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坐在新开幕的日式居酒屋的角落,一张木质的桌面摆满许多可口的下酒菜肴。
「嗯,其实那并不是什么新鲜的技术,最主要还是得靠基础鉴识工作。根据案发现场的指纹、脚印与血迹分布的场所,加上被害者的验尸结果,经由电脑资料库演算,然后推估出几种模拟。如此一来可减低过往由人脑分析时所未能掌握的死角或错算,增加破案的机会。」程世庆轻啜一口白酒,解释道。
「好好喔~~我也想会会那台福尔摩斯一号机!」羡慕一叹。
「下次还有机会的。每两年就会举办一次的交流研习,以你们法医中心的人员比例上来说,妳被选中的机会应该比我大多了。」
「可是我这次就没被选到啊!」沮丧地嘟起嘴,她以筷子挟起一块生鱼片,泄愤地咀嚼着说:「亏我还努力地加班,拚命赚取那一点点的积分,结果最后还是输给了N大医学中心的蔡某人。」
「国父都革命十一次才成功,妳失败一次算什么。」
「你的意思是我还得要再等个二十年?我的妈呀!」
「呵呵,看样子我是挑错安慰的方式了。要不,这样吧,我有从美国带回来的研习资料,本来是要留着给自己独享的,不过妳若是肯帮我一个忙,我就免费与妳分享。」
「嗳,你居然还要我付出代价喔?别人的安慰都是免费的耶!」娇嗔的眼一瞟。
男子气定神闲地一笑。「这就叫平等互惠。」
「看在大家都是老同学的分上?」双手合掌,央求。
「我不会叫妳到我家做苦工,打扫洗衣的,放心。」没得商量地,他咬着烤鸡肉串,津津有味地品尝着。「这个忙帮不帮都随妳,我不强求,不过要我免费送出研习资料,我可没那么大方。天底下唯一有资格获得我无私慷慨的人,只有三种女子,一是我妈、二是我姊妹、三是跟我同床共枕的亲密爱人。妳哪一种都不是,所以不行。」
「好歹我们也交往过!」不服气又不甘愿地,她瞪瞪他。
「是啊,大约三小时吧!」程世庆很不给面子地回道:「明明答应要和我交往,三小时的课一上完就把我甩了,这可是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伤痛。」
讲到这边,项晓瑜能耍赖的借口都用光了,再说也说不过反应灵敏的程世庆,只好鼓胀着气呼呼的粉颊,用一双筷子戳着小菜碟中的凉拌豆腐出气。
「……程干员,你要项法医帮什么忙呢?如果我可以做得到的话,那我来做好了。你就把资料借给她看,怎么样?」始终枯坐在一旁安静地喝着啤酒、吃着小菜的秦日顺,打破沈默地说。
项晓瑜瞪大眼。直到刚刚的刚刚,她压根儿就忘记旁边还有这号人物的存在。先前把东西交给秦日顺后,她的下班时间也到了,程世庆提议到啤酒屋喝一杯,或许是秦日顺在场,程世庆不好意思不邀他吧……总之,莫名其妙地就演变成了此刻的三人行。
「你?」程世庆笑看着他和她,扬扬眉说:「晓瑜,妳还是这么受欢迎啊?不管到哪里,都能找得到自动为妳付出的善良绅士。」
她闷不出声地撇开头,而秦日顺则尴尬地解释道:「请不要误会,我不是对项法医有非分之想,纯粹是……看到项法医这么渴求新知,这份上进心很难得,所以才想出点力罢了。假使你们是为了其他事在争执,我也无意自告奋勇。」
「你不必忙着否认也没关系。我可以以过来人的身分,给你一点儿建议。」满是揶揄的唇角斜起。「首先,要追项晓瑜得有心理准备,绝对不能做个普通男人。要是你像个普通男人一样地送玫瑰给她,或是约她去看电影,那就等着惨遭滑铁卢吧!」
