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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波上的舞 第一章 交换的日记

  1

  最后一班开往英国伦敦的飞机,将会在晚上十一时从香港机场起飞。于曼之推开计程车的门走下来,匆匆跑进机场大楼。她气喘咻咻的来到约定的餐厅。王央妮孤独的坐在几个旅客中间。她正在看一本阿嘉莎?克莉斯蒂的侦探小说。看到了于曼之,她含笑向她挥手,好像已经等她很久了。

  “对不起,我来迟了。”于曼之一边坐下来一边说。

  “都是我不好,昨天才通知你来。”王央妮把书合上,一脸抱歉的说,“我们很久没见面了。”

  “是的,自从在法语班毕业以后,好像很久没见了。”

  她记得最后一次见到王央妮是在差不多一年前。就是法语班毕业的那天晚上,她们和班上的同学在半山一家法国餐厅里话别。她和她在一条斜路上分手,王央妮往上走,她往下走。王央妮在她身后哼起歌来,那是一支法语歌。歌词说:

  既然没有办法.

  我们接吻来分离……

  她正想问她是哪一支歌,她已经走远了。

  “工作忙吗?”她问王央妮。

  “我没有工作。这大半年来,都是跟着男朋友到处去,在巴黎也住了六十多天。”

  “那你的法语一定进步很多了,我已经忘记得七七八八了。你这次去伦敦,也是去玩吗?”

  “不,这一次,我去结婚。”王央妮偏着头,笑着说。

  “哟,恭喜你!”

  “谢谢你。婚后我们会在伦敦定居,也许不回来了。”

  “那你男朋友呢?他不是陪你一起过去吗?”她奇怪为什么只有她一个人。

  “他已经进去了。他在飞机上等我。曼之,我有一件事情想拜托你——”

  “什么事?”

  王央妮从皮包里掏出一本暗红色格子绒布封面的日记簿来,厚厚的一本,已经有点班黄残旧了。日记是上了锁的,看来已经很久没打开过。她把日记递到于曼之跟前说:

  “不知道你可不可以替我暂时保管这本日记?”

  于曼之微微的愣住,问她:“那不是你的日记吗?”

  “只有一半是属于我的。”

  “只有一半?”

  “另外的一半,是属于一个男人的。那是五年前的事了。大家一起的那段日子。我们合写一本日记。他写一个星期,然后轮到我写一个星期。那么,我们便可以知道在过去的一个星期里,对方心里想些什么,身边又发生了一些什么事情。”

  “原来是这样。”

  “那个时候,我以为是会和他一本一本日记写下去的。可是,一年之后,我们就分手了。最后的一个星期,刚好轮到我写。所以,这本日记一直放在我身边。现在,我打算还给他。”

  “为什么要还给他?”于曼之有点诧异。

  “我不想带着一段回忆去结婚。”

  “你不怀念那段日子吗?”

  “假如你怀念一个人或一件事情,那么,最好还是跟它保持一段距离,不要让它干扰你现在的生活。所以,它不应该放在我身边。而且,我也不希望将来有一天,当我不在了,我丈夫会在我的遗物里发现这个秘密,那会削弱他对我的爱的。”

  “既然如此,你也不一定要还给他。”

  “这个回忆有一半是属于他的。我已经决定不要我这一半,他应该有权决定要不要他的那一半。况且,我也舍不得就这样把它扔掉。”

  “你为什么不直接还给他?”

  “我已经很多年没见过他了。他的地址和电话都改了,我只好把信寄去他以前用过的一个私人信箱,希望他仍旧使用那个信箱吧。我写下了你的联络方法,他会找你的,假如他还记得这本日记。”

  “如果他收不到你的信,那怎么办?”

  “那么,就请你替我保管吧!我知道把自己的秘密交给别人是很自私的做法。但是,对我来说,仿佛只有这样做才能够了无牵挂。”她诚恳的再问一次:“你可以答应我吗?”

  一瞬间,于曼之想不到有什么藉口可以拒绝这个执意要放弃一段回忆的女人。

  她点了点头。

  “他的名字叫李维扬。”王央妮说。

  “这本日记是有钥匙的吧?”她问。

  王央妮从皮包里掏出一把细小的钥匙,说:“明天早上,当飞机到达伦敦的上空,用过早餐之后,我会把钥匙放在餐盘上,让空中服务员拿走。这把钥匙将会永远在世上消失。”

  “没有钥匙,他岂不是没法打开这本日记?”

  “这本日记有两把钥匙,另外一把在他那里。”

  “喔,再不进去的话,飞机不等我了。”王央妮站起来跟于曼之道别。

  “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当然可以——”她微笑颔首。

  “你为什么要把日记交给我?我的意思是,我们认识的日子那么短——”

  “虽然不是认识你很深,我却觉得你很值得信任,我就是想把它交给你。”

  于曼之笑了:“谢谢你那么信任我。”

  她和王央妮在检查站外面分手。王央妮往里面走,她往外面走。她好像又听到王央妮在唱那支法语歌。

  既然没有办法。

  我们接吻来分离……

  她回过头去,王央妮已经走远了。在她耳际响起的歌声,似乎并不是真实的。她忘了问王央妮,她那天唱的是哪一支歌。

  走出机场大楼,风有点凉。于曼之把日记抱在怀里。王央妮的做法,对她来说,有点不可思议。换了是她,一定不会把自己的秘密交给一个仅仅在法语班里认识的,短暂交往过的朋友。她更不会舍得跟一段回忆割断。没有回忆的人生,未免苍白了一点。

  2

  已经过了差不多四个月,那本日记仍旧放在她的抽屉里。那个叫李维扬的男人,始终没有出现。

  今天晚上,骤来了一场风雨,她怎么努力也睡不着。她把日记从床边的抽屉里拿出来。李维扬到底会不会来,如果他不来,她怎样处置这本日记?她岂不是要一辈子把它留在身边?这一切本来与她无关,现在却变成她的负担。她开始有点后悔。她把那本日记随手抛到半空,日记里其中的一页掉了下来,优雅飘摇的翻了几个筋斗,落在她膝上。那泛黄的一页,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字。她拾起来的时候,忍不住看了一眼。那一页上面写着:

  七月二十日 微雨

  妮:

  送你回家之后,我一个人去了酒吧。

  酒保是我的朋友。

  我有没有跟你说过他的故事?

