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常这个时候,他应该坐在办公室,闲闲地听音乐、看晚报,整理一下传真国外的电文,然后散步买个便当回家,再静静地度过一个晚上……
但是此刻,他却在医院的急诊室陪这个聒噪的女人!
「医生,你确定把玻璃清出来了吗?要是没有清干净,造成后遗症,这叫做医疗疏失……」
伍忆铃躺在推床上,正让医生抓着右手腕缝合伤口。她不敢看缝补的动作,只好望着天花板,带着哭音,滔滔不绝地说话。
医生的表情藏在口罩后面,他冷冷地说:「我都说没有玻璃屑了,妳是单纯的割伤,没有伤到神经,也没割到血管。」
「没有玻璃屑吗?怎么我觉得痛痛的?」
「等麻药退了,妳会更痛。」
医生不说还好,一说她又打心底痛了起来,脸色再度刷成惨白。
「小姐,请妳不要『皮皮挫』,我很难缝耶!」医生皱着眉头。「先生,请你把她按好。」
叶海旭不得不按住伍忆铃的肩头,命令道:「妳别乱动。」
「我没动啊,这是自主神经颤动,我没办法控制。」她的眼神十分凄苦。
叶海旭不经意接触到她的目光,这才发现她不是欧巴桑。
鹅蛋脸,眉清目秀,一双灵活大眼好象会说话,滴溜溜转得他心脏突地一跳。
如果她不讲话,看起来就是一个文静甜美的女孩子;然而领教过她的聒噪,又在出租车上见识到她嚎啕大哭的丑态,即使她现在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他对她也没什么幻想空间了。
「喂,妳还在抖?」他又拍拍她的肩头。
「人家怕,就是会抖啊!」
「别怕啦!」他很想用力拍她的头,但还是克制地再拍拍她的肩头,凉凉地说:「妳没有大出血,死不了了。」
「万一我得了破伤风怎么办?」伍忆铃依然忧心仲仲。
医生插嘴说:「刚刚打过预防针了,小姐真是贵人多忘事。」
「天有不测风云,说不定我已经感染细菌了……糟了!」伍忆铃瞪大眼睛,望向她的新雇主。「董事长,你今天就得给我办劳保健保!健保本来就不能中断的,如果医生没给我治好,以后右手报废了,我可以用劳保请领伤残给付;万一我不幸死掉了,你一定要记得通知我阿母,叫她申请死亡给付,聊表我最后的一点孝心。对了,我们公司有没有员工保险?保险日也要从今日起算,我是在公司受伤的,这叫做因公殉职……」
「妳讲完了吗?」叶海旭绷紧一张俊睑。
「还没有,不晓得今天要不要住院,你得回去帮我拿衣服、拖鞋……」
「小姐。」医生在口罩后面噗噗笑了几声。「妳不用住院,我缝好了,记得不要碰水,一个星期后挂外科门诊拆线。」
「这么快?不需要留院观察吗?」
「小姐,妳精力充沛,细菌全被妳杀光了,拿消炎药回家吃就好。」
伍忆铃举起缠满纱布的右手腕,翻来覆去瞧着。「医生,你缝得好不好看啊?会不会留下疤痕?」
「疤痕是一定会留下的,唉!年轻人做事要三思而后行,妳这么活泼,看不出来会割腕自杀……」
「我不是割腕自杀啦!」伍忆铃立刻抗议。
「她会自杀才怪!」叶海旭也立刻下结论。
「好!好!反正是小姐力气大,以后别再摸破玻璃杯了。」医生笑得很开心,难得急诊室来了这么聒噪有趣的病人啊。
「我要起来。」医生一走,伍忆铃按着床板想要坐起来,右手稍微用了力,又哼哼哎哎地软下身子。「爬不起来。」
叶海旭好人当到底,只好俯身楼起她的身子,不耐烦地说:「这样起来了吧?」
