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巴黎两个星期后,冷落她整整十四天的未婚夫突然在下午两点抵达,要求她放下正在做的事去伺候他。露薏婶婶慌慌张张地来到起居室替丹恩传话。
「他要我跟他坐车外出?」洁丝气愤地说。「就那样?他突然想起我的存在,我就该由他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叫他见鬼去吧!」
露薏婶婶坐进椅子里,用手按着额头。和丹恩相处短短两、三分钟,连专横的婶婶显然也沉不住气了。「洁丝,拜托你往窗外看看。」她说。
洁丝放下笔,起身走到窗前。她看到下面的街道上停着一辆气派的黑色马车,拉车的是两匹高大暴躁的黑色骏马,博迪正努力拉住它们。它们不停地喷出鼻息并焦躁地踏步。洁丝可以肯定再过几分钟,它们的蹄子就会踏在她弟弟的头上。
「爵爷说没有你陪伴,他绝不会离开屋子,」露薏婶婶愤慨地说。「我劝你快一点,以免你弟弟被那两匹恶马踩死。」
三分钟后,洁丝已戴上帽子、穿好外衣。再过两分钟,她被扶上,更确切地说,被推上马车,因为壮硕的丹恩随即跃上座位,害她不得不缩进角落里,以免碰到他肌肉发达的肩膀。即便如此,身体的碰触在狭窄的空间里仍然不可避免。他失去功能的左手摆在腿上,肌肉结实的腿贴着她的,左臂也贴着她的手臂。它们的温度透过厚厚的衣料刺痛她的皮肤。
「舒服吗?」他故作有礼地问。
「丹恩,马车太小,容不下我们两个。」她不高兴地说。「我快被你挤扁了。」
「那么你或许该坐在我的腿上。」他说。
强忍住掴他一耳光的冲动,她把注意力转向还杵在马头附近的弟弟。「真要命,博迪,快走开!」她厉声说。「你想被它们踩死吗?」
丹恩大笑,下令马匹起步。博迪急忙踉跄后退到安全的人行道上。
片刻后,马车以很可能出事的速度在拥挤的西区街道奔驰。但夹在高高的座位侧壁和未婚夫结实的身体之间,洁丝知道她不太可能摔出去。她靠在椅背上打量丹恩的地狱骏马。
她从来没有见过脾气如此暴躁的马。它们小题大做,乱喷鼻息,讨厌任何无意中挡到它们的人和物。它们企图践踏行人,它们侮辱遇到的每一匹马。它们企图撞倒路灯柱和路缘石,企图冲撞胆敢和它们共用同一条路的每一部车辆。
抵达海德公园后,那两匹马仍然毫无疲态。它们企图撞倒正在海德公园一角搭建牌楼的工人,威胁要到只有国王的马车才可行驶的罗敦小路上狂奔。
但那些坏事一件也没有做成。丹恩镇压住每项蓄意破坏的意图,虽然总是等到最后一刻。令洁丝既恼怒又佩服的是,他似乎不费吹灰之力就办到了,即使只有单手可用。
「你大概觉得马匹温驯就没有挑战性。」她自言自语。
他利落地把即将撞上雕像的右边那匹马拉回来,使两匹恶马往西转入车道。「也许是你的恶劣情绪影响到它们,使它们受到惊吓,不知道何去何从,及如何是好。对不对,尼克,哈利?你们是不是害怕她开枪打你们?」
两匹马甩头发出邪恶的嘶声。
只有丹恩才会用恶魔撒旦的绰号给他的马取名字,她心想。但那两匹马倒也真是名副其实。
「如果你整个星期都在苦苦应付宾客名单、喜宴菜单、会场布置和许多烦人的亲戚,你也会情绪恶劣。」她说。「如果伦敦每个商人都对你纠缠不休,如果你家的客厅像仓库一样堆满型录和样品,你也会脾气暴躁。从我们的订婚启事上报的那天起,他们就在烦扰我。」
「我的心情一点也不会恶劣,」他说。「因为我绝不会笨到为那种事烦恼。」
「是你坚持在汉诺瓦广场的圣乔治教堂举行豪华婚礼,」她说。「然后又把所有的准备工作都丢给我,一点忙也不帮。」
