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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见钟情相见欢 第四章


  第一道晨光斜射进室内,范怡侬在床上翻了个身。  

  半晌,一阵香浓的咖啡味从外飘进,嗅到空气中的咖啡香,她的鼻尖动了动。  

  远处似乎有个男人在说话,声音低沉地交代着事情,他的字句简洁,但那抑扬顿挫的语调却相当有韵律,十分好听。  

  她的眼仍闭着,嘴角却不自觉地弯起。  

  她认得这个声音,那是她的大提琴……  

  深深的吸了口气,范怡侬实在不怎么想从这样的美梦中清醒,虽然这个梦只能听到他的声音。  

  不一会儿,空气中飘来巧克力三明治的香味,她的鼻尖又动了动,开始觉得口齿生津。  

  喔,拜托,她真的不想醒,不过她也好饿。  

  那味道,真是……香毙了!  

  肚子咕噜咕噜作响,她挣扎着在醒与不醒之间,最后,她的生理本能战胜,决定先填饱肚子再回来作梦。  

  她睁开了眼,先是为了刺眼的晨光再度闭起,她眨了几下适应光线后,才缓缓坐起身来。  

  有一下下,她有些茫茫然搞不太清楚自己身在何方,甚至不太清楚自己到底醒了没有,特别是当她看见那位应该只会在梦中出现的男人端着餐盘出现在门口的时候。  

  “啊……晨光、帅哥、美食、大床,这种梦真是太扯了。”她看着他走到床边,不由得喃喃自语。  

  他听见她说的话,眼里不觉带笑,“早。”  

  她没回答他的问候,只瞪着他穿着衬衫的胸膛自言自语地惋惜道:“啧,可惜穿太多了。  

  他眉一挑,怀疑自己听到的,而且忍不住想笑,若非顾及她的颜面,他早笑出来了。说实在的,他已经很久没有那么好的心情了。  

  吕浩霆努力憋住笑意,在床边坐下,将餐盘放到她膝上,道:“我想你该饿了,所以要人送早餐上来。”  

  她瞪着膝上还在冒着白烟的咖啡和三明治,狐疑为何梦里餐点还会有重量;而且,说实话,这东西香得不像是假的。  

  见她一副看到怪物似的瞪着那份早餐,吕浩霆误以为她因为宿醉而吃不下,忙道:“不过如果你不饿的活,我可以要人撤下去。  

  他才要收回那餐盘,却见她突然低首嗅起那份早餐,甚至端起咖啡凑到鼻子前闻了闻。她微翘的鼻尖可爱的动了动,像小狗一样地嗅着那热烫香浓的咖啡,然后她原本还半眯着一片茫茫然的双眼,从迷茫到清晰、从半眯到恍然,跟着慢慢睁大起来。  

  倏地,她惊恐的坐直了身子,瞪大了眼转头看他,一颗小脑袋迟疑地、充满希望地对着他摇了摇,希望他会告诉她这不是真的。  

  看出她无言的问题,他万分同情但确定地对她点了点头。  

  “喔,不——你是真的。”她像是不相信地摇着头,低低的哀了一声,骨碌碌的黑瞳中满是慌乱。  

  “我是真的。”他点着头,嘴角轻扬,醇厚低沉的声音再度证实她的疑问。  

  范怡侬的双颊在瞬间飞上红霞,简直尴尬到无以复加,若不是膝上还摆着餐盘,她会立刻钻到床被下,或者跳下大床逃之夭夭。  

  “我的老天,我刚刚到底说了些什么?”她窘迫地呻吟着,下意识的低喃着。  

  “我想想,你说……”他双手抱胸,嘴角噙着笑,一脸有趣的看着她道:“可惜我穿太多了。  

  范怡侬捧着咖啡,满脸羞得通红,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  

  万能的天神啊,请你把我给变不见吧!阿门!  

  

  当然,万能的天神没有出现,范怡侬也没在弹指间“咱”地不见,大概是因为天上的神都很忙,没空理会她这微不足道的问题。  

  着着眼前的男人,她尴尬得要命,手足无措地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所幸吕浩霆还满清楚该如何打破现状,在她脸上的红晕都还没消退前,他已经将昨晚的情况快速的解说了一遍,当然,是略去他走出浴室之后的那一段,反正两人什么都没做成,说了只会让她更尴尬,为了不让她羞死在这里,他选择略过。  

  “等我洗好澡,想送你回去时,你已经睡着了。”他一脸绅士的说:“因为不知道你究竟住哪,所以便让你睡在这儿。”  

  “呃……我很抱歉……”听到自己昨晚的行为,怡侬羞愧得几乎将脸理进咖啡里。说实话,她真的不太记得自己昨晚到底于了什么好事。  

  天啊,真是糗毙了!  