「你借我靠靠,我失血过多,头昏眼花……」伍忆铃的确有些头昏,顺势靠到那个宽阔的胸膛上。
叶海旭站得笔直,往下瞪住她的短发,她就这么明目张胆吃他的豆腐﹖
「妳流的血还不够捐血一袋、救人一命。」
「这么少吗?」伍忆铃情绪松懈下来,喃喃地说:「我可能是吓昏了,我以为我会死掉,可是我还年轻,我不想死,我要认真活着,而且要活得比那家伙更精采,叫他看看,没有他我一样活得下去,他不要我,是他没福气……」
「妳在说什么?该走了。」也许那个不要她的男人是有福的。
「都是你的杯子不好。」她抬起头,怔怔地看他。
「什么?」
「你买的杯杯品质不好,我才稍微出力,就被我捏破了。」
「杯子不是我买的,那是股东会纪念品。」
伍忆铃的力气回来了,她睁亮眼睛。「是哪家公司这么夭寿啊?竟敢拿这种劣货当纪念品送股东?我要写信去骂他们!对了,我还要向消基会投诉,要他们呼吁民众,不要贪小便宜,免费的东西不一定是好的,这里就有血淋淋的见证,我可以出面控诉……」
「妳有完没完?」叶海旭很想掩住她的嘴。「妳再叽哩呱啦说下去,我会被妳的口水淹死。」
「董事长,拜托你不要在我上面喷口水,好吗?」
「谁叫妳靠到我身上?」
「不靠了。」伍忆铃慌张坐直。她犯花痴了呀?怎会紧紧黏在姓叶的胸膛上﹖
「小姐,请妳不要占床位,赶快去批价领药。」护土小姐拿过一张批价单,顺便赶人。
「我来。」叶海旭接过单子。
「我来啦!」伍忆铃忙着抢单子。
「妳受了伤,力气还是很大喔?」他不让她拍,大跨步去找批价柜台。
「等等啊,董事长!」她赶紧套上鞋子,抓了包包,拼命在后面追赶。「健保卡还在我这边,你不要走那么快嘛!哎哟,我血糖降低,又要昏了……」
「妳还好吧?」叶海旭不得不停下脚步,更不得不「好心」扶她。
「没事。」伍忆铃握住他的手臂,闭起眼睛,稍事休息。怎么……全身软绵绵地,又不听指挥往他身上靠去?
她更加掐紧他的臂膀,试图和他维持安全距离。
「喂,妳手腕不要出力,伤口会再出血的。」叶海旭被这个大力女超人掐得发疼,却是不能狠心甩掉她。
「我想……我饿了……」她像一头消耗太多能量的垂死天鹅。
「去那边坐好,给我健保卡。」
「我好饿,你再叫医生帮我打葡萄糖,我快虚脱了!呃,还是叫他帮我检查一下,说不定有贫血……」
「我等一下带妳去吃饭,吃饱就不贫血了。」这女人实在有够烦!
他拖着她往前走,把她扔到候诊室的椅子上,再去柜台批价。
虽然是她自己不小心割伤,但她在他的公司受伤,基于道义,他必须负起照料的责任,否则以她这个沸腾性子,搞不好还去告他职业伤害呢!
他能做到的就是带她急诊、付出租车费、医药费,顺便喂饱她的肚子。
他有点后悔让黄秀桦全权作主找人了。好歹他是董事长兼总经理,如今却跑来一个莫名其妙的工读生扰乱他的生活,他怀疑,只要这个女人存在的一天,他将来就没有一天安宁的日子了。
旭强贸易有限公司,顾名思义,就是由叶海「旭」和郝自「强」两个好朋友合开的小公司。由于叶海旭出了百分之九十九的资金,郝自强也乐得让他当董事长,另外再找来他们的大学同学黄秀桦管帐。五年来,「旭强」专门代理进口医疗器材和耗材,虽然不是大赚特赚,却也稳定经营成长,小有成就。
三个好同学太熟了,熟到彼此了解各自的生活和心情,所以小公司并没有太多的杂音,直到来了伍忆铃……
叶海旭不明白,他一定得在伍忆铃的尖叫声中展开一天的工作吗?
