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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大过天 第六章

  身为「联想」负责人,季藏锋习惯一天当三天用,才有办法将默默无名的小公司经营到如今的规模。

  二十八岁以前,他荒唐过,都怪那场太轰轰烈烈的恋爱。当时的迷狂,让他认为这辈子再不可能用同样劲道再去爱一回。当年他的初恋女友变心,跟别人走了。

  普天下最不缺的就是恋爱故事。每分钟这世上不知几千万对情人闹分手,可天杀的,季藏锋觉得当时的他真是窝囊透了,竟会为了失恋痛到想长眠不醒。那时他躺在出租套房冰冷的磁砖地上,颓废了三天,什么事都不做。他感觉时间漫长,心破大洞,哭不出来,又痛不欲生。很呕自己,呕自己被女人掌控情绪,整整三天都在问自己为什么,她变心,为什么?她离开,为什么?他做错什么?

  季藏锋虽不是家世显赫有钱人,可自问也从没让女友吃过苦。他省吃俭用,任女友予取予求。他骑摩托车上下班,跟女友约会就带她搭计程车,百般呵护,怕她受点委屈。他原本有更好的发展,当时任职的贸易公司,要派他到新加坡分公司的管理部。他因为女友不高兴,拒绝赴任,被公司列为黑名单。

  结果呢?到头来,她爱上别人。最伤他自尊的是,当女友提分手时,他听见自己很没骨气地说:「但是……我不能没有你……」

  其悲情之程度直逼最狗血白烂的爱情剧,就差没讲出「我求你,你走了我活不下去,劈腿也没关系,只要让我留在你身边,因为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唉,真丢脸,现在想来季先生仍惭愧得汗涔涔。

  从此愤世嫉俗,重新做人。从此巩固心防,唾弃爱情。从此深切地以为,恋爱是世上最没用的狗屁。於是工作摆第一,做事讲效率,他奉为圭臬。可是效率?效率?!效率呢?今晚可真有效率啊!

  他薄唇轻抿,微笑了。稳稳操控方向盘,驰上高架桥,季藏锋自嘲地想著今晚的事。他撇下爱车,去追美芝;他买捷运卡,去搭捷运。他末了再陪她走足二十多分钟小路,平安送她到家。然後再一个人,在黑漆漆小巷里继续走二十五分钟,回大马路拦计程车去KTV取他的爱车。有没有很迂回、很浪费时间、很愚蠢又没效率?糟的是,在做这些没效率又不营养的事後,竟然心情很好?!

  是因为今天崔美芝提案时,那泪汪汪却无悔的眼神震撼他吗?还是因为这几天的相处,心里某处被她触动了。

  「虽然我失恋了,但是曾被宠爱过的温暖,是不会因为没结果就被抹杀掉。它曾让我很快乐,被爱的美好,女人不会忘掉,不管十七,还是二十五、二十七,女人都需要爱的滋润。那些开过的花,永存在女人心中……不管花开几次,不管下次有没有结果,追求爱情是女人一辈子的贪婪,直到死为止!」

  当崔美芝理直气壮地讲出这番话时,当下季藏锋心悸,忘记在开会,忽地在娇小的美芝面前,感觉到自己的渺小。她那双蕴藏热情的眼睛,震撼他。是什么让这女人义无反顾地爱了一次又一次,失恋也无妨?她为什么不恐惧再爱?可以前一天哭得死去活来,天亮後又一张鲜活笑脸。那么他为什么不行?是她对痛苦太健忘,还是她比他勇敢?

  季先生好奇了,开始希望了解关於崔小姐的一切,不自觉地想靠近那热情感性的灵魂。

  是不是因为他的心太冷,所以需要温暖?

  心蠢蠢欲动,冥冥中,感觉爱的召唤。它召唤这只迷途叛逆的羊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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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天後,在星星堆满天的夜晚,约在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咖啡厅。季藏锋随身的日志本,这天写了十一项待办事件,最後一条写著——陪小美去谈判。

  是喽,为了今晚睡前能很满足地杠掉这一项,他,坐在这里。

  他身旁,是内心很慌,但努力强装镇定的崔美芝。

  对面,独自坐著的,是表情冷峻的江皓东。在一番皮笑肉不笑的招呼後,江皓东捻熄香菸。「OK,我们开始。」他冷笑,心里很不爽,跟前任女友讨论房子过户的事,她干么拉了莫名其妙的外人陪?