「我?帮忙?」他不敢置信地问。「仆人是做什么用的,傻瓜?我不是叫你把帐单寄给我吗?如果家里没有人能够胜任,另外雇人就是。想当有钱的侯爵夫人,就要拿出侯爵夫人的派头来。劳工阶级工作,上层阶级发号施令。」他以夸张的耐性解释。「人不该颠覆社会制度。看看法国的情形。他们在几十年前推翻固有制度,结果有什么可炫耀的?一个穿着举止像中产阶级的国王,露天下水道出现在最豪华的街区,除了皇宫附近,没有一条街道有足够的照明。」
她瞪着他看。「原来你是这么保守的势利鬼,从你选择的同伴还真看不出来。」
他两眼盯着马匹。「如果你指的是妓女,别忘了她们是雇工。」
洁丝最不愿想到的就是他的床伴。她不愿去想像当她夜晚辗转反侧,为新婚之夜缺乏经验、以及欠缺他偏爱的丰腴身材而烦恼时,他是如何自娱。
不管妮薇怎么说,洁丝仍然相信她的婚姻注定一败涂地。她不想对自己能否在床上取悦他耿耿于怀,但女性自尊使她受不了抓不住丈夫的心。任何丈夫,即使是他。妮薇的两任丈夫连作梦都不曾想要出轨,也不曾像她守寡期间那样偷偷拥有情人。
但与其为那事烦恼,还不如乘机解决例如宾客名单等比较实际的问题,洁丝告诉自己。
「我知道你的女性同伴属于哪个社会阶级,」她说。「但男性另当别论。以毕樊世为例,露薏婶婶说喜宴也许不该邀请他,因为他名声不佳。但他是你的朋友。」
「你最好不要邀请他。」丹恩的下颚紧绷。「我和一个妓女在一起时,那个下流胚企图偷窥。你若邀他参加婚礼,他会认为他也受邀出席新婚之夜。可能是因为吸食鸦片和酗酒使他的命根子无法立正,所以他只好偷看别人办事。」
洁丝发现此刻真正令她困扰的不是丰腴妓女在他腿上扭动的画面,而是高大、黝黑、亢奋的男性赤裸躯体。
她很清楚亢奋的躯体是什么样子,她看过罗兰森的色情版画。她真希望她没看,因为她不愿想像丹恩和妓女做版画中男女做的事。但栩栩如生的画面在她的脑海里挥之不去,使她五内郁结,使她想要杀人。
她不仅嫉妒,而且嫉妒得快发狂。他漫不经心的几句话就把她害成这样。她可以想像以后他会不断如此,直到真正把她逼疯。
洁丝知道不该让他影响她的心情。她不但不该嫉妒他的那些妓女,反而应该庆幸她们的存在,因为那样他就不会打扰她,她就可以当个有钱的贵妇,随心所欲地过她的生活。从他傲慢求婚和她心软答应的那一天起,她已这样告诉自己至少一千次了。
但再怎么教训自己都没有用。明知他可恶透顶、冷酷无情、娶她主要是为了报复……她还是希望他只要她一个。
「我终于吓到你了吗?」丹恩问。「或者你只是在生闷气?沉默变得震耳欲聋了。」
「你吓到我了,」她没好气地说。「没想到你会介意被看。你似乎很喜欢出风头。」
「毕樊世从窥孔偷看,」丹恩说。「首先,我受不了鬼祟之人。其次,我付钱给妓女不是为了免费表演给观众看。第三,有些活动我宁可私下进行。」
马车这时开始转向北方,沿着蛇湖湖岸驶向一丛树林。丹恩看似毫不自觉地调整马匹前进的方向。
「总之,我觉得必须用拳头来帮忙阐明我的规矩,」他继续说。「毕樊世很可能挟恨在心。我认为他很可能拿你泄恨。他胆小懦弱、鬼鬼祟祟,举止卑鄙……」他皱起眉头。「总之,你不要和他有任何瓜葛。」
她过了一会儿才领悟最后那句话的言外之意,世界似乎在那一瞬间变得明亮了一丁点,她的心情也轻松了一丁点。她转身打量他沉着脸的侧影。「这话听来充满……保护欲。」
「我花了钱买下你,」他冷冰冰地说。「你是我的。属于我的,我都会照顾。我也不会让尼克和哈利靠近他。」
「天啊,这是说,我和你的马一样重要?」她伸手捂住胸口。「噢,丹恩,你真浪漫,我好感动。」
