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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鸟记 我的邻居

  我怕声音。  

  是真的怕,有一点点奇怪的声音,我便睡不着,整夜张着眼睛,第二天没有力气工作,所以我痛恨杂声。  

  家住在铜锣湾,但是我从来不住在家里,我的福气好,姑妈嫁了一个很有钱的人,姑丈在浅水湾有一憧房子,这幢房子大多数的时候空着,尤其是夏天,他们两夫妻到处旅行,把房子交给我,屋子里只有我与一个老佣人作伴。  

  我情愿每天开车一小时半,花汽油钱来回浅水湾。那幢房子不是盖在大路上,车子停了以后,我们还得走一条小路下去。真是静。  

  附近除了我们这一幢房子,只有另外一憧。而另外一憧房子,据姑妈说,从来不见有人出入。我也不见有人出入,这使我觉得奇怪。  

  谁住在那里呢?两幢房子是差不多式样的,显然由同一个建筑师设计,但是那住客是谁,我们从来不知道。  

  从另一条小路,可以走到一个沙滩去,沙子虽然粗一点,不过水很干净。  

  住在那里有点寂寞,真的,但是那种寂寞我习惯了,我不介意。我是家里唯一的孩子,母亲去世之后,我更寂寞。父亲健康不太好,由舅舅照顾他,我顺理成章的跟了姑妈。  

  我的生活很静,每天上班,开一小时车,下班,开一小时车。我开车开得很好,至少比一般人想象中的「女人开车」要好,我开得快,但是准,只是我的车子不太理想,只是一部TR6。,我情愿开一部莲花,因为莲花这名字好听,我也情愿开E型V十二,但是更加买不起。  

  我的TR6是黄色的,我一直喜欢黄色的车子,据我母亲说,极小的时候,我画了车子,就用黄色涂在车身上。母亲总是把我形容得很特别,其实我不过是一个普通的人。  

  从公司回到家,我总是看书看报纸。我不喜欢音乐,我只有一只小无线电,是用来听新闻的,那一套伟大漂亮的唱机录音机,我从来不碰。  

  看书看报没有声音。老佣人有时候以为我睡着了,她会轻轻的推开门看一看,然后才离开。她说她从来没见过像我这样乖的年轻女孩子。  

  她跟我姑妈说:「侄小姐真好,侄小姐真是难得,这么年轻,这么规矩,连鲜色衣服都不见一件,裙子都是规规矩矩的,自己的东西放得整整齐齐,又没有架子,侄小姐真好……」  

  其实我也没有这么好,不过年纪大的人也喜欢静就是了。况且我又没有朋友上门,男女都没有。我是一个有怪癖的人。周末我也不出去,有时候只到沙滩去坐着。  

  我没有老佣人想象中的那么乖,我常常偷姑丈的好酒,喝得醉醉的,上床睡一大觉。  

  这都是一个人在失恋状态中应有的表现。  

  姑妈有时候说:「两年了,人家都儿女满堂了,你还念念不忘干吗?真傻。」  

  我笑笑。  

  要忘记一个人,在别人来说,也许只是三五天的事,在我来说,恐怕要三、五年,我不知道,真怕要三、五年,也许还不够。我是一个笨人,不懂适应环境。  

  然后有一天我回家,我看到了对面那幢房子,有人在抹玻璃窗,我有点惊奇,有谁要搬进来了?一定有人。于是我慢慢走过去,坐下来,看住那个抹窗的人。那也是一个老佣人,她做工夫很慢,但是做得真仔细。我看着她很久,然后我朝她笑了笑。  

  她也向我笑了一笑。我想不出我可以对她说什么,所以我走回家去,我告诉我们家的阿佳说:  

  「隔壁有人要搬进来了,不骗你。」  

  「谁﹖」阿佳问。  

  我说:「我不知道啊,有人在抹窗,我看见的。」  

  「啊。」她说:「我去问问看。」  

  第二天我下班回来,停好了车子,走下小路,看见有人在搬动家具,我豫疑了一下,我想走过去看看到底在发生什么事,但又不敢,如果那里的主人看见了,必然说我多事,我不想给邻居一个这样的印象。  

