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在我这儿,你应该不需再伪装。”
“这里地处偏僻,有个‘大男人’同住比较安全。”
“问题是你这个‘大男人’给人的感觉实在不可靠。”
“你算不算是我朋友,江默婵?”
“当然是,所以才不怕死的勇于直谏。”
默婵捧了套自己的衣物出来,明丽的色彩很适合金元宝,她相信,水仙花黄的颜色她穿来总觉不配,所以做好后一直没穿。
“我方才应付那两个男的,不是威风凛凛吗?”元宝嘀嘀咕咕,还是把衣服穿上。
元宝若碰上什么不合意的事,一向据理——歪理也算——力争,要她让步是千难万难的;然则,遇上默婵那副“懒得跟你争”而背转身去的脾气,她就没辙了。奇怪的是,她俩的大姐共事一夫,算得上是情敌,她们两人却是一见投比,情谊不受两位大姐影响。元宝说是自己肚量能撑般,不袒护金家人,不为精明能干的金照银作伥!默婵即使不以为然,也从来不多说无谓的废话。
“默婵,”两位美人促膝谈心,四目交接,元宝忍不住发问:“你怎么被发配到‘边疆’来?是我大姐干的吗?”
“别多心,元宝,这事跟谁都没关系,是我自个儿向姐夫请求的。我喜欢这里的清净,没有纷争,日子很好过。”
“住这里无聊死啦!”元宝不以为然的耸了耸肩,不过她也了解默婵的难处。像她做人家女儿的,看到母亲那辈人妻妾相争,有时都想逃之夭夭,眼不见为净。而默婵更难做人了,她算是江庭月带进门的拖油瓶,食衣住行都仰赖张家,即使眼见亲姐受委屈,又有什么立场为姐姐辩护?更何况,她根本说不过人家。她说话速度慢,不具说服力,对方若噼哩啪啦说上大串,她更只有傻眼的份儿了。
可怜的默婵,十岁那年的一场重病夺去了她的听力,起先还能勉强听到一点,到后来,就完完全全听不见,进入无声的世界。有一段时间,她甚至也丧失了说话的能力,就不知张师涯如何办到的,又使她开了口。关于这段,默婵从不曾提起,似乎往事不不堪回忆,当然,谁也不忍心多问,更因为张师涯不许他人多问,曾有一名小妾恃宠冷言取笑,从此被打入了冷宫。金元宝和她初相会时,她就已经是这副模样了。
默婵因为听不见而学会了读唇语,这固然增强她生活上的便利性,然而面对大姐的诉苦、抱怨时,不能装作不知道,自己又帮不上忙,无力感频增。不能够帮得上忙,她明白,大姐也是把她看作无用之人,她有点哀伤,却也同时松了口气,她不用背负大姐生活上的不幸。而江庭月的不幸,无非来自妻妾争宠,闲言闲语听多了,不吐苦水会闷死。
悲哀的是,江庭月固然艳若桃李,可惜她的个性注定得不到丈夫专宠。其实,又有谁能独得张师涯宠爱?在张府,最被看重的无疑是二夫人金照银,她说得上是色艺双全,又是门当户对,肯委屈作二房可说是张师涯的福气,不过在她之后,他又娶了五个妾进门。
元宝嗤之以鼻。“男人啊,就是这么好色,够恶心的!”
默婵摇摇头。“我不以为姐夫是好色之徒。”
“不好色干嘛娶了一个又一个,跟我爹比赛谁娶的姨太太多?”
“我不知道,只是觉得不像。”
“你不懂啦,默婵,有时姨太太不是娶回来用的,而是男人爱面子,姨太太愈多,表示这男人有本事,养得起如花似玉的美人,在亲朋好友面前很被人羡慕。其实,是造孽!”
幸亏她说得慢条斯理,默婵总算听懂了。
“你又怎么知道?”