  他爱上了一个不怎么爱他的女孩子——

  于曼之看到这里,觉得自己不应该看下去,这是别人的日记。

  然而,李维扬可能永远也不会出现,而且,她想知道的,是酒保的故事,不是他和王央妮的秘密。她实在好奇。她决定再看下去。

  那个女孩子想去美国留学,但她筹不到足够的学费和生活费。我的酒保朋友向我借了一点钱,加上他自己所有的积蓄,全部送给她。女孩终于在三年前去留学了。

  她走了之后,他同时做着三份工作,每月寄生活费给她,而且坚持要把欠我的钱还给我。

  去年,我去美国的时候,他托我带点钱给她,我找到那个女孩,原来她早就已经放弃读书了。留学的第一年,她爱上了一个不怎么有出息的男人。她一直隐瞒着酒保,用他的钱跟她爱的男人一起生活。我找到她的时候,她和他住在一个很不堪的地方。

  当我把酒保要我带去的钱塞在她手里的时候,她哭了。

  回来香港之后,酒保问我她怎么了。我告诉他,她现在念三年级,她读书的成绩很好,还拿了奖学金,你以后也不用寄钱给她了。而且,她已经有了一个很不错的男朋友.生活得非常幸福。

  酒保听到了,流下眼泪。为了不让我看到,他连忙低下头洗杯子。

  在爱情的世界里,总有一些近乎荒谬的事情发生。

  直到如今,我的酒保朋友仍然相信他成全了一个女孩子的梦想。她虽然没有爱上他,却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而且将会生活在一个比他高尚的阶级里。

  至于那个用酒保出钱来供养另一个男人的女孩,将会背负着一辈子的内疚。

  我对酒保撒了一个谎,骗了他的眼泪,是残忍还是仁慈?

  我并不认为那个女孩可恨。他何尝不是为爱情奉献一切,甚至是她的良心?她想假装冷酷和狡猾,她的眼泪却出卖了她。

  妮,今天送你回家的时候,你忽然哭了。你说:“我怕你会死。”你真是看侦探小说看得太多了。

  可以答应我不要再哭吗?当你发现人生的苦痛和荒廖是那么当然,你该知道眼泪不是对付它的最好方法。

  在这个下着微雨的晚上,于曼之把那一页泛黄的日记看了一遍又一遍,深深的感动。她本来以为自己是看酒保的故事,她看到的,却是另一个男人的温柔和聪明。

  假如她是李维扬,她大概也会编造一个谎言去骗酒保。只是,她也许没李维扬编得那么动听。

  李维扬说得对,面对人生的苦痛和荒谬,眼泪又能做些什么呢?

  眼泪以外,又还有些什么呢?

  对李维扬这个人,她忽然充满了好奇。她好想知道他是一个怎样的人。他是什么样子的,她很想认识他。

  可是,他也许永远不会来了。

  电话铃响起,她伸手去拿起话筒。

  “是曼之吗?”

  “乐生——”她拿着话筒,滑进被窝。

  “你在干什么?”

  “我睡不着。乐生,你以前有没有写日记的习惯?”

  “没有——”

  “也许我们应该合写一本日记。”

  “我们一个在香港,一个在美国,怎样合写日记?”

  “喔,是的。”

  波士顿的初秋,比香港寒冷得多。谢乐生到波士顿念书,已经快三年了。他刚离开的那段日子,她每天哭得死去活来。长距离的恋爱,本来就是一场赌博。

  他赌她不会遇上别人。

  她赌他不会爱上其他女人。

  这是一场胜负未知的赌博。

  长距离的思念,是一种折磨。

  她的床边,永远放着两个钟,一个是香港时间,一个是彼士顿时间。她努力的把他放在她的生活里,不让时间把他们分开。渐渐,她知道这是行不通的,他离她的生活很远。三年来,她已经习惯了没有他在身边的日子。在约定重逢的那一天来临之前,她只能用思念慰藉自己。

  她曾经每夜光着身子睡觉,好让自己觉得他就在她身边,醒来才发现不是那回事。

  3

  十二月初的一天,于曼之在上班途中接到一个电话。当时她正在巴士上。

  “我是李维扬。”他在电话那一头说。

  她心里怦然一跳。

  他终于出现了。

  “我们在什么地方见面?”她问。

  “你知道有一家酒吧叫‘胖天使’吗?”

  “‘胖天使’?”她没有听说过。

  就在这个时候,她看到一个粉红色的,写着“胖天使”的灯箱招牌在窗外出现。她连忙回望,那是一家小小的酒吧。现在远远的落在后头了。

  4

  于曼之比约定时间早了一点来到“胖天使”。她选了柜台前面的一张高脚凳坐下来。她把那本日记放在面前,作为记认。

  这里有两个酒保,一个老,一个年轻。她在想,年轻的那一个,会不会就是李维扬在日记里提到的酒保朋友,年轻的那个酒保,个子不高,理个小平头,非常勤劳地工作。

  一个男人走进来,走到她跟前。

  “你就是于小姐吗?我是李维扬。”

  他跟她想像中的人很不一样。

  她以为他会是一个带着深情的回忆而来的人,眼前的他,却显得稀松平常,不带一点心事。

  他在她身边坐下来,跟那个年轻的酒保打过招呼,问他这几天的生意可好。酒保倒了一杯啤酒给他。

  “终于可以交给你了!”她把那本日记推到他面前。

  “谢谢你。”他看了看那本日记,感觉有点陌生。

  “还以为你收不到王央妮的信。”

  “那个信箱我已经很少用了,所以很久才会去看看。你们很熟的吗?”

  “也不是。我们是在法语班上认识的。”

  “她现在好吗?”

  “她在信上没有告诉你吗?”

  “没有。她只是说要把日记还给我。”

  “她在四个月前结婚了,现在住在伦敦。”

  “所以她要把日记还给我。”他恍然明白。

  “她还是那么爱看侦探小说吗?”他问。

  “应该是的。”她想起在机场跟王央妮见面的时候,她手上拿着的是阿嘉莎?克莉斯蒂的侦探小说。

  “你仍然挂念着她吗?”