  但是一瞥间我看见那些家俱都是桃木花梨木的,深深浅浅,好看极了。  

  回到家,阿佳跟我说:「对面那家人姓辜。」  

  「古?」  

  「不,姓辜。」阿佳说:「很怪的姓。」  

  「啊,辜鸿铭的辜。」我说。  

  「什么?」阿佳问。  

  「没有什么。」我说。  

  晚上,在二楼的睡房里,我掀开一点点窗帘,我向对面看过去,有灯光,但是看不见人。到底邻居有人住了。我并不是太高兴,我喜欢这里主要的原因是静,有人搬进来,如果那是个静的邻居,倒还好,如果吵起来,我吃不消。  

  照我这几年的运气来说,我实在不算运气好,所以这邻居,八成是个吵的。我的天。  

  我预测得很对。  

  也不能算我对啦,反正这年头,每个人都爱声音,爱热闹,我是个少数不幸的例外。  

  第三天我下班回家,我看到那间屋子门口停着一辆银灰色的保时捷九一一E。  

  好车子。我想。  

  主人来了。  

  有人在修花。  

  那个老头子花匠抬头向我笑了一笑。我也向他笑笑,笑不会错。  

  到晚上七点钟,我实在笑不出了,那边传来不停的流行音乐,我很生气,我掀开窗帘,看见对面屋子前面停着满满的车子,有几部甚至停到我们这边来了,压倒了我们家的一株玫瑰。  

  他们在开舞会,老天晓得他们的舞会几时散,今天甚至不是星期六。  

  我坐在房间里看小说,一直到十一点,那一大阵音乐一点也没有停的意思,舞会进行得极之疯狂,只苦了我一个,我瞪着闹钟,我明天七点钟要起床的,老天,我从来没有迟上床的习惯,真倒霉。  

  今天是睡不成了。  

  阿佳来敲我的门,她问:「小姐,这是怎么一回事?」  

  我说:「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阿佳问:「小姐,我们这一个晚上怎么睡啊?」  

  「我不知道。」我在往耳朵里塞棉花。  

  她替我关上房门。但是我睡不着,耳朵里塞棉花有什么用,那音乐是无缝不入的,开头我还以为是唱片,后来听出是真人乐队在演奏,这芳邻的花样也就很透了,我实在不了解,玩也不是这样的玩法。  

  舞会是两点半散的,跑车呼啸着散开。  

  那天晚上我没睡过。  

  第二天起来,黑眼圈,肿眼泡。  

  阿佳说:「小姐,如果这种音乐不停,我们要去提出警告的,如果警告没有用,我们去报巡捕房。」他们老派人管警察局叫「巡捕房」。  

  我在喝咖啡,我说:「算了,也许他们只是庆祝一下——新居入伙?如果今天还是这样,就没话好说了,不能怪我无礼,我们总得保护自己。」  

  这一天我上班真是魂不守舍,整天在喝咖啡提神,我发誓如果今天晚上这个邻居还是这样,我就要发作了。  

  下了班,那辆保时捷停在门前。真是大胆,这条小路是很难开车的,他能把车子开下来,真不简单了。  

  很奇怪,我并不是十分恼怒,至少没有像以前,以前我听见奇怪的声音,真想拿斧头杀人,但这一次并不是,因为我看得出(听得出)昨晚他们玩得十分高兴,既然有人高兴就好了,我总不能叫每个人陪我不高兴。  

  今夜不会有同样的事了吧?  

  就在我要上床的时候,我听到了音乐,我很吃惊,因为那是一段很好的音乐,而且重复了又重复,实在有点如怨如诉的样子,我不喜欢音乐,而且我不懂,我只懂书与画,但是这一段音乐是好的,我不讨厌。  

  它一直没有停。  

  我又拉开窗帘,我想我快要变瞥伯了。没有灯,车子也没有,只有音乐。黑暗里听音乐,很好。  

  音乐是一点多两点停的。我在音乐停止之后才睡着,我很晚才起床,第二天是周末,不用早起来。起床后我喝咖啡,打电话给一个爱音乐的朋友。我把昨天听来的音乐哼给他听,我问:「是什么?你知道吗?」他笑了,「当然,那是一首中国民歌,是小提琴拉的,很出名,也相当好听,只是知道听的人还不太多就是了。」  