他把全部的注意力转向她,愠怒的目光落在她捂着的胸口。她急忙把手放回腿上。
眉头一皱,他把视线转回马匹。「你的上衣。」
「怎么了?」
「上次看你穿时比较合身,」他说。「在巴黎,你闯进我的宴会、抨击我的品德的那次。」他策马右转,进入警卫队总部南方几码的一条林荫道。「你应该还记得。或者只是你全身湿透而使外衣看来比较合身?」
她当然记得。更重要的是,他记得——而且竟是清楚到连她最近消瘦几磅都注意到了。她的心情又愉快了些。
「你把我扔进蛇湖就可以知道答案了。」她说。
短短的林荫道通往树荫浓密的小型环状车道,周围的树木把公园的其他部分隔离在外。再过不久,五点的兜风潮就要开始,这个僻静的地点就会和海德公园的其他部分一样,挤满伦敦社交界的时髦人士。但此时此刻,这里空寂无人。
丹恩停下马车。「给我乖乖站好,」他警告那两匹马。「只要有一丁点惹人厌,你们就会发现自己在约克郡拖拉驳船。」
他的声音虽然不大,但语气清楚地传达出「逆我者死」的讯息。两匹马的反应和人一模一样,它们立刻变成洁丝见过最温顺驯良的马。
丹恩再度把愠怒的视线转向她。「至于你,泼妇崔小姐——」
「我喜欢这些称呼。」她深情款款地看着他的眼睛。「傻瓜、笨蛋、泼妇,它们使我的心扑通扑通直跳!」
「那么我想到的另外几个称呼,会使你欣喜若狂。」他说。「你怎会这么白痴?或者,你是故意的?看看你!」他望向她的上衣。「照这样下去,婚礼当天你会瘦得只剩皮包骨。你上次好好吃顿饭是什么时侯?」他问。
依洁丝猜测,这种话在丹恩的字典里算是关怀的表示。
☆☆☆
「我不是故意的,」她说。「你不知道住在露薏婶婶家是什么样子。她筹备婚礼时就像将军在指挥作战。从我们抵达那天起,全家就一直在激战。我可以任由他们战到分出胜负,但结果我不会喜欢,你也会深恶痛绝。露薏婶婶的品味无比恐怖,那表示我不得不亲自参与,日日夜夜。事必躬亲花掉我所有的意志和精力,所以我疲惫苦恼到没法好好吃顿饭——即使仆人做得出像样的一顿饭来;但他们做不到,因为他们也被婶婶搞得疲惫不堪。」
短暂的沉默。「这个嘛。」他好像不太舒服似地在座位里挪了挪身子。
「你说我应该雇人帮忙,」她说。「但那又有什么用?因为她照样会干涉他们。我还是得事必躬亲——」
「好了,好了,我了解。」他说。「她令你心烦。我会制止她,你该早点告诉我。」
她抚平手套。「我现在才知道,你愿意为我屠龙。」
「我不愿意,」他说。「但人必须实际。你必须保留全部的体力,应付新婚之夜。」
「我想不出我为什么需要体力。」她说,不去理会脑海里浮现的各种令人脸红心跳的画面。「我只需躺着,不是吗?」
「一丝不挂。」他阴沉地说。
「真的?」她低眉垂睫,瞥他一眼。「如果你说我一定要那样,那也只好那样了,因为你对这些事比较有经验。但我真希望你早些告诉我。那样我就不会为了那件性感睡衣给裁缝师添那么多麻烦。」
「为了什么?」
「它贵得要命,」她说。「但是那丝绸细得像薄纱,领口的网眼图案非常精致。露薏婶婶吓坏了, 她说只有放荡的女人才会穿那种不留想像空间的东西。」
洁丝听到他轻抽一口气,感觉到他结实的大腿绷紧。
「如果交给露薏婶婶来办,」她继续说。「我会从下巴到脚趾都包在缀满粉红色蝴蝶结和玫瑰花蕾的白色厚棉布睡衣里。真是荒谬,因为礼服都十分暴露,更别说——」
「什么颜色?」他的声音粗糙沙哑。
「酒红色,」她说。「领口这里有细细的黑色缎带穿过。」她在胸前画出一个低低的开口。「这里还有迷人的镂空装饰。」她的手指滑过乳头上方一寸的乳房。「裙子右侧也是镂空的。从这里——」她指自己的臀部。「一直到裙摆。我还买了——」