  好不容易她终于找到她的梦中情人、白马王子,没想到自己竟然吐了人家一身,然后早上又……  

  喔,拜托,还有什么比这个更糟的?  

  “真的很对不起……”她沮丧的再度道歉,“呃,谢谢你的照顾。还有,昨晚的房钱,请你一定要让我付。”  

  “没关系。”他笑了笑.打趣的道:“反正我本来就打算在这里休个两天假,至于洗澡,昨晚我反正都是要洗澡的,所以其实没差。”  

  怡侬闻言不觉也笑了起来。  

  电话铃声这时响起,他起身,微笑道:“我到外头去接,你先把早餐吃了吧,早上空着肚子不好。”说完,他便走了出去。  

  怡侬暗暗吐了吐舌头,一边吃起早餐,一边庆幸他态度轻松,要不她可能会更加尴尬不已。  

  吃完了早餐,她努力的在卧房里建立好了自信,才鼓起勇气端起餐盘,走到客厅。  

  他看见她,便停下敲打键盘的动作,“吃饱了?”  

  “嗯。”她点点头,将盘子放到一旁的桌上,然后不安的看看大门,又看看他,两手则无意识的绞着,道:“呃……谢谢你的帮忙……我……还得上班,所以……呃……我得先……”  

  上班?  

  吕浩霆有趣的再挑眉,如果他没记错,这女人昨晚曾说她是开发部的美工人员,而通常,他们几乎是不在公司上班的。看来,这不过是个籍口,她大概是觉得方才的情形已经让她有点无地自容了。  

  他懂她意思的笑了笑,只这:“你自便。”  

  她像是得到特赦般地在瞬间松了口气,几乎是小跑步的走到门口,却又突然停住。  

  不行,她这次不能再落荒而逃了,至少也得知道他的名字,到时查起资料来也比较方便。她得先回去将他调查清楚,才不会让这匹白马冉次跑得不见踪影。  

  怡侬深吸了两口气,鼓足勇气,转身问道:“呃……对了,先生,我该怎么称呼你?”  

  他闻言,像是听到了什么好笑的秘密,怡侬只觉得他地双眼在瞬间闪过狡黠,他扬起唇角,带着若有似无的笑意,对她道:“我姓吕,吕浩霆,双口吕,浩瀚的浩,雷霆的霆。”  

  “吕先生,谢谢你。”她怯怯一笑,再度道谢,然后转身出去。  

  当门关上的那一刻,她猛然想起自己听过这个名字,下一瞬,她两手捂着差点发出尖叫的小嘴,双眼瞪得如铜铃一般,跟着同腿一软,整个人坐倒在地。  

  我的老天,吕浩霆——  

  那是老总的名字!  

  

  “好啦,至少你可以省下一笔请侦探的费用啊,呵呵……”罗兰搅拌着咖啡,双眼晶亮地调侃好友。  

  “这倒是真的。”范怡侬苦笑,她从高中时期就迷上TMR的创办人吕浩霆。  

  说迷,当然不是说偶像崇拜的那种疯狂迷恋,她只是佩服他在电玩上的眼光,还有他在商场上的决断力,更佩服他创造出了TMR的电玩王国。  

  也就是说,这位吕浩霆就是她嘴里常挂着咒骂不已的老总,只不过她从来没想过老总竟然这么年轻。  

  “喂,你进公司这么多年,难道从来没有见过你们家老总吗?’”  

  “没见过。”怡侬瞧她一眼,悻悻地为自己加了两汤匙的冰糖。  

  “怎么会没见过?”罗兰一脸夸张的看着她,“你这些年在那公司做假的啊?每次听你提你们家老总,我还以为你和他有多熟呢,他不是常常嫌这嫌那的,龟毛得要命吗?”  

  范怡侬没好气地扯着嘴角道:“我又不用天天到公司上班,基本上呈报进度的也是主任,再怎样也轮不到我们这些小卡,更何况见他了。”  

  “你不是很迷他吗?难道没看过报章报纸或新闻媒体的专访?”罗兰还是一副不可思议的模样。  

  “高中的时候,我是在报纸上见过一张照片,不过说实话,那照片模糊得要命,在昨天早上之前,我还一直以为他少说也有五、六十岁。”她用力搅着咖啡,看着白色的奶精将黑咖啡染成乳棕色。  

  “呵,那可好玩了。”罗兰眼里掩不住的兴味,摆明了看好戏地问:“对了,那你还想实行你那猎夫计划吗?”  