「救命啊!走开!走开!」」
伍忆铃穿著牛仔裤、球鞋,不施脂粉,一副工读生的清纯打扮,正好适合在巷子里让吉娃娃追着跑。
从巷头跑到巷尾,再从巷尾跑回巷子中间的公司,吉娃娃穷追不舍,两眼发光,汪汪狂吠,追得不亦乐乎,巷子的街坊邻居也掩嘴而笑。
「董事长,救命啊!」
伍忆铃一见叶海旭从楼梯间出来,立刻躲到他身后,紧紧捏住他的白衬衫。
「走开!」
叶海旭照例是虚踢一脚,吉娃娃照例是夹着尾巴呜呜溜走。
「笨,这么大个人还会被小狗追着跑?」又是发挥董事长威严的时候了。
「阿福不是小狗,牠是一只奸诈的老狗,牠欺负我是生面孔,老追着我跑。」伍忆铃花容失色,好气邻居们只会看热闹,更气姓叶的只会说风凉话。
「我不是教妳吗?牠吠妳,妳就站在原地瞪牠;牠再吠,妳就拿包包吓牠;牠敢追妳,妳就踢牠。已经三天了,妳还学不会?」
「我是来这边上班,又不是来学制伏恶犬的。」伍忆铃气呼呼扯着他的白衬衫。「应该找隔壁的理论,怎么可以天天放狗出来吓人?」
「别拉!我烫好的衣服都被妳拉坏了。」
「啊,对不起。」她忙拍拍他的后背,不好意思地盯住她抓出来的指痕。
叶海旭拿钥匙打开一楼的公司大门,说着:「大家都是二十年的老邻居了,有理说不清,他们每天放阿福出来玩几个钟头,巷子每个人都被阿福追过,等过一阵子阿福腻了,牠就不会追妳玩了。」
「腻?一只小狗会玩腻我?」伍忆铃深受伤害,因为她就是「不好玩」,这才会让可恶的施彦文拋弃。
她马上豪气干云地说:「我偏偏不让阿福玩腻,我就要让牠追,把牠累死、喘死,我就不信跑不过一只小狗!」她把满腔幽怨都发泄到一只吉娃娃身上了。
「妳有兴趣就去赛跑,别找不到路回来。」
「董事长放心好了,在没领到薪水之前,我是不会消失的。」
叶海旭拿了信箱内几份报纸,一日之计在于晨,他不想一早就浪费精力和工读生斗嘴。
进到屋子,伍忆铃也不多说话,立刻展开基本工作,开冷气、饮水机加水、抹桌子,整理传真机吐出来的各式文件……
叶海旭转去巷口的便利商店,持了早餐回来,一进们便觉得凉爽舒适,窗明几净,看来这女孩子动作很敏捷,但他还是得指正一下。
「喂,医生叫妳不要碰水,妳怎么到处抹得湿湿的?」
「我很小心,没碰到水呀!」伍忆铃分好传真,递给了他。
「还说没有,纱布都湿了。」叶海旭丢下包子牛奶,转身就去拿东西。
「有吗?」伍忆铃摸了一下,着急起来,追着叶海旭问道:「还真的湿了,怎么办﹖我会不会感染死掉啊?你卖医疗器材的,一定认识高明的医生,你赶快介绍我去急诊,最好不要吃特效药,那种美国仙丹吃了会变成月亮脸……」
「别乱跑,怕死的就坐下来!」叶海旭猛喝一声。真吵!
