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书然推开酒吧的木门,迎面而来震耳欲聋的电子混音摇滚乐,震得他皱了皱眉头,弥漫整个室内的烟雾,更让他忍不住咳了几声。
如果可以选择,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就转身离开。但在皱了下眉头,停在门口尽量适应了一会后,他还是勉强走进去。
他越来越搞不懂现在的年轻人在想什么了,要听音乐,舒舒服服的轻音乐不是挺好的,在家靠在沙发上,放一片清脆流畅的钢琴演奏CD,要不然现在流行的New Age也行,怎么样都较这些比大声、又听不出什么旋律的电子混音舞曲要好得多吧!
而所有人明明都知道尼古丁有害人体健康,尤其二手烟的伤害更大,还是有人喜欢做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情,难道把空气弄得乌烟瘴气的才叫“有气氛”?
虽然心里犯著嘀咕,向书然还是穿过人群朝吧台的方向走过去,还没走近,他的目光便准确抓住坐在吧台旁的熟悉身影。
“你喝酒了?”他看到桌上空下的酒杯,眉头皱得更紧了。
听见有人说话的声音,那清丽的身影猝然移动了下,转过头见到是他,立刻漾开笑靥,将手挂在他的脖子上。“你来啦。”
“你喝多了。”这不是疑问句而是肯定句,从她身上传来的扑鼻酒味就可以知道。“喝太多酒对身体不好。”他拉下她的手正色道。
“唉,你别老是那么严肃嘛,像个老学究似的。”嘟起嘴,古悦心将手收回,端起面前的酒杯一饮而尽。“心情不好,我失恋了。”
“嗯。”向书然淡淡应一声。
“你的反应就这样?那么冷淡。我失恋了,听到没?我、失、恋、了。”古悦心不满的大喊。
向书然见到她眼眶微红、小嘴微嘟的模样,就算再冷硬的铁石心肠都会软化,他认命的在她旁边坐下。
“陪我喝酒。”
不待他反对,古悦心就示意酒保送上两杯酒来。
“是朋友的话,就陪我把这杯干了,我先干为敬。”她迳自端起其中一杯,轻碰了下另一杯杯缘,在发出清脆的声音后一口饮尽。
“喝慢点。”向书然还来不及出声,她的酒杯便已经空了。
“我都已经喝完了,你还不快喝?”她努努嘴。
向书然憋一口气,然后快速喝下,酒液在喉咙里化成火焰,烧烫他整个身体。
实在想不透,这酒味道明明就不好,他怎么也喝不出什么甘醇、香冽的滋味,但怎么还是有那么多人爱喝。
“书然你说,我长得漂不漂亮?”涂著鲜红蔻丹的纤纤十指握著酒杯,古悦心悠悠的说。
“你一向清楚你自己的魅力,还需要我多言?”
向书然说的并没有错,没有一个人会说古悦心长得不漂亮,圆黑的大眼配上浓长的睫毛,挺直的鼻梁下有著娇嫩的红唇,浓黑的眉毛让她阴柔的五官多了些许个性美,身材秾纤合度,举手头足间尽现女人风情。
像她这样的女人,在古代会被叫做“祸水”,而在现代则会被称为“尤物”,若她不算漂亮的话,那世界上就没有美女了。
“那他为什么不喜欢我?”古悦心哀怨的说。
“谁?谁不喜欢你?”他问道。
“莫怀山啊,我追他追了半年,他竟然还是无动于衷,难道我有哪点比不上那个小记者?”
向书然没有说话,端起手上的酒喝了一口,在嘴里尝到了苦涩。
两人多年的交情,令他深知古悦心的每一段情史。
古悦心的热情向来持续不了多久,以往她交过的男朋友,总维持不到半年就分手了,而她与这次的对象,甚至还算不上是男女朋友,就已让她花费半年的时间,可见得那个男人在她心目中的地位绝对不简单。
“我在他身上花了多少心血,厚著脸皮一次一次去找他,打听他的喜好,可是他竟然无动于衷,一点也不把我看在眼里,为什么,书然你说,到底是为什么,不是有句话说‘女追男隔层纱’,为什么他还是不喜欢我?”
“你很喜欢他?有多喜欢?”他听见自己略带嫉妒和醋意的声音,可她像从前一样,一点也没有察觉。
“有多喜欢……很喜欢啊,他虽然话少了点,但看起来满有安全感的,而且人长得帅,我觉得他是那种一旦动了心,便会死心塌地的人,所以嫁给他的话,应该不用担心将来他会出轨,他啊,符合我所有的择偶条件,是我想嫁的那种人。”
“是这样啊。”从喉咙里挤出话来,他努力维持著语气的平顺。
“可惜,他不喜欢我。”原本谈论到莫怀山时脸上浮现的光彩立刻黯淡下来,古悦心黯然的说著。“再给我来一杯酒。”
“也给我来一杯……果汁吧。”她需要借酒浇愁,他也需要。但看她喝酒的猛劲,等会他还得开车,肩负起送她回去的责任,就算再想一醉解千愁也得克制。
两人就这样默默的啜饮著手边饮料,各怀心事,任凭周围震耳欲聋的音乐声充斥著。
沉默了半晌,古悦心抬起半迷蒙的眼神瞅著向书然。
“你说,这是我第几次失恋了,十五次、还是二十次?唉……为什么我就是找不到一个好男人,你是男人你说,天底下的好男人到底都死到哪里去了,我怎么都遇不上?”