  「啊,」我说:「谢谢你。」我挂上了电话。  

  那辆保时捷回来了。  

  我换了衣服走出去。我想女孩子是不开保时捷的,所以开这车的人一定是男人,那个老花匠在抹车子,我坐在自己门口晒太阳。老花匠见到我了,又笑笑。  

  我问他:「这车是你们家少爷的吗?」  

  他怔了一怔,略为犹疑了一下,然后低声说:「是,这是我们少爷的车,这是我们家少爷的房子。」他继续抹着车。  

  我走过去,到他们房子那里,那建筑式样与姑妈这一憧是一样的,小花圃进去,一面落地长窗,只是我们这里长窗进去是客厅,他们那里长窗进去,却是书房。我只隔着玻璃偷偷看一看,就呆住了。这么大的书房!他用了客厅做书房。  

  我看到一大束玫瑰花,插在一只蓝白的中国瓷瓶里,那只瓶子有点斑驳,不晓得是古董还是旧货。一张大概四呎乘三呎大的桃木书桌,上面摊满了文件、信件、书本、裁纸刀、纸镇、图章,什么都有。我喜欢那些纸镇,什么样子的都有。还有几件平衡玩意儿,都是金属的,我也有几只,放在写字间,有一个小人,站在一块木头上,怎么推也推不倒。有空的时候,推一下很好玩,只有寂寞的人才会在写字抬上放这么多东西,他寂寞吗?  

  他不大像寂寞的人。  

  书桌上的东西我看不完了,地板刷得很亮,腊打得很好,铺着一张巨型蓝白花纹的地毯,上面是真皮的沙发,一看就知道是真皮的,墙壁上悬着四幅字昼,看上去也很好,反正中西混杂得很美,书柜上都是密密麻麻的书。在安乐椅有一本线装的红楼梦,翻开来摊着,上面有几瓣玫瑰花瓣,已经变了棕色。  

  我觉得我在偷看,像个孩子站在糖果店面前,看个满足,我又有点难为情,于是赶紧离开。  

  我有点脸红耳赤的回到自己的房间。我想我已经知道这个主人是怎么样于的了,只要看他的书房便知道,他长得如何呢?可以想象。  

  他一定相当高,相当瘦,五呎十一吋?一百三十六磅?有略长的脸,长的头发,清秀的脸,清秀的眉毛眼睛,不常常笑,笑起来像个孩子,车开得不大好,但是爱开快车,有幽默感,学识很好。  

  我笑了。  

  如果那个人跑出来,又黑又胖又矮,那怎么办?  

  我的想象力越来越丰富了,像个孩子一样,啊老天啊老天,我对一个陌生人这么有兴趣干什么?是的,我寂寞,是的,我一直没有碰到适合的男孩子。  

  一般的男孩子都太-……现实。这年头的人都太现实,也不能怪他们,生活如此,生活迫人。  

  现在这个人,我对他很有兴趣,我想认识他,但是我现在没有这个胆子了,以前我会跑过去说「你好吗?我是什么什么人,我们是邻居」。现在,现在不行了,现在我老了。  

  等他过来跟我打招呼?他这么多朋友,又这么懂享受,他也许还有很多女朋友,很多。他不会过来的。  

  有人说:「如果你要一样东西,不要等人家施舍,走出去,争取!」  

  但我是不行了,我还是等一下子吧。这里附近如果有这么一个理想的男孩子,真是幸运。等一下也不妨,我叹一口气,不知道他的样子如何,我不介意一个人的样子,本质与性格才是最重要的。  