「程世庆,你喝你的酒去啦!」羞恼的小脸恁是娇艳好看。
但他还是继续向着秦日顺说:「你知道吗?大一刚入学的时候,有位学长一眼就煞到我们的大美女,苦苦追求了半年,还在情人节当天捧着一束成千上百朵怒放的玫瑰送到教室门口,下跪请求她和他交往。结果你猜这位大小姐是怎么回答的?她说『无聊透顶!谁规定女生就非得喜欢玫瑰不可?我最讨厌的就是玫瑰花的味道了!』试问,人家玫瑰花哪里惹到她了?竟被她嫌弃得像是路边野草一样。听说那学长回家后挂了一个礼拜的病号,那束上万块的玫瑰也沦为焚化炉的灰渣了。」
啧啧地说完后,程世庆还雪上加霜、落井下石。「很过分吧?仗着自己生得漂亮,就这样糟蹋男人的心。荣登恶女榜首,实在当之无愧啊!」
秦日顺毫不怀疑这件事的真实性,因为自己也是项晓瑜毒舌下的受害者。
「你不信?」
误解了秦日顺的默默无语,程世庆火力全开地再爆料。「不只这样喔!法律系知名的白马王子找她去看电影,结果她竟把人由电影院前掳走,强迫他陪她去看人体解剖的奥秘大展,自己一个人对着一堆扒光了皮肤,只剩肌肉组织、骨头组织的真人实体标本指指点点、评头论足、兴奋不已。当然,她事后在礼品部门疯狂血拼,买了一堆人体小模型,要可怜的白马王子熬夜帮助她组合起来……最后逼得对方快捉狂,赶紧和她分道扬镳,就怕她哪天会把自己的骨头也拆了。」
「等一下!程世庆,你最后那句话是什么意思?我又不是变态,干么拆解活人骨头啊?况且他也不是因为这样和我分手的,我是嫌他胖了,连骨头都摸不到,所以才要他减肥完再来约我!」项晓瑜翻翻白眼地更正。
「他会变胖,不也是因为跟妳在一起,压力过大,所以拚命吃东西减压造成的吗?」竖起手指,程世庆掐算着。「被妳害到增肥的、秃头的、罹患神经性胃炎的,还有那个狂看百科全书成了个千度大近视眼的,都被妳无情地甩了。这样还不能证明妳根本就是全世界男性的公敌吗?」
她丢下了筷子,秦日顺以为她是要动手修理程世庆,可她却站起身,瞇着眼说:「恕我这个男人的公敌暂且失陪了。而你们两位,最好趁我去洗手间的时候,把你们的『姊妹悄悄话』全讲完。等我回来后,要是再听到这话题,可是会不客气地翻桌哟!」
目瞪口呆地看着她翩然离去的背影,秦日顺有些不明白。他预料她会大发雷霆、破口大骂的,但……却没有?到底项晓瑜算是「好脾气」,还是「坏脾气」?
「我不是说了,我讨厌没有EQ的人,晓瑜若真那么没修养,不分轻重、不管青红皂白地就在这种地方发火,我和她又怎么做得了朋友呢?」程世庆心有灵犀地回答了他的疑问。
「你看我的表情,就能知道我在想什么?」秦日顺怀疑他学过窥心术。
「我敢说你喜欢她。」
「……不,我想你说错了。」
「你是喜欢她,要不就是你动心了而自己还没发现。」
心一悸,迅速地狂猛跳动着。
有、有这种事?!我自己喜欢上了项晓瑜而不自知?不、不、不,我自己的心意,我自己是最明白的,怎么能随别人的话而起舞呢?
呼地大吐一口气,紊乱的心神总算稳定下来,秦日顺掩饰住自己的「一时动摇」,举起啤酒递到嘴边,想了想又放下,满脸疑惑。「我一直非常好奇,为什么你能这么有自信呢?一个人不可能真的知道别人在想什么,但你说得好像你『真的』能看穿别人的脑子一样。」
「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技巧,从一个人说话的谈吐到他的眼神、表情、动作,除非对方是经过训练,刻意不让自己的情感浮现在脸上,或是丧失正常心智、表情呆滞的病患,否则通常要研判出一个人的想法并不是不可能的。」一笑,竖起一指,程世庆强调地说:「记住这种技巧,可以让你成为一名诈术高手,也能让你成为铁口直断的算命仙。」