“眼前不就有一个吗?”他幽然说道。
“什么、你说什么?我听不到。”音乐突然变得更大声,古悦心提高音量,附耳过去。
“算了,没什么。”刚刚的冲动突然烟消云散。
“‘小二’,酒没了,再给我来一坛。”她挥挥手叫嚷著。
一听到她的用词,向书然就知道她已经醉了,连忙拉下她的手,向酒保示意不用再送酒来。“你醉了,我送你回去吧。”
“不要,我还要再喝,你看我清醒得很哪!”
小脸因为醉意已显得嫣红,看起来比平常还要娇艳几分,向书然得费好大的劲才能克制自己,不去攫取她那柔嫩的唇瓣。
结过帐后,向书然将她的手绕过自己的颈项,撑起她的身体,将她扶进车里送她回家。
上了车后,古悦心反而安静许多,许久都没有出声,向书然以为她睡著了,尽量将车驶得平稳。
“书然,要是我的男朋友是你就好了。”
突然,古悦心发出声音,让他握住方向盘的手抖了一下。
“你说什么?”心跳突然加速起来。
“你这人外在条件不错,又温柔体贴,而且又了解我,如果我们两个在一起的话,我又何必这样寻寻觅觅?”
“那……”那就在一起吧。
“可惜我们两个不来电,没有感觉的话,说什么都是白搭。唉……”
向书然话都还没有说出口,就被浇了一盆冷水,当场将他原本满怀期待的心打入谷底。
“不过还好我们之间是纯友谊,只有友谊才能长久,要是爱情的话,两个人分手了,就连朋友都做不成了,所以还是当朋友来得好些,至少可以一直下去。”古悦心朝他笑了笑。
认识这么久以来,书然始终在她的身边,每次遇到什么事情,他总是可以帮她解决,她失恋了,也唯有他在旁边听她发发牢骚、安慰她。他了解她的喜好,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了解她的原则和底限,知道她介意的是什么,根本不需要她多说,他总是了解她的。
“书然,我们一定要做一辈子的好朋友喔!”
“好朋友?对,我们会是一辈子的好朋友。”嘴角泛起一抹苦涩的笑容,他想做的不只是朋友这句话,又该怎么说出口。“但是悦心……”
他不想再继续这样的关系下去,他不想只能在她伤心的时候安慰她,失意的时候陪她喝酒听她倾诉,他想要牵著她的手,帮她挡去不必要的风雨,一直陪在她身边……
转过头去,发现她不知何时已沉沉睡去,还没有说完的话,只得再吞回肚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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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早上,古悦心神清气爽的出现在“愿者上钩”里,一点也看不出前一晚曾经大醉一场过。
当古悦心准时在早上十点走进店里时,正在准备开店的店员小春和大德著实被吓了一跳。
她还记得昨天老板听到莫怀山要结婚的消息时,气得想都没想,就把一个明朝的青玉花瓶砸碎,然后一句话都没说就走了。
这半年多来,她苦追他的事情早已人尽皆知,苦追未果就更不是什么秘密了,昨天看她离开时的愤怒神色,还以为事情不会那么简单就过去,可……怎么也没有办法和今天这个精神抖擞来上班的人画上等号。
“大德,刚刚走进去那个女人,是我们老板吧?”小春看著古悦心的背影,推推站在她旁边的大德。
“看起来没错啊,可是怎么会……”大德也是一脸疑惑的样子。
他们俩都算是这间店的老员工了,虽然对于老板谈恋爱、换男朋友的速度都早已习惯,但见她每次结束掉一段感情,总是得低潮上几天,从没像这次一样恢复得这么快。
“她不是昨天才失恋?”