“我爹都六十了,去年还讨个十七岁的小妾,不是造孽是什么?”默婵也想起来,那里金照银还被接回娘家喝喜酒,另外两个已出嫁的妹妹金翡翠和金玉环也回去送礼。回来时,金照银还骂道:“娶什么小姨娘?分明是乘机向女儿、女婿勒索要钱!用二十两买来的小妾,却要我们三姐妹回去送上千两,真是吃人不吐骨头。老不修的爹,一辈子只知死要钱,连自己女儿都不放过,把女儿当生财工具,也不管女儿在夫家会因此难做人,只晓得聚金囤银,难道他还能把钱带进棺材吗?”
这些话,默婵自然听不到,却被江庭月的心腹丫头冷翠听了去,而江庭月又把这当成笑话说给默婵知道,然后又故作气愤的向其他小妾广播,女人们同仇敌忾,都骂金照银假慷慨,拿夫家的钱去贴娘家。那阵子家里暗潮汹涌,小妾们只要家中有喜事,都争着要更多的钱回娘家妆点门面,若不给,便冷嘲热讽,使得管家婆的金照银很难打理。后来,还是张师涯出面订下例规,才平息一场内乱。而始作俑者的江庭月却一副没事人样,不争不吵好不贤良,因为,只有她没兄弟。如今,冷翠被遣,金照银也算借题发挥的报了私仇。
唉,由此可见女人心眼之小。
元宝因此立下志愿:“除非有男人向我保证绝不纳妾,若是纳妾将死无葬身之地,否则,我情愿终身不嫁!”
默婵无言,她自觉无权做这样的要求。
“我可没耐烦跟好些个女人共抢个男人,即使他貌若潘安,才华胜过曹子建,也不值得我为了他偷腥而活活气死我自己。”元宝对自己是很有信心的,对男人的评价反而不高。“我可是很认真的,想娶我的男人最好别乱来。”
默婵总以为世事无常,女子的命运尤其难说。
“如果你碰不到那样的男人呢?”
“我说过啦,情愿终身不嫁。”元宝自己承认:“没办法,我太霸道了。”
“你爹会答应你不嫁吗?”
“当然不会。他总说女儿是赔钱货,必须想法子在聘礼上捞回本钱!他决不舍得把如花似玉的女儿白白留在家里浪费米粮,他已经在动我四姐的脑筋,再来就轮到我了。”元宝很不服气:“算一算我爹从女儿身上可捞了不少,怎么老说我们是赔钱货?”
默婵含笑道:“这是因为女子没有挣钱的本事。”
“谁说没有?”元宝有些不赞同。“那些寡妇人家要养活子女,不也是靠一双手?还有,咱们家那些女佣也是靠自己挣饭吃。”
“你要抬杠吗?元宝,你必须承认,赚大钱的都是男人。”
“所以我想赚钱的话,就必须扮成男人。”
“你要自己赚钱?”默婵有些惊诧的说。
“如果我能自己赚一笔钱,我爹就管不了我嫁不嫁。”
“你太天真了,元宝。即使被你找到金矿,你爹若要你嫁,你也是没法子,因为做父亲的有这个权利。” “傻瓜,有了钱还怕不能远走高飞?”
“怕什么?赶明儿你大姐也会替你挑个婆家,你有夫婿相伴,就会忘了我啦!”
“你会忘了我吗?”
“当然不会,你是我最欣赏的一位女子。”元宝真心的说。
“我更加不可能把你忘记,你是第一个不以异样眼光看待我的人。”
“默婵,”元宝拉住她的袖子,轻轻地说道:“我要你永远记住一点:你比谁都好,不比任何人逊色,包括你那个‘外有挣钱手,家有聚钱篓’的超级富有姐夫,看到你也要收起所有的身段和架子,和你平起平坐。如果你不值得,那个敢一脚把我爹跺在脚下的张师涯绝不肯纡尊降贵。”
“那是因为……”
“因为你是他的小姨子?”元宝抢过话来,摇头道:“我也是他的小姨子,他可从不希罕我,说不定连我的脸是圆是扁都没看清楚过。照我看来,他对待你大姐和我大姐都比不上他对待你的那份尊重。”
“你这话传出去,又会造成可怕的流言。”
“我不是意指你们之间有私情,至少我确定你没有。至于张师涯嘛,有一回我见到他和你说话的表情,满脸的温柔疼惜,我心想,他大概爱上你了。”
默婵作势要打她,她笑着避开去。
大而化之的元宝,有时也体会不出默婵心中的忧虑难过,她甚至希望张师涯不要待她那么好,她会比较容易在张家立足。当金照银开始摆出敌意的眼光,小妾们见到她便窃窃私语,连江庭月都曾支支吾吾想问些什么却又问不出口的样子,默婵知道,是她该离去的时候,她欠张师涯的恩情是今生难报,至少不要在张家掀起另一场波涛是她可以做到的。
“我需要你这个朋友,元宝。”她殷切地说着。
“我何尝不是?”元宝敛起往常的笑容,认真地道:“如果我是男人就好,我娶你,你嫁我,我们会是很恩爱的一对。没奈何,天公不作美!”