「洁丝。」他的脖子像被掐住。
「相配的拖鞋,」她继续说。「黑色的——」
「洁丝。」他猛地扔下缰绳,把她拉到腿上。
突如其来的动作惊扰了马匹,它们开始焦躁地甩头、喷鼻息、刨蹄子。「不要闹!」丹恩厉声命令。它们静止不动。
他强壮的右臂搂紧洁丝的腰。她觉得自己就像坐在坚硬炽热的砖炉上。他的手滑过她的臀部握住她的腿。
她抬起头。他的眉头深锁,瞪着他戴着手套的大手。「你,」他低吼。「真可恶。」
她把头往后仰。「如果你希望,我可以退掉。我是指睡衣。」
他狂暴的黑眸移向她的嘴,他的呼吸粗重而急促。「不要。」他说。
接着他饥渴的唇攫住她的,开始惩罚似地用力亲吻她。
但洁丝尝到的是胜利。她从他无法掩饰的热切、急躁探入的舌头,和悸动绷紧的身体清楚地感觉到胜利。
他仍然想要她。
也许他并不乐意,但他身不由己,就像她身不由己地渴望他一样。
在这一刻里,她不必假装。她扭动身体,伸出手臂紧紧环住他的脖子,任他恣意蹂躏她的嘴。同时她也尽情蹂躏他的。
他们的亲吻,就像从事殊死战的两支军队。他们的目标相同:征服,并占有。他毫不宽容,她也不要宽容。她渴望他继续亲吻她,继续爱抚她的臀部和胸部。
她发动攻势,双手抚过他宽厚的肩膀,手指戳进他强壮的臂肌。我的,她心想,感觉到肌肉在她的抚摸下跳动。
我的,她发誓,张开手指贴在他宽阔坚硬的胸膛。她死也要拥有他,留住他。他或许是恶魔,但他是她的恶魔。她不要与人分享他狂暴的吻,不要与人分享他魁梧壮硕的身体。
她扭动挨近。他突然静止,从喉咙深处发出一声呻吟,伸手握住她的臀部,拉她更加贴近。即使隔着皮手套和好几层的布料,他大胆的抓握仍然使她肌肤发烫。
她渴望他黝黑赤裸的大手在她赤裸的全身肌肤上游移。粗鲁或温柔,她都不在乎。只要他要她,只要他像这样亲吻抚摸她……好像他和她一样饥渴,和她一样贪求无餍。
他的唇突然撤退,咕哝了几句像是意大利语的咒骂,温暖的手放开了她。
「放开我。」他嗄声说。
咽下沮丧的叫喊,她垂下双手交叠在膝头,凝望着对面的一棵树。
☆☆☆
丹恩在绝望中凝视她。
他不该笨到靠近她。他们再过十三天就要结婚了,他有新婚之夜和其后的无数夜晚可以发泄欲望。他曾经告诉自己,在此期间,她怎样缠扰折磨他都不要紧。他曾经为更少的报酬忍受过更大的痛苦,所以他当然忍受得了几个星期的挫折。
他非忍不可,否则堂堂的丹恩侯爵就会像饥饿的杂种狗绕着肉贩车一样,绕着他的未婚妻打转。他会白天在她的门前吠叫,夜晚在她的窗外号叫。他会跟着她去裁缝店、帽店、鞋店和杂货店,参加宴会时守在她身边对每个接近的男人狺狺狂吠。
他习惯了想要什么立刻得到,不能立刻得到的就聪明地予以忽视或摒弃。但他发现他再也无法不理会她,就像饥饿的狗无法不理会厚厚的肉片。
在钱拓奕的古董店初次遇见她时,他就该明白。不然至少在脱掉她的手套就使他失去自制时,他就该察觉出问题的严重性。
无论如何,事实现在已不容否认。她只需要略微描述一下睡衣,他就失去理智地想要吞噬他。
「要我离开你的腿吗?」她依然直视前方。
「你想离开吗?」他暴躁地问。
「不想,我舒服得很。」她说。
他希望他也能说同样的话。坐在他腿上的娇小翘臀使他的下体饱受强烈需求的折磨,尤其清楚地感觉到解放就在几寸之外。他只需把她转过来,掀起她的裙子……
但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淑女就是这么麻烦,你不能想做就做。你必须追求、说服,然后在床上好好地做;在黑暗中做。
