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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气财神 第一章

  扬州三奇花!?

  喝,好个耸动的字眼,扬州竟出了三位不输男子的女英豪、奇女子,实在是地方上百姓的福气。

  论起此三妹,当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已然成为扬州话“名胜”之一。

  其“伟大”创举实是罄竹难书呀!

  每每提及此三女,扬州父老只有一个公式化的动作。

  先是了然的“噢——”一声,然后好笑地摇摇头:叹一大口气,接着面露苦瓜般愁容问道:“哪个不长眼的又惹祸上身?”

  唉!短短的一句话,道尽扬州百姓的苦难。

  什么扬州三奇花嘛!稍微识字的即能从字面上看出来,它指的就是扬州三朵奇怪的花。

  女人似花,男人似草,虽然奇怪又住在扬州城内,所以简称她们为扬州三奇花,总不能说是扬州三草吧。

  呢!该怎么介绍她们的“不凡”呢?

  容貌称不上天姿之色,身段差人一截,气脑……这……不讨论,长相算是可看之容,出门不会吓着街坊邻居,算……嘴秀可人好了。

  至少扬州十美排行榜上,她们只有仰首眺望的份。

  但是——

  她们真的很有名。

  就从她说起!

  胭脂湖畔的杜丫丫,早年家里逢大水,无一牲畜……活口幸存,她被八大胡同的燕嬷嬷拾了去,本想待她大了些好接客,挣点花银,可是……

  人算不如天算,谁知她打小就聪明过了头,知晓四处攀关系,这个爷儿叫干爹,扯着那个爷儿就燃起三柱香结拜喊大哥,叔叔伯伯唤得可亲热,连丐帮帮主都成了她兄弟,一窝子乞丐全挺她,在扬州城好不威风。

  因乞儿手“巧”,她习得一手好本事,只要她错身而过小手一溜,神愉都得甘败下风。

  为了怕她失风被逮,失了丐帮帮主之睑,因此帮主连祈风不得巳之下,只好传授她独步天下的轻功绝技,让她在“万一”中好跷头。

  杜丫丫又常扮俊秀男子,在八大胡同内亭尽姐妹们的疼宠,即使明知她是女儿身,但烟花女于那份仅剩的梦想,个个不由得当她是情人股迷恋,所以……她能不红吗?

  再来谈到小气财神莫迎欢吧!她家在扬州城里算是“有钱人”。当铺是全城连锁,一开就是二十来家,完全垄断市场。

  目前正扩展到洛阳,经营起赌场和妓院的生意,日过斗金,赚翻了。

  既然号称小气财神,就不能指望她有良心这玩意。

  人家闺女是系金佩五,她是左系铁算盘、右佩收银装,两手掌心永远向上翻,很少有往下落的时刻。

  乞丐是她的天敌,偏偏她和乞丐头的“义妹”杜丫丫是金兰之交,只好勉强接受他们的存在,想办法从他们身上榨点油水。

  瞧瞧,这女人多恶劣,乞丐都不放过,就算她想不成为财神都难。

  最后说说胆小如鼠又好哭成性的云日初,在三个女人中,她的“杀伤力”当属最小,举凡琴、棋、书、画、女红和烹调的功夫,连扬州才女都自叹不如。

  温婉的性情,甜美的笑容,她蕙质兰心得可说是人间极品,完美到叫人捶胸顿足,但是——

  一哭长城动,二哭山河裂,三哭惊天地,她的哭功无人能及,随时随地像个受尽委屈的小媳妇儿,只要一点点小触楣,她都有本事哭得让人以为一家老小死光光,好不悲惨。

  而她是三人之中,气质最“大家闺秀”、最“正常”的女人。

  社丫丫这朵奇花已遭恨天堡堡主尉天栩给摘走,剩下两朵花儿正等人来撷。

  来喔!不怕死的尽管伸出你的手。

  “大耗子,小耗子,没爹的孩子像陀螺,敲一敲,打一打,耗子尾巴卷陀螺,转得耗子头发昏……”