  小美清清喉咙。「既然你急著要分清楚产权,OK,我考虑清楚了,好,照你之前说的,房子归你。但当初买房子的头期款我出了八十万,你要给我。」

  「本来就说会给你。」江先生落落大方地强调,没想过占她便宜,他哪那么小人啊。

  「很好。」小美点头。

  「别忘了算利息。」季藏锋面无表情地补上一句。

  「利息?」江皓东惊诧,

  「对啊!」小美掏出计算机。「过了三年房子会增值效,当初的八十万经过了三年当然要算利息。就算你5%的利率好了,那就是……」美芝啪啪啪地忙著操控计算机。

  「给她八十四万元整。」不用算了,季藏锋大脑动得比计算机快。

  「对,给我八十四万。」这个代理男友真强,经他一番指导,美芝如梦初醒,遂决定好好跟江皓东清算。之前哭也哭够、伤也伤够,你既无情我便休,她也不客气了。

  「八十四万?」这是抢劫。江皓东面黑黑,酸溜溜地嘲讽:「你还真敢要,没想到你是这么爱计较的人,情人当不成立刻翻脸,枉费当初我还对你……」

  够了!「如果江先生不肯付这笔钱,崔小姐很乐意付给你,将房子过到她名下,你搬出去。」季藏锋开口,堵住江先生将出口的话,怕小美遭二次伤害。

  「对对对,我也可以付你钱,你搬!」讲得好,小美精神一振。

  情况对江皓东不利,他不能搬,书房是他放衣服的仓库,真要搬家他会累死,何况平日忙做生意,哪有时间再去搬家找房子?思量後,遂咬牙道:「好,我付,就八十四万。」

  可恶,这姓季的根本是来搅局。怪的是之前崔美芝老跟他臭骂这位季先生,曾几何时,物换星移,他们感情这么好,一鼻孔出气?「既然我愿意付钱,崔小姐,请你越快搬出去越好。因为我女朋友这个月想从香港来探望我,你在会很不方便。」到这地步,恩断义绝,大家也甭惺惺作态了,越快了断越好。人人都说好聚好散,但真做到世上又有几对?认真爱一场,其间付出的心力财力物力,岂是简单四字「好聚好散」解得了?

  到底是道行浅,修行不够,听见前男友这番话,小美霎时胀红面孔,心绞痛。

 「我不会死赖不走,你以为我那么下贱?我才——」温暖厚实的大掌,覆住桌下怒颤的小手。

  季藏锋说:「江先生,等你把钱汇入崔小姐的户头後,崔小姐会在一个月内搬离住所。」他即时镇定住小美的情绪,在一个抛弃你的旧情人面前,再难也要装潇洒,最惨莫过於连自尊都赔上。

  季藏锋不带感情的声音,低沈、冷静,即刻安抚住小美。他左手握著她右手,温暖大掌,透著安定人心的力量。她气愤慌乱的心房,瞬间平息。好险!她暗吁口气,差点又出丑了。

  季藏锋瞥她一眼,轻声提醒:「对了,你是不是忘了说什么?」

  啊哈,想起来了!本来这主意她觉得太过分,现下,哼,不客气了。

  「江皓东,既然你口口声声说要分清楚,那么……」啜口咖啡,带股狠劲,小美抽出随身笔记本,翻开。

  「客厅的沙发组是我买的,八万。你想留下来用的话,就给我四万!咖啡机我出了五千,你要的话就把钱算给我,不然我搬走。液晶电视我出了五万,你要的话比照刚刚的办理,不然自己再去重买。还有当初装潢房子时,我出了三分之一的钱,也就是十五万,同上,比照办理。既然房子你要住,装潢费当然要概括承受。另外还有床单、书桌、你书房的书柜、餐桌……」她陆陆续续讲了十分钟,江皓东脸色由红转青非常精彩。

  「算一算,加一加,除了刚刚的八十四万,你只要再给我三十八万七千七百二十一块钱,二十一块我就不跟你拿了,省得你嫌我小气。这笔钱请你一并汇入我户头,喏,这明细给你当纪念。」撕下来,扔给他。「这样,我们就真的分得很乾净很乾净,如你所愿,乾净得不得了~~」

  「唔……」季藏锋赞赏地点头,拍拍她的背,有进步,这次讲得条理分明,果然杀江皓东个措手不及,他目瞪口呆,张嘴不知如何反应。

  但,这样就结束了吗?且慢,季藏锋这位代理男友,还有义务未尽,还没表现个够。他打开公事包,拿出合约,扔到江皓东面前,在伤口洒盐。「口说无凭,大家立约为证。我权当二位见证人,请签字。谢谢合作,」

  话都讲完了,江皓东还一脸恍惚,没回过神。现在,知道崔美芝带姓季的来干么了。姓季的面无表情,举措冷静,但眼中的狡光透著阴险。这不是个简单的角色,带这讨厌鬼来,根本是来助她抢劫!