易言之,自己便是被他「唬住」的傻瓜之一?唉。
「晓瑜的外表确实是多数男人的梦幻情人,可惜的就是她的古怪嗜好对男人而言是敬而远之的恶梦,而她的别扭脾气……恐怕就更让男人消受不起了。因此追她的人虽多如过江之鲫,但能与她交往并维持下去的家伙反而是凤毛麟角。」
扬眉,恍悟。秦日顺知道这些对话所隐藏的弦外之音了。「你想给我打预防针的话,是多此一举、白费功夫了。」
程世庆一瞬也不瞬地盯着他,侃侃而谈的舌头突然间像被猫给叼走了。
于是秦日顺更肯定地说:「早在这之前,我就听过她许多事迹了。从她的表哥口中,也从我的某位大学好友口中……他也是苦追她不成,铩羽而归的败战勇士之一。我没有自虐倾向,把追逐高不可攀的美女这种事,当成人生挑战的重要目标,尤其还被她三番两次地看扁、羞辱过,我再怎么没有自知之明,也不想碰那种空有一张脸可看,其余都是令人不敢恭维的致命缺点的女人。」
「你说完了吗?」
秦日顺点点头。「反正天塌下来,我都不可能追她的。会约她出去的男人八成都是头壳坏去,嫌人生苦短,想早点被气死好转世投胎的家伙。」
「可以轮到我说了吗?」
漫不经心地看向程世庆,回道:「请便。」
程世庆仅是摇了摇头,指向他后方。
秦日顺一回头,看到冷笑得媲美北极冰山、额冒青筋的项晓瑜。
一字字地,她缓慢地说:「我倒要看看,和我约会过之后,你是不是能早点去投胎转世,或者天会不会塌!」
「啊?!」
项晓瑜的双瞳迸出火花,揪住他的领带,往上一提,甜笑地说:「我们的第一次约会,去哪里好呢,亲爱的秦警官?噢,我有个好主意,来个殡仪馆一日游怎么样?看看能不能让你早点『习惯』往生者发出的气味。我认为你最好是早点习惯,因为根据你自己的说法,可能约会完后,你就会隶属于他们的其中一员了。」
血色逐渐由秦日顺的脸颊褪去,他哑口无言地回头看看程世庆,只见那家伙眼神幸灾乐祸、唇角抽搐,丝毫无意插手这件肇因于他的「纠纷」。
放开他的领带,项晓瑜抽出笔记本。「这个月我的假期还有两天,我就把其中一天空下来,专门留给你了。」
「不过……我或许……得上……班……」在她「高压专制」的目光注视下,秦日顺的借口说得越来越小声。
「秦日顺,要约晓瑜出去的男人,没有成千也有上万,你是唯一一个没开过口就能约得到她的男人耶!别人求都求不来的好运气降临在你身上了,不接受会遭天谴的!」程世庆唯恐天下不乱地微笑说:「找个人帮你代班吧,我帮你跟林组长说去。」
「不用,谢谢!」拜托,不愿帮忙,也别在那边净出馊主意!
「你无须客气,林组长上次还欠了我一次人情,这么点举手之劳就能还掉欠我的恩情,他高兴都来不及了。况且你们两个约会过后,万一来电了,那你们两人都欠我这个媒人一份大恩德,相当划算。」
「闭嘴,程世庆!」异口同声地,晓瑜和秦日顺齐心瞪着他。
一笑。「多好,还没约会就已经培养出好默契了,我相信这是个好预兆。」他在晓瑜和秦日顺决定联手谋杀他之前,抢先站起身说:「今天聊得很愉快,帐单算我的,当我提早送两位红包吧!」
「慢──」秦日顺伸手想抢下帐单,奈何程世庆手脚快速地闪人,走到了柜台边。「……他走了。」
「不必你说,我有眼睛可以看。」晓瑜一屁股坐下。
「那我们……」还要继续吃喝下去吗?