  孩子是天真无邪,但也是世间最无情的角色。

  因为他们不懂何谓仁慈。

  依着往常的习性,每当林子深处走出一道瘦长的身形,那些个孩子天生的劣根性总是安不了份,非要前他攻击,以满足小小的游戏心。

  年约十四、五岁的少年手挽着山雉、野鼠,腰间系着一只竹篓,竹篓里活蹦乱跳的溪虾溅得他一身湿。

  他不理会一群孩子的恶意嘻写,左顾右盼似在等人。

  五年前,他刚满十岁,爹因外出经商不在家,向来厌恶娘的奶奶耳根软,听从爱造谣生事的表姑之言,意欲借机凌虐娘。

  但生性善良的娘事亲至孝,一味的承受加诸在她身上不合理的待遇,甚至由少夫人身份沦为厨房小厮。

  他曾多次以身相护;反而换来表姑更阴险的恶语。指称他是娘偷汉子生下的小杂种,怂恿原本就不喜欢他们母子俩的奶奶,驱逐他们出家门。

  在无人可伸出援手的情况下,当时,他们母子只有任人遗弃在冰天雪地里。

  可恶的是,表姑竞买的一路追杀,害他们有鬼不得诉、有家归不得,从此在外流离颠沛,备受艰苦的度日。

  一日,娘终于承受不住压力而痛哭失声,他才得知前因后果。

  原来表姑是奶奶心中唯一的媳妇人选,两人早已私下论定亲事,以待爹经商回来使行婚礼。

  谁知爹外出经商竟带回一位美娇娘,也就是他的娘,打散两人的计划。一个觉得被亲儿忽视,害怕独子被狐狸精抢走,自然态度不佳地仇视介入者。

  一个感到被背叛的难堪,不甘多年的等候是一场空,因此百般刁难使阴,意图将第三者赶出三角中。

  但尽管她们一再排斥、阻止,仍挡不住相爱的人结合。

  不久爹娘生下他,三个女人的关系才有歇息一会的时候。

  而爱妻的爹不愿娘老是受人欺负,故而将爱生是非的表妹嫁予至交好友,以免纷争。

  这样的日子过了七年,直到母亲再次产下弟弟,表姑以寡妇的姿态上门依亲,便是受难日的开始。

  那日,娘被强行拖出后门即是她的恶行。

  而他为了护住纤弱的娘,硬被冠上杂种之名而跟随娘离家,留下年仅四岁的幼弟。

  “大耗子,小耗子,臭皮耗子偷食米,咬破脚跟没爹要,哭哭啼啼说耗子……”

  那群孩子无心的恶语仍围绕着,声音之宏亮令一名穿着紫衣薄袖的小女孩眉头一弯。

  接着她露出一抹非常“善良”的微笑,从怀中取出一权枚看似精巧的五彩烟炮,对准带头的孩子一拉——

  砰!砰!砰!

  贯耳的炮声让他们惊得跳脚,个个抱着头呼爹喊娘,眼泪鼻涕直流,有的甚至吓湿裤裆。

  “好玩,好玩,一群猴子在踩果子。”小女孩乐得拍掌。

  少年面无表情地走向小女孩,眼底有一丝丝纵容的暖意。

  “欢欢,你来了。”

  “哼!你真没用,光长个儿不长脑,你不会反走回去呀!”莫迎欢鼻子仰得高高的。

  要不是看在有利可图,她才不要管他闲事。

  做人一定要现实,不然像他喔……一辈子吃土。

  “死欢欢,我要跟我爹说你欺负我。”

  莫迎欢一手擦腰,一手指着灰布衣男孩的鼻头。“有本事就去告状呀!你爹还欠我家二两银子,叫他快点还。”

  男孩子抹抹脸,气得有些不济。

  另一名打扮较体面的小男孩则委屈地瞪着她。

  “他去帮我赚钱,你们会吗?”莫迎欢一脸鄙夷地望着一干孩童。

  一群孩子当场傻住。

  他们倒忘了,她是小钱精。

  天大地大,唯有钱子最大,这是她一出世就订下的目标,要与金银共存亡。

  而此刻她只有六岁。

  “欢欢,市集快开始了,我们该走了。”少年催促着她。

  她—听到有钱可赚,眼睛睁得圆亮,迸发出令日月暗淡的光芒。

  “快快快,银子银子,我来了。”

  她比什么都急的拉着少年的手,准备去赚钱。

  每隔两、三天,市集中就会出现一个十分滑稽的画面,令人莞尔不已。

  一位粉雕玉琢的小女娃踩着矮凳大声叫卖,身上的衣物精致而华美,与她身后那位粗布粗衣的瘦长少年相比,如同一块美玉和砺石井齐。

  少年恍若街口那座贞节牌坊,冷冰冰的不带半点笑容,活像来看热闹的路人,他抿着嘴不发一语,两手张成一直线,任由小女娃指着挂在他双肩上的猎货向人兜售。

  “王大娘,你家的翡翠观音真好看耶,听说是老祖家的遗物可!”