  谈判结束,走出咖啡厅,小美跟季藏锋道再见。

  「谢喽,真是痛快啊!」出了她一口怨气。

  这时,江皓东走出咖啡厅,冷觑她一眼,虽然住同地方,但他迳自上车,开车走了,没意思要让她搭便车,连再见也不说,看来气坏了。

  「哇,翻脸跟翻书一样喔。」小美望著车子消失的方向,对身旁的季藏锋说:「你刚刚看见了吗?他瞪我的那个眼神,嗯~~」夸张地打个哆嗦。「好杀!」

  他看表。「这时本来要企划莞升的案子,被你耽误了,你来帮我?」

  「欵?加班喔?」

  「只是要你建档,又不累。」

  「噢,好啊。」反正很不想回去,江皓东那模样真是冷啊。

  「走吧。」他又随口丢下一句:「要是弄到太晚,就睡我那吧。」

  「好啊。」马上同意。

  他走在前面,小美没看见他在笑。她那声「好啊」显得急切又高兴,他猜得对,她不想回江皓东那里。他说谎,其实没什么紧急的文件待处理,他只是不希望在伤感的谈判後,让她回那里。

  但当她那么快就同意住他家,让季藏锋很有满足感。这代表小美情愿留在他的地方,同时也代表,今晚又要失眠,跟欲望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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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在餐桌两边,季藏锋修改明日要传给客户的合约,小美则打开笔记电脑,帮他把客户资料输入电脑建档,

  能够反击到江皓东,她开心,摇头晃脑哼著歌,每完成一个档案,就滑稽地朝空中击出一拳喊:「我厉害,了不起,五千多字只花半小时~~OH YES!」

  嘿,她真的很爱碎碎念。季藏锋推推眼镜,感到纳闷,她不管有没有人在听,整晚自说自话。

  她又说话了——

  「江皓东,你活该!」瞪著萤幕,敲打键盘,她得意洋洋。「爽爽爽,爽歪歪,江皓东,哀哀哀……」还编起绕口令了。

  终於忍不住,季藏锋问:「你在跟谁讲话?跟我?」

  她耸耸肩膀。「没啦,随便念啦,你不觉得太安静了吗?」没电视、没音乐,好安静喔。「讲讲话,这样比较热闹。」

  「我工作时从不开电视也不听音乐,这样才能专心。」

  「噢,可是一个人住,这么安静,不觉得可怕吗?」

  「可怕什么?」

  「很……很不舒服。」

  「我不会……」季藏锋若有所思地盯著她。「你会吗?」

  慌得回避那太犀利的眼神,她低头,掀翻文件。「如果吵到你,我就不说话了。」

  是他多心吗?好像看见她脸上,闪过一抹受伤的表情。

  不需要音乐或电视的声音,季藏锋一个人住从不觉得太安静。

  真的太安静了!凌晨一点,小美处理完文件已经去客房睡了,季藏锋还在修改客户的合约。当身边座位空了,桌上搁置她喝过的杯子,她握过的笔,瞥见这些,他心神不宁,感觉这里确实太安静,与其说安静,不如说感到寂寞。正这么觉得而发呆时,客房传来断断续续的啜泣声……

  他走进客房,床前窗前,窗帘摇荡著,月影筛落在她的脸庞。她睫毛濡湿,在梦里哭泣。她侧躺,抱枕,蜷缩著,因为哭泣身体轻颤。

  是不是作恶梦了?那么伤心……他小心地,在床沿坐下,轻摇她的肩膀。

  「小美?」

  「嗯?」她皱眉,缓缓睁眼,眼眶湿濡,神情恍惚。

  「没事吧?」他担心。

  她呆望,眼神空洞,像没醒过来。

  他放低声音,用连自己也不敢相信的温柔口吻问:「是不是作恶梦了?你在哭。」

  她微眯起眼,想到方才的梦,豆大泪珠,一颗颗滚落。是,她作恶梦。

  「怎么办?」她呢喃著。

  季藏锋看见她眼睛深处的恐惧。

  她苦笑,更多的泪掉下。「没想到……我又变成一个人了……以後要自己住,周末没要见的人,下班没有约会,晚餐自己吃,我很喜欢煮东西,但是如果只有一个人,菜会很难买啊……」说到这,她将脸埋进枕头里,哀哀哭泣。

