记一下书名,可是“老爷,我要!”这本书,她今天真的没有半点印象。
“我再找找看。之礼,你刚下班回来,一定很累了,你先回去,我自己找就好了。”看见丈夫身上还穿著西装,领带已经解开,眉眼间的疲惫很明显,让她看了非常心疼他。
“你还没回家,我怎么可能一个人回去。下次若还有这种事发生,我情愿你跟客人说已经找到,然後自行吸收费用,也不要弄得这么晚,我还好说话,妈就不一定了。”其实他也希望立美能专心照顾家里,毕竟他的薪水足够应付一家人的开销,他想让立美过得更轻松,不过他也看得出她热爱工作,只好让她继续开租书店。莫立美差点忘记太晚回家,婆婆会不高兴。
“我知道了,我再找五分钟就好,如果找不到就跟客人说。”只是一本书钱,没必要弄坏关系。
五分钟後,她颓丧地宣告放弃,准备打电话告诉客人说找到那本书了,让客人安心入睡,也能让她关店回家,但没想到她竟然看见意外的一幕——之礼站在书柜前聚精会神的翻阅一本小说,书名被遮住了,但她毕竟是租书店的老板,只消一眼,便由封面认出那本书是前阵子租书率居高不下的“分居”。
正如小说的书名,的确是在探讨一对夫妻的分居。内容很简单,女主角爱男主角,他们结婚了,女主角以为男主角也爱自己才会娶她,如果一个故事这么平淡怎会有卖点,重点就在於最後女主角才辗转得知男主角对她其实没有爱情,他爱的始终是前女友,後来女主角提出分居的要求——很典型的老梗剧情,不过看到最後,心情总会贴近女主角,然後泪如雨下。
“好看吗?”徐之礼压根不看这种伤害眼力还没有什么建设性的书,不过不得不承认书名吸引了他。
“这男人根本不爱她,她怎么会傻到看不出来?”他迅速翻完一章,已经有结勾。
“因为女人是很傻的,如果她很爱这个男人,那么她会学鸵鸟自我欺骗,假装对方很爱她,假装没有看见对方不爱她的事实。”
“只有你们女人才爱看这种不切实际的小说。”徐之礼没有批评的意思,纯粹就事论事。
“你错了,店里也有喜欢看言情小说的男客人喔,之雅还会跟他们讨论剧情。”根据之雅说,如此一来更能掌握男人的心理,有助於她写小说。
徐之礼摇摇头,把书放进书柜里。
“再怎么傻也要有一个程度,对方不爱你,你非要霸占住那个位子不是自取其辱吗?”无论是经济、爱情,他向来都非常理性分析。“投资都说要分散风险。太执著某一个基金、某一支股票,下场不是大好就是大坏,值得吗?”
莫立美笑了,存心挑丈夫的语病。“那你是能接受我脚踏多条船罗?”
“你明知道我的意思不是这样。你们重视的是爱情,也许爱情真的很重要,不过让自己因为某个人而失去自我,我认为非常不值得,也没必要,永远要记住,爱情不是非要对方不可,这一个爱不到,下一个或许会更好,强求得不到的是最笨的行为。”
“或许女主角内心比任何人都清楚,又或许她根本什么都不知情,无论是哪一种,我相信她都是心甘情愿。”如果她是女主角,真的能做到吗?事情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她也不清楚。
“就算男主角爱的是别人,你也能接受?”
“那怎么能说是心甘情愿?”莫立美把书拿出来塞给丈夫。
“我说的是这本小说的女主角,不是说我自己。这本书的结局非常好,女主角原谅男主角并且重新接受他,也许这种事在现实中不太可能出现,不过看小说嘛,只是休闲而已,又何必太计较?这本书借给你,看完再拿来还就好了。”
“我不需要看。”他放回去。
她又拿出来。“看看嘛!你看书很快,应该花不到一个小时,看完後,你也可以跟之雅讨论剧情。基本上,之雅跟你一样觉得女主角很蠢,可是我觉得因为你是男人,之雅又没真正恋爱过才会有这种论点。从古至今,爱情最伤人,没有经历过的人根本无法体会。你等我一下,我去打个电话就可以回家了。”
徐之礼看了眼硬被塞在手上的书,无法想像自己会有时间看这本书,正当他想把书偷偷放回去时,眼角余光瞥见站在门口的人影,很陌生的脸。
“已经关店了,请问有什么事?”立美在打电话,他理所当然来开门。
“立美姊在吗?我是拿书来还的,她多放了一本不是我借的书。”徐之礼接过书,正好是他们找得半死的“老爷。不要!”。
“谢谢,她正在讲电话,我会跟她说。”
“治洋。谢谢你喔!”莫立美听见他们的对话,连忙挂断电话,走过来道谢。
“真不好意思,还让你跑这一趟,其实你可以明天再过来。”
“没关系,我是出来买消夜顺便把书拿来还你,我知道你一定会很急,才想顺便拿来。对了,这是我刚买的消夜,还有我亲戚送来的蛋卷,请你吃。”
“不用啦,你吃就好了。”
“我一个人也吃下了那么多,你刚好可以跟你丈夫一起吃,就这样了,再见。”江治洋把消夜和蛋卷塞人莫立美手上,然後转身离开租书店。
“治洋人真好。”好人还是很多。
“你平常都几点关门?”徐之礼一脸不以为然。
“十点半就会离开了,怎么了?”她对蛋卷比较感兴趣。
“看来他很了解你的个性,知道你一定会为了这本书留下来,所以才能买消夜的时候顺便把书还你。”消夜还买了两份,肯定是算准立美会留在店里,思及此,徐之礼心里不太愉快。
“可能吧,虽然一本书没什么,可是信用很重要,客人也会担心啊,他愿意特地跑一趟拿来给我,人真的不错。”莫立美没有想太多,刷过条码後把书归位,准备离开。“好了,我们走吧。”
“以後你少跟他接触,至於他跟之雅的事情,我会跟之雅谈。”
“怎么了?”
“我不喜欢他。”这是结论,且不得上诉。江治洋看立美的眼神,他非常反感。
“我决定要让男主角彻底受到折磨,然後彻底悔悟,重新做人。所以我列出下面几项折磨的方法……”
虽然徐之雅深深觉得面对密密麻麻又复杂的程式语言远比架构一本小说还来得容易百倍,不过她依然义无反顾的一头栽人,只为了给众多读者更好的阅读品质。
她坚信,没有好的男主角就不会有好的女主角,所以她的男主角在犯了全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後,立刻被女主角要求分手。她的女主角也不如其他小说中的女主角那样好说话,她是彻头彻尾漠视男主角,他解释,她不理;他道歉,她不应,甚至还雇了徵信社调查男主角二十四小时的行动,开始进行修理男主角的计划。
偷偷散播男主角得了性病的流言;正大光明进入男主角的房间,在水壶里加泻药:在他的电脑里灌病毒,让他一开机马上中毒;用男主角的名义买了三百杯饮料与蛋糕请全公司的同事喝下午茶:每晚固定打三通无声电话吵醒男主角,一点、三点、五点各一次,五点起床女主角还能顺便去运动,一举两得;最终绝招是迅速交下一个男朋友,而且限对方多金俊美,好让男主角明白自己错失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