  被唤王大娘的年轻少妇面一腼,赶紧扬起笑靠近这要命的小祖宗。

  前些日子手头紧,她家那口子偷偷抱着祖传翡翠观者去典当。就怕被街坊邻居得知设面子,怎知这会却被人拿来威胁。

  “莫小小姐,你今天真好兴致,‘又’出来做生意呀!”她是嘴笑心滴血。

  “要你多捧场了,小小生意嘛!赚一文也好。”莫迎欢主动解了一尾快死的鳗鱼。“不好意思,算你一两根子就好。”

  “一两银子!?”她……她……坑人嘛!

  莫迎欢笑得好天真地说道:“是不是太便宜了,和翡翠观音……”

  “不、不、不,很公道,我买下了。”她连忙掏出一两银子,十分心疼地递给莫迎欢。

  王大娘是苦在心底不敢吐,泪往肚里吞,一尊价值千两的翡翠观音被剥削得只剩下二百两,光是赎金就得要凑齐三百两,否则时限一到就归英家当铺所有。

  而经英家一转手,一尊千金的观青少不得有两、三千两。

  可现在呢!英家的小钱精以此为要挟,明摆着将三尾一两的白鳗喊价成一尾一两.她是付得不甘不原,滴滴都是心肝肺呀!

  “谢谢王大娘,下回再来光顾。”莫迎欢一副生意人的嘴脸。

  下回……下回我一瞧见你就绕路。她悻悻然地拎着包着稻草的鳗鱼离去。

  王大娘扭着腰子走不久,远远地,一个熟悉的人影一见着他们,就马上要止足回马,只可惜……

  “张秀才爷,买只山雉回家尝尝鲜吧!绝对让孔、孟圣人赞你为贤者。”

  唉!小孩子眼真尖。

  张文才讪笑地挥挥扇子,昨儿个才在莫氏当铺典当了几本古书,今日就让小管家婆逮个正着,真是钱财难保。

  “小欢欢!怎么不用温温书,‘又’来这日晒风吹?”

  “请夫子教太浪费了,有空我会去私塾转两圈,凭我过目不忘的聪明脑子,温书是小事啦!”

  他尴尬得胜一阵青、一阵白,这就是令人汗颜之处。

  枉他饱读诗书二十载才混个秀才之名,而她不责吹灰之力就得了个女才子之称,任何一本书到她手中一瞧,立刻就能倒背如流。

  尤其是和银子扯得上关系的算数,她更是精得连老字号的帐房都甘拜下风,叹一声小女娃真可怕,将来不可限呀!

  “呵!呵!就来只……山雉吧!”小时了了,大未必佳。张文才心头有点酸。

  “好,二两。”莫迎欢伸出两只白嫩的小指头。

  二、二两!?真敢敲。

  买了山雉,张文才无可奈何的一手握着把扇,一手挂着血已干的山雉,摇着头走开。

  日渐薄热,叫卖声不止。

  一颗颗小汗珠从莫迎欢粉红的玉颊冒出,她只顾着要找冤大头来消费,哪知汗已湿透乌黑的小发辫。

  她的眼睛里只有一锭锭白花花的银子。

  “欢欢,休息一下吧!”少年心疼地抹去她额上的汗,以身躯为她遮挡阳光。

  莫迎欢回头狠凝了他一眼。“你不缺钱是不是?一点苦都吃不得,你想当乞丐吗?”