“是啊。”
“那怎么……”
“唉,老板不愧是老板,功力越来越厉害了。”
这是两人摸著头半天想不出个缘由后,唯一能做出的结论了。
其实,事情不是一直都如他们所想像的那样——
一大早古悦心头痛欲裂的醒来,昨晚酒喝得太多,所有宿醉的症状都出现了,除了头痛之外,喉咙也干得像是快要烧起来,胃也难过极了。
她挣扎著爬起身,打算下床先找点水喝,然后再吞颗胃药和头痛药,反正一个人独居的她也想不到更好的方法了。
才一打开房门,古悦心就觉得不太一样。
原本散落在沙发上的衣服整齐折好放在旁边,桌上一堆杂乱的广告单、帐单等全部不见了,厨房堆积的碗盘也全洗好了,地板看得出来扫过、拖过,显得亮闪闪的。
最初的惊讶过后,她笑了笑,知道这一定是向书然的杰作,因为只有他才会那么有耐性的去打扫,要换做是她,她只会拿起电话找人来做,要她亲自动手,大概等太阳打西边出来才有可能吧。
干净的桌上留有一张纸条,上面写著:“厨房的电锅里温著粥,先吃完粥后再吃旁边的药才不会伤胃,另外还有一杯特制的醒酒茶,记得要喝。”
他设想的果然周到,料到她起床后一定会头痛到想吞止痛药,但吃药前又懒得先找东西垫胃,所以预先帮她准备好一切。
古悦心尝了一口粥,是她习惯且喜欢的味道。向书然总是可以把她的喜好习惯抓得一清二楚,像是她喜欢香菇的香味,却不喜欢它的口感、绝对不吃葱等这种小细节,做出来的东西一定合她的胃口。
吃完东西也吞了药后,她感到舒服多了,身体感觉比较好了以后,心情也跟著好起来。
她向来是个提得起放得下的人,方才她仔细想了一下,爱情这种事情本来就是勉强不来的,有时候两个条件相当、又门当户对的两个人,并不一定能成为令人羡慕的一对,相反的,就算两人间天差地别,只要感觉对了,还是会走在一起。
爱情从来就是没有规则可循的。
她喜欢莫怀山这件事情并没有错,也已经付出努力去争取过自己的感情,虽然最后他选择的人不是她,但既然认真努力过,也不会有任何遗憾。
更何况,也没有那种只要付出,对方就一定得回报同等感情的道理,她有权利追求,他当然也有权利拒绝,这不能说是谁辜负了谁,也不能说她的条件就比别人差。
昨天,她为这段感情掉了泪、喝了酒,这样也就够了,虽然感情得不到回应总是让人伤心,但日子还是要过下去,眼光还是得往前看,真正勇敢的人,是能擦干眼泪后继续坚强开朗的过下去。
所以,她将昨天难过生气的心情打包好,随著丢进垃圾车的垃圾一起丢掉,重新再出发。
打开办公桌最底层的抽屉,古悦心从里面拿出一个锦盒,她将锦盒打开,里面躺著一颗通体莹透的珠子,这就是莫怀山一直想买,她却怎么也不肯卖的夜明珠。
古悦心拿起夜明珠,有一下没一下的在手上抛掷著,这颗珠子在她的抽屉里也躺了好久,要不是他提起,她都忘了还有这样东西呢,虽然对她来说一点用处都没有,但却是他想得到的东西。
他想得到夜明珠的心情,应该就和她想得到他的心情是一样的吧,只不过他们两人的希望都还是落空了。
将夜明珠放回盒子里,扣上锦盒上精巧的扣子,古悦心心中已然有了决定。
“小春,帮我把这个盒子送到阎集团给莫怀山,顺便帮我恭喜他。”
“老板?”小春惊讶的望著她。
今天老板实在是太反常了,不但没有失恋落魄难过的样子,还叫她送贺礼去给那个抛弃她的男人,要不是老板真的非常豁达,就是这其中一定有什么她不知道的阴谋企图。
会不会……盒子里面装的是一个定时炸弹,准备给那男人好看?
这里面若真的是一个炸弹的话,那送这个炸弹去的她不就也得跟著陪葬了?再说,就算她侥幸大难不死,但听说阎集团是有黑道背景的,他们一定不可能轻易放过她的。
想到这里,小春脸上立刻露出惧怕迟疑的神情。“老板,你知道我爸早死,我妈又生病在床,我们家又没有其他兄弟姊妹,所以我妈全靠我赚钱养她,要是……要是有个万一,我是死不足惜,但是我妈她……她……”
“你在说什么?一副好像我叫你去送死的样子,你以为这个盒子里面是什么?炸弹啊?”
“老板我就知道,你不会那么轻易放过那个男人的,可是人家今年也只不过二十来岁,没谈过几次恋爱,也没有结婚,我……老板,不要、不要打开啊——”
如果再放任小春继续幻想下去,除了她会幻想盒子里装一颗炸弹外,说不定还会认为这是个大阴谋,而她自己会是这个足以颠覆世界的阴谋里,那个伟大的悲剧英雄。
制止她的最好方法,就是打开盒子,证明里面什么都没有。
“你看到炸弹了吗?”
小春从捂著脸的指缝间朝盒子瞥了一眼,里面只放了一颗珠子。
“咦?”她把手放下,凑近仔细看看,还是只有一颗珠子。“炸弹呢?莫非,炸弹就是这颗珠子。”
“你小说看太多了是不是?想像力这么丰富。”古悦心赏了她一个爆栗。“快点帮我送过去,要是你没把它平安送到,看我怎么修理你。”她做势抡起拳头在小春眼前晃了晃。
“好啦好啦,我马上就去啦。”不敢再多说什么,小春拿起桌上的盒子就往外冲。
望著小春慌张急忙的背影,古悦心不禁哑然失笑。
她和莫怀山会认识起因于夜明珠,他们之间唯一的关联也是它,把夜明珠送出去,也代表著他们之间再也没有什么纠葛了,这样,对彼此都是最好的结果吧。
送走了夜明珠,古悦心心中顿时轻松许多,人生本来就应该要这样,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前方永远都会有希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