“做朋友不能永久吗?”
“这就是做女人吃亏的地方。男人可以借口闯事业在外头呼朋引伴,而女人结了婚就像戴了枷,日子过得沉重不堪。”元宝的可贵处便在此,以她急惊风的个性却有耐性一句句、一字一字慢慢说来:“看看我们身边的例子就知道,往来的全是亲朋故旧的女眷,彼此多少沾点厉害关系!‘话到舌尖留一半’,因为谁也不敢保证今天和你要好的女人,明天不会为了讨好另一个女人而把你的秘密说出去。在大家庭里待久了,谁也不会对谁说真话。”
“你今天牢骚很多。”
“还不是在家里看那些女人明争暗斗看烦了心。”
“难怪你会立下那样的志愿。”
“结了婚连闺中好友都不往来,天天见到的都是一些可厌的面孔,久而久之,自己也变得面目可憎。从来都说少女怀春,其实,想嫁的是傻瓜!”
“这话未免偏激,幸福的人很多。”
“你没听过所谓‘红颜薄命’吗?”
默婵噗咻一笑。“脸皮这么厚,岂会薄命?事实上,红颜薄命的虽然不少,绝对没有丑女薄命的多。”
“哇!江姑娘的见解与众不同,难怪我大姐都夸你头脑清楚。”
“这道理再浅显不过,因为丑女比美女多很多。”
元宝一想也对,不由得笑出来。“怎么我从没想到这点?”
“金家是出了名的美女窝,莺莺燕燕你看惯了,反说丑小鸭稀奇。”
元宝不由得叹服,心想张家那些妻妾们,包括金照银在内,都把江默婵看扁了,她若存心要争夺张师涯的宠爱于一身,她们一个个都将被打入冷宫去。
默婵起来整理被窝,今晚她们将一床睡。
元宝有些不满:“冷翠这丫头可够拿乔的,竟服侍小姐。”
默婵没听见。元宝决定多住些日子,一来两人作伴不会无聊,二来需观察清楚冷翠那一家人可尽心对待默婵?
“世乱奴欺主,时衰鬼弄人”,她可不允许这样的事发生在默婵身上。
女孩子还没有婆家之前,心思都在闺中密友身上,甚至会去宠爱对方,当作一种精神寄托。不过,不打紧,等到心上人出现,这种毛病自会不药而愈。
次日接近午时,张师涯突然大驾光临。
默婵搬来市郊将近一月,他是第一个上门的贵客,事前又没派人先来打点,自然忙坏了冷忠一家人,不知如何款待他才不算失礼。
冷翠为他上茶,觉得他安安稳稳的端坐厅堂的模样好神气,不由脸颊火烫烫的,心也跟着七上八下的乱跳起来。
长年累月在等待“时机”,如今幸福的曙光陡现,一肚子的唐诗宋词却不知跑哪儿去了?难道也怕见大人物而逃遁回古代去啦?
冷翠好着急,脑子愈是糊得像一锅烂粥。
默婵走进来就见她额头上冒汗,而天气又不热,便关心的问一句:“你病啦?”