  “我是怕你累了。”少年无奈的苦笑。

  他从未见过这么爱钱的小女孩,为了钱她可以跟人拼命。

  若说她是穷人家的孩子有此心态倒合理,可是她偏偏是出自富裕人家的大小姐,从小即受尽宠爱,享受一般孩童所不可得的富贵生活。

  而她比同龄孩童早熟,十分聪颖慧心,但是她的聪明才智却用在攒钱上,叫人百思不得其解。

  “累累累,我看是你累了,人家精神好得很。”她的黑白杏眼正打量着人群。

  少年笑了笑。“剩下两只田鼠你带回去炒三杯鼠肉好了,不要卖了。”

  “不行,做人不能太自私,不可夺人所好。”突然她眼一亮。“陈大叔,买两只田鼠回去好下酒……”

  莫迎欢的一张沾蜜小口,很快地就把最后两只田鼠给超乎所值地销出去,低头数着裙兜里的银子,笑得脸上泛着璨璨璀光。

  她什么都不爱,就爱硬冷的银子。

  “今天赚了多少?”少年拿起宽蕉叶为她煽凉。

  她笑眯眯地摸摸银子。“二十一两多。喏!这是你的,八两喔!她说得好慎重。

  听起来似乎有些不公平,少年只是笑笑地收起来,在初到扬州那两年,这些银两够他和娘生活个大半月。

  刚到扬州时,他们的日子相当困窘,他和娘一面帮人洗衣服、补衣服度日,一面躲避表姑的追杀,常常有一餐没一餐的饿着肚子。

  一年多前,他替生病的娘送衣到莫家隔壁,遇到鬼灵精怪的四岁多小女娃,就此注定两人要纠缠一生的缘份。

  一时不察被个小他近十岁的小女娃算计,她笑得好甜好柔地朝他挥挥手,说要和他合伙做生意。

  当时他只觉小女娃太寂寞,需要个玩伴,因此陪她玩上一玩,因为他也是寂寞的。

  谁知道这一玩意玩上了瘾,她已罢不了手,三天两头不是逼他投些山莱野参上市集兜售,不然就是催着他多设馅阱捕兽逮雀,连溪中鱼、虾都不得幸免。

  而最精明的不只这些,叫卖功夫更是叫人咋舌,看不出一个四、五岁小孩的生意手腕更胜大人。

  赚了钱,她坚持与他四六分。

  当然他四她六,因为叫久了声音会哑,所以她要多分一点。

  还有主意是她出的,动脑的人比较辛苦,自然银子得多收些,好补补脑力的损失。

  “哪!这儿有十文碎银,看在你娘生病的份上,拿去买药吧!”莫迎欢不舍地将碎银两往少年手心一塞。

  好心疼好心疼哦!她五官全皱成一个芝麻饼。

  少年心里暗笑地收回袖袋,他知道她送钱送得多痛苦,但是绝不能退还,否则她会翻脸,还会怪他不知她挣扎的苦楚。

  她就是这么可爱,他才无法不去对她多付出一份心。

  “谢谢。”

  如此过了半年多,少年和莫迎欢的相处早已产生出一种默契,少年几乎只对她说话,旁人的问候、毁誉皆冷眼以待。

  莫迎欢也很奇怪,满脑子怪思想,只要和赚钱有关,一定游说他入伙。

  然后她出主意他出力,合作无间地大赚扬州城百姓的银子,连外来过客的荷包遇着这抢钱二人族,不瘦都难。。

  这日,莫迎欢又来催少年上市集。

  “耗子头,耗子头,你动作快一点,不然会赶不上……咦?你怎么垂头丧气,谁家死了人?”

  一脸哀戚的少年没心思理会她的童言童语,两手抱着膝坐在石凳上,头沮丧地垂在两腿间。

  他无精打采的神态令心中只有银子的莫迎欢困惑,难不成真让她这张乌鸦嘴给说中了?应大婶她……不行了?

  “耗子头,我娘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你要节哀顺便,银子还是要赚……你……你干么瞪人,我在安慰你耶!”

  好过份,她不要这个朋友了,但是……少了他就赚不到银子呐!

  还是原谅他好了,表示她的肚子很大……嗯!好像是度量很大才是,回去翻翻秀才爷典当的蛀虫书看看。

  “欢欢,你在诅咒我娘。”少年咬着牙吐出一句,瞪她是不痛不痒的傻事,在她心中银子摆第一。

  “哪有,是你的表情像死了爹娘的模……呃,好嘛!你娘没死,她会长命百岁看你赚钱。”

  三句不离银子,她真是……幸福呀!不像他烦得心都揪成一团。他羡慕她的年少无忧。

  “欢欢,如果有一天我必须离开扬州,你会不会……想我?”