伍忆铃吓了一跳。她是很爱惜生命的,马上乖乖坐到会议桌边,一双大眼骨碌碌转动,看着叶海旭搬出急救箱。
「手放在桌子上,不要乱动。」他也在她身边坐下来。
她坐得僵直,好象面临生死存亡的大手术。
首先,他拿小剪刀剪开她的纱布,再拿药用棉花棒沾了生理食盐水,轻轻冲洗伤口,刷掉黏结在上头的血块。
「啧,好凉。」伍忆铃不敢看伤口,别过了脸。
「还会痛吗?」叶海旭用棉花棒敲了敲。
「不要敲啦,呜,有没有长脓?」她感觉他又在伤口抹来抹去,大概情况很糟糕吧?她赶忙解释。「我一直很小心,不敢碰水,洗澡都用塑料袋把右手包起来,只用一只左手洗澡,你看,我很厉害吧?可是我搞不懂,怎会弄湿呢?」
「天气热,皮肤随时在出汗,妳又喜欢和阿福赛跑,加上潮湿,当然就弄湿了,纱布也脏了。」
「这样喔。咦?你又不是医生,到底行不行?」
「我不是医生,至少我比妳有医学常识。妳自己看看伤口,我又帮妳涂了消炎药膏,没什么大碍了。」叶海旭扯开纱布卷准备包扎。
伍忆铃鼓起勇气,转头面对她的伤口,只见手腕上一道长长的肉红割痕,上头扎了四个黑色绳结,一条条穿入她的细皮嫩肉里……
「呜,好恐怖!真的有疤痕耶,好象一只毛毛虫喔!」
「喂,拜托别摆那张哭脸,好象我虐待员工似的。」
「我的玉手变得这么丑,我当然要哀悼了。」
叶海旭差点把整卷纱布滚了出去。她的手是很白皙,但还没听人如此孤芳自赏,由自认为是「玉手」的,难道她的脸皮一向这么厚吗﹖
「好了,我输妳,等妳拆线了,我这里还有美容胶带,妳再拿去贴。」
「送给我?」
「妳要买也可以。」
「董事长这么慷慨,我欣然接受了。」伍忆铃皮皮地笑着。
「董事长有什么好康的,我怎么不知道?」黄秀桦笑着走了进来,一看到眼前的奇景,不觉惊呼道:「我有乱视吗?我们的董事长正在吃女员工的豆腐?」
叶海旭绑好纱布,把伍忆铃的「玉手」丢回桌上-冷冷地说:「秀桦,妳是老花眼乱视了,我在帮她换药。」
「好象很久没看你这么温柔了?」黄秀桦充满兴味地问着。
「她以为她快死掉了,我怎能见死不救?」叶海旭清理桌上的东西。
「忆铃,有海旭照顾妳,妳死不掉的。」黄秀桦笑得很开心。「对了,昨天妳下班前,不是说要找房子吗?」
「是啊,我再找不到,只好去窝亲戚家,看人家脸色过日子了。」
「妳别担心,现在正好让我们叶董发挥照顾员工的大爱精神了。」
「他肯放假让我去找房子吗?」伍忆铃指着脸色愈来愈坏的叶海旭。
「海旭,你家对门刚搬走,你正好……」
「我不租给她。」
「董事长有房子出租?」伍忆铃脸上有了光芒,这叫做踏破铁鞋无觅处啊。
黄秀桦说:「忆铃,妳知道海旭住在上面四楼,可是妳知不知道,这栋双拼四楼公寓,地上建坪一百五十坪,一共八户,每户五十坪,方正格局,全部是我们叶大董事长名下的财产?」
剎那之间,普通上班族模样的叶海旭摇身一变,全身彷佛镀上了一层金粉,金光闪闪,瑞气千条,照得伍忆铃目瞪口呆。
这栋公寓位于市区闹中取静的住宅区,附近有公园和商圈,交通方便,生活机能完善,听说一坪至少四十万,即使房地产不景气,价格却始终降不下来。
她心中算盘打了打,天,这姓叶的有上亿身价!
「喂,别流口水好不好?妳追不到我的。」叶海旭瞧见那发痴的神情,就知道这女孩子一定陷入富家少奶奶的美梦了。
伍忆铃立刻清醒,圆睁清亮大眼,很有志气地说:「你少往脸上贴金了,我才不追你这个欧吉桑咧,钱多有什么用?谁知道你们这种有钱人有什么豪门恩怨?电视都这么演的,兄弟争产,勾心斗角,妻离子散……」