凉凉地望他一眼。「你吃饱了想走人就走啊,我不会拦你的。既然都买单了,这满桌子没吃的菜又不能退掉,当然要吃个饱喽!我最讨厌浪费了。」
留下来,秦日顺明白他会如坐针毡。可是丢下一位大美女在啤酒屋里……从小受的「标准好男人」教育又不允许他这么做。谁知道会不会有喝醉酒的小混混,跑来骚扰她呢?不管项晓瑜的嘴巴再怎么毒辣,毕竟也只是个手无寸铁的弱女子。
他静静地坐在桌边,看她以秋风扫落叶之姿,解决那些菜肴。
半晌,她嘟起嘴瞄他一眼。「你不会动动筷子啊?还是你预备坐在那边看一名淑女吃到撑死?」
「我以为妳很饿……」桌上一半的菜都进了她的肚子了。
晓瑜哼地说:「我可不是大胃王,一个人怎么吃得完三人份的菜!」
现在自己说什么,都只会惹她不高兴吧?秦日顺吃了块香卤牛筋,利用咀嚼的时间培养勇气,迟疑地开口。「我为刚刚的失言向妳道歉。」
筷子一顿,晓瑜扬起黑白分明的大眼,笔直地射向他。「为什么?难道你撒谎?」
「不……呃……是我用词失当,没顾忌到应有的分寸,讲了很失礼的话。那些形容词很过分,我承认。」
秦日顺现在重新思考后,惊觉自己竟因一时激动而忽略了过往一向秉持的原则──当着本人无法说出口的字眼,也不该在当事人的背后说给其他人听。
这一点项晓瑜就做得比他好。她除了对自己所说的话是否会刺伤人这点欠缺考虑外,一直都很光明正大。
「我郑重地向妳道歉,项晓瑜小姐,所以妳真的不必勉强自己和我约会。」双手放在桌上,秦日顺低头赔不是道。
「……」
秦日顺发现她没吭声,抬起头,看到她一手搁在桌上,撑着下巴,很明显地不知在打什么鬼主意。被她瞧得浑身不自在,秦日顺悄悄地换了个坐姿。
「听说你是出身于警察世家,排行老么。」
今天他的「个人资料」是被登载于报纸头版了吗?「程干员什么时候跟妳说的?」
「呵呵,他才不会随便把这种资料告诉我。对他而言,他脑中的资料库只有他自己能独享。那家伙起码暗记了上万组与他有关的人的身家背景,比阳春型的PDA还强。」挥挥手。「我是怪胎的话,他就是不折不扣的怪物。」
「你们是同学?」
「嗯,只在大一时。后来他离开医学院,转到法学院,接着我们两人再碰头时,他已经考进调查局当干员了。」晓瑜一撇嘴。「不谈他了,那家伙的故事可多了,讲也讲不完。我是那天在解剖时,听林组长说的。你父亲还是退休的警监三线二星级高官,对吧?」
「这句话会使我父亲生气,他不喜欢别人形容他为『官』。但我看不出这与我们刚刚讲的东西有什么关系?」
「或许有关,或许没关。」她耸耸肩。
秦日顺锁起眉。「妳把我弄迷糊了。请厘清一下,否则就回到最初的话题。那场约会不算数了,OK?」
「谁说的?我又没有同意。」
「但、但是妳……不会想和一个妳不喜欢的男人去约会吧?」
歪着头,她神秘地笑笑。「这个答案我要保留到下次我们约会完之后,再告诉你。日期与时间刚刚都订好了,至于约会的地点,我会另行电话通知的,要是你敢放我鸽子,下次你手上的命案遇到是我解剖时,我一定会要求你到场全程『观看』,从头到尾不准落跑的。」
呜……皱起苦瓜脸,秦日顺不知该喜或忧,但他晓得,要是让好友冯肇屿听到自己和项晓瑜将要约会的话,他毫无疑问地会被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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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熙来攘往的商场玻璃大门前,秦日顺看了看腕表,离他们约定的时间还有好一阵子,慢慢等吧!
坦白说,他收到项晓瑜传来的简讯时,眼珠子差点没掉出来。想不到她挑的约会地点,不是什么古怪展览、可怕鬼屋抑或是墓仔埔,相反地,是近郊一间以摩天轮为号召,到了周末假日前夕就挤满看电影、逛街的情侣或家族的大型购物商场。
哪怕现在自己正站在这儿等她,心中还是半信半疑着。自己不会是弄错了地点吧?
但……几分钟后,穿着一袭脗合春天气息的薄纱娃娃装,手腕挂着淑女小皮包,宛如春之女神般准时赴约的项晓瑜,巧笑倩兮地来到他面前。
「你提早几分钟到的?」
「十五分。」诚实相告。
「很好。」像是老师赞美学生般,她点点头说:「现在已经没几个男人懂得这种基本礼貌了。我预备你若迟到一分钟的话,我便掉头走人,取消约会。」
会吗?秦日顺不认为其他人有种敢在千辛万苦地约到心目中的美丽女神后,还笨得迟到,给项晓瑜留下坏印象。
「走吧,我们先去吃饭,再去看场电影。」
完全主导着这场约会的强势美女,踏着高跟鞋走在前,秦日顺则跟在她后方两步的位置。他心想,这种情况与其说是男女朋友约会,倒不如说是哪国公主带着贴身保镖出门血拼更像吧?