  季藏锋沈默著,终於那伤心的哭声让他再也受不了,便将她拉来,让她枕在他腿上哭,她像溺水人抓苦了浮木,立刻揽住温暖厚实的身躯,哭得更急切。

  「为什么我老是被抛弃?」小手像钳子紧揪他的衣服。她梦见小时候,妈妈晚归一个人在家,晚上很怕不敢睡,一直数著时间,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无止尽等待……一个人,对著钟傻等,她恨这种感觉,恐惧孤独,讨厌落单,於是不断地恋爱。真讽刺,越怕孤独越孤独,好不容易恋爱了,竭力讨好对方,恐惧变回一个人,结果一再失去恋人。

  她不是一个人啊,像是要让她安心,他的大手握住她的肩膀,将她压人怀中安慰。

  她闻到他的气息,混杂了香皂跟体味的男性气息,邪气味令人安心、软弱,兴起想依赖的念头。

  「怎么这么怕寂寞?你又不是小孩子了。」他心疼,又觉得荒谬好笑。

  「你听过雨声吗?」她闷闷道:「听过那种下雨的晚上,雨停了,楼上窗台的积水,顺花台滴下,有一滴没一滴地打在屋檐的声音。你听过吗?」

  「不就是雨声吗?」哪来那么多分别?

  「不—样,夏天午後的雨声,夜晚的下雨声,还有我刚才说的那种雨滴声,它们都不一样。我十几岁的时候,每次都会被那种雨滴声惊醒,它不是成片哗哗的雨声,而是很低沈,滴滴答,很慢很哀怨的雨滴声。那种声音会让你觉得天永远不会亮,尤其当你一个人睡在那么黑的午夜里,听见那种声音,心里会很慌,感觉到自己好孤独,好像全世界只剩下你一个人。」

  他诧异她有那么怪异的感触。谁会无聊到去辨别各种雨声?除非……她真的太寂寞了。他忽然发现对她的了解太少。

  他问:「十几岁的时候,应该还是跟家人住的吧?」

  「我妈离婚,只有我跟我妈住,她以前在医院工作,要轮夜班,常常天亮才回来。你知道吗?小时候每次听到那种雨滴声,就很希望有人在旁边陪我,不说话也没关系,只要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就好了。」

  季藏锋心紧,原来,她从小就常常领教到寂寞的滋味。季藏锋胸口一阵酸涩,怪不得先前她嫌屋子太安静,怪不得她会自言自语,罗罗嗦嗦的。这是太寂寞而发展出来的怪癖,习惯一人自说自话,假装屋子热闹,佯装并不孤单。

  了解到这点,他好惭愧,好气自己。以前总刻薄地揶揄她老发恋爱疯,哪知道每个人的性格,都是生长背景延伸的特质。他自大地认定自己的价值观,不知道该尊重别人的理想。明白她的过去,才知道自己多残酷。

  他爱怜地揉揉她的发,真心诚意地说:「别难过,会的,会有人珍惜你。」譬如他,他决定守护这怕孤单的家伙,只是还找不到适当时机说。

  「真的吗?」该相信真的会有一辈子的恋情吗?她很早就立誓要摆脱孤独感。长大後带著弥补自己的心态,立志组织热闹温暖的家庭,很重视感情,可是越想抓紧爱情,结果却一直失败。因为他这么温柔,她於是不怕被他笑,敞开心胸,说出自己的梦想——

  「我很想找个人过一辈子。生几个小孩,每天热热闹闹的,家里被小孩弄得乱七八槽,脏衣服洗不完,老为剩菜剩饭烦恼,庸俗地活著,就是我最大的梦想。这么俗气啊,怎么会那么难呢?又不是要当少奶奶,也不是要中乐透赚大钱啊……」她不哭了,倒是越说越气,很有不甘心的口气。「我到底有什么毛病,都没办法留住男人的心?明明对男朋友都很好啊,百依百顺的,我不懂欵……」

  他懂。扶她坐好,抽面纸,擦去她眼角的泪。「不是你的问题,爱本来就很善变,所以我才老是说工作比爱情重要。因为工作是最可靠,只要你努力,就会有收获、有成绩。」

  「可是工作上的成就不是我的梦想,我的理想是有个温暖的家,所以当然要努力地维系感情。」

  「可是不停地恐惧情人会离开,老想赖在他身边,像只涎著脸摇尾的狗,太努力讨好,反而让对方得意。摆明离不开,於是死心塌地,不管他做什么都喝采,百依百顺,男朋友说啥你都说好、说对、说可以、说没关系,却不照顾自己的需要,表面是善解人意,实际是软弱没个性,像只会附和的鹦鹉。」