「忆铃!」黄秀桦看到叶海旭神色不对了,赶忙制止她的议论。
「我去忙。」叶海旭脸色铁青,明知戌蛣L遮拦,心头却被她这番话狠狠地打了一鞭。
「董事长,等等!」伍忆铃向来不懂得察言观色,反正他也没给过她好脸色,她是不在乎啦,但为了避免无家可归,她还得继续死缠烂打下去。
「你不是要租房子给我吗?就在楼上很方便呢,以后我上班才不会迟到,顺便帮你morningcall,还会打扫楼梯间,你租金要算便宜一点喔!」
「一个月两万五,妳租的起吗?」叶海旭冷冷地说。
「两--万--五?」伍忆铃张大嘴。「我……我只租一间房……」
「我是整层出租,不分租,不附家具,不包水电,不含电话。」
「我帮你找其它房客,我来当二房东,你不用烦恼……」
「妳想赚差价?不租了。」
「海旭,别跟忆铃斗气。」黄秀桦好声劝着。「她一个人在台北,不好找房子,她又要上班又要准备考试,住在公司楼上是最省时省力了。再说你们住对门,以后也好照应,你就让她搬进来吧。」
「她像一只活跳虾,谁要照应她了?」叶海旭口气有些松动。
「我自力更生,才不需要他的照应哩!」伍忆铃仍是志气高昂。「董事长,你的房子空着也是空着,我只是租暂时的,你不赚白不赚嘛!等我找到适合的小套房后,我立刻搬出去,你也可以再找新房客。」
「好了。」黄秀桦见事情有了协商空间,笑说:「海旭,房租算便宜些。」
「一万块。妳只能住主卧室,其它空间不准用。」他板着脸孔。
好吝啬的房东呵﹗伍忆铃立刻反击。「我不住主卧室,楼上格局跟公司这边一样吧?那我住最小的房间,一个月三千!还有,我要用浴室和厨房。」
「最小的房间?好吧,八千!」
「三千二!喂!你只租我一间阳春屋,什么都没有,你不能狮子大开口啦。」
「别的房客都没意见,不要就拉倒。」
「喂,董事长,我好歹是你的员工,人家大企业都会帮员工盖宿舍,不然也有房屋津贴,我虽然只是一个渺小的工读生,但也要享受应有的权益,否则我向劳委会申诉,说你不重视员工福利。再说我如果省下通车的时间,我还可以帮你做更多的事,发挥工作效率,让公司的业绩蒸蒸日上,这也是大城市之所以要发展捷运系统,减少上班族奔波之苦,促进经济成长……」
「好了!」叶海旭恨不得掩起耳朵,她就是有办法演讲下去吗?「三千五!妳再多嘴一句,我立刻赶妳出去。」
耶!得逞了!伍忆铃赶忙朝黄秀桦挤眉弄眼,黄秀桦也微笑点头。
「好,那我明天搬进来喽!秀桦,妳有没有货运的电话?请他们搬一趟,大概比搬家公司便宜吧?」
「不用麻烦了,妳有现成的车子和司机。」
叶海旭才逃离现场,一转进他的办公室,立刻回头吼道:「门儿都没有!叫自强去帮忙。」
黄秀桦无可奈何地叹道:「自强还在巡回拜访客户,过两天才回来呢。」
「什么拜访客户?这家伙分明在环岛旅行嘛,都一个月了还不回来﹖」
「反正你就帮帮忙嘛!」
伍忆铃也展开哀兵之讦,皮皮地撒娇着。「董事长,好啦,你很好心的,你会送我看医生,也会请我吃饭,还把房租算得这么便宜,再帮我搬个家,才几个箱子、几袋衣服,举手之劳而已啦,不花什么汽油钱的,谢谢你了,你是最好的老板,好不好?我请你吃珍珠奶茶,还是你想吃三色豆花?木瓜牛奶?」
她甜腻腻地说一句,他就起一块鸡皮疙瘩,最后,全身寒毛倒竖,毛孔发凉,他再也受不了了!
「我要吃妳!」他大吼一声,碰地关上房门。
「他要吃我?」
伍忆铃怔在房门前,心头剧烈跳动。她这么温柔地哀求,他干嘛这么凶,非得将她生吞活剥吞下肚?