「那你不必离开,」他说。「但是不要再吻我,那太……撩人。还有,别再提你睡觉时的服装。」
「好。」她好似坐在桌边喝茶般,悠闲地环顾周遭。「你知不知道,诗人雪莱的第一任妻子就是投蛇湖自尽的?」
「我的第一任妻子也想那样做吗?」他不安地注视她。
「当然不是。妮薇说,为男人自杀是不可原谅的愚蠢,我只是找个话题说。」
尽管饱受欲望折磨,有个软玉温香的淑女坐在腿上闲聊,还是很愉快。感到嘴角即将露出微笑,他连忙拉长脸孔。「那是不是表示,你暂时不生气了?」
「对。」她瞥向座椅上他无用的左手。「你真的该使用吊带以免它撞到东西,丹恩。你有可能害它受到重伤而不自知。」
「我只撞到过一、两次。」他皱眉望着左手说。「我向你保证,我有注意它。它什么感觉都有,但就是不听使唤。只是那么躺着、垂着。」他笑了笑。「良心不安吗?」
「一点也没有,」她说。「我本来想用马鞭抽你,但你大概不会有任何感觉。」
他注视她纤细的手臂。「那需要大量的肌肉,」他说。「何况,你的动作绝对太慢。我会迅速闪到一旁,放声大笑。」
她抬头。「就算我有办法打到你,你还是会大笑;就算背部被打得皮开肉绽,你还是会大笑。我开枪打中你之后,你有没有笑?」
「不得不笑。」他回答。「因为我昏过去了。真是可笑。」
此刻望着她的灰眸深处,他领悟到生她的气有多么荒谬。威林顿家花园发生的事并不是她设计的,他开始有点知道幕后黑手是谁。如果他猜的没错,那么他的行为不仅可恶,而且愚蠢得不可原谅。
他活该挨枪。她那一枪打得真好,极富戏剧性。他因回想而露出微笑。「干得好,洁丝。这一点我不得不承认。」
「干得漂亮极了。」她说。「策划得巧,执行得妙。」
他望向尼克和哈利,它们正假装与世无争地打着瞌睡。「如今回想起来,确实如此。」他说。「红衣服黑披肩,马克白夫人的声音。」他轻声低笑。「我那些勇敢的同伴一见到你全惊恐地跳起来,像一群在茶会上被老鼠吓到的淑女。」
他含笑的眼神转向她。「能看到一个发脾气的小女人使萨罗比和顾邦肯惊慌失措,挨一枪也值得。」
「我一点也不小。」她生气地说。「你不必因为你是大笨伯就把我说成无足轻重。你或许不知道,巨人爵爷,我正好比一般女性高。」
他轻拍她的手臂。「别担心,洁丝。我还是会娶你,我会设法将就。你不需要为此忧虑。事实上,我还带了证据来。」
他把手伸进深深的马车袋里,花费片刻寻找藏在那里的包裹。那短短的片刻就足以使他焦急到心跳加速。
他花了三个小时挑选礼物。他宁愿被绑在肢刑架上,也不愿回到珠宝店再受一次罪。他的手指终于握住那个小小的盒子。
他笨拙地掏出盒子塞到她手中时,一颗心仍在狂跳。「你最好自己打开。」他不自然地说。「单手很难开。」
灰眸从他扫向小盒子,她打开它。
短暂的沉默。他揪心扒肝,冷汗直冒。
然后——「啊,」她说。「丹恩。」
他的恐慌减轻了一丁点。
「我们订了婚,」他僵硬地说。「这是订婚戒指。」
珠宝店的店员先是建议生日石,但丹恩不知道她的生日是什么时候。店员接着又建议与她眼睛相配的宝石,但世界上根本没有那种颜色的宝石。
丹恩瞧了似乎上千个丝绒衬底的托盘,看遍了绿宝石、紫水晶、珍珠、蛋白石、蓝宝石和其他各种能镶成戒指的宝石,终于在即将绝望时找到它。
一颗打磨得晶莹剔透的拱圆形红宝石,周围镶着完美得令人心碎的钻石。
他告诉自己,他不在乎她喜不喜欢。无论如何,她都得带它。
他发现她不在身边时,比较容易假装不在乎。比较容易假装他选中那枚戒指,全是因为它是最好的。比较容易把真正的理由埋藏在他荒芜的心田里,其实这份礼物别具象征意义。