  范怡侬紧抿着嘴,皱了下眉,才抬眼看着好友道:“当然要,我好不容易我到一个看顺眼的,怎么可以随便放过。再说,我为什么要放弃?因为他是老总吗?还是因为他是TMR的老板?如果因为他是老总,基本上在公事上我很尊重他的能力——”  

  她继续搅着咖啡,耸耸肩道:“虽然他有时候实在太过独断、霸道、顽固、恶劣、不讲理,又过分到了极点,但大部分的时候,他给的意见是对的,只是告知的方法太过直接。但今天如果我有问题,而对方,无论是上司或情人,我宁愿他直接一点告诉我,而不要拐弯抹角饶了一大圈还表达得不清不楚。”  

  “所以说,这反而算是他的优点罗?”  

  范怡侬挑起眉,“算是吧。至于他是TMR的老板,这不是很好吗?至少如果我真的嫁了他,那大概下辈子就不愁吃穿了。”  

  “怡侬,说真的,除了这些,你对他了解有多少?”罗兰支着脸,一脸好奇。她知道好友的个性,怡侬一向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不过为了以防万一,她还是得先确认她对这整件事到底认真到何种程度,毕竟,终生大事可不是能拿来开玩笑的。  

  大大灌了一口热咖啡,范怡侬从袋子里拿出一叠资料道:“我昨天一回到家,便上网要一位朋友帮我搜寻TMR负责人的资料,结果找到一大叠,名人就是不一样,拜那些狗仔队之赐,这里面从他怎么人行、生平参加过什么样的电脑比赛,一直到他全家大小姓啥名啥、今年几岁、家里有几个兄弟姐妹,甚至他二十五岁到二十八岁为期三年的婚姻不拉不拉……等等一卡车,你想得到的,这里几乎都有。”  

  罗兰接过资料,边听她说,边翻看着,范怡侬语音方歇,就听她笑出声,指着其中一段道:“哇,真是不得了,竟然连他喜欢吃什么都有,真是太神奇了,呵呵呵呵·、·、、,”  

  “对啊,感谢无远弗届的INTERNET。”她好笑的嘲弄着,跟着又道:“看那行下面,重点是那里。”  

  罗兰往下读去,双眼顿时一亮,这下终于知道怡侬为何一大早就将她从床上挖起来了。  

  因为,这上面列举了这位黄金单身汉喜欢的女人类型,当她快速瞄过时,差点笑出来,除了一点之外,依依几乎合了大部分的条件,而那一点,偏偏就是她这位同窗好友的致命伤,却刚好是她最拿手的,那就是——淑女。  

  范怡侬——善良?是的。可爱?是的。认真?是的。  

  但淑女——?  

  怡侬和什么都能沾上一点边,但要她淑女?  

  这个嘛,等太阳从西边出来可能还要快一点。  

  根据罗兰这十几年来对范怡侬的认知,怡侬和淑女这两个字是沾不上什么边的。  

  当然她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不过,她有点和怡侬不一样,那就是在必要的时候,她很会装,也很习惯,就算将她突然丢到英国皇家的舞会上,她大概也能怡然自得。但怡侬可就不一样了,若这种事情发生,范怡侬铁定是先找个角落站着,然后再找张椅子坐着,不到三十分钟她一定开始打呵欠,若刚好她又几天没睡,就算英国女王就站在她面前,她小姐铁定照样能坐在椅子上呼呼大睡。  

  而且她的外型……老实说,怡侬不是长得不好看,她的长相虽然不是绝美,但也算还可以看,只不过范大小姐活了二十八年,对于妆点自己的那张脸,她到现在也只会画口红而已。  

  她不化妆、不穿裙子、不打扮,她大而化之,在工作上认真,在生活上却有些懒散。简而岂之,范怡侬半点没有女人该有的模样,更别提要她有多淑女了。  

  不过说穿了,男人要女人像个淑女,讲淑女是好听,注重外貌才是真的。  

  而这一点,正是罗兰能帮怡侬的,她得先把怡侬的外貌给打理好,最低限度也得让她“看起来”像名淑女才行。  

  看着相交多年的好友,罗兰扬起眉,轻笑道:“这会是个大工程。”  

  “我知道。”范怡侬一脸苦笑,抓着汤匙的手,依然烦躁的搅拌着咖啡,“相信我,我真的知道……”  

  “呵,知道就好,不过你放心,给我三天时间,我们会将你改头换面。”  

  “我们?”怡侬疑惑的蹙起眉,“谁?”  

  “还有谁,你该不会以为光靠我就成了吧?我可没那么厉害,若是只有一个晚上,我那套还能撑撑场面,可要是想钓凯子……”罗兰轻笑,掏出手机,边说边迅速拨了一组号码,边瞧着她道:“当然不能少了咱们其他好姐妹!”  

  什么?好姐妹?拜托,要给其他人知道,她铁被笑死啦!  