  他每夜放不一样的音乐,每支音乐都很重复,到深夜才停止。我买了一副耳塞,不爱听就塞住耳朵,耳朵有点胀,早上起来时并不好受,但总比失眠好些。  

  阿佳很愤怒,她不喜欢对面那家人,所以她从来不与他们说话,她说她被吵死了,我只好苦笑,但是我们始终没有见过那里的主人。  

  我常常在有空的时候过去张望一下,除了那个佣人之外,也不见有什么人,那两个佣人的年纪很大了,一个是花匠,一个是煮饭的,他们倒是很礼貌。  

  我不知道有没有人留意我,不过我是注意对面那家人家的,我留意着他们每一个人的举止。  

  有一次,我在星期六上午出去为阿佳带点罐头食物回来,看到一辆保时捷在我面前驶过,银灰色,我认得那号码,就是我们那邻居。我加了油,追上去,我实在想看看他长得怎么样。我追到它旁边了,一春之下,却有点失望,因为车里只是一个女孩子,长发飞舞,腥红的嘴唇,戴着一副大大的太阳眼镜,一件黄衬衫,一看就晓得是个美女。  

  我泄了气,车子慢下来了。  

  他的女朋友?  

  我一整天都在想,他的女朋友?当然,那还用问?有谁敢开他的车子?当然是他的女朋友。而且又这么漂亮,我黯然的想:太漂亮了。  

  为什么每一个看得上眼的男孩子,不是结了婚,就是有了女朋友?永速被一些高明的女孩子捷足先登?永远轮不到我?我躺在床上想了一个下午。  

  那辆银灰色的跑车停了一个周末,没有动过,没有音乐。  

  当然,有人陪就不必音乐了。一连好几个当然,把我过去想认识他的念头,完全打消了。  

  我还是很寂寞。  

  那屋子里时有时停的音乐,阿佳与我都习惯了,不以为奇,我跟着下来,把好奇心压抑了下去——管人家面长面短?还是好好的工作吧。  

  夏天近了,天日渐长,下了班开车回来,那太阳还很好,我常常嫌自己的脸色有点苍白,于是走到沙滩那里坐了下来,没想到有人比我先到。  

  是那个长发的女孩子。她穿著大花鲜艳的两截泳衣,躺在毛巾上。  

  我看看她左右,不见有人,她一个人?  

  她也看见了我,向我笑笑。她的牙齿小颗的,雪白。  

  她是一个无懈可击的美女,纵然带点艳俗,还是美女,她的伴侣呢?没有空﹖在听音乐﹖她的脸是明朗的,一点沉郁都没有。  

  我们两个人在沙滩上坐着,终于她拉起大毛巾,走了。  

  临走她向我说:「你住在对面的房子里?」  

  我点点头。  

  「我们是邻居,」她说:「我们住得很近。」  

  她笑着走了,即使穿著游泳衣,也还留下一阵香风。  

  我有点反感,我心里说:才不是,你并不住那里,只不过因为你男朋友的缘故。  

  太阳沉下去了,我回家帮阿佳做饭菜。  

  她说:「小姐,最近你吃得很少,大概是睡得不稳的缘故。真是,对面那家人,太吵了,害你瘦了呢。」  

  我说:「要找比这里更静的地方住,也难了,只好将就一下,除非住到荒岛去,有人的地方,难免有声音,在这个城市,做了和尚,也还是俗的,简直没地方逃。」  

  阿佳沉默了一会儿,她说:「小姐,你也太静了,不如过去也参加一份子玩玩,也许就不觉得吵了。」  

  「什么话,我过去做什么?」  

  「不,今天对面那家子,派了个人过来请你呢。说明天晚上有个舞会,请你八点左右过去。」  

  「啊?」我一怔。  

  「小姐,依我看,你就过去坐一下也好,又不用搭车,就不住就马上回来好了。」  

  我迟疑了一下,「还是到时候再说吧。  」  

  派了人来请我?几时的事?他是几时知道有我这么一个人的?  

  明天,明天又是舞会?  