  莫迎欢一听,急得抱住他。“不行啦!你走了谁帮我赚钱?”

  赚钱!

  她……少年快气炸了,以为她会舍不得,结果答案令他吐血,他干么管她这冷血的小鬼。

  只有他才会舍不下她,真是气人。

  “耗子头,你是不是嫌钱太少,那……大不了我多分你一成,咱们五五分帐,不过本钱算我的咽!”

  为“钱”途着想。她忍痛割肉。

  这么小就爱钱,长大怎么嫁得掉……“嫁”?他心口倏地一紧,不太舒服。

  虽然她很爱钱,但是却可爱得叫人心疼,突然他嘴角隐隐扬着一抹谈谈笑意。

  “欢欢,我爹要来接我们回家了。”

  她一怔,眼眶红了湿意,让少年几乎要以为自己可以和银子相提并论。

  “你爹是坏蛋,怎么可以跟我抢银子,我讨厌他。”呜……不要啦!她去哪找座金山来挖?

  “嘎!?你……”算了,她还小,和小孩子计较些什么,即使他气到头顶冒着淡烟,还是决定忍下打她一顿小屁股的冲动。“我不是银子。”

  “你是啦!反正我不准体走。”他要留下来帮她赚很多很多的银子,把扬州城给淹了。

  少年不知该笑还是该哭,原来他在她心目中还有一点份量。

  他不爱设计人,但为了不想把她拱手让人,就使诈一回吧!毕竟她才七岁,而且弱点是贫小便宜。他投其所好地掏取一只银蓝色的银袋。

  “欢欢,我需要路费,这个可以当多少?”

  莫迎欢气嘟嘟地抢过银袋一看再丢还他。“市集上多得是,一两都不值。”

  不识货。“你看看这袋子不一样喔!不信你放些银子下去,包管你会爱不释手。”

  “骗人。”她才不信呢!

  少年瞧她一到不屑的表情.于是走回房里取出这一年省下来的银两,大约五、六十两,一使一锭往看来不起眼的小袋子塞。

  巴掌大的银线宽出人意表的,不管塞多少都能容纳,莫迎欢晶亮的双眸睁得圆如铜板。

  “哇!好神哦!我要、我要。”她伸手要抢,、少年仗着身高往上一举。

  “你还没开价呢!”

  抢不到的她扁扁嘴,眼睛直往他手中的宝贝瞄。

  “两……百两。”

  少年摇摇头。“至少要两千两,这是我家的传家之宝。”

  “两千两!?你有病呀!谁会出价去买一个……破烂。”她好想要喔!

  可是两千两,她是绝计拿不出手的。

  她的钱只有往内缩,不可能往外扬,就算为了那只渴望得要命的银袋也不成。

  “好吧!我用另一个方式和你交易。”他故作大方的耸耸肩。

  “另一方式,不用两千两?”莫迎欢的语气带着省跃的迟疑。

  “对。”她真是天真。

  “说来听听,我洗了耳朵。”

  少军眷宠地拉拉她的小发辫。“我把传家之宝当给你,期限在你满二十岁以前我会来赎回,不用两千了两哦!但附带条件是……”

  他的条件很简单,就依她先前的估价当给她,东西必须由她本人保管,不得遗失,否则拿人来赔。

  在期限满时,她不得婚嫁,连最起码的婚约亦不可订,不然就算违约,不但得赔两千两,还要还他一只新银袋,效用和旧银袋相等。

  “耗子头,你的条件好诡异,你是不是在算计我什么?”天底下哪有那么便宜的好事。

  她小虽小,可不是笨蛋。

  “是吗?”莫迎欢有些自欺地盯着他晃来晃去的小银袋。

  明知道他这要求怪得离谱,可是二十岁以前不嫁人有何关系,她的目标只有银子。

  “咦,等一下,拿人来赔是什么意思?”

  少年的脸上难得浮上一抹红。“呃!这个嘛,就是……我家的传家宝是传给长媳,所以……”

  “喔!你好诈哦!”莫迎欢跳起来指着他。“想骗我嫁给你!”

  “我……”他哑口无语地涨红脸,早该知她的聪颖非常人可比拟。

  “好吧!”