冷翠不假思索的抢白道:“你才有病啦!”恨她来的不是时候。
“真是反了!”张师涯冷冷的吐出一句,冷翠才知道糟糕了,她居然在这么重要的时刻弄巧成拙,只有赶紧跪下赔罪,怕张师涯对她留下坏印象,倒不是怕事情过后默婵会找她麻烦。呸,那只软脚虾,谁怕她?
“下去。”张师涯不欲动怒,遣她出去。东窗之下,有两张高背靠椅,上头覆着默婵自己做的锦褥,当中隔着一张茶几。她走向他笑容如几上初入的兰花那样清馨,他不由放松了心情。
“默儿,坐。”
“姐夫一个人来?”默婵在他身旁落坐,面对面才能够“谈话”。
“你姐姐没来。”他回答了她真正想问的,边喝茶边微笑,深邃的眸子与她四目交接,竟显得软柔柔的。“我要去苏州一趟,顺道过来看你过得好不好。很显然,不如我想像中的好。”
“你是指冷翠吗?那没什么,冷忠和忠婶对我真的尽了心。”
“那是他们的本分,倒是你,御下太宽反而不好。”
“女孩子早晚留不住,何苦招人怨怼,这地方对有些人是太清静了点,没机会觅良缘,难怪心情不好。”
“你倒会替她设想。也罢,调她到二夫人身边,找个男厮配婚。”
默婵不便再多说,毕竟那是张家的奴仆。
张师涯问了些她日常话儿,看些什么书?还作画吗?要不要一张新琴?夜里不要动针线,对眼睛不好……他问得琐碎,她也一一回答,还提起元宝也在她这里。
“她来了倒好,跟你作伴。”并没有想见她的意思。
不过,他仍是吃了一顿午饭才走的,默婵和元宝作陪一道用膳,席间冷翠倒表现得十分得体,尤其听到张师涯说他从苏州回来时会再过来一趟,她心想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这偏僻所在没一大群美婢碍眼,她反而更有机会接近张师涯,真的始料未及,服侍默婵也就心甘情愿且又周到。
张师涯带着一群手下走了,两名女孩回屋里去。
“糟了,”默婵忽然想到,对元宝私语:“我对姐夫多说了一名话,怕要引动许多位夫人来勘查敌情。”
“你说了什么?”她一向认为默婵是最谨言慎行的。
“我说冷翠正当花样年华,这儿无良媒,对她而言是太冷清,结果,方才姐夫便派人回庄吩咐二夫人办理。这一来,不教人都知晓姐夫来探望我,怕有些人会心里不舒坦。”默婵悄叹。“我的消失让一些人芳心大悦,不希望再惹出事端来。”
元宝何尝不知道人嘴最坏,但她不以为这事严重。
“是他自己要来,你也没法子阻止啊!你别只为别人设想,那些女人高兴或不高兴都是她们自己的事,只要你问心无愧,就毋需为此烦心。”
“她们不会到你面前噜唆,你当然不需烦心。”
“你少激将了。”元宝笑说:“反正我会在这儿白吃一阵子,她们不来便罢,一来正好让我抓住小辫子,看看哪一个最小心眼,头个上门报到。”
默婵放心地笑了,开心地握住元宝的手。
“搞不好是你大姐。”
“也搞不好是你大姐。”
两女相视而笑。
默婵说道:“咱们实在不礼貌,毕竟大姐对我一向好。”
“开个玩笑有什么关系。”元宝对自己的大姐一向缺乏敬意。
体形高贵的蓝猫自己玩够了,这时才以猫爪探抓主人裙摆。
“原来是你呀,傲慢的家伙。”默婵把它抱起来,放在膝上,手指梳理它的软毛。“方才姐夫来时,你躲哪儿去了?”蓝丝很享受主人的抚摸,撒娇的咪呜叫。默婵对她的宠物宠爱地笑了,柔声道:“还是你好,可以对谁都不买账。”
蓝丝是张师涯在海港向一艘商船上的船主重金买来的,直接便送给了默婵,很使得一些女人眼红了好一阵子。
“说到底,你也是孤独的。”她对蓝丝充满怜爱地说:“你飘洋过海远离乡土,这里又没有你的近亲,你这只骄傲的贵族猫难道要孤单一生吗?还是放下身段,在本地寻找你的意中人?”