  他想了想,摇摇头。

  她惊讶:“我还以为你会很怀念她。交换日记毕竟是很美好的一回事。”

  “爱情本来就是很短暂的。”他呷了一口啤酒说。

  “我不同意。”她抬了一下头说。

  “你不同意,是你不肯承认罢了。”

  “不同意不等于不肯承认。如果爱情只是很短暂,为什么有些人可以相爱许多年?”

  他笑了笑:“那不是爱情,那是感情。”

  “你凭什么说那是感情?”

  “爱情来的时候,你恨不得天天跟对方黏在一起,有一天听不到他的声音,也忍受不了。男人会觉得自己忽然伟大起来,女人会觉得自己容光焕发。一个人的时候,也会不期然的笑起来。可是,这种现象,很快就消逝了。”

  “你说的这一种,不是爱情,是激情。假使爱情真的很短暂,为什么走在一起多年之后,我们还是会每天思念对方?”

  “那是习惯。”他气定神闲的说。

  “我男朋友在波士顿留学,我们一起四年,又分隔两地三年,但是我非常肯定,我们之间的,仍然是爱情。”她一脸笃定的说。

  “你男朋友在波士顿?”

  “有什么问题?”

  “长距离的恋爱,通常都没有好结果。”他喝光了杯里的啤酒。年轻酒保很有默契的再倒了一杯啤酒,放在他面前。

  “你一点也不像日记里的你!”她生气起来。

  “日记里的我?你看过我的日记?”

  她连忙掩饰:“我是说,会跟女朋友合写一本日记的男人,不该是你这种刻薄的人,也不是一个不了解爱情的人。”

  李维扬用手支着头,笑着说:“认为爱情短暂,就是不了解爱情吗?”

  “我认为是的。”

  “我和你,谁会比谁更了解爱情?”他笑笑瞟了她一眼。

  她一时答不上来。

  他忽然凑近她身边,问她:

  “你是不是看上了那个酒保?”

  “为什么这样说?”

  “刚才我进来的时候,看见你一直盯着他。”

  “我才没有!”她用力强调。

  “那就好了。我还以为你因为男朋友不在香港,所以太寂寞。”他自顾自的喝啤酒。

  她懒得理他,咬着饮管,继续喝她的柠檬水。

  “你和她为什么会分手?”她问。

  “你是在杂志上主持爱情信箱的吗?”

  她笑了笑:“我知道为什么了,因为爱情很短暂,尤其是你的爱情。”

  “也许你说得对。”

  “那你真是可怜,你的爱情总是那么短暂。”她揶揄他。

  “那总好过等爱情变成感情,或者互相厌倦的时候才分手。”

  酒保朝他们笑了笑。她的直觉告诉她,他就是日记上的那个酒保。

  “既然已经把日记还给你,我走了。”她冷淡的说。

  “谢谢你——”他微笑。

  一个认为人生的痛苦和荒谬是那么当然的人,是不是也认为爱情的短暂同样是理所当然的?回家的路上,于曼之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5

  自从那天离开“胖天使”之后,于曼之以为她不会再见到李维扬了。谁知道,在从香港飞往洛杉矶的航机上,她又碰到他。

  飞机上的座位差不多全满,都是赶着去美国过圣诞的人。她拿了两周的假期去探望谢乐生。

  她左手拿着机票,右手提着背包,在狭窄的通道上寻找自己的座位。她的座位应该是靠窗的。当她坐下来不久,一个男人走到她身边。她转过头去看看是什么人,竟是李维扬。

  “你也坐这班机吗?”李维扬把手提包塞进头顶的储物箱。

  “你要去哪里?”她问。

  “波士顿。”

  “我也是。我去探望我男朋友。你呢,你去波士顿度假吗?”

  “我去办一件事。”

  飞机起飞之后,他忽然转过头来问她:

  “你是不是偷看过我的日记?”

  “你说什么?”她有点儿心亏。

  “提到酒保的那一页——”

  “没有呀——”她别过脸去,不敢望他。

  “真的没有?”他追问。

  “没有。”

  “喔,那对不起。”

  “不要紧——”

  过了几十分钟,她坐直身子,深呼吸了一下,望着前面的椅背说:

  “是的,我看过——”

  她不想说谎,觉得这样太不道德了。

  “你说什么?”他转过头来望着她。

  “我是说,我看过那一页。”她鼓起勇气说。

  “你承认了吧?”他胸有成竹的说。

  “我不是故意去看的。那一页刚好掉下来——”

  “你是故意看的。如果根本不想看,即使掉下来也是不会看的。”

  她一时间答不上。

  “算了吧,因为你的老实,我原谅你。”

  “那个酒保就是我那天见到的那个吗?”

  “是的。”

  “你写的故事是真的吗?”

  他笑了:“谁又会编一个故事放在自己的日记里?”

  “你是不是回去把日记重头看了一遍?”

  “你是不是想借来看?”他反过来问她。

  她气炸了,别过头去不理他。

  “你是做什么工作的?”他问。

  “你不是说我是在杂志上主持爱情信箱的吗?”她气他。

  “你呢?你是干哪一行的?”她问。

  “财务。”

  “放高利贷?”她故意戏弄他。

  “是财务顾问。”

  “是做什么的?”

  “主要是为一些公司制订财务方案,好让他们向银行申请借贷。那你呢?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她神秘地笑了笑,故意不回答他。

  后来,她不知不觉的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发觉李维扬正在沉默地喝啤酒。

  “这么晚了,你为什么还不睡觉?”

  “你说话的口吻好像是个跟我同床的女人。”

  她给他气得笑了笑,坐直身子说:

  “是不是想知道我做什么工作?”

  “可以明天再告诉我吗?”他很礼貌的说。

  看到他满怀心事的样子,她没有再说下去。她觉得他好像变了另一个人。

  在洛杉矶机场的候机室里等候上机的时候,她看看自己的脚背说:

  “坐飞机坐得太久了,双脚都肿起来。”

  “还有七个小时就到波士顿。”他似乎不是在说给她听,而是说给自己听的。

  在飞机上,他没怎么说话,愈接近波士顿,他好像愈沉默。

  飞机徐徐降落在波士顿机场的跑道上。

  步出机场的时候,他问她:

  “有人来接你吗?”