「你在笑什么?」半回头,她瞇细一眼问道。
抠抠鼻子,秦日顺摇摇头,随口找了别的话题。「妳今天很漂亮,每个人都回头在看妳呢!我有点儿吃惊,原来妳平常也是会做这种打扮的。」
「你当我是卡通人物,不会换衣服的啊?谁会穿着法医袍加口罩前来赴约?」恰北北地一瞪。
「我没那么说。」小委屈地敛敛眉头。
晓瑜突然拍打了她自己的额头一下,呻吟着:「天!我又犯了!」
这次又怎么了?秦日顺暗地退了一步,小心翼翼地说:「有什么不对吗?」
「不是你的问题。」沮丧地挥挥手,她道:「我发誓今天要把自己的坏嘴巴放在家里关起来的,结果……喂,你不用躲得远远的,我不会咬人。」
还真是个好消息呢!该不会……她通红的脸蛋并非「怒气」,而是「害羞」?……嘿,自己未免也想得太美了,大太阳底下少作点白口梦,不会有这种好事发生的。
他们进入晓瑜预约好的铁板烧餐厅,由领台员带他们坐到僻静、能俯瞰外面风光的位子,在现场演奏的钢琴乐声中,展开气氛美(?)、灯光佳(?)的浪漫(?)午餐。
手艺精湛的厨师在他们面前耍弄着花式技巧,让海鲜在铁板上跳动着。白嫩的龙虾肉被切成一块块,伴随着干贝、生蚝送到他们面前的银盘上。
「我可以问个问题吗?」秦日顺看她心情还不错,大胆开口。
「你说。」
「方才妳说要把坏嘴巴留在家里,这让我不免好奇。妳是刻意要制造出自己刀子口的形象,还是天生的?」他清楚自己在冒险,而且弄不好会打坏了目前的「和谐」气氛。然而此时不问,更待何时?
晓瑜没有立即动怒,反倒问他:「你认为我是天生的或装出来的?」
「难道妳不想让每个人都喜欢妳吗?我觉得应该没有人会故意想惹人讨厌的吧?天生的心直口快我能理解,但我不懂为何有人要伪装刀子口,明明他有一颗豆腐心。」
想了想,她自嘲地说:「也不是刻意去装的,只是……这样子可以活得简单点儿。」
这里头的确有内情。秦日顺庆幸自己开口问了,不然他会一直误会她神经那么粗大,不把别人放在眼里,说话伤人而不自知(纵然她说的都是实话)。他不急于催促,等着她主动告白。
「我的这张脸,你觉得怎么样?」
「很美、很漂亮。可是这句话一定有很多人跟妳说过了,不是吗?」
「唔……是啊,从小到大,走到哪里,念幼稚园、小学到我大学毕业进入职场,我已经听到人家赞美这张脸皮不止N百次了。」
她的口吻毫无炫耀,也不是忒谦,而是有点认命、有点无奈。秦日顺忍不住问:「妳不喜欢自己的长相吗?」
「不会啊,我喜欢。哪个女人不高兴自己在他人眼中是漂亮的呢?」一耸肩,她小脸洋溢着完全相反的苦涩,笑笑地说。
「这是违心之论吧?妳看起来并没有多高兴的样子。」
「我没说谎喔,我是真的喜欢这张脸,不喜欢自己长相的人往往会缺乏一点自信,我像是个没自信的女人吗?」
经她这么说,秦日顺不得不同意──他们两人之间,自己还比她没自信呢!