血红的宝石象征使他流血的勇敢女孩;钻石的璀璨光芒,是她第一次吻他时的闪电。
她抬眼望向他,灰眸里泛着泪光。「好美。」她轻声说。「谢谢。」她脱掉手套,拿出盒子里的戒指。「你必须把它戴到我的手指上。」
「是吗?」他努力装出厌恶的语气。「我觉得那样做既无聊又肉麻。」
「没有人会看到。」她说。
他接过戒指套在她的手指上,然后急忙抽手,唯恐她发现它在发抖。
她把手转来转去,钻石在光线中闪闪发亮。
她露出微笑。
「至少大小很合。」他说。
「刚刚好。」她转头飞快地亲吻他的脸颊一下,然后迅速回到她的座位。「谢谢你,魔王。」她轻声细语。
他的心抽搐一下。他拾起缰绳。「我们最好趁赶时髦人士涌入之前离开。」他说话的声音十分粗哑。「尼克!哈利!不用再装死了。」
它们喜爱表演,受过马戏团马术师的训练,能够立刻回应主人的巧妙暗示,耍出各式各样的把戏。丹恩花了整整三天向它们以前的主人学习控制它们的诀窍,但有时也会忘记使它们产生反应的是缰绳的抖动或语气的改变,而不是话语的内容。
无论如何,它们最喜欢的还是前来海德公园时扮演的恶魔角色,所以丹恩再度让它们一路扮演回去。那使洁丝不再盯着他看,而是专心祈求上帝,保佑她能活着回到婶婶家。丹恩乘机恢复镇静,开始思考几个星期前就该思考的事。
贺德鲁说旁观者有六个。
丹恩努力回想有哪些面孔。看来大吃一惊的方洛朗,丹恩当众使他难堪的萨罗比,他记得在「二八」见过多次的两个法国人。还有两个法国女人,其中一个看来很面生。另一个是柯伊莎,巴黎最恶毒的长舌妇之一,也是毕樊世最喜欢的女伴之一。
洁丝那晚说了什么?如果她没有闯进他家,流言早就平息下来了。
也许流言不会平息,丹恩回想。也许大众对他和崔小姐的关系过份感兴趣,是因为有人在火上加油。也许有人知道谣言会使丹恩抓狂,而在暗中推波助澜,助长流言和赌金。
毕樊世只需要透露一、两句话给适当的人,例如柯伊莎。她不必人怂恿就会加油添醋地大作文章,因为她讨厌丹恩。播下种子之后,毕樊世就可以返回英国,在安全的距离外享受报复的果实,在朋友来信详细描述丹恩对崔小姐之大战的最新发展时,捧腹大笑。
那项怀疑刚刚产生时,丹恩觉得太过牵强,只当它是胡思乱想的结果。
但现在他觉得它比其它的解释更说得通。至少它可以解释,为什么厌倦一切的巴黎人会对一个英国丑男和一个英国美女的数次相遇,那么着迷。
他瞥向洁丝。
她正在努力漠视尼克和哈利表演的死神战马,专心欣赏她的订婚戒指。她没有再次戴上手套。她把手翻来转去,使钻石发出灿烂夺目的光芒。
她喜欢那枚戒指。
她为新婚之夜买了镶黑边的酒红色丝质睡衣。
她回吻他,抚摸他。她似乎并不介意被他亲吻与抚摸。
美女与野兽。赤口毒舌的毕樊世曾经那样形容。
但再过十三天,美女就将成为丹恩侯爵夫人。她将躺在野兽的床上,一丝不挂。
到时丹恩就可以做他渴望已久的事。到时她就会是他的,其他的男人都不可以碰她,因为她只属于他一个人。
没错,他为拥有这块禁脔所花的钱都可以买下葡萄牙了。
但她是极品中的极品。一个淑女,他的淑女。
丹恩能够拥有她,鬼鬼祟祟、道德败坏、怯懦记恨的毕樊世或许助了一臂之力。
如果是那样,把毕樊世大卸八块就既无意义又浪费精力。
按理说,丹恩反倒该谢谢他。
然而,丹恩侯爵并不是一个很有礼貌的人。
他决定那只猪不值得他花费任何力气做任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