  她点了点头。

  “那么,我们在这里分手了。圣诞快乐。”他微笑着祝福她。

  “圣诞快乐!”

  他走了,她坐在大堂等谢乐生。

  她上一次来,是六个月之前。她已经有六个月没有见过他了。她把所有假期都用来探望他。

  “曼之!”谢乐生来到,就站在她跟前。

  她有六个月没见过他了。她觉得他好像又改变了一点。每一次别后再见,她总觉得他跟以前有点不同。

  “我来替你拿——”他接过她手上的行李,走在前头。

  6

  谢乐生去年搬来这幢七层高的房子。房东是一对犹太人夫妇。由于房子就近大学,所以楼上楼下都住着几个留学生,有中国来的,台湾来的,也有香港来的。

  谢乐生领着于曼之走进屋里去。于曼之还是第一次来到这幢新房子。这里的陈设很简单。客厅里的其中一面墙全是书。

  “你先休息一会儿吧!”他把行李箱放在客厅里,去倒了一杯暖开水给她。

  “谢谢。”她接过杯子。

  她看到窗子旁边放着一个电子琴。

  “这个琴是前阵子买的。一个人在这里,有时候很孤单,所以忽然很想学弹琴。可惜,买回来之后,我还没有时间学。”他解释。

  她用手指在琴键上戳了两下,说:“没听你提起过呢。”

  她发现,每一次再见,她都要花一段时间重新适应他。那一段由时间和空间造成的距离,变成他们重逢时的隔膜。他们像两个很久没见面的朋友,需要坐下来慢慢重新了解对方,慢慢拾回彼此隔别的岁月。

  往往当她刚刚适应了,又到了要离别的时候。

  “明天我们可以出去走走。”谢乐生说。

  “去哪里?”

  “我向房东借了车子,我们去买圣诞树。”他微笑说。

  7

  第二天,谢乐生开车载着于曼之到市场去买圣诞树。

  这个市场是临时搭建的,就在公园旁边。他们选了一棵小号的圣诞树。谢乐生走在前面,于曼之走在后面,合力把圣诞树扛上车。

  她和他,现在只有一棵树的距离。他的背影熟悉得来仿佛又有点陌生。他好像已经完全习惯了波士顿的生活。三年来,都是她过来陪他,他已经三年没回去香港了。

  见不到他的时候,她想像重聚的一刻应该是炽烈的。重聚的时候,却有点平淡。人在思念里,仿佛比现实美好一点。

  那天晚上,他们在家里吃饭的时候。他说:

  “毕业之后,我想留在这里。”

  “你不是说过会回去香港的吗?”她的声音有点激动。离别的时候,他们明明约好了五年后在香港重聚。他是什么时候改变主意的?

  “我喜欢这里的生活。你也搬过来好吗?”

  “我在香港有工作,来到这里,我可以做些什么呢?”

  “难道你喜欢现在这样,每年只能见两次面吗?”

  她没法回答他。她不想跟他争辩。他似乎总是觉得她的工作并不那么重要。她的梦想,也并不是那么美好。

  他从来没有关心她每一天怎样生活。

  “你爱我吗?”她问。

  “我当然爱你。”

  “你有没有为我做过一件事?”

  他答不上来。

  8

  于曼之穿着厚厚的毛衣坐在波士顿国际机场的候机室里。

  她满怀希望的跨越了半个地球来到这里。可是,这两个星期的日子,并没有她想像中那么愉快。

  三年前,当谢乐生决定要来波士顿念博士学位的时候。她哭着问他:

  “你会不会爱上别人?”

  “当然不会。”他抱着她说。

  那个时候,她以为最坏的结局是他爱上了别人。

  三年以来,他还是爱着她。可是,每一次重逢,她都觉得,他们的距离又远了一点。

  她已经不是七年前跟他初相识的时候那个毫无主见的女孩了;也不是三年前他去了留学之后,每天哭得死去活来,要他打长途电话回来安慰的女人。没有他在身边的日子,她变得独立了,她有自己的梦想。

  假如是三年前,他叫她过来波士顿,她一定会答应,因为他就是她生命的全部。

  可惜,他在三年后才说这番话。

  他好像一本写在三年前的日记。三年后重看一遍,原来,不经不觉间,许多事情已经改变了。理想也改变了。

  “你也是坐这班机回香港吗?”

  她抬起眼睛看看是谁。原来是李维扬。她没想到又碰见他。

  “你的事情办好了吗?”她问。

  他点了点头:“波士顿的天气真冷。”

  他看到她潮湿的眼睛。

  “你在哭吗?”

  她垂下头。

  “一定又是跟男朋友难舍难离吧?”

  “已经习惯了。”她深深吸了一口气。

  “什么事情都会习惯的,譬如别离和思念。”他低声说。

  “是的,连思念也是一种习惯。”

  9

  在飞机上,李维扬的座位本来编排在于曼之后面的。他跟坐在她旁边的一位老太太换了座位。

  “你不是要告诉我你做什么工作的吗?”他问。

  “你现在想知道了吗?”

  她告诉他,她是画儿童故事插画的。她在一家儿童杂志社上班。这本儿童杂志每星期出版,人手很少,她差不多负责所有的插图,因此工作挺忙碌。由于画的是儿童画,她的画都是快乐和色彩斑斓的。无论太阳或月亮,以至一个碗、一朵花、一条狗,都充满了对生命的热爱。埋头画画的时候,她可以暂时忘记寂寞。

  “你喜欢你的工作吗?”

  “好喜欢。你呢?”

  李维扬摇了摇头:“工作很累。我每天面对的,不过是金钱游戏。”

  “那你喜欢做什么?”

  “开面包店。”

  “面包店?”她觉得难以置信。

  “对。不用怎么花脑筋,每天只是做面包和卖面包,那种生活多么写意——”

  “你会做面包吗?”

  “我以前在面包店做过兼职。”

  “你是认真的吗?”