“你和一只畜牲说这些,它听得懂才有鬼。”元宝的脸上自然泛起笑意。“你总不能一直处于隐居状态吧!想想有什么乐事可解闷?”
“我早晓得你捺不住清寂,就不知你对鬼屋有没有兴趣?”
“鬼屋?”她以困惑的声音问,接着立刻又道:“你的意思……该不是说余园吧?”
默婵坦白说:“我一向孤陋寡闻,所知道的鬼屋也只有余园。”
“那里我早去过了,根本没有鬼。”
“你是深夜子时去的吗?”
“当然不是,我娘不会准我出门。”
“那作不得准。”默婵道:“传说余家千金的意中人另娶名门闺秀,她想不开,在余园自杀了,从此那地方便不干净,夜里常听到有女人在哭。”
“传说有哪一次准的?只要有哀怨女子自杀的地方,自然便传出一则倩女幽魂的新版本。”金元宝天生不信邪。“上次去余园,在杂草丛生的园子里看到一名白衣女子的背影,远远一看,仿佛幽魂,我那个没胆的丫头巧云当场失声尖叫,反倒吓坏了那个‘鬼’。其实哪里有鬼?不过是一位身着白衣的姑娘。由此可见,许多鬼怪传说,都是人们眼花却又自以为是,以讹传讹的夸大之说。”
“全身都穿着白衣也太夸张了,又不是服丧。”
“她是谁?”默婵好奇的问。
“就是过去余园主人的妻舅林苍泽的独生女,林翦冰姑娘。”
“是她?可怜,林苍泽的名声不太好呢!”
元宝轻描淡写地说:“十五年前余园主人去世,林苍泽便代理余家的产业,不多时,余家的独子突然被盗贼绑走,从此下落不明,生死成谜,当时便有谣言说是林苍泽与盗贼勾结,但是谁也提不出证据。而余夫人忧伤过度,不到一年也病逝,留下一女名寒花,托孤给弟弟,至此,余家产业几乎全落在林苍泽手上,而十年前余寒花自杀,余家的人算是死绝了,林苍泽顺理成章的坐享其成,成了杭州的富人之一。”余园公案轰动一时,到如今仍被人传说,她们都听说过。
默婵想到不幸的余家人,为之低回不已。“他们的不幸却造就了某些人的幸运,天公也真会捉弄人。”
“正因如此,大家都以为林苍泽有谋财之嫌疑。”
“那也未必,真正要计画这样一件大案,很难不留下破绽。”
“人心难测,加上后来林苍泽的妻子意外死亡,续弦夫人又生不出孩子,后继无人,大家都讲这是他的报应。”
默婵失笑。“多少积善之家都断了香火,盗贼无赖反而子孙满堂,这该怎么说?我的耳朵听不见,背后难保没人嚼舌,说我上辈子造了孽什么的。”
元宝忍不住干笑了一声。“我爹常骂我是泼猴、是野马,跟四个闺秀姐姐完全没得比,一定是他上辈子人太胖了,累死一匹好马,投胎来折损他阳寿的。”
默婵呵呵笑道:“六十高寿的人还怕折损阳寿?”
“怎么不怕?反正他要是没活到八十,一定是我害的。”
默婵更是笑弯了腰,元宝也满不在乎的嘻嘻而笑。
蓝丝被她们的笑声吵醒了,倏地溜下地,不屑与美人儿窝疯,另觅清静所在。
“小畜生!”元宝笑骂。
“有时我觉得它皇室贵胄还傲慢呢!”
“早点给它讨个老婆,挫挫它的锐气。”
默婵不置可否。“想不想到余园一探究竟?可以带蓝丝一起去散散心。”
“余园已经被人买去啦,不得其门而入。”
“是吗?昨天你口中那位贼兄的朋友却邀请我们去参观。”
“什么时候?”