  他家里真是热闹,果然六点钟不到,车子已经陆续的到了。我于是换衣服,既然有人来请,不过去就骄傲一点。我在挑衣服,选来选去,并没有好的跳舞裙子,只有一件红的,我没穿红衣服已经两年了,而且也不喜欢红的,这件红裙子是为了某一年圣诞买的,我并没有穿过几次。  

  还是穿黑的吧,我穿了一件黑的长袖裙子,齐膝的,换了丝袜皮鞋,戴一副耳环,看看钟,八时正还差一点,我躺在床上想,今天可以知道他长得如何了。这是一个谜呢,悬疑了那么久,终于到了揭晓的时候。  

  我的脸还是有点苍白,不过算了,我不是一个相信化妆品的人,我拿起我的小皮包,就下楼了。  

  走到对面,灯火通明,大门是开着的,不用通报,人人可以进去,这样做有点危险,不过满屋是熟人,这里又离市区远,也就没多大关系。  

  那个漂亮的女孩子看见我,迎上来,一手拉住我,「你来,实在太好了。」她上上下下的打量我,明艳的脸上忽然罩上一阵阴影,「你真好看,」她说:「家瀚就是喜欢你这样的女孩子。」  

  家瀚?家瀚是谁?谁喜欢我这样的人?  

  她自己也够美了,桃红色的长裙子,露着整个背部,头发云一样的垂下来,真是诱死人。女孩子多数不肯赞同性美,我是一个公道的人,如果对方是真的美,我只好承认。  

  她对我说:「你随便玩,随便走走,我们住得近,本来应该做好朋友的,但是我今晚要招呼很多人,如果冷落了你,你不要介意。」  

  我笑了,她这番话说得很得体,我想,这也就很难为她了。她是这里半个女主人?我慢慢的离开人群,向静一点的地方走过去。那个书房,我想,我要到那个书房去看看。  

  我摸索着,这座房子的间隔我很熟,因为跟我们那里是一模一样的,连灯开关位置都一样。我按亮了书房的灯,那盏灯在地上,很黯,仅仅够亮光看得见房内的布置。  

  我坐在那张真皮安乐椅上,一低头,。那本红楼梦还是在地毡上,我轻轻的拾了起来,抖落了上面的花瓣,拿在手中,左边有几个水晶瓶子与杯子,我打开瓶子闻闻,是很好的拔兰地,我倒了半杯,喝了一口。  

  太舒服了,这个书房,我关上了门,才发觉这房间的隔音设备很好,客厅外面人声音乐声顶沸,但是书房里只隐隐的听到一点点。  

  我几乎是躺在这张大椅子里的,享受着。这书房是这样熟悉,我在外边不知张望过多少次了,我很高兴,又站起来,每样东西摸一摸,走到一个书架子前面,我看到了一只照片架子,我拿起来看。  

  照相架子是水晶塑料做的,里面一张黑白照片,拍得很好,一个男孩子与女孩子。我拿到亮光附近去一看,发觉女的就是那个漂亮的女孩予,这个舞会的女主人,而男的——我呆住了。  

  真有这种巧合?纤长的身子,秀气的脸,秀气的眉毛眼睛。我的天。我拿着镜框的手一直抖,没有办法停下来,太巧了,这样的人终于被我找到了。即使他已经有了女朋友,看看也是好的。  