  “当然是认真的。那是我的梦想。”他点了点头,笑着说。

  10

  飞机从洛杉矶起飞已经七个小时了。于曼之在座位上睡着。醒来的时候,她发觉李维扬在机舱后面,正跟一个女人说话。那个女人偏着头,微笑着,留心的听他说话。然后,她又说了几句,两个人沉默了一会儿,她又再说话。机上的人,大部分都睡着了,所以他们说话的声音也很小。

  然后,那个女人回到她在机舱最后排的座位,李维扬也回来了。

  “你碰到朋友吗?”她问。

  “她是我以前的女朋友。”

  “你的旧情人真多。”她揶揄他。

  “她是我中学时的女朋友,大家很多年没见了。”

  “她看你的眼神,好像还是想念着你呢!”

  “她结婚了,现在跟丈夫住在洛杉矶,这次是回香港探望父母。”

  “你总共有多少个女人?”

  “你问初相识的朋友这个问题的吗?”他瞟了瞟她,没好气的闭上眼睛睡觉。

  11

  到达波士顿的那天,李维扬从机场坐计程车到近郊去。

  计程车在一幢四层高的灰白砖墙的公寓前面停下来。

  李维扬下了车,来到大门前面,按下门铃。门打开了,他爬楼梯到了二楼。一个满面于思的男人站在走廊上等他。男人跟他说:

  “她就在里面,等你很久了。”

  男人领他到屋里去。厅子里,一个年轻女人坐在火炉旁边一张靠背的椅子上。女人有一张很漂亮的脸。她的面色有点苍白。看到李维扬,她娇嫩地笑了。

  “你去倒两杯茶来好吗?”她吩咐那个满面于思的男人。

  男人听话的走进厨房去。

  “李先生,谢谢你肯来。”女人说。

  火炉旁边,有一棵圣诞树,树上挂着一串串缤纷的彩球,树顶上吊着一个银色的小天使。

  “这棵圣诞树很漂亮。”李维扬说。

  女人看着圣诞树,微笑着说:

  “是的,来波士顿八年了,这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圣诞树。”

  男人端着两杯热茶出来,放在他们面前。

  “你可以把抽屉里那个绒布盒子拿来给我吗?”女人跟男人说。

  男人走进睡房去拿盒子。

  “他现在好吗?”女人问李维扬。

  “他现在有了自己的酒吧。”

  “那太好了。”她微笑。

  男人拿着一个黑色的绒布盒子从睡房出来,放到女人的手里,然后,又回到睡房,躲在里面,半掩着门,守候着在厅子里的她。

  女人打开盒子,把一叠钞票拿出来,递到李维扬手里。

  “你可以替我把这些钱还给他吗?”

  李维扬微微愣了一下。

  “这是我以前骗他的钱。”

  “你用不着这样做。”

  “八年前,他也用不着供我读书。”女人惨白的笑了笑,“你走了之后,我们一直努力储钱,希望可以把钱还给他。”

  “这些年来,他一定很恨我吧?”女人又问。

  “我没有把真相告诉他。”

  “是吗?”女人愣了一下:“那你怎样说?”

  “我告诉他,你拿了奖学金,而且找到一个很好的男朋友。”

  “这个故事比原本的那个美丽多了。”

  “所以,你根本不用还钱给他。”

  “不。把钱还给他,我才可以理直气壮的活着。”

  “你的病怎么了?”

  “医生说,也许看不到波士顿的春天。”她望着窗外的飘雪,惨然地笑笑,“我本来以为可以理直气壮的活着,现在看来只能理直气壮的死去。”

  “要不要我把事情告诉他?”

  “不,不要。就让他永远相信你编的那个故事吧!”

  “他结了婚吗?”她问。

  李维扬摇了摇头。

  “那么,他有女朋友吗?”

  “没有。”

  “他是不是已经把我忘记了?”女人眼里闪着动人的光,仿佛是在期待一个美丽的答案。

  “不会的。”李维扬说。

  她幸福地笑了。

  “李先生——”

  “什么事?”

  “当天找到我的时候,你讨厌我吗?”

  “不。”

  “为什么不?我骗了别人的感情和血汗金钱。”

  “我就是不觉得你讨厌。”

  “谢谢你。”她指了指睡房里面,说:“他比以前生性了。你编的谎言也不是全错,我的确找到一个很好的男人。他是我最爱的人,为了他,我可以欺骗世上任何一个人。我就是如此不堪的爱着他。”

  李维扬被“如此不堪”这四个字深探震撼着。有什么比如此不堪的爱情更令人惭愧却又无可奈何呢?

  李维扬把手上的钱还给她,说:

  “这些钱你留着吧,我不知道怎样向他解释。”

  “你就买一样他最喜欢的东西给他吧,就当是你送给他的圣诞礼物。”她把钱推回去。

  “好吧。”他知道只有把钱收下,她的内疚才会终结。她那段如此不堪的爱情。才会完美清白。

  “李先生,你和我们一起过圣诞好吗?我做了圣诞布丁,你应该没吃过这么难吃的圣诞布丁。”她笑说。

  “好的。那我来做白面包,你应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白面包。”他自信满满的样子。

  她坐在椅子上,灿然地笑。她笑的时候,特别漂亮。他知道他的酒保朋友为什么会爱上她了。

  平安夜的那天,他果然吃到了一个最难吃的圣诞布丁;而她和她的男人也吃到最好吃的白面包。

  圣诞节之后,她的身体愈来愈虚弱。他向他们告辞了,他不想看到她被痛苦折磨得愈来愈衰败的样子,他愿意把她的美貌和微笑长留在他的记忆里。

  他带着满怀的悲伤,坐计程车到达波士顿的机场。

  在候机室里,他意外地又遇到于曼之。她竟又是和他乘搭同一班机回去。他满怀的悲伤刹那间得到抚慰。她一个人坐在那里,眼睛湿湿的,好像哭过。她抬起头来,看到了他,尴尴尬尬地笑了笑。她眼里闪着泪花,像满抱着露水的雏菊。他很高兴漫漫长途有她作伴。

  12

  飞机缓缓降落在香港机场的跑道上。于曼之和李维扬又跨越了半个地球回到他们熟悉的地方。

  “要不要送你一程?”李维扬问。

  “那不客气了。”

  在计程车上,她问他:

  “那个故事还有下文吗?”

  “哪个故事?”

  “酒保和女孩的故事。”

  “已经有结局了,是另一个结局——”他深深叹了一口气。

  “另一个结局?”