  “好?”

  被揭穿的困窘令少年怔忡了会,没料到她的回答叫人诧异!

  “不过我有条件的。”她不想随随便便地把自己卖掉,至少要出个好价钱。

  “条件,?”

  “对呀!”

  少年大概了解她的条件。“我会变得很有钱,带一堆银子来娶你如何?”

  “嘿!这是最重要的条件啦!另外一件事我要掌钱,你不可以有三妻四妾,我要独占你的财产。”

  少年轻叹。“我懂你的意思,你是担心我娶太多老婆会浪费银干吧!”

  这……莫迎欢笑得腼腆地搔搔头,她就是这个想法。

  想想看多娶一居妻妾,一个月要多少开销……嗯!吃用加上胭脂水粉和日常所需,就算不给私房钱少说也要一、二十两。

  一个月十两计算,一年就是一百二十两,十年便是一千两百两,若放在钱在生息可得……

  总而言之,浪费银于会遭天打雷劈,她死都不肯。

  “耗子头,你变聪明了喔!”

  他能不聪明吗?“记住,我的名字是应嘲风,不是耗子头。”

  “应嘲风?”

  时光匆匆,一晃眼十数年过去了。

  清雅的花厅中忽有一只七彩斑斓的凤蝶在梁柱边飞绕,大家的注意力随着蝶影而落,一声轻笑令众人回眸,继而脆大眼睛。

  似乎有所怀疑地擦擦眼睛,再走神一瞧,他们相信是错觉,那个笑声绝不是冷漠的男子所发出。

  一切都是幻觉。

  不过,还是有不怕死的人开口询问。

  “大……大哥,你刚才……有出声吗?”

  闻言,坐在首位的冷漠男子淡然一瞥,端起香味四溢的茶一饮。

  他是失神了一会。

  那只不安份的斑蝶令他想起记忆中那个小女孩,以致不自觉发出笑声。他离开她太久了,久到忘了她可爱的消颜。

  唯有那份爱钱的执着,仍让他深放心底。

  “想起一件往事。”

  “往事?”应批风不可思议地两眉一张。“它让你发笑?”

  莫怪他惊讶,所有认识应嘲风的人都很清楚,自从近二十年前被迫离家后,他的笑容变得多珍贵,几乎是难得见他露齿一笑。

  就算有,也是冷冷地勾唇一扬,丝毫不见真意。

  “她快满二十了。”他记挂着的是她那双算计的眼,总是会发着光。

  “他?是难呀!我认识吗?”大哥的表情太奇怪了,有点发春的感觉,他觉得好恐怖。

  “不。”

  不!?那可绝了,身为亲手足的他会不识大哥之友?“大哥,说说着,别故作神秘。”

  应潮风摇摇头,“没有什么,一个小女孩罢了。”

  “小女孩会引你发笑,你不要耍我这个弟弟了,吊人胃口的滋味怪难受。”他才不信小女孩会有多大魅力。

  “十三年前。她的确是个小女孩。”而且还死要钱。

  当年他被爹派去的亲信接回时,她哭得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拉着他衣角,叫他要走可以,留下安家费。

  天呀!那时她才多大,为了从他身上榨点银子,连这种令人脸红的字眼都脱口而出,害他一路回兰州被人嘲笑不已,怪他诱拐纯真孩童。

  真是天晓得,谁才是那个受迫害的人。

  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他把装在银装的银子全给了她,而她居然还嫌少,拿起一根树枝在地上加加乘乘,以证他的“小气”程度。

  最后他拜托爹的亲信去钱庄领了五百两银子,才勉强填了一下她无底的胃口,甚至还笑嘻嘻地祝他一路顺风,今生不见也没关系。

  反正她有银子就好。

  他是气回冷月山庄的,一别十三年不曾通过半点讯息,旨在惩罚她的寡情。

  只是没想到、会惩罚的到自己。

  “大哥,那她和你有什么关系?瞧你对她怀念颇深。”小女孩也该长成俏佳人了。

  应嘲风冷硬的脸庞倏地放软。“她是我的……未婚妻。”

  “什么?”

  在场的人皆发出惊呼声,但不及杯盘落地声,他们的目光全都集中在门口那张苍白的芙蓉面。

  心想,这是一个如何的情茧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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