“我等不到彩虹出现就睡着的时候,那个叫范啼明的人叫醒了我,后来又告诉我他买下余园,随时欢迎我们去玩。”
“可希罕了,叫咱们去逛贼窝?”元宝噗咻一笑说:“需不需要雇保镖同去?”这是玩笑话,何道尧听见了非火冒三丈不可。
默婵摇头。“你舌尖带刀,对你又有什么好处?”
“至少不容易吃亏。”
“我口齿笨拙,也不吃什么亏呀!”
“那是因为你一起住在象牙塔中,有大姐和姐夫罩你。”
“你的靠山更硬,放着清福不享,又何苦巧嘴薄舌的刁难人。”
“无聊嘛。”元宝的薄唇儿微微翘动着,雪白的小牙儿时隐时现,带着一种又娇又辣的甜味,她的声音也是清脆的:“我不像你手巧心灵、又安静文雅,可以在闺房里躲上三天三夜也闷不出病;我呀,就像我娘说的,只有睡觉的时候才听不见我的声音。”
默婵用手绢掩着嘴,笑得就像一朵含羞花。
元宝不由赞叹:“看着你,就像看一幅活生生的仕女图。”
“什么话?金家的美女成阵,和张家的妻妾有得争晖。”
元宝轻哼道:“‘红颜未老恩先断,斜倚薰笼坐到明’,从古至今,多少美女仗恃貌美而嫁入显赫之家,几个有好结果?别提我爹发苍齿摇,年轻力壮的张师涯也是冷落妻妾时多,亲近妻妾时少。”
“得啦,你闲得发慌去替人伤春悲秋,谁感激你?”
“谁要那群紧抱三从四德的假女人感激?我是嘴上念念,用来警惕你,也警惕我自己:愈是有财有势的男人愈不可靠!”
默婵不语,心里想着:姐夫其实很寂寞!她总有一种奇怪的想法,纵横商场、人人奉承的张师涯,回到家中有娇妻、美妾相伴,看似热闹繁华,其实是个孤独的人。明知说出来惹人讪笑,她只能藏在心底。
事实是否如她所想?她也不知道。
只能在大姐独守空闺的夜晚,大姐惨白着脸,两眼发狠的咒骂众小妾淫荡的悲声中,隐约感觉到对生活的不安、惶恐,踩着疲惫的步伐回房途中经过他独居的“劲松楼”,灯火通明,知晓他没宿在某个小妾房中,安心的睡了个好觉,从中体会到一二。而事实上,他在家的时候并不多,至少没有多到使众妻妾感到幸福。
天知道他娶这么多老婆干什么?三夫人和四夫人原是青楼歌妓,他只要说一句“曲子唱得好”或“作诗作得不错”,自有人买下来送进张府,不想要都不了。
在她还不了解大姐为何总在夜里垂泪的时候,他已然妻妾成群。而今她明白了,却是无能为力,幸亏大姐也不再多愁善感,生活环境使她不得不坚强。
在默婵眼里,张师涯是个好性情的人,长相够俊挺,单凭这点,就足以吸引一窝女人,更何况,又有财、有势。
她扪心自问,张师涯疼她,不曾使她受委屈,怎么她就是不受他吸引。
她笑了笑,或许,是年纪差太多了吧!
不过她明白“愈描愈黑”的道理,沉默是一项良策,她会以行动来解除包括江庭月在内的那些女人的疑心。
女人是一只只的蚕,喜欢作茧自缚。
是谁说过:长恨人心不如水,等闲平地起波澜。
何苦呢?天晓得。
“默婵,”元宝的声音飘不进她的耳朵,便推了她一下。“说要去余园,怎么还不走?尽愣着想些什么?”