  “这是我今次去波士顿的原因。”

  车子在路上飞驰,李维扬把女孩的故事又说了一遍。

  车厢里寂然无声。

  在爱情的世界里,总有一些近乎荒谬的事情发生。当一个人以为可以还清悔疚,无愧地生活的时候,偏偏已经到了结局。如此不堪的不单是爱情,而是人生。

  “那笔钱你打算怎么办?”于曼之问。

  “他的酒吧这一年来都亏本,我假装把钱借给他用,以后再想吧!”

  “她不是要你送他一份礼物吗?”

  他想了想:“他一直想找一台古董点唱机,也许可以送一台给他,不过这种古董现在很难找。”

  “我有一个朋友是在一家西洋古董店工作的,她那里有一部一九六五年的古董点唱机,还保持得很好。你什么时候有空,我带你去看看。”

  “那太好了。”

  第二天晚上,于曼之领着李维扬来到中环半山一条不起眼的横街里,那家古董店就在街的尽头。

  于曼之推门进去,小小的一家店,地上堆满各种各样的古董。这里跟外面的世界,倏忽间好像相隔了数十年,甚至数百年。

  梯级上传来高跟鞋咯咯咯咯的声音,一个穿着花花裙子的女人走下来,手里提着一盏十八世纪的西班牙桌灯。

  “你们来了。”女人把桌灯放在柜台上,说:“这盏灯要拿去修理。”

  “朱玛雅是我的好朋友。”于曼之跟李维扬说。

  “是啊,我们念大学时是室友。”朱玛雅的手搭在她的肩膀上说。

  “点唱机就在里面。”朱玛雅领着他们绕过一张十七世纪法国大床,点唱机就在那里。

  这台机器颜色鲜艳,七彩的灯泡闪亮着。大玻璃罩里排着一列黑胶唱片。

  “是一个英国人卖给我们的,他要回老家。他连唱片也留下来了。”朱玛雅说。

  “有没有硬币?”于曼之转过头去问李维扬。

  李维扬在口袋里掏出一个硬币给她。

  于曼之把那个硬币投下去,随便点了一首歌。玻璃罩里的唱片翻了几翻,一片哀怨的歌声从点唱机里飘送出来:

  既然没有办法,

  我们接吻来分离……

  爱情并不短暂,

  只是有点无奈……

  歌声在这家昏黄的小店里回荡。于曼之望着玻璃罩里的唱片,呆了一会儿。

  “什么事?”朱玛雅问。

  “没什么,我听过这首歌——”

  这是她听王央妮哼过的歌,为什么偏偏又会在这个时候再次听到?

  “你有没有听过这首歌?”她问李维扬。

  他笑笑摇了摇头。

  她觉得实在奥妙得无法解释。

  “什么时候可以送去?”李维扬问。

  “星期四好吗?”朱玛雅说。

  “好的。这个星期四刚好是酒吧的一周年纪念。你们也来凑凑热闹吧!”

  “好的。反正我晚上很空闲。”于曼之说。

  “星期四我不行,你们玩得开心点吧。”朱玛雅说。

  13

  星期四的晚上,朱玛雅正在家里的厨房做苹果沙拉和肉酱意粉。门铃响起来,她在水龙头下面把手洗干净,匆匆跑去开门。

  一个男人站在门外,微笑着。

  她让男人进屋里来。

  “你要喝点酒还是什么的?”她问。

  男人把她搂在怀里,久久地吻她。

  “要先去洗个澡吗?”她问。

  男人把她抱到床上,解去她衣服上的每一颗扣子。

  她用手勾住他的脖子,问他:

  “今天过得好吗?”

  “嗯——”男人说。

  男人用舌头去舐她的脖子,她哈哈地笑了起来。

  如果日子永远像今天这样,那该多好?

  她十七岁那一年跟冯致行相恋。那时,他比她大五年。她是中学生,他已经是大学生了,在建筑系念最后一年。

  那个时候,她常常埋怨他没时间陪她。她那么漂亮,常常有大堆男孩子奉承她。她那么年轻,她不甘心一辈子只有一段爱情。

  后来,他们分手了。他去了加拿大留学。

  九年后,他们在香港重逢。

  他已经是建筑师,她从大学艺术系毕业之后,就在古董店里工作。

  她还是单身,他结婚了。

  漫长的日子里,她常常想起他,以为不会再见到他了。他走了,她才知道,他在她记忆里永存。

  重遇的那一刻,他又理所当然地回到她的生活里。他们的故事还是不该完的。今天与从前,唯一的分别,是他已经结了婚。

  他告诉她,他跟太太的感情并不好。

  这是她最想听到的。

  她并不怪他,是她首先放弃他的。

  只是,她常常恨自己,当她甘心情愿只要一段爱情的时候,他已经是别人的了。

  命运既然要把他们分开,何必又让他们重遇?

  有一天,她终于明白了,那是要她后悔。

  带着后悔的爱,总是特别精采的。她再不会让他走了。

  14

  于曼之一个人走在路上。她约了李维扬今天晚上在“胖天使”见面。可是,她的心情糟透了。今天早上上班的时候,上司告诉她,杂志一直在亏本,所以决定结束。她现在失业了。

  来到“胖天使”,她看见那台光亮的古董点唱机放在柜台旁边,原来放在那里的一张桌子给移走了。本来狭小的酒吧,现在变得更小了。

  李维扬和酒保兴致勃勃的在研究那台点唱机。

  看到了于曼之,他跟她介绍说:

  “他是这里的老板顾安平。”

  “谢谢你替我找到这台点唱机。而且,一九六五年这个年份实在太好了。”顾安平说。

  “为什么?”于曼之间。

  “他是在这一年出生的。”李维扬说。

  “原来是这样。”

  李维扬带她到柜台那边坐下来。顾安平拿着一块揩了油的布努力的在擦那台点唱机,把它抹得光光亮亮。

  于曼之觉得整件事很凄凉。这个男人永远不知道,这台点唱机是他深深爱着的一个女孩偿还给他的;而且,她行将离开这个世界了。那一台点唱机是她的悔疚。恒久地留在他身边。点唱机制造的年份,竟巧合地是在他出生的那一年。整件事情本身不是很荒谬吗?