  范怡侬瞪大了眼,手一伸才要抢走手机阻止她,可惜电话已经通了,罗兰笑着跳起来,退了一步闪避她的魔爪,将手机凑到耳边笑道:“喂,葳葳吗?”  

  “谁啊?”林可岁懒洋洋的声音从手机中模糊传来。  

  “你还在睡啊?别睡了,起床开工啦!”  

  “罗兰——”范怡侬红着脸慌张的要抢电话,可惜手脚没罗兰长,怎样就是抢不着。  

  “那在鸡猫子喊叫的人是怡侬吗?”  

  “是呀,咱们的怡侬发春啦,呵呵呵呵……”罗兰一边闪避怡侬的手,一边看了下表,笑道:“现在是早上九点,我等会儿得到怡侬家,你把东西弄一弄,记得带齐吃饭的家伙,对了,还有其他人也是,大伙儿晚上老地方见!”  

  怡侬好不容易一个声东击西抢到电话,谁知她才“喂”了一声,却听电话已经传来“嘟嘟”断线声,她顿时垮下了小脸,颇有欲哭无泪之感。  

  完了,当初找罗兰帮忙她就已经有被这女人调侃一辈子的准备了,不过再糟也只一个,谁晓得她会找上其他人!这下可好,她看她呀,这辈子难在这群姐妹淘中翻身啦!  
  呜……好想哭喔……  

  

  被罗兰拖回自己的单身小套房,范怡侬一脸认命的模样。  

  根据她之前搜集到的资料,她的这位白马王子,显然是个有点小洁癖、公私分明的人,他之前所交往的女子,包括他的前妻,都是属于同一种类型。  

  他偏好名媛淑女型的女子,不一定要温柔贤淑,但要动静皆宜,且说话应对要得体、社交手腕要高明,当然这一切的基准就是行为举止要优雅。  

  她要引起他的注意,首要条件当然得将她自己的外表给打理好,而这,就是她找罗兰来的最主要原因。  

  不过才半天,范怡侬已经开始有些后悔了。  

  站在自个儿小小的套房里,怡侬有些无力地看着高她一个头的罗兰弯身探头将她衣柜中的T恤和牛仔裤一件件从衣架上拆下来,丢到黑色大垃圾袋里,嘴里还不忘叨念着:“从今天开始,你每天都得穿裙子,还有,记得坐下来的时候把脚合起来,不要张开开的,挺起你的背、缩小腹——”  

  怡侬照她的话做,不过还是忍不住咕哝道:“拜托,你接下来该不会是要叫我随时随地顶着字典走路吧?’  

  “不用。”罗兰回身看她,咧嘴一笑道:“不用随时随地,只要在屋子里时顶着就行了。”  

  怡侬闻言不由得翻了个白眼。  

  罗兰回头继续清理她的衣柜,边道:“我们等会儿去买裙子,拜托,你能看的衣服真是少得可怜。”  

  “我又不常出去。”她不以为然的小声咕哝着。  

  突地拉出一套袒色的运动服,罗兰无法置信的叫道:“我的老天,你竟然连学校的运动服都留着,你把这留着干嘛?当纪念品还是传家宝啊?”  

  “呃……那衣服穿起来很舒服啊……”  

  罗兰眨眨眼,怪叫这:“天啊,你不会是在和我说你现在还穿这衣服出去吧?”  

  “我是啊……”怡侬怯怯的回答,“反正只是楼下呀,还要换衣服好麻烦,而且它又还没坏掉……”  

  “没坏掉?”罗兰呆了一呆,“什么意思?”  

  “就是还没破掉啊,衣服没破掉我又还可以穿,当然就继续穿啊。”范怡侬看着她,认真的回答。  

  罗兰张了张嘴,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衣服没坏掉是可以继续穿没错,但她还以为这种认为衣服要穿破了才能丢的人类,早就已经在台湾绝迹了哩,没想到她自个儿身旁就有这么一个特异人种。  

  拜托,她自己衣柜里的衣服根本找不到超过一年的,事实上,能找到超过一季的就要偷笑了。  

  瞪大了眼看着好友,她半晌才道:“天,我真不敢想你这些年是怎么活过来的……”  

  怡侬耸了耸肩,不置可否的道:“就这样活过来呀。”  

  罗兰无力的回以一笑,真是服了这位世纪无敌大散仙。  

  跟着,罗兰又继续清理怡侬的衣柜,她几乎是清掉了大部分的衣物,当天下午,她便带着将逛街视为恶梦的范怡侬逛遍了东西区的精品百货及服饰店,一直走到怡侬觉得自己的脚已经毫无知觉了,罗兰才终于放了她一马,答应其他该买的东西可以等明天再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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