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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点喜欢 尾声

  后记--小嘟嘟日记

  那天,豫弦刚从学校回家。

  一踏进家门,就发现丫哥匆匆忙忙拿着卫生纸擦着不知名的小水渍。

  奇怪!豫弦很怀疑哟。

  我丫哥假如喝饮料不小心溅在地上,是不可能那么快就会擦干净的。

  蓦地,豫弦看到一个小屁屁。

  「呀--」有狗,小狗耶!

  豫弦连忙冲上前,四只短短的小脚,毛茸茸的身体,黑亮亮的小眼珠,无辜的表情,唔,好古锥喔!

  丫母刚好下楼,说牠的名字叫嘟嘟。

  小嘟仔--呵呵,豫弦高兴死--!

  小嘟嘟就这样在我们家住了下来。

  每次在喂牠吃饭的时候,看到那双圆圆的眼睛跟左摇右晃的小尾巴,手里正在挖着宝路的汤匙都会忍不住多挖一点。

  多挖一点......多挖一点......

  小嘟嘟就在豫弦努力地照顾之下下,过了一岁生日。

  有一次,豫弦带着小嘟嘟去兽医那里洗澡兼除虱的时候,看到医院的诊疗台上有一个体重计,好奇之下,就把小嘟嘟放了上去。

  咻--体重计的指针一直狂奔。

  指针指向......、六!

  呼--才、六公斤咩。

  豫弦拍拍胸口,咱家的小嘟嘟还不算太重嘛!

  「砰!」一个不知名的东西忽地击向豫弦的头。

  鸣--谁打我?

  一只海滩鞋掉在地上。

  篮色的,还有一朵耸耸的小花。

  豫弦摀着受重伤的后脑勺向后转。

  看到玲音只穿著一只海滩鞋走来,怀中还抱着爱犬皮皮。

  「死玲音,干啥K我?」

  「妳的小嘟仔......」

  「怎样?」

  抖抖唇角,玲音的额上好象冒了不小黑线。

  「有博美狗会重到、六公斤吗?」

  小嘟嘟兴奋地摸到玲音身上认识新朋友去了。

  呃,没错,咱家的小嘟仔是博美......那种小小只有点神经质的博美。

  「有呀,牠。」豫弦指着挂住玲音不放的小嘟嘟。

  「妳也太厉害了,妳知不知道普通博美才两公斤,跟皮皮(小吉娃娃)一样重,妳把小嘟嘟养到、六公斤。」

  「才、六公斤嘛......」豫弦噘着嘴,小嘟嘟不会很重呀。

  嘿咩嘿咩,小嘟嘟只有皮皮的三倍重而已呀。

  「......」玲音无言以对。

  「可爱就好,我的小嘟嘟最可爱了。」豫弦开始自我陶醉起来了。

  嗄!玲音狠狠地甩开小嘟嘟。

  「妳说什么?我的皮皮才是最可爱的狗。」

  豫弦皱皱眉头。

  「我的小嘟嘟是最可爱的。」

  「我的皮皮。」

  「小嘟嘟!」

  「皮皮!」

  「小嘟嘟......」

  「皮皮......」

  附注:我的小嘟嘟是世界上最卡哇伊的狗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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