  荒谬得让人想哭。

  “干吗闷闷不乐?”李维扬问她。

  “我失业了!”她叹了一口气。

  “那总比是我失业好!”他嘻皮笑脸的说。

  她生气了:“你这个人真是自私!”

  “我跟你开玩笑罢了!你现在有什么打算?”

  “我也不知道——”

  “找工作困难吗?”

  “现在的经济环境不是太好。我们这本周刊已经是办得最好的了,还是做不下去,其他的更不用想。”

  他在口袋里掏出一个硬币,放在她手上,说:

  “去点一首歌吧!”

  “点歌?”她诧异。

  “明天的事,明天再想吧!”

  她笑了笑:“你说得对。”

  她走到那台点唱机前面,把手上的硬币投了进去。点唱机全身的灯泡都亮了起来。她点了那首歌,玻璃罩里的唱片翻了翻,哀怨的歌声丝丝缕缕的飘起来:

  这是人生最好的相逢。

  既然没有办法,

  我们接吻来分离……

  她转过身子去挨着点唱机,朝柜台那边的李维扬笑了笑。

  李维扬又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硬币抛给她,她伸手把硬币接住了。

  她要一直点唱下去。

  15

  那天晚上回到家里,于曼之打了一通电话给谢乐生。她本来想告诉他关于失业的事。

  “什么事?我明天要考试呢。现在很忙。”谢乐生在电话那一头说。

  她把想说的话又吞回去了。

  他知道她失业的话,一定会叫她不如到波士顿去,反正他从来不认为她的工作重要。

  “乐生,你有梦想的吗?”她问。

  “我当然有梦想。”

  “我记得,你说过要当一个科学家——”

  “不,现在不是了。我们这一科是很吃香的。有些毕业生专门替一些想要上市的科技公司担任顾问,赚很多钱呢!”他雀跃地说。

  他什么时候已经把梦想改变了,她也不知道。他们曾经热切地讨论过彼此的梦想。他说过要当一个科学家、她说要一直画画。弹指之间,这一切已经改变了吗?两个人的梦想是否一样,那并不重要。最重要是他们能够分享各自追求梦想的那个过程。然而,她现在甚至不知道他的梦想已经改变了。还有什么是她不知道的?

  16

  她写了很多封求职信,一直也没有回音。别说梦想了,她连工作也找不到,租金也快付不起了。她一直对自己充满信心,现在有点动摇了。

  一天,李维扬打电话来。

  “找到工作没有?”他问。

  “没有。”她沮丧的说。

  “那你一定没钱吃饭了。”

  “我可以吃面包。”她苦笑。

  “天天吃面包也不行。这样吧,我请你吃饭。”

  “好的。什么时候?”

  “就今天晚上。”

  李维扬约了于曼之在一家西班牙餐厅吃饭。

  于曼之来到的时候,李维扬已经坐在那里等她了。他头发有点湿,身上穿着一件圆领的棉衣,好像刚刚做完运动,身旁放着一个背包,塞在背包里面的一只棒球手套露了一角出来。

  她坐下来,要了一杯西班牙酒。

  “你会打棒球的吗?”她问。

  “我是大学球队的。几个同学现在偶而还会一起打球,大概一个月一次吧!”

  “我在学校里也有打棒球。”

  “是吗?一点都看不出来。”

  “你是说我看来很斯文吗?”

  “不。喜欢运动的人,比普通人更有奋斗心和好胜心。你看你,暂时失业已经垂头丧气,太不像话了。”

  “你是打算请我吃饭还是想奚落我?”

  “两样都有一点吧!”

  “喔,很高兴认识你的残忍。”

  “谢谢。请随便点菜。在你还没找到工作之前,我可以天天请你吃饭。”

  于曼之没好气的笑了笑:

  “但我不知道可以忍受你多久。”

  “你有想过转行吗?”

  “转行?”

  “或许有更适合你的工作。”

  “但我喜欢画画。”

  “没人要你放弃画画,但总要先解决生活问题。我也喜欢开面包店。”

  “你是认真的吗?”

  “当然了。如果到时你还找不到工作,我可以天天请你吃面包。”

  “你真是黑心!”

  “你明天有空吗?”

  “干什么?”

  “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去哪里?”

  “一个很漂亮的地方。”

  第二天,李维扬带着于曼之来到一家油画店。

  油画店很大,除了油画之外,还有一些雕塑和陶器。

  “这儿好漂亮!”于曼之悄悄跟李维扬说。

  一个女人从店里的后花园走出来。女人有一张很精致的脸,肤色很洁白。小小个子的她,踏着一双平底鞋,穿着一袭宽松的连衣裙,肚子微微隆起。

  “你们来了——”女人说。

  “孩子什么时候出生?”李维扬摸摸女人的肚子说。

  “还有六个月呢——”女人幸福地看看自己的肚子。

  “这是我跟你提过的于曼之,这是罗贝利。”李维扬为她们介绍。

  “维扬说你是念艺术系的。”罗贝利说。

  “嗯,是的。”

  “贝利正想找一个店长——”李维扬说。

  “旧的店长刚好辞职了。”罗贝利补充说。

  于曼之马上明白过来,朝李维扬笑了笑。

  “你有兴趣做这份工作吗?我需要一个喜欢油画和对油画有认识的人。”

  “我可以胜任得来吗?”于曼之问。

  “维扬从来不推荐任何人的,我相信他的眼光。”罗贝利微笑说。

  “我好喜欢这里。”于曼之说。

  “那就好了,你什么时候可以上班?”罗贝利问。

  “明天就可以。”于曼之说。

  “后天吧!”李维扬说。

  从油画店出来,于曼之问李维扬:

  “为什么要隔一天?我明天也可以啊!”

  “明天我带你去打棒球。”

  “打棒球?”

  “你不是说自己会打棒球的吗?”

  “你以为我说谎吗?”

  “那就好了。”

  “但为什么要不上班而去打棒球?”

  “接受新工作之前,我要训练一下你的奋斗心。而训练你奋斗心最好的方法,就是挫败一下你。”

  于曼之哈哈笑了起来:

  “你怎知道不会是我挫败你,我可是校队里最出锴的击球手了。”

  “那倒要见识见识。”

  于曼之忽然凑近李维扬,问他:

  “罗贝利是你的旧情人吗?”