「以比喻的方式说给你听好了。我的身边有个如影随形的好友,她非常地引人注目,有钱、有势,凡是你想得到的东西她都有了。男人因为她而追逐在我们身后,可是他们眼中只看得到她;而女人呢,有些人会因为她而排斥与我接近,有些人会觉得和她在一起的我虚荣傲慢,有些人则是想抢夺这个朋友而靠近我。可是对我而言,这个好友带来的也不全是负面的。我喜欢她,我也知道仍有些人与我做朋友,并不是因为她,而是我就是我。所以我学会和她一起行动的最好方式,就是不要遮掩住我自己,不要让她的光芒盖住了我。这就是活出我自己的最简单方式。」
秦日顺明白了,这个好友想必就是指她自己的外貌吧?不知她是几岁开始就学会这套「最简单」的方式,但在这过程当中,她绝不会是简单就领悟到的。
「妳一定花了很长的时间,与妳的『好友』琢磨出相处之道吧?」
她笑笑没回答。
用完餐后,他们到商场内设的电影院。这回她倒是不客气地挑选了一部热门的鬼片,秦日顺没有任何异议。
「哈哈,我以为你会吓得在旁边发抖呢!」看完电影、走出戏院,她眨着恶作剧的眼,笑道。
「那些都是化妆、电脑特效做出来的,我没笨到那种程度会上当。」
「而且电影又没有『气味』,是不?」促狭地说。
秦日顺不介意地笑。「哪天它若真放出『气味』,那部电影也不会有人愿意看了。」
「呵呵,这点我无从反驳。」她左右瞧了瞧。「接下来……我们去做普通的无聊约会一定会做的事吧!」指着摩天轮,她说:「希望你没有惧高症。」
「不要小看曾在空军服役过的男人。」
等着坐上摩天轮的时间,她询问他有关过去在侦九队工作的趣谈,而他也从她口中知道了许多法医间流传的怪谈。时间在一个接一个的故事中流逝,大约过了三十分钟,他们终于能坐上全部以透明材质打造的空中小包厢。
以极缓慢的速度上升到十层楼高的时候,周遭的景物逐渐缩小,拥挤、繁华的都市景观在脚底下一览无遗。
「哇……这样看着,真的很壮观呢!这么大的都市里,住着那么多的人,而在每个角落都上演着不同的人生……或许某一个地方有人正在犯罪……」攀在安全铁栏杆边,她感叹地说。
「有生命殒落,也会有生命降临,不是吗?」
「这时候就要靠你们这些警察来揪出那些藏在背后的罪犯,还有像程世庆那样的干员在暗中追捕那些有组织的罪犯了。那名女线民的冤情,全靠你们去调查,捉住凶手,好让法官以法律制裁他们!」
秦日顺发现她的坏嘴巴,一部分得归因于她高出常人一倍的正义感,岂只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如果嘴巴能化为利剑,她会迫不及待地骂到那些「坏人」滚入十八层地狱为止吧!
蓦地,一阵风吹得平稳的车厢前后摇晃了起来。
她「啊!」地一声往前扑倒在秦日顺怀里,他则抱了个满怀的软玉温香,令人心荡神驰的一刻……
「妳还好吧?」
「没事、没事!」忙中有错,本想压着他身后的车厢起身,却一手按到秦日顺胸膛上的晓瑜,吃惊地想移开手,旋即又摸了一把,并问:「哇,你胸前的肌肉颇结实的嘛!看不出来你这么有料耶!」
这时,什么罗曼蒂克全都飞光了。秦日顺哭笑不得地说:「谢谢妳的欣赏。」
「改天把衣服脱掉,再借我摸摸。」
一句话让冰冷的现实从头顶淋下来──她小姐绝对没把他当成「男人」看待。叹口气。「好,改天。」秦日顺祈祷「那天」会在很久、很久、很久之后的将来。
「啊,我们开始往下降了,真是可惜……」她安分地坐回位子上,闲谈地说:「你们调查到哪里了?有没有再捞到什么线索?我一直很在意,对于弃尸的凶手,为什么没把绳子绑牢,让她浮了上来。」
怪癖小姐的「怪癖」终究还是抬起头了吗?秦日顺含着笑回道:「有可能是不小心选中了一条不怎么坚固的绳子,或凶手是个很笨拙的人,没有绑牢,所以被水一冲就断了啊!」
「梅雨季未到,这种缺水的季节里,水流速度不会冲刷得如此快速。」一手咬着指甲,她认真地推测起来。「你说得也没错,是有这个可能性,但我总觉得有哪里不对……有没有可能,凶手是故意要让她被人发现的?」
秦日顺摇头。「那他何必弃尸河中?放在陆地上就好了。」
「在陆地上你无法掌握何时、何地、在哪儿被人发现,但丢在河里就不同了。河水有流速,冲刷的力量也能测得,用一根被腐蚀一半的绳子绑在受害者的腿上,让她在预估的时间内漂浮上来……」
「妳必须解释他为什么要大费周章地这么做。」
「组织犯罪、卧底女线民、灭口……职业杀手?不对,职业杀手不会用那种像是临时起意的器具杀人,一定是枪,或是专业的刀……刀……刀……」她大声叫道:「搞不好这就是我的盲点!」
「什?什么?」他捉不到她刚刚所讲的话,和盲点有何关系?
「我要回办公室一趟!假使我的想法没有错,那么证据应该还留在受害者的身体上!」揪住秦日顺,她兴奋不已地说:「走,快点陪我回去!」
他就知道,美好的事总是断在令人遗憾的地方。这场意外降临的甜蜜(?)约会,已经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