  我走到他的书桌面前去,我看到了一颗血红的图章,我拿起来一看,图章后刻着「辜家瀚」三个字。啊,他就是家瀚。他就是家瀚。  

  我放下了一切,我一定要走出去,去找到他,去看他一眼。我拿着酒杯,推开了书房门,回到人群里,一张张脸的找,但是我找不到。  

  我又不好去问这个女孩子,我颓然的一个人回书房,躲在里面吃闷酒。  

  我想,也许他还没有来,他还没有来。他有事。但是我一定要等到他回来。是的,我向自己笑了,拿着酒杯,很是得意。我可以在这间书房里过一辈子,我真可以。  

  我喝了不少,看了半本红楼梦。坐在地毡上,头渐渐沉重,我抬不起眼来。我想我是醉了。我倒在那里,心里塞满了事,很不开心,又很开心,就这样睡着了。  

  真要命。  

  我是被热毛巾敷醒的。我睁开眼睛,看着那个女孩子扶着我,一脸微笑。我羞得满脸通红。  

  「没关系。」她笑说:「你喝多了。」  

  「是的。」我抬起头了,「对不起,真失礼,什么时候了?」  

  「早上四点。」  

  「唉呀,我的天,舞会散了?」  

  「散了。」她笑笑。  

  我冲口而说:「他呢?他回来了吗?」  

  「谁?」她问。  

  「家瀚。」我说:「他大概回来了吧?」  

  她脸上苍白起来,「谁?你见了谁?你说什么?家瀚?」  

  「没什么,没什么!」我连忙否认,怎么可以用这种口气问及别人的男朋友,甚至是爱人呢?她当然要不高兴的了。  

  「你见到了谁?见到家瀚?」她拉住了我。  

  我尴尬起来,她吃醋了。  

  「不,」我也语无伦次起来,「我知道家瀚是你的男朋友。」  

  她打断我:「家瀚不是我的男友,我叫家灎,我是家瀚的妹妹。」  

  「啊!」我低呼了起来,充满了希望,啊!我怎么没有想到?怎么没有想到,这么说来,一切还不算太迟﹖不迟就好。我们是邻居,我还可以向他表表心意。  

  但是家灎的神色很紧张,她问:「你真看见了家瀚?」  

  「什么意思﹖」我觉得奇怪。「我没有见到他,但是我看见了他的书房,他的车子,他的屋子——」我大胆的说:「我想见他!」  

  家灎松了一口气,看着我,她低下了头,很久很久,我看得出情形有点不对。她抬起头来说:「家瀚,家瀚,你永远见不到他了。他五年前撞了车,死了。」  

  我像五雷轰顶一样,「不!」我大声说。  

  「是。五年前他二十七岁,最有前途的建筑师。坐在朋友的车子里去听音乐,回来车子失了事,就是这样。父母为了这个意外远远离开这里,他的屋子就空下来了,谁也没有动他的东西,直到我回来,拭去了灰尘,仍然没有动任何东西。他去听音乐的那天是下午九点。他坐在书房里看了一段小说,喝了点酒,朋友来接他,他没有开车子,恶耗在午夜传来。  」  

  我几乎疯了,我说:「五年前,」我喃喃的自言自语,「五年前,五年前我还没有毕业,我比他小十岁。」  

  「是的,」家灎苦笑,「他会喜欢你的,他一直喜欢静的女孩子,一直没有女朋友,第一次我见到你,就呆住了,这不是家瀚心目中的女孩子吗?我把你请了过来,想让你知道,你们住的那幢房子,是我哥哥设计的。  」  

  我知道,但是太迟了,什么都有办法挽救,但是失去的生命……  

  我颓丧的靠在真皮沙发上。  

  天渐渐的亮了。  

  「现在我住在这间屋子里,但是我不爱静,这里交通又不方便,我想我就要搬走了!」她叹一口气,「我觉得大家都不肯承认家瀚已经不在了。像今天,我老觉得他在我们中间——通常碰见这种舞会,他是肯参加的,不过老是皱着眉头,坐在一角不出声,偶然笑笑。今天我发誓他回来过。」  

  我凄惨的听着。  

  家灎说:「不要说我神经不正常,那天晚上音乐会的票子,是我去订的。我从来没有停止后悔过。」  

  忽然之间,我想回家了。我真正的家,不是隔壁的家。我要回去了,回去看看父亲,以免将来想见他还见不到,空恨自己。忽然之间,我觉得梦想是无法达到的,得到了,再失去,只有更难受,天下有什么如意的事!  

  我看了案头的那张照片一眼,再一眼,再一眼。  

  我是永远见不到我的邻居了。  

  我回家,睡了一觉,养足精神,就开始收拾我的行李。  

  阿佳不舍得我走,她说:「小姐啊,你走了我就太静了。」我只是笑了笑,安慰她几句。  

  我搬出去的那一天,家灎也在收拾东西,她的女佣人将书房的窗帘拉好,我瞥了一眼,老实说,我也相信家瀚会回来的,一个瘦长个子的年轻人,学问性情都好,不大笑,声音是柔和的,穿著长袖子衬衫,缝工考究的衣服,他是会回来的。  

  但是我要走了,终久不能在这里逃避一生一世。  

  但是啊我的邻居。  

  我黯淡的想,我的邻居,我并没有见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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