  「是吗?我看起来是这样吗?」

  他语重心长地说:「小美,你跟客户提案时,客户质疑你,如果你没主张,一味认同,客户反而瞧不起你,觉得你没想法,不想跟你合作了,也不会珍惜彼此的关系。」

  他又说:「你在工作上,懂得据理力争,为什么谈恋爱,却没了自己?心思全放他身上?」

  她知道为什么,不怕被上司讨厌,所以敢据理力争唱反调。恋爱不一样,她怕被讨厌,乖巧地迎合情人的步调,变成没想法的应声虫……原来季藏锋没有变小狗,小狗是她崔美芝。绕著情人的世界打转,想想,还真像他形容的,一只摇尾乞怜的小狗,既卑微又渺小。

  「难道……是因为这样,我恋爱都失败吗?」

  「换作我,也会离开这么没主见的女朋友。只会附和,是不会被尊重的。」

  讲话真直欵!「听起来还乱有道理的。所以在恋爱的时候我表现得很笨喽……」她想了想,看著他。「难道你恋爱时,还能维持聪明?」

  「对。」他微笑,拒绝承认他也曾狠狠地栽过,所以才领悟出这些道理。

  把恐惧都说出来,她心情好些,也舒坦多了。她笑觑著他。「钦,那你知道我在这段感情中,最笨的是什么吗?」

  「不就是一起买房子?」难道还有更笨的?

  有的。小美说:「我让你看一样东西。」她脱下T恤,里面只穿著件细肩带背心。

  月光中,季藏锋看见她做过最笨的事,看见後,仰头,大笑。槽,该同情她,但实在忍不住。这女人竟在左臂刺青,刺一双白翅膀。左翼是她名字「美」,右翼是旧情人的名「东」,好个比翼双飞~~

  「笑得很乐喔。」小美很糗地推他一下。

  「我服了你,勇气可嘉。」这下糗了吧?比翼双飞,飞不到白头,还在皮肤上永远留下飞过的痕迹。「怎么这么蠢?我的天!」他大笑不止,几乎笑岔了气。「刺青就算了,连名字都刺上?」

  笨透了!她被笑得不好意思了,尴尬地解释:「那时跟他热恋嘛,他问我敢不敢在手臂刺上他的名字,表示会永远爱他,我被激到,就刺给他看,真衰,实在很呕,结果是他变心欵……」她蒙脸,倒床,哀哀叫。「以後怎么跟别人谈恋爱啊?赔大了。」

  他忍不住挪抡:「有什么关系,下一任情人问起,就说这个东跟美,就是『东方很美』的意思。」

  「拜托~~谁会信?」

  「不然就说这意思是——美丽的东方女子。」

  「还英俊的西方男人,听也知道是硬拗。」

  她破涕为笑了,他心情大好。唉,她笑得真可爱啊,他的心,都被这笑声笑暖了。

  「你可以雷射除刺青。」终於提出个建设性办法。

  「听说很痛啊。」

  「当初刺就不痛?」

  「痛,怎么不痛,你知道我在哪里刺的吗?痛得我都飙泪了……」她滔滔不绝地说给他听,还叽叽呱呱讲了很多小时候的事,聊著聊著,忘记伤心,渐渐眼皮沈重,慢慢很困了,不知是在和他聊到哪一句时,栽入梦里,

  季藏锋舍不得离开,不想回自己的房间,他侧身躺下,好满足地看著她。

  她脸枕著右肘,侧身,弓身睡。鬈鬈的发,穿背心、很单薄的身子,裸露出来的白皙臂膀,让季藏锋想起毛茸茸、软绵绵的猫咪。欵?他好像养了一只宠物,在过分冷清的大房子里。养宠物很麻烦,但没想到宠物也让人开心。他伸手,触碰软软的鬈发,发丝细软,情不自禁摸了又摸,爱上那触感。忽地嫉妒起膀上的那双翅膀,那个「东」字真刺眼。看著看著,不老实了,又看向那柔软的腰身,热血沸腾。胡思乱想,想著这细软的发雪白皮肤,如果能每晚贴在身前,不知有多好。於是身体紧绷坚硬,像烧红的烙铁,渴望将她揉进怀中……但终究压抑渴望,也睡了,还作了春梦。梦见那柔软细密的发丝搔痒胸膛,在甜蜜深邃的黑梦里,他像顽固坚硬的石子,沈没在金色的海洋,温暖、柔腻,这潮湿的海水裹住他,轻轻摇晃他。

  睡梦间,小腿一阵冰冷,他惊醒,惊讶地瞪著身上的崔美芝。她什么时候趴到他身上了?像只无尾熊,把他当树夹缠。那记冰凉,原来是她的脚丫。季藏锋小心地,揽著熟睡的美芝,缓缓坐起,去握住她的脚掌,惊讶著它的冰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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