「他不是吃妳,他要吃养颜美容、清凉退火的『薏仁』汤啦。」黄秀桦很努力地捧着自己的肚子,这才不会笑倒在地。
「喔,好吧,我下午去买来给他喝。」伍忆铃抚着他为她包扎的纱布,感受到他不外露的细腻,决定再加买一碗芋圆冰来答谢董事长。
黄秀桦揉揉笑得发酸的嘴角。来这里工作五年了,她所认识的叶海旭早已不是青春热情的大学生,多年前一连串的家庭变故下来,他变得阴郁沉闷,除了业务需要外,他可以整天不吭一声。要不是有郝自强说唱逗笑,她在这边上班可是会闷死的。
谁知道忆铃一来,不知天高地厚地招惹他,竟然就逗出他的情绪,让他讲话不再死气沉沉,声调也恢复了生气,整个人都「活」起来了。
或许忆铃就是开启他心门的那把钥匙吧,看来她是用对人才了。
「哇!宾土车!董事长,你开奔驰耶!」
伍忆铃兴奋大叫,隔壁的吉娃娃也忘了追她,绕着大车轮胎嗅个不停。
「啪!」叶海旭甩上车门,靠在车边,臭着一张脸。「小姐,当我开宾土的时候,请不要叫我董事长,否则我马上被人绑架勒索。」
「你平常不是骑机车吗?怎么会有奔驰车?对了,你很有钱嘛,这车子好象是旧型的,是你有钱的爸爸给你的吗?大概很耗油吧,难怪你不常开……」
「上车!」他打开车门,很想一脚把她踢进前座。
「喂,阿福在后面轮胎撒尿,你别压到牠。」她赶忙再探出头。
叶海旭走到后头,抬脚一晃,阿福马上停止撒水动作,呜呜躲了起来。
他回到驾驶座上,发动车子,展开今天的超级任务帮员工搬家。
「喂,你车子还不错,保养得很好。」伍忆铃在皮椅上蹦蹦屁股,又兴奋地东摸摸西摸摸。「我第一次坐宾土耶,真是不好意思,我本来以为你会开货车,没想到是用高级轿车帮我搬家。」
「嗯。」叶海旭早就打定主意,绝不再对这个工读生的言行有任何响应,否则只会提早气死自己。
「我听秀桦说了,原来你爸爸是大老板,你是老幺,所以他很疼你,小时候就把那栋公寓送给你了。这也好,早点给财产才不会有遗产税的问题。」
「嗯。」
「可是听说你爸爸过世时,好象来不及交代公司经营权,你们三兄弟为了夺得大权,争得头破血流,反目成仇,还差点闹上法院,这是五年前的事吧?那时候报纸有登过,我有一点点印象,然后你自动转让出股权,离开你爸爸的公司,自己开公司了?」
「嗯。」
「你那时候才二十七岁,没有支持,靠自己闯天下,也需要一些勇气呢。」
「嗯。」
「你妈妈还好吧?听说她去美国找你大姊了?」
「她还好,谢谢关心。」他总算有了响应。这些过往云烟都是他心中的痛,他怕她再讲下去,还要把他更痛的往事挖出来。
「喂,能不能请妳停止揭发别人的隐私?我挖妳祖宗十八代的陈腔烂调,妳听了会好受吗?」
伍忆铃本来以为可以从当事人口中听到更多「秘辛」,经他一点醒,她顿时觉得自己太莽直了,毕竟聊人家的八卦很有趣,但一谈到切身的亲人时,恐怕就不是太有趣了。
一切都是她理屈,天知道她这个鲁莽个性,让她得罪了多少人﹖﹗
她决定好好弥补她的过失,知错能改。「董……叶先生,对不起,我跟你道歉啦,都是我这张嘴巴不好。你不要绷着脸嘛,我本来以为你很年轻,现在我猜你是打肉毒杆菌,把神经打死了,不然怎么都不太会笑?这样不好啦,人家说大笑三声,肺活量扩大,可以吸进大量新鲜氧气,对身体健康很好耶。」
「嗯。」原谅她年幼无知吧,他绷紧的线条稍微放松了。
「不过你体格这么好,应该常常运动吧,嘻嘻,很多女生在追你吧?」
「嗯。」
「咦,承认了?我怎么没看过咱们的老板娘?她是哪一家的千金呀?她一定长的很漂亮!哪天员工聚餐的时候,你一定要带出来喔。还有,等你结婚的时候,我可以坐在餐厅外面帮你收红包。我有同学在航空公司,我再请她帮你们升等商务舱,让你们快快乐乐去度蜜月……」
「噗!」叶海旭喷了一口气,嘴角微微扬起。
很好,她都帮他计画好了,他也懒得开口,继续开车,听她编故事。
故事都是美满的,王子和公主永远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他微侧头看她,她仍然口沫横飞地大谈拍婚纱照的事情,青春的脸庞神采飞扬,那是不曾遭遇生命悴炼的天真吧。
他的青春已远,天真不再,留下的是残破的坑洞和伤疤。
事隔多年,这个怪女孩突然出现在他生命之中,那毫不修饰的言行举止就像一部压路机,来来回回辗压他的心情。
坑洞经过辗压之后,会从此填平?还是凹陷得更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