  “我没有你想像的那么多旧情人。贝利和她丈夫都是我的好朋友。油画店是他们两夫妇的。”

  “那为什么不见她丈夫?”

  “他常常要到外国去买画。他是一个很好的人。”

  “不管怎样,谢谢你给我介绍工作。希望有一天可以拥有自己的油画店,卖自己喜欢的油画和自己画的画。”

  “那我的面包店就开在你的油书店旁边吧!”李维扬笑笑说。

  “对,如果我的画卖不出去,只好去你那里吃面包。”

  “那把钥匙,你一直保存着的吧?”于曼之忽然问李维扬。

  “什么钥匙?”李维扬问。

  “日记的钥匙。”

  “对了,你并没有把钥匙给我。”

  “王央妮说,日记的钥匙,总共有两把,一把在她那里,一把在你那里。”

  “是吗?我没有印象。也许已遗失了。”

  “这是你们之间的盟约。你不是应该一直保存着那把钥匙的吗?”

  “当爱情已经消逝,盟约还有值得保存的价值吗?”他反过来问她。

  “当你不爱一个女人,你的盟约便不算数吗?”

  “那当然了。”

  “太过分了。”于曼之忍不住批评。

  李维扬笑了笑:

  “女人总是希望,她不爱那个男人,但那个男人永远会履行当天对她的承诺。当爱情已经不存在,我们有什么资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诺言?”

  “那是一种约定啊!”

  “是愚蠢的约定。”

  “你怎知道没有这种人?”

  “除非是其中一方仍然爱着对方吧!”

  “爱情并不是你所想的那么短暂的。”她说。

  电话铃响起,是李维扬的妈妈打来的。

  “妈妈,不用了,这种事我自己有主意。不去,我不去。我现在很忙,迟些再谈吧!”他匆忙挂上电话。

  “什么事?”她好奇的问。

  “我妈妈常常要我去相亲,她说有一个女孩子要介绍给我。”

  她笑了起来:“那你为什么不去?”

  “看来一定是个丑八怪。”

  她格格地笑:“对方也可能这样想!你去吧,我陪你一起去!”

  “别笑了,我明天会好好的挫败你。”李维扬笑笑说。

  “是吗?我们走着瞧吧!”她扬了扬眉毛。

  17

  那天黄昏的时候,于曼之来到海边的公园。李维扬坐在石阶上等她。他穿着一件灰色圆领棉衣,球棒和手套放在一旁,手上拿着一个棒球。

  看到了她,他脸上流露灿烂的笑容。

  他在开始时投出的几个球,她都接不到。他取笑她,她扁起嘴巴为自己辩护。

  “我只是太久没有练习罢了。”

  后来,她终于意态优美的击中了他投出的一个好球。她扔下球棒,在草地上兴奋地跑了一圈。

  “很高兴你在天黑之前终于击中了球。”他说。

  他把手上的棒球抛给她:“给你!”

  “给我干什么?”她问。

  “你拿着这个棒球,将来可以到我的面包店免费换面包。”

  “可以换多少个?”

  “能吃多少,就换多少。”

  “那么可以用多久?”

  “这是永远通用的。”

  “这算不算也是一个愚蠢的约定?”她把棒球抛到半空,又用手接住了。

  从那天以后,他们每个星期天下午都会来打棒球。就只有他们两个。他打得比她好。他喜欢看到她击不中球时扁起嘴巴的样子。击中的时候,她又会天真烂漫的一边在草地上乱跑一边大笑。

  有时候,当太阳下山了,他们会朝相反的方向躺在草地上看天空,彼此的头顶几乎抵住对方的头顶。

  在他生命中,从来没有一个女人带给他那么多的欢乐。

  他从小就是个沉默的人。他有一个沉默的父亲和一个老是爱向孩子抱怨丈夫的母亲。在他们身上,他只能看到早已经在岁月里消逝的爱情。

  他喜欢一个人躲起来想事情。当他还是小学生的时候,老师就曾经说:

  “李维扬长大之后会是哲学家。”

  这个故事,他常常当成笑话说给他以前的女朋友听。他谈过好几段恋爱,每一次,都是别人爱他多一点。五年多之前,他和一个爱看侦探小说的女孩子谈恋爱。一天,她拿着一本暗红色格子绒布封面的日记簿跟他说:

  “我们一起写一本日记好吗?将来可以留作回忆。”

  他虽然从来没有写日记的习惯,还是答应了。对于女孩的举动,他不觉得奇怪。女人总是希望她每一段爱情都有一份纪念品留下来,也许是一枚戒指,也许是一个音乐盒,也许是一张唱片。

  可是,当他看到了女孩每天想些什么,他日渐发觉,他和她的距离竟是如此遥远。他们各自有自己的世界。当大家那么赤裸地剖白心事,反而更知道彼此并不是对方所期待的人。

  那时候,是她提出要写日记,让日记成为回忆的一部分。今天,要把日记还给他的,偏偏又是她。

  当爱情已经消逝,那份纪念品也就变得可有可无,甚至成为负担。

  拿到那本日记之后,他并没有再看一次,他忘记了自己也曾经拥有日记的钥匙。然而,日记的其中一页松了,他于是抽出来看。那是关于酒保和那个女孩的。

  就在重遇那本日记后不久,他便收到女孩从波士顿写来的信。她患了胰脏癌,生命的日子不会太长了。她恳求他去见她一面,她有些东西想要交给他。他本来不一定要去,但他去了。他从来没有看不起那个女孩。

  在他重遇那本日记时,女孩和酒保的故事刚好继续,而且已经有了结局。人生有时候的确很荒谬。

  他打从心底同情那个女孩,也因此,他提早一点离开波士顿,他不愿意看到她衰竭的容貌。

  老师猜错了。长大之后,他并没有成为哲学家。他的工作很辛苦,差不多每天工作十二小时。当他拖着疲累的身躯回家,他看到床边有一扇窗子。从窗子看出去,可以看到他梦想中的那家面包店。现在,他的窗子外面,又闯进了一个女孩子。她拿着他跟旧情人一起写的日记,飘进他的生命里,她傻气而聪慧,带给他许多快乐。

  可惜,她已经有一个她爱的人了。

  他要把自己对她的感情藏得深些不至于让她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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