她抬起头来,有一种说不出沉静的温柔。
“我在想,‘事若求全无可乐,人非看破不能闲’。”
“你几时得道升天?”元宝反逼一句。
默婵笑应:“快了,快了。”
“呸、呸、呸!”元宝吐舌:“你一定没弄清楚我讲什么。”
两人这个下午到底没去余园,默婵说不必急在一时,元宝也就急不起来了。
又过了几天无所事事的日子,受不了闷,一日清晨,用过早膳,元宝扮起男装来,拉着默婵便出门。蓝丝呢?很有个性的不甩她们!罢了。说是拜访邻居,由家里走至余园也要花上两刻钟,不过,那确实是离她们最近的一户体面人家,沿途散居着几户农家,负责供应默婵那一家所需的新鲜蔬果、鸡蛋、鱼肉等。
元宝很不习惯这样离群索居,生怕默婵养成孤僻的个性,所以急着去那鬼园子兼贼窝探险,管不得大闺妇去男人家并不恰当。
“怕什么,我现在也是男人。”她的眼里蕴藏着应战之光。
是啊,不过是个很需要被保护的“男人”。
元宝忽然扭转头部对她促狭地笑着。“我穿这样子,你不介意?若是造成什么误会,你不会怪我吧?”
默婵甚感惊奇。“介意什么?又误会什么?”
“你对范啼明颇有好感吧,否则也不会人家一邀请,你便提议要去,这不似你平常的作风。咱们‘孤男寡女’的同进同出,只怕有人误会。”
好感吗?默婵怔了一怔。
“我倒没想这么多,只是怕你,待不住。”
元宝点点头沉寂了一下,才说:“原来你也怕寂寞,又何苦自请发配边疆,要避嫌也不必太委屈自己。”
“我不委屈呀!”默婵眼露笑意。“我从不要我不想要的东西,我说过我喜欢这个地方,这里使我感到自在。”
“为什么?除了风景不错,没什么特别嘛!”
“光是这点还不够吗?”她笑元宝太贪心,要的太多。
“你爱风景好,几时到我家的西湖别苑待上一阵子,那才叫景色如画。”
“姐夫在西湖也置有别苑,但我选择这里。”
“你真怪。”
默婵的眸子里发出一种流转的柔彩,就那么一闪的光景,仿佛回到了童年,一个与这里差不多环境的地方,无拘无束的,很自在。
虽说父亲待她比较冷淡,大概失望她又是女儿吧,然则,那毕竟是自己的家,不富裕但也是衣食无忧的家。娘亲只生她一女,自然十分宠爱,时常捧着她的脸凝望,似乎想从她脸上解读哪一部位像爹、哪一部位像娘,长大后,不免遗憾自己没有遗传到娘亲的绝世美貌。那种使身心暖洋洋的幸福日子虽远离,却是无法磨灭的回忆。
所以她选择迁居这里,避开繁华,也等于避开无谓的人事纷争。
可是,当真闪得开,避得了吗?
她没想到,当她一脚踩进余园,命运之轮将开始旋转、旋转,再也停不下来,就好比赌徒一把掷下骰子,结果是六六大顺还是毙十,端看造化了。
金元宝这异常漂亮的假少年和沉静文雅的江默婵手牵着手来到余园门前,边门开着,她们自己走进去,呈现于目前的不再是杂草丛生、蛛网遍结的鬼园了,它经过了一番打扫整修,恢复余园过去的原貌。
元宝嘀咕道:“同样花钱请人整理,换了是我,我要依我的兴趣作一番改变,表现出我独特风格。看来这范啼明是没啥个性的,随便弄一弄可以住就好,男人就是男人,惰性坚强,难怪娘常说,一个家没有女主人就不像一个家!”
默婵没听见她这席话,她第一次来到传说中的余园,忙着在脑海里将余家人的不幸传说和这座园子结合在一起,总觉得不可思议:美丽的庭园为何蕴酿不出美丽的传说?死绝了的余家人,是被什么噩运诅咒着?
她的幻想在孕育,余家人的噩运是天谴是人为……
偶然的一时兴起来到此地,默婵呆怔良久。
许多年后,蓦然回首,她恍然惊觉今日的拜访是自己生命中一项重要的开始。
是生命中春天的开始。
抑或是秋风瑟瑟、冷冬霜雪的提早降临?
此刻的江默婵没法子预测。
莫名其妙的好奇心引发了莫名其妙的心灵悸动